2013年全縣環境保護的總體要求是: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全國、省市環保大會精神,以生態文明建設為統領,以環境監督管理為根本,以主要污染物減排為抓手,以服務全縣經濟社會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為使命,以建設美麗紅安為目標,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努力探索代價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續的環保新道路,全面開創環保工作新局面。
目標任務:全縣環境質量穩步改善,地表水水環境質量按功能區劃全部達標,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城區空氣環境質量優良天數保持在320天以上,縣城區環境噪聲功能區達標率85%以上;全面完成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四項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新建項目環評率達95%,“三同時”執行率達90%以上;環境信訪、“兩案”辦理率、回復率均達100%;完成一批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點建設;推薦申報一批國家、省市級生態鄉鎮、生態村;深入推進全民環保行動,開展形式多樣的環保宣傳活動;加強危險廢物與輻射環境安全管理;高效優質完成監測執法業務用房建設,提升環保辦公軟硬件水平,為全面順利完成以上目標任務,務必強化責任,狠抓落實,開拓創新:
一、認真領會,深入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
(1)組織學習十八大精神。組織全局干部職工深入學習十八大報告,深刻領會五位一體、美麗中國、生態產品、永續發展等生態文明精神實質,為建設美麗紅安、生態紅安作貢獻。深入貫徹縣委、縣政府《關于大力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堅持落實縣“十二五”環保規劃,大力實施“兩型社會”生態規劃、大別山試驗區生態規劃,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二、突出重點,確保環境質量穩步改善
(2)以更高的要求把好項目準入關。嚴格按照我縣“三區”發展定位要求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認真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依法行使環保第一審批權和“一票否決”權,堅決杜絕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的污染項目落戶,確保環保標準不放松,準入門檻不降低。
(3)以更有力的措施推進污染減排。進一步完善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環保統一核查核算、社會共同參與”的減排管理體系,落實目標責任,強化時間節點要求,突出工程減排,強化結構減排,優化管理減排,督促各責任主體重點抓好湖北閩湖畜牧有限公司等5個養殖場農業污染源治理、上好佳食品公司等1個工業污染源治理,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污水處理廠等生活污染源治理,淘汰“黃標車”污染源治理項目;進一步完善減排考核機制,實行污染減排聯席會議制、季度核查制、半年預警制、年度考核制等“四制聯動”,為全縣順利完成2013年減排任務竭盡全力。(2013年減排任務: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別較上年削減2.5%、3.5%、1.5%、2.0%)
(4)以更嚴的標準開展環境預警監控。建立健全先進的環境監測應急預警體系,探索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鄉鎮大氣環境質量監測試點工作,提升環境預警綜合實力。加強國控企業、重點污染企業監督性監測力度,及時預防污染隱患。建立信息暢通機制,切實發揮環境監測“三大功能”預警支撐作用,為改善全縣群眾幸福指數提供堅強保障。
(5)以更務實的作風推進全民環保行動。利用三個平臺(電視、報紙、網絡),堅持“四個貼近”(貼近群眾、貼近生活、貼近基層、貼近實際),大力開展環保知識宣傳;借助公開轄區內環境質量狀況、建設項目審查、環境污染案件查處等環境信息,強化公眾對環保工作和企業環境的監督;策劃好“世界環境日”主題宣傳活動,實施好“三萬”活動宣傳工作。
三、典型示范,大力加強農村環境保護
(6)深入開展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緊密結合我縣新農村建設和“萬名干部進萬村潔萬家”活動,爭取將10個以上行政村納入到全省農村環境連片整治范疇,以“兩清、兩減、兩治、兩創”為載體,重點開展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垃圾處理、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等工作,努力探索農村環境保潔長效機制,著力打造一批環境優美、鄉風文明的社會主義新農村。
(7)全力創新農村環保工作機制。充分發揮鄉鎮環保派出機構的主導作用,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的環保監督管理大格局。加強農村環保執法監管,嚴防污染企業向農村轉移,進一步完善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目標責任制、資金使用督查監管制、考評驗收制,強化示范項目督辦力度。
(8)深入開展“雙創”活動。因地制宜,主動將連片整治與生態鄉鎮、生態村創建有機結合起來,爭創1個以上省級生態鄉鎮,3個以上省級生態村。不斷放大示范效應,激發廣大人民群眾關心環保、參與環保的積極性。
四、以人為本,著力解決事關民生的突出環境問題
