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
根據《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的通知》(佛府辦函〔2014〕283號)的有關要求,我區201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分別為:化學需氧量1.36萬噸,氨氮0.106萬噸,二氧化硫0.98萬噸,氮氧化物0.79萬噸。納入年度計劃的減排項目必須完成。
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減排目標(單位:萬噸)
地區 |
化學需氧量 |
氨氮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
2013 年 排放量 |
2014 年減排量 |
2013 年 排放量 |
2014 年減排量 |
2013 年 排放量 |
2014 年減排量 |
2013 年 排放量 |
2014 年減排量 | |
高明區 |
1.39 |
0.03 |
0.11 |
0.004 |
1.01 |
0.03 |
0.8 |
0.01 |
(一)水污染物減排途徑。
1.城鎮生活污水處理。
2014年,我區污水處理廠減排能力建設主要靠加強納污管網建設,特別是重點推動納入年度減排項目計劃的污水處理廠完善納污管網,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負荷率。
一是立足2013年污水管網勘察調研成果,結合我區“水更清”、“一河一策”等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因地制宜、“一廠一策”地深入開展中心城區及各鎮(街道)主城區污水管網勘察調研工作,進一步摸清污水收集管網建設現狀和存在總量,為科學制定污水管網建設及改造方案做好前期準備,保障現有各污水處理廠進水負荷和處理效果得到明顯改善。
二是年內實現高明區中心城區第二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首期工程(1萬噸/日)穩定運行,爭取2014年形成減排能力,同時加快推進高明區中心城區第四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做好污水處理廠管網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進一步健全完善減排支撐臺賬。
三是切實加強環境監管,杜絕工業非法排污對污水處理廠,特別是中心城區第二污水處理廠、中心城區第三污水處理廠的影響,確保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
四是加強對區內各污水處理廠污泥收運和處理處置過程的監管,繼續推動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置工作,確保污泥處置規范,臺賬資料完整。
2.工業廢水治理。
(1)結構減排。
繼續推進三洲舊區、沿江路以東片區等納入“三舊”改造范圍的工業企業關閉工作,從源頭上減少水污染物的排放。
(2)中水回用。
繼續推進區內紡織印染行業企業的整治提升工作,鼓勵和指導有條件的企業建設中水回用系統,提高工業用水的回用率,減少工業廢水的排放量。
(3)綜合整治。
按照市環保局《關于轉發環保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造紙和印染行業總量減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佛環〔2014〕13號)等有關要求,鐵腕推進區內紡織印染企業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3.農業源污染治理。
以《“十二五”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污染防治技術指導意見》為指導,以市、區出臺的農村環境保護專項獎勵資金方案為激勵措施,嚴格按照農業源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要求,以及區農林漁業局(農業)《關于開展2014年高明區畜禽養殖場污染綜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明農業〔2014〕6號)要求,大力推進我區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扎實推廣“干清糞”、“雨污分流”、“污水厭氧+好氧處理”和“沼液、沼渣農業利用”有機結合的污染治理模式;積極探索符合規范化養殖要求的生態養殖模式和污染防治技術;建立完善畜禽養殖污染治理運行及減排支撐臺賬體系;構建環保、農業部門密切聯動,區、鎮政府(街道辦)鐵腕共推的養殖場污染監控和執法網絡。
年內完成第二批共34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重點完成其中的周錦祥豬場等16家市減排項目。由農業部門牽頭,于年底前建成一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糞便綜合利用示范工程。
(二)大氣污染物減排途徑。
1.結構減排。
繼續推進三洲舊區、沿江路以東片區等納入“三舊”改造范圍的工業企業關閉工作,從源頭上減少大氣污染物的排放。
2.工程減排。
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電力行業“超潔凈排放”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辦函〔2014〕189號)要求,推進區內火電行業脫硫脫硝及煙塵深化治理工程。在完成溢達紡織公司熱電聯供項目1#、2#、3#鍋爐脫硫旁路取消工作的基礎上,今年7月1日前完成脫硝工程(SNCR項目)建設并實現穩定運行,其綜合脫硝效率要達到45%;完成高效除塵深化治理,確保煙塵排放達到《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推進非電行業企業開展清潔能源改造,深入挖掘大氣減排潛力。今年以雅居陶瓷、棉泰印染、鵬益塑膠等6家企業為清潔能源替代項目,通過大力推廣天然氣改造工程,提高清潔能源利用率,多渠道減少大氣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
