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境保護部與自治區人民政府簽訂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責任書以及自治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和總量控制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優化產業布局、提高污染防治水平、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以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按照自治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和總體部署,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確保2014年總量控制目標任務的完成。
(二)總量控制目標。2014年我區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為: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在69.23萬噸以內,較2013年增長不超過2.5%,較2010年增長不超過9.65%;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在71.65萬噸以內(含機動車),較2013年下降5%以上,較2010年增長不超過21.79%;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控制在57.37萬噸以內,與2013年排放量持平,較2010年增長不超過0.9%;氨氮排放總量控制在4.12萬噸以內,與2013年排放量持平,較2010年增長不超過1.48%。各地州市2014年總量控制工作目標見附表。
二、重點減排項目
(一)化學需氧量、氨氮重點減排項目:共147個(含目標責任書項目及2013年未完成項目,下同),預計減排化學需氧量2.09萬噸、氨氮0.19萬噸。
1.工程減排項目137個,預計減排化學需氧量2.07萬噸、氨氮0.1877萬噸,其中:工業企業工程治理項目48個,削減化學需氧量0.42萬噸、氨氮0.01萬噸;新建、擴建和增加收集管網的污水處理廠(站)及廢水資源化利用等減排項目89個,削減化學需氧量1.65萬噸、氨氮0.18萬噸。
2.結構減排項目10個,預計減排化學需氧量0.02萬噸、氨氮0.0028萬噸。
(二)二氧化硫重點減排項目:共134個,預計減排二氧化硫6.14萬噸。
1.工程減排項目89個,預計減排二氧化硫4.84萬噸,其中:電力行業減排項目38個,預計減排2.42萬噸;鋼鐵、焦化行業脫硫項目26個,預計減排1.53萬噸;其他行業工程減排項目25個,預計減排0.89萬噸。
2.結構減排項目45個,預計減排二氧化硫1.3萬噸,其中:關停小火電項目8個,預計減排0.74萬噸;關停小煉鐵項目9個,預計減排0.16萬噸;關停其他落后產能項目28個,預計減排0.4萬噸。
(三)氮氧化物重點減排項目:共172個,預計減排氮氧化物10.65萬噸。
1.工程減排項目127個,預計減排氮氧化物9.38萬噸,其中:火電發電機組脫硝項目77個,預計減排7.96萬噸;水泥脫硝項目44個,預計減排1.38萬噸;其他行業工程治理項目6個,預計減排0.04萬噸。
2.結構減排項目45個,預計減排氮氧化物1.27萬噸,其中:關停小火電項目8個,預計減排0.96萬噸;關停其他落后產能項目37個,預計減排0.31萬噸。 3.2014年機動車淘汰量按照國家核定我區2013年淘汰數量測算,減排1.29萬噸。
(四)農業源(畜禽養殖)重點減排項目:共175個,預計化學需氧量、氨氮減排量分別為0.3萬噸、0.018萬噸。項目清單由自治區環保廳印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人民政府是污染減排的責任主體,對本行政區域污染減排工作負總責,要切實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加強對污染減排工作的組織領導、監督檢查和考核獎懲,確保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計劃的完成。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進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環保部門負責總量控制計劃的貫徹落實和污染源監督管理,發改部門負責節能減排相關政策的制定和實施,經信部門負責落后產能淘汰關停,住建部門負責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及管網建設,農業、畜牧部門負責農業及畜禽養殖業污染綜合整治,公安交管部門負責老舊機動車淘汰工作。排污單位是污染減排的實施主體,要進一步增強污染減排的責任感和主動性,嚴格落實計劃確定的任務。
(二)加快工程減排。推進火電、水泥企業脫硝工程,所有火電機組6月底、水泥企業年底前完成脫硝設施建設并實現穩定運行。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工程建設、工業廢水工程治理和綜合利用。做好鋼鐵企業燒結機和球團設備、焦化企業、燃煤電廠、大型工業鍋爐煙氣脫硫設施建設工作,鋼鐵企業燒結機和球團設備年底前完成脫硫設施建設。加快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減排工程建設。
(三)推進結構減排。積極采用清潔能源替代燃煤供暖,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替代小型燃煤鍋爐供暖等方式,推動城鎮供熱方式轉變。加大落后產能、工藝和設備淘汰力度,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小造紙、小焦化、小火電、小鋼鐵、小水泥、小電石、小建材、小冶煉落后生產工藝和設備予以關停。
(四)加強管理減排。加大排污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力度,實施清潔生產中、高費方案,從源頭上減少污染物產生量。強化污染源在線監測,加強日常監管,確保污染治理設施有效穩定運行。開展機動車尾氣檢測和環保標志管理。加大監察監測力度,組織開展污染減排專項督查。及時公布減排項目進展情況,對重點問題實行掛牌督辦和跟蹤。
(五)嚴格控制排放增量。加大新建項目不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及超標排放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新建項目污染物達標排放。加強電力、鋼鐵、水泥、漿粕化纖、副食品加工等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嚴格控制新增量。
(六)強化監督考核。對未完成年度控制目標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區域限批措施;對未按計劃要求完成減排項目的企業,責令其限期整改,并對其新建項目實行環評限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
維吾爾自治區201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
發布時間:2014-11-24 14:54:56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