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持續改善水環境質量,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重慶市實施方案的通知》(渝辦發〔2012〕340號)、《重慶市涪陵區三峽庫區后續工作實施規劃(2011-2014)》、市政府與區政府簽訂的環保目標責任書等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15年,城鎮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的水質穩定達到功能要求;城市水體和支流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水功能區達標率進一步提高;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和入河總量持續削減;水環境監測、預警與應急能力顯著提高。建制鄉鎮、集鎮、集中居民點污水、垃圾收集處理實現全覆蓋。在長江、烏江干流上游來水達到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Ⅱ類水質標準的前提下,水質穩定在Ⅱ類。到2015年年底,全區工業、生活和農業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6344噸/年,比“十一五”末消減5.4%;工業、生活和農業源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696噸/年,比“十一五”末削減7.4%。水生態安全狀況持續改善,重要生態保護區水生態服務功能維持良好。
二、工作原則
(一)合理規劃,突出重點。結合全市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以及經濟社會統籌發展的需要,優化水污染防治項目布局,提前謀劃和落實規劃項目用地指標,合理安排水污染防治項目建設工作計劃。以飲用水源保護、重點次級河流、人口密集、水環境問題突出、環境風險防范能力薄弱、經濟社會發展壓力大的區域為重點,優先推進規劃項目的建設實施。
(二)多方籌資,科技支撐。實行污水、垃圾等環保基礎設施“供排一體、建管合一”的建設運營管理模式,采取爭取國家補助資金、部門專項資金、項目配套資金和鼓勵社會資金參與等多種形式籌集資金。加強科技支撐和技術論證,實事求是地確定項目建設的規模,因地制宜選擇投資省、管理易、成本低、能持續運行和穩定達標的先進工藝。
(三)強化銜接,統一實施。由區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按照“不抵扣、不重復、不遺漏、不作假”的原則,加強《涪陵區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項目與三峽后續工作規劃、行業(部門)各專項規劃銜接,確保相關項目統籌實施。
三、項目內容
為便于推進項目建設,將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項目、三峽后續規劃項目以及節能減排項目等進行整合,統一實施。整個《實施方案》規劃的項目包括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城鎮污水處理、城鎮垃圾收運處理、養殖污染治理、城鎮污泥處置、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污水管網項目7大類25個總項目,其中,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有15個項目,三峽后續規劃有5個項目,節能減排項目4個,區級項目1個。25個總項目57個子項目,總投資約122778.15萬元。
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項目內容:15個大項23個子項,其中工業園區污水處理項目5個(銅鋁工業園區、龍橋工業園北拱一期、龍橋工業園石沱一期、李渡工業園大耍壩、白濤化工園區一期潘家壩);城鎮污水處理項目4個(涪陵污水處理廠二期擴建工程、百勝鎮、義和鎮、焦石鎮);污水管網項目1個(蒿枝壩);城鎮垃圾收運處置項目2個(涪陵—長壽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青羊鎮、龍潭鎮、白濤鎮、焦石鎮、百勝鎮、馬武鎮、南沱鎮、石沱鎮、義和鎮垃圾收運系統);水環境整治項目為涪陵區長江干支流漂浮物清理及處置工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項目為涪陵區泰升生態農業發展公司生態養殖場沼氣工程;城鎮污泥處置項目為重慶市涪陵污泥處理工程。
三峽后續規劃項目內容:5個大項26個子項,其中城鎮污水處理項目3個(含江北街道、石沱、武陵山、馬武等4個鄉鎮街道污水處理子項,以及藺市堡子場、李渡石龍場、龍橋酒店場、江東天臺場、荔枝梓里場、清溪土地坡場、義和鎮安場、義和大山場、義和大柏樹場、南沱焦巖場、百勝雙河場、百勝永安場、石沱石和場等13個集鎮污水處理工程子項);城鎮垃圾處理項目1個(含李渡石泉、李渡新區、武陵山、白濤麥子坪、藺市堡子、龍橋酒店、江北街道等7個生活垃圾收運系統子項);區域水環境整治項目1個(包括李渡大耍壩排污口整治工程和李渡后溪溝排污口整治工程2個子項)。
市級減排項目4個(大順、同樂、增福、羅云等4個鄉鎮污水處理項目,坪上新城(龍潭鎮)污水處理工程,青羊鎮污水處理站技改擴能工程,大木鄉污水處理擴建工程),區級項目1個(沙溪溝污水管網)。
四、實施步驟和任務
(一)工業園區污水處理項目
按照國家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3年完成5個項目的可研、初設,力爭部分項目開工建設;2014年,建成龍橋工業園北拱一期、白濤工業園一期(潘家壩)的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項目,銅鋁園區一期、龍橋園區石沱組團一期、李渡工業園區(涪陵新城區)等污水處理項目全部開工建設;2015年,全面建成5個工業園區污水處理項目并投入運行。
嚴格執行環境準入規定。所有新建工業項目必須符合準入規定并進入園區。強化園區環境風險控制,加強風險防范體系建設,注重環境風險應急演練。強化企業環境監管責任,推進排污許可證全覆蓋,實現所有排污單位持證排污。重點排污企業安裝在線監控裝置。確保工業企業的污染物排放達到要求。
(二)城鎮污水處理項目