3.機動車氮氧化物減排。
充分利用黃標車區域限行、黑煙車專項整治行動、電子抓拍系統、黃標車淘汰補貼等政策措施,切實推進機動車氮氧化物減排工作。加大路檢執法力度,鐵腕整治黑煙車,加快淘汰黃標車。做好環保標志的核發工作。
(三)推進總量減排監測體系建設。
加強我區總量減排監測體系建設,強化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列入2014年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的國控企業、生活垃圾處理廠(場)要按要求開展企業自行監測,并及時公開監測結果。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傳輸有效率要達到75%,國控企業自行監測結果公布率達到80%,監督性監測結果公布率達到95%。
三、2014年主要污染物減排項目和減排量測算
我區2014年主要污染物減排項目包括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治理、城鎮污水處理廠(含管網)、工業行業大氣污染物結構減排、工業行業水污染物結構減排、非電行業清潔能源替代、電力行業脫硫工程(管理)、電力行業低氮燃燒改造及脫硝工程等項目(詳見附件)。
四、保障措施
(一)持續推進能源結構優化,深入開展鍋爐綜合整治[責任單位:區環境運輸城管局(環保)、區質監局,各鎮政府(街道辦)]。
1.積極推進工業企業使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嚴格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關于擴大高污染燃料限制使用區域的通告》(佛府〔2014〕31號)要求,重點對限制區內相關企業進行整治,按時落實限制區內高污染燃料(煤炭、重油、生物質等)燃用設施(共26臺鍋爐)的依法拆除或改造工作。加快我區能源結構調整優化,減少高污染燃料使用量。
2.按計劃開展鍋爐整治工作。按照市環保責任制考核及《高明區鍋爐及電廠污染綜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2014年底前完成10蒸噸/小時(含10蒸噸)以下的鍋爐淘汰改造;2014年底前,10蒸噸/小時以上的鍋爐須改燃清潔能源或實施煙氣污染治理,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燃煤、燃油等使用非清潔能源鍋爐須裝設煙氣排放在線連續監測儀器,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完成35蒸噸/小時以上的燃煤工業鍋爐低氮燃燒設施安裝;65蒸噸/小時以上的燃煤工業鍋爐,除安裝低氮燃燒設施外,還須建設煙氣脫硝工程并同步配套完善DCS系統,并加強對煙氣脫硝設施的運行管理,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3.實施陶瓷行業污染綜合整治。根據《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天更藍三年行動計劃(2013-2015年)的通知》(佛府辦〔2013〕42號)等要求,對新粵豐建材有限公司、雅居陶瓷有限公司、貝斯特陶瓷有限公司、順成陶瓷有限公司等4家陶瓷企業開展煙氣深化治理,年內基本完成深化治理工程建設和調試運行工作,確保各項污染物指標達到《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4-2010)的要求。
(二)加快推進污水處理系統建設并完善各項工作[責任單位:區環境運輸城管局(環保)、區國土城建水務局(水務)、區發展規劃統計局(規劃),各鎮政府(街道辦)、西江新城管委會]。
1.按照“再造滄江”工作要求,推進污水處理廠規劃建設工作。落實中心城區第二污水處理廠提升水量、水質的管網整改方案;推進中心城區第三污水處理廠一期技改項目方案編制和相關調試工作;推進中心城區第四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工作;加快楊和鎮對川片區污水處理廠可研編制、管網摸查和建設工作進度,確保年內動工建設;按照更樓河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年內建成更合鎮第二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并落實小洞分廠的方案設計和選址等前期工作;繼續完善各鎮(街道)、西江新城污水管網建設,確保進水滿足設計能力負荷,出水各項指標穩定達標。
2.推進配套污水管網建設各項工作。各鎮政府(街道辦)、西江新城管委會要嚴格按照已制定的污水管網建設計劃,結合轄區范圍內污水管網勘察調研工作,進一步排查存在問題,完善管網配套建設,保障污水處理廠真正發揮環保作用和社會效益。
3.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落實10個分散式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選址及建設資金,建設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進一步加強農村污水治理,優化美化農村環境。結合市級生態村復查工作,對各鎮(街道)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現場核查,及時發現存在問題并落實整改措施。