(9)繼續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全面開展重金屬、化工、醫藥等重點行業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環境隱患排查環保專項行動,堅決取締不符合產業政策的污染企業。禁止無經營許可證或不按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經營活動。強化輻射環境安全監管力度,及時處置輻射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集中開展“未批先建、未驗投產”專項清理行動。
(10)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堅持現場執法檢查,增強新型產業園區檢查頻次,及時發現和掌握環境問題,對違法企業采取限批、限產,限期治理、停產治理、經濟處罰、案件移送等法律手段保障環境安全;把飲用水源保護作為環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實定期巡查制、每月監測制、質量公示制,確保人民群眾喝上放心水;妥善處理環境糾紛,熱情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優質高效辦理人大、政協議提案。
五、多管齊下,助推縣域經濟社會跨越發展
(11)以項目帶動促發展。深入挖掘各方面招商引資潛力,繼續落實局內部招商獎勵政策,努力尋求優質企業落戶紅安;找準環保政策突破口,在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流域治理、重點污染源治理、監測監察能力建設等方面爭取專項資金1000萬元以上。
(12)以環境管理促發展。積極為建設項目搭建平臺,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法律法規的民生工程、重點項目開辟“綠色審批通道”,簡化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間,并搞好跟蹤協調服務。
(13)以結對共建促發展。深入“三萬”活動聯系點、扶貧幫困村和共建社區,幫助制定發展規劃,培育主導產業,壯大集體經濟,為民辦實事。
六、穩步實施,保證業務用房優質竣工
(14)環境監測執法業務用房事關紅安環保事業發展,是改善新形勢下環保執法、監測和預警能力基礎條件的重要保障,今年要強化責任,有序實施,確保業務用房建設成為一個安全工程、陽光工程、優質工程,10月1日前竣工并搬遷。
七、開拓創新,深化環保體制機制改革
(15)加強執法監管能力建設。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5號)以及《縣委辦、縣政府辦關于印發<紅安縣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紅辦發[2009]2號)等文件的要求,規范二級單位和鄉鎮環保派出機構的設置,爭取按要求解決好人員編制、工作經費等問題。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環境保護促進科學發展跨越式發展的意見>》(鄂發[2012]7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爭取設立紅安縣輻射環境監督管理站,加強輻射能力建設。
(16)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力度。按照《縣委縣政府關于大力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有關規定,通過公開招考,引進和招聘1-3名環保專業人才;在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中,落實200萬元生態文明建設“以獎代補”專項資金,用于生態先進單位的獎勵和生態項目申報經費;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的建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
(17)努力增強環保參與宏觀決策能力。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領導和人大、政協的支持,確保各項政策,尤其是加重綠色GDP、環評審批、“三同時”驗收等政策考核權重,主動為黨委、政府當好參謀助手,積極與各相關部門溝通,不斷完善政府主導、部門協調、社會參與、共同推進的工作機制。
八、筑牢基礎,切實加強環保隊伍建設
(18)加強干部隊伍作風建設。以提高干部執行力為主線,持之以恒地開展機關效能建設。弘揚新時期環保精神,強化效能意識,切實增強全局干部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真正把環保部門建成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和諧型、節約型、廉潔型機關。
(19)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繼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深化反腐倡廉及履職盡責教育,著力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加強財務管理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定期審核各單位收支情況,確保各項工作穩步有序推進。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回頭看”活動。進一步暢通環境信訪渠道,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20)認真做好其他工作。進一步強化精神文明、愛國衛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生育、檔案、保密、全民健身、綠化、工會和群團組織等工作,繼續開展市級最佳文明單位、平安單位創建等活動,確保年度各項目標高質量完成。(紅安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