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創新減排機制,突破減排薄弱環節
修訂完善《梧州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考核方案》,開展對各縣(市、區)十二五期中減排工作考核。力爭《梧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所列重點減排項目完成比例達80%。在農業源和機動車減排方面要有突破性的實質進展。與水產畜牧部門建立推進農業源減排的協同制度,明確分工,力爭2013年年底前全市50%以上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完成污染減排項目建設。建立機動車環保環保檢驗機構,機動車環保合格標志的發放工作納入規范化、常規化,推動黃標車的淘汰。
(二)積極做好重大項目環保服務與管理工作
充分發揮環評在促進污染減排、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產業布局、轉變發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繼續加強規劃環評,突出抓好現有5園8區項目環評工作以及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相關環評服務工作。緊緊圍繞我市自治區統籌推進的重大項目,強化服務理念,積極與區環保廳溝通、協調,幫助企業解決在建設過程中遇到的環境問題,推動項目盡快建成投產,盡快形成實物經濟工作量,促進我市經濟快速發展。
(三)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工作
加快推進轄區內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區項目建設工作,通過資金對農村環境綜合治理項目、村莊風貌改造工程等方面的支持,整合資源,切實改善農村環境。積極推進《城市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的頒布實施工作,圓滿完成市創園辦分解的任務,為我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奠定基礎。加強對轄區內生態廣西建設引導資金的管理,完成建成項目的驗收工作,杜絕久試不驗的狀況。跟蹤2013年生態廣西建設引導資金審批情況,得到批復后落實對項目的監管和指導。
(四)強化環境監管執法
全力開展三項行業環境風險和安全隱患整治、環境安全百日大檢查和環保專項行動,全面部署和落實開展環境監察專項稽查工作。加強環境監察和監督性監測,對污染防治設施運行不正常的及時予以糾正并責成其整改,對偷排、超標超總量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予以嚴厲打擊,穩步提高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率。以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為中心,繼續開展重金屬污染企業專項整治,繼續加大沿江沿河化工企業(園區)現場檢查的力度,鞏固執法成果,防止污染反彈,促進主要污染物減排。加強生態環境監管,開展重點區域生態環境監察工作。
(五)全面推進污染綜合防治工作
爭取正式啟動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工作,編制創建工作方案,建立創城工作機制。按照國家新的考核辦法,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加快全市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工作進度。全市列入《廣西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的項目完工率力爭達到100%,獲得2012年度上級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完工率力爭達到100%,爭取全市重金屬污染減排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
(六)做好固體廢物環境監管工作,促進循環經濟發展
加強涉危企業的危險廢物管理,以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為抓手,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督促落實整改。扶持梧州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單位申請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規范危險廢物轉移處置。以梧州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為重點,對醫療廢物收集和處置進行全面監管。以再生園區環保分局為支撐,加強進口廢物監管,防止不規范利用進口廢物行為的發生,服務好城市礦產示范基地項目的建設,促進我市再生資源產業的發展。
(七)加強黨建、人事和紀檢監察工作,助推干部隊伍建設
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加快推進機構改革和干部隊伍建設,加大干部競爭選拔力度,推動干部交流輪崗。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扎實推進環保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全市環保系統要聯系實際,找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著力點和切入點,通過梳理權力、查找廉政風險點、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健全權力運行監控機制,不斷提高環保系統反腐建設科學化水平,培養廉潔奉公、干凈做事的干部隊伍。(梧州市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