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宜昌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省環保委《關于下達2014年度全省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任務的通知》(鄂環委[2014]1號)要求,結合全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及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為確保完成全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任務,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控制在74809噸以內(其中農業源排放量控制在30333噸以內),比2013削減1.5%(其中農業源排放量削減2%);氨氮排放總量控制在11931噸以內(其中農業源排放量控制在4290噸以內),比2013年削減2.5%(其中農業源排放量削減2%);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在60902噸以內,與2013年持平;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在55254噸以內,比2013年削減3%。
二、減排措施
(一)強力推進工程減排。重點完成8條水泥生產線和2個火電企業脫硝工程、11個非電企業脫硫、脫硝、煤改氣等工程,建設并投運3個工業廢水深度治理工程。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和污水管網建設改造,確保列入宜昌市2014年重點減排項目的12個城鎮污水廠達到減排計劃要求(見附件2)。
(二)繼續抓好管理減排。加強已建成污染減排治理設施的運行管理,確保全口徑核算行業企業(造紙、紡織、火電、水泥、污水處理廠)相關指標達標、穩定運行。控制全口徑核算行業的產量。嚴禁虛報產量導致污染物增加。落實“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要求,控制新建項目污染物排放增量。
(三)深入推進畜禽養殖減排。編制實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全面開展規;笄蒺B殖場污染防治,重點完成176個規;笄蒺B殖場(養殖小區)污染減排治理設施建設投運。
(四)扎實開展結構減排。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繼續加大對造紙、紡織、水泥、磚瓦等落后產能和高耗能、高污染企業淘汰力度,重點完成8個項目落后產能淘汰。華潤電力猇亭電廠投產后,關閉太平洋熱電、安能、美聯等機組。
(五)全面開展機動車減排。按照《宜昌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發放機動車環保標志,嚴格執行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和機動車限行、淘汰標準,加快建設機動車排氣檢測機構。
三、任務分解
(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宜昌高新區管委會
1、全面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任務。
2、按期建成投運重點減排項目,全面完成重點減排項目計劃任務。
3、嚴格控制全口徑核算行業污染物增量?刂扑、造紙、印染等企業產品產量,城鎮污水處理廠達到規定的負荷和進出水濃度要求,確保全口徑核算企業穩定達標排放。
4、做好機動車環保標志發放工作,推進機動車環保檢測線建設,確保在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轄區機動車檢測機構的新建或改造任務。
5、2014年6月底前完成畜牧業發展規劃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的編制工作,劃定禁養區,控制養殖規模;推進規;笄蒺B殖場(小區)污染治理和有機肥廠建設。
(二)市直相關部門
1、市環保局:負責全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組織協調,督導工業領域完成污染減排目標任務,牽頭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減排工作。
2、市住建委:負責全市城鎮生活污染源減排工作,完成全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化學需氧量去除量25361噸和氨氮去除量2366噸的目標任務。督促《宜昌市2014年重點減排項目表》所列13個城鎮污水處理廠完成年度減排任務。加強全市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確保穩定達標運行并達到負荷和進出水濃度要求。完善城區污水處理廠管網及脫氮除磷設施建設改造,確保臨江溪污水處理廠、點軍污水處理廠和猇亭污水處理廠分別達到16.8萬噸/日、0.6萬噸/日和2.4萬噸/日以上處理量,化學需氧量和氨氮進出口濃度達到減排要求。
3、市農業局:負責全市農業污染源減排工作,完成農業源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別比2013年下降2%的目標任務。督促《宜昌市2014年重點減排項目表》所列176個畜禽養殖項目完成年度減排任務。指導各地編制畜牧業發展規劃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控制養殖規模,推進規;笄蒺B殖場(小區)污染治理。
4、市公安局:負責全市機動車污染減排工作,完成機動車排放氮氧化物總量與2013年持平的目標。指導各縣市區和宜昌高新區于2014年9月底前完成機動車檢測機構的新建或改造任務;協助做好機動車環保標志的發放和車輛限行區域劃定工作,加強機動車限行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控制新增車輛,加快老舊車輛淘汰。
5、市經信委: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
6、市城管局:負責全市垃圾填埋場減排工作,加強垃圾填埋場管理,確保滲濾液處理設施穩定達標運行。督促秭歸縣做好縣城垃圾填埋場(一期)的封場工作,確保完成減排任務。
(三)重點企業
1、宜昌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完成臨江溪污水處理廠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去除量較2013年分別增加1155噸和590噸;猇亭、點軍和花艷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平均負荷達到60%;對城區污水處理廠脫氮除磷設施進行升級改造,確保出口氨氮總磷穩定達標排放。
2、宜昌安能熱電有限公司:2014年6月底前對公司實施整體停產關閉,并實現相應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
3、宜昌美聯電力發展有限公司:2014年10月底前對公司實施整體停產關閉,并實現相應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
4、華潤電力(宜昌)有限公司:強化燃煤熱電聯產機組投運后的治污設施運行管理,確保煙氣脫硫、脫硝設施正常運行,綜合脫硫、脫硝效率分別達到環評要求的93%和8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形成合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建立減排聯席會議制度,通報總量減排工作進展,定期研究總量減排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的難點問題。住建、農業、經信、城管、公安及環保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完成減排工作任務。
(二)突出重點,加強督辦。各縣市區政府對全口徑核算行業企業和市重點減排項目要加強跟蹤管理,落實責任人。環保部門要加大減排執法力度,對進展滯后的重點減排項目和不能達標運行的全口徑核算企業實行掛牌督辦和限期整改,對未達到減排進度要求的縣市區和企業實行預警監控。
(三)落實責任,強化獎懲。將減排工作納入對各級政府和相關市直部門目標管理考核。對未完成任務的實行一票否決、區域限批等。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及時分解總量減排工作任務,做到目標清晰、責任明確。對任務完成好的縣市區政府、部門和企業進行獎勵。(宜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