(三)強化環保執法和監督管理,嚴厲查處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區環境運輸城管局(環保),各鎮政府(街道辦)、西江新城管委會]。
以環保執法年為契機,以加強環保執法與“兩高司法解釋”銜接為突破口,強化環保日常監管,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加強對區內紡織印染、造紙等重點工業企業,特別是污水處理廠納污范圍內和工業園區內企業的環保監管。各鎮政府(街道辦)進一步強化一線環保執法力量,嚴格企業監管,嚴懲環境違法行為,杜絕企業向污水處理廠和自然水體違法排污等現象。
(四)繼續推進“三舊”改造工作(責任單位:區三舊改造辦)。
結構減排仍然是我區“十二五”期間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的重點工作之一,2014年必須加快推進全區特別是三洲舊區的“三舊”改造工作,確保三舊改造范圍內企業如期關閉,使我區順利完成結構減排任務。
(五)拉動傳統產業整治提升[責任單位:區環境運輸城管局(環保)、區經濟科技促進局(經信),各鎮政府(街道辦)、西江新城管委會]。
積極推動我區紡織印染、金屬、塑料、家具制造等行業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審核,推進節能節水,提高中水回用比例。
(六)推進規模化養殖場綜合整治[區環境運輸城管局(環保)、區農林漁業局(農業),各鎮政府(街道辦)、西江新城管委會]。
1.加快編制我區畜禽養殖業發展規劃并抓緊實施,同時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以我區禁養區、適養區和限養區范圍調整為契機,進一步強化部門聯合執法,加大打擊農業源違法排污的力度。加快對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污染綜合治理進度,按時完成市、區兩級減排項目整治任務。修訂《高明區禽畜養殖污染防治管理暫行辦法》,區內不再審批新建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
2.按照區農林漁業局(農業)《關于開展2014年高明區畜禽養殖場污染綜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明農業〔2014〕6號)要求,確定區內畜禽養殖場污染綜合整治項目,明確整治進度。嚴格按照環保責任制考核要求,2014年納入國家、省、市年度減排計劃和出欄量超過3000頭的畜禽養殖場全部完成綜合治理,出欄量1000-3000頭的豬場累計70%以上完成綜合治理,全面完成禁養區內養殖場的清理整頓。由農業部門牽頭,于年底前建成一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糞便綜合利用示范工程。
(七)推進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責任單位:公安分局、區環境運輸城管局(環保、交通運輸)]。
充分利用城市升級、治理交通堵塞、黃標車區域限行、黑煙車專項整治行動、電子抓拍系統、黃標車淘汰補貼等政策,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加快淘汰黃標車等高污染排放車輛,區交通運輸部門按考核要求完成營運類黃標車的淘汰工作。全面實施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管理。
(八)嚴格項目準入,實施源頭控制[區經濟科技促進局(招商)、區發展規劃統計局(發改、規劃)、區環境運輸城管局(環保)、區三舊改造辦,各鎮政府(街道辦)、西江新城管委會]。
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前置審核制度,實行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等量替代或倍量替代,把落實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環保審批和驗收的必要條件。結合我區招商引資、產業結構調整和“三舊”改造工作實際,嚴把項目審批關、準入關,在紡織印染、畜禽養殖等行業實行嚴格的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嚴控高污染行業新增產能,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實施新建項目與煤炭總量控制掛鉤機制,耗煤建設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
(九)嚴格考核制度,建立污染減排長效機制[區紀委(區政務監察審計局)、區委組織部(區編委辦)、區發展規劃統計局(統計)、區經濟科技促進局(經信)、區環境運輸城管局(環保)、區農林漁業局(農業)、公安分局]。
1.參照市的考核辦法,將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納入鎮(街道)及相關職能部門績效考核中,并將考核結果納入干部政績考核體系,對工作完成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個人進行問責。
2.加強部門溝通協作,確保信息暢通。按照減排核算要求,用于減排核算折宏觀數據需要采用統計、農業、公安等部門數據,如GDP、工業增加值、常住人口、城鎮化率、能源消耗等數據必須來自統計部門,畜禽養殖(養殖量、變化率)等數據必須來自農業部門且與畜牧防疫數量相校核,機動車數據(新注冊、轉入、注銷、轉出、報廢、營運車輛數等)必須采用公安、經貿和交通管理部門數據。為確保數據報送及時完整、準確有效,要加強環保部門與相關部門,特別是統計部門間的溝通協調和信息交流,建立長效協作機制,做好有關數據與減排目標的銜接平衡。(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