2013年,建成百勝、義和、江北街道、武陵山、馬武、焦石、石沱等7個鄉鎮污水處理工程,開展藺市鎮堡子場等13個集鎮污水處理設施項目,坪上新城(龍潭鎮)污水處理工程,青羊鎮污水處理技改擴能工程,大木鄉污水處理擴建工程的前期工作,完成涪陵污水處理廠二期擴建工程的可研初設編制。2014年,開工建設污水處理廠二期擴建工程,大順、同樂、增福、羅云等4個鄉鎮污水處理工程,建成藺市鎮堡子場等13個集鎮污水處理設施。2015年,規劃的城鎮污水處理項目全面建成并投入運行。
城鎮污水收集干管及二三級污水收集管網與污水處理設施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加強對污水處理設施的監管,所有城市污水處理廠安裝在線監測系統。建立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管理長效機制,全面開征污水處理費,落實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經費。強化污水處理廠運營管理,鼓勵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對污水廠實行標準化、規范化、精細化運營。當年建成運行的污水處理廠負荷率不低于60%,投運3年的污水處理廠負荷率不低于80%。到2015年,確保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建制鎮污水處理率達到80%以上。
(三)污水管網項目
2013年,建成沙溪溝污水管網收集工程,完成蒿枝壩片區污水收集管網工程的可研、初設工作,并開工建設;2015年,建成蒿枝壩片區污水收集管網工程。
(四)城鎮垃圾收運處置項目
2013年,開展李渡石泉場等7個集鎮垃圾收運系統工程的前期工作,開工建設重慶涪陵—長壽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建成青羊鎮、龍潭鎮、白濤鎮、焦石鎮等4個城鎮垃圾收運系統工程;2014年,建成百勝鎮、馬武鎮、南沱鎮、石沱鎮、義和鎮等5個城鎮垃圾收運系統工程和李渡石泉場等7個集鎮垃圾收運系統工程,2015年建成涪陵—長壽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
按照“村(居)收集、鄉(鎮)轉運、區(縣)處置”的原則,加快垃圾收運處置設施建設,完善垃圾收運、處置長效機制,落實專業收運、處置單位,確保垃圾及時清理和妥善處置,保障城鄉環境衛生。到2015年年底,中心城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100%,建制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率達到80%以上。
(五)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
2013年,建成李渡大耍壩污水處理廠排污口整治項目和李渡后溪溝排污口整治項目,開工建設涪陵區長江干支流漂浮物清理及處置工程項目;2014年,建成涪陵區長江干支流漂浮物清理及處置工程項目。
強化水華易發生支流綜合整治和生態系統恢復,增強水華預警與應急處置能力。強化三峽庫區消落區的管理,減少消落區的人類活動干擾,禁止在消落區內開展農業種植活動,禁止在三峽庫區干流及主要支流進行網箱養殖。
(六)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項目
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項目1個:2013年,完成泰升生態農業發展公司生態養殖場污染治理工程。
嚴格劃分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制定取締禁養區畜禽養殖的相關配套政策,逐步取締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項目,限養區內實行畜禽養殖總量控制,限養區、適養區內的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必須到位。重點推廣豬—沼—菜、豬—沼—果等種養結合的養殖模式,全面實施畜禽糞污的無害化處理和資源的有效利用。
(七)城鎮污泥處置項目
2013年,完成重慶市涪陵污泥處理工程項目的可研、初設工作,并開工建設;2015年,建成并投入運行。
到2015年,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率達到70%以上,建制鎮污泥無害化處理率達到30%以上。
(八)飲用水源保護、船舶流動源污染防治及環境風險防范
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工作的通知》(渝府發〔2012〕79 號)有關要求,加強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工作。
有步驟地搬遷、改造或拆除規模小、污染重的碼頭作業點。逆水航程在4 小時以上且客位100人以上的大型船舶和噸位600噸以上的機動貨船安裝一體化生活污水處理設備。客位較少和噸位較低的其他船舶安裝污水儲存設施,收集后交岸上處理。30馬力以上的機動船必須安裝油水分離器。加強船舶廢棄物接收處置,加快油類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船舶洗艙基地建設,健全船舶水污染事故應急制度,加強船舶水污染事故應急能力建設。
增強環境監管能力,強化環境監察和監測能力建設。提高環境監察執法能力,加強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實行實時監控、動態管理,強化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的運營與質量管理。加強三峽庫區水體的水質監測,推進區域、流域自動監測站(點)建設。建立區級、園區級、企業多級風險防范體系,有效防范環境風險。開展重點企業環境風險源調查,篩選潛在的重大風險源,實施分級分類動態管理,建立流域風險監控預警平臺。提高企業環境風險防范意識,督促企業落實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和治理責任。強化環境應急管理,制訂切實可行的環境應急預案,提高環境應急反應處置能力。加強流域上、下游應急機制的統一協調,建立應急響應聯動機制,及時準確發布信息,有效防范環境風險。
