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我縣農村新型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按照《山東省小城鎮發展和農村新型社區建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魯財建【2013】117號)和《山東省關于下達2013年農村新型社區建設專項資金預算指標的通知》(魯財建指【2013】117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出發點,按照省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部署要求,順應人民群眾改善環境質量、生活質量的期望,加快農村新型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努力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提高人民生活品質。
二、任務目標
到2014年底,完成我縣12個新建農村新型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包括管網)建設。(社區名單附后)
三、標準要求
1、建設規模。處理規模按現狀人口規模設計,并預留出規模擴展用地,便于后期擴大處理規模。
2、處理要求。生活污水根據實際需要,可采用不同的處理技術,鋪設污水收集管網,實行雨污分流,因地制宜開展農村社區污水處理。污水處理后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排放標準。
四、資金撥付
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并審計完成后一次撥付補助資金。
五、責任分工
1、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是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實施主體,按照基礎設施基本建設程序要求,具體承擔項目的選址、設計、招投標、設備材料采購、施工管理、竣工驗收、設備運營、設備維修等工作。
2、縣發改局:負責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可研報告和初步設計的審核上報,以及項目竣工驗收資料的審核等;指導和督促鄉鎮(社區)出臺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合理確定收費標準。
3、縣住建局:負責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和指導鄉鎮政府按照要求做好項目前期工作;爭取上級專項資金預算指標的支持;會同有關部門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考核檢查驗收。
4、縣財政局:負責項目資金監管;指導和監督鄉鎮(社區)實施主體建立和管理項目基建專戶;會同有關部門對鄉鎮(社區)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監管。
5、縣環保局:負責協助項目環評審批和竣工環保驗收,負責污水排放監測系統監管工作。
6、縣國土資源局:負責修改、調整相關項目土地利用規劃,以及項目用地預審和辦理建設用地手續。
7、縣監察局:負責組織對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責任制落實和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效能監察。
8、縣審計局:負責對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資金和污水處理費、污水處理運行專項獎勵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六、實施階段
1、安排部署階段(2014年8月15日-8月30日)
縣里成立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領導小組,制定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實施方案,召開全縣農村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動員會議,部署全縣農村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作;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向縣政府提出申請,成立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領導小組。
2、全面實施階段(2014年9月1日—11月30日)
根據縣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結合本鄉鎮(街道)社區建設實際,組織人員啟動招投標程序,實施建設。
3、檢查驗收階段(2014年12月1日—12月15日)
由縣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領導小組組織相關人員對所有社區污水處理設施項目進行檢查驗收,撥付資金。
七、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縣里成立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住建局、財政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縣發改局、環保局、審計局、國土局、監察局及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日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趙羽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由縣有關部門抽調專門人員組成。各鄉鎮(街道)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
2、協同配合。縣直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工作和措施落到實處。縣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制定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作方案,加強對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作的指導,并定期召開會議,及時溝通情況。
3、強化監督。加強對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管理,建立健全監管體系和責任追究制度,從選址、設計、招投標、施工、驗收等環節進行全過程監管,加大資金使用監管力度,確保建設項目設計合理、選址適宜、施工嚴密。
4、宣傳引導。加強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的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廣泛宣傳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改善生活環境的目的和意義,使公眾切實感受到污水處理所帶來的好處,取得全社會理解支持,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嘉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嘉祥縣農村新型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14-12-2 14:31:55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