五、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項目、涪陵區三峽后續扶持項目、節能減排項目、區級項目共涉及25個。資金主要來源:積極爭取國家補助資金、三峽后續工作規劃資金、節能減排資金、管網補助資金以及區級自籌等各類資金的統籌整合。各項目業主要采取多種方式、渠道籌集項目配套資金。
六、責任分解
建設單位應及時啟動項目前期工作,盡早完成項目可研、初設及開工前的所有工作,并多方籌集資金,確保項目按計劃開工建設。區級有關部門及相關單位應做好《規劃》項目的指導、監督、督促、協調和服務等工作。
區環保局:負責涪陵區“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規劃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組織、指導、督促、協調25個項目的實施,對三峽庫區水污染防治依法實施統一監督管理,開展調度、督查和信息通報、目標考核;受區政府委托定期向市三峽庫區水污染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工作進展;監督管理污水處理廠的運行。
區發改委:牽頭落實我區納入國家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的基礎設施項目資金;負責將25個項目納入基本建設年度計劃;指導、協調、監督項目招標投標工作;對項目進行稽查。牽頭制定鄉鎮(含村莊)污水處理、垃圾處理收費標準和機制。
區經信委:牽頭落實我區納入國家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的工業項目資金。
區財政局:負責銜接落實和劃撥項目補助資金;審批項目竣工決算;協助上級有關部門開展項目資金稽查。協助區發改委制定鄉鎮污水處理、垃圾處理收費標準。
區國土資源局:負責及時辦理項目用地預審、地質災害評估、土地征用及行政劃撥手續審批。
區城鄉建委:負責督促項目建設,監督招標投標和工程監理等;負責項目初步設計(以下簡稱初設)的審批,加快審批進度;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對項目進行質量稽查。
區規劃局:合理規劃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項目選址及污水收集管網走向,將項目納入城鎮規劃;負責及時辦理項目規劃選址、規劃方案審查。
區市政園林局:協調、指導垃圾處理場的運營管理;牽頭制定城鄉垃圾收運、處置長效運行機制。
區移民局:牽頭落實已納入三峽后續工作規劃項目的資金。
區畜牧局:負責指導、督促做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項目實施工作。
區水務局:協調、指導城區污水收集管網建設,爭取上級污水管網建設補助資金;啟動鄉鎮污水處理費征收工作;向上級爭取鄉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經費補助。
區國資委:配合推進環建集團作為業主的項目實施。
區監察局: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履行本方案職責和任務完成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意見。
區國投集團:負責籌集建制鄉鎮、集鎮污水處理、垃圾收運項目前期工作費用和地方配套資金。
區農建集團:負責龍潭鎮污水處理項目復建工程費用籌集。
其他部門:按照各自工作職能職責,在區政府領導下參與完成涉及本部門的工作任務,以及與市級部門的銜接工作。
有關項目業主:負責各項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設和項目運行管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為加強我區水污染防治規劃項目實施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決定成立涪陵區“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規劃領導小組。
組 長:趙昌輝
副組長:周德宏、況紅
成 員:區發改委、區經信委、區財政局、區國資委、區國土局、區環保局、區城鄉建委、區規劃局、區市政園林局、區水務局、區農委、區移民局、區畜牧局,各工業園區管委會和有關鄉鎮街道等單位負責人作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環保局,負責日常工作的處理。項目建設單位應提前準備,科學謀化,按計劃推進項目的各項建設工作;各牽頭單位和配合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指導、服務工作。
(二)建立工作機制,強化部門配合
為了順利推進我區“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規劃項目的實施,建立項目實施進度調度、會議協調、現場督查、信息通報等工作機制。各成員單位每月定期報送項目建設進展情況,領導小組將情況匯總后報告區政府。對項目工作進展緩慢的單位,由區政府督查室定期開展督查通報,對進展滯后的單位限期督辦。
(三)多方籌集資金,加快項目建設
區級相關部門要加強與市級有關部門銜接,多渠道爭取資金。項目業主單位也要多方面籌集資金,保證配套建設資金到位,確保項目建設按計劃推進。
(四)嚴格考核獎懲,推進項目實施
將水污染防治規劃項目建設進展情況納入全區年度黨政“一把手”環保實績考核內容,年終考核逗硬。因工作不力導致任務不能按時完成、造成嚴重影響的單位和個人,給予全區通報,并對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
(五)健全政策機制,保障項目運行
研究制定全區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運營管理長效機制,積極探索多元化的建設運營模式,保障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正常運行。進一步完善污染物總量控制、飲用水源保護、環境準入、排污許可證發放和管理、農村面源及養殖污染防治等制度,保障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重慶市人民政府)
涪陵區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14-12-15 11:56:55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