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全面落實節約資源和環境保護的基本國策,緊緊圍繞加快豫北區域性中心強市建設和打造中原經濟區綜合實力領先城市的總體部署,統籌節能減排與經濟社會發展,堅持降低能源消耗強度、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相結合,形成加快轉方式、調結構的倒逼機制;堅持源頭控制與存量挖潛、突出重點與全面推進、依法管理與政策激勵相結合,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驅動、全社會參與的節能減排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節能減排工作長效機制,確保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主要目標。2015年,全市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1.78噸標準煤(按2005年價格計算),比2010年的2.15噸標準煤下降17%,比2005年的2.79噸標準煤下降36.09%,“十二五”時期,實現節約能源730萬噸標準煤;2015年全市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5.27萬噸、0.583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5.77萬噸、0.67萬噸分別減少8.66%(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6.88%)、13.43%(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13.46%);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12.36萬噸、8.455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13.88萬噸、9.798萬噸分別減少10.95%、13.70%。
二、強化目標責任約束
(三)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節能減排潛力、環境容量、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及產業布局等因素,將全市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合理分解到各縣(市、區)。各縣(市、區)要將市里下達的節能減排指標層層分解落實,明確下一級政府、有關部門、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排污單位的目標任務,按年度簽訂責任書。
(四)健全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加強能源生產、流通、消費統計,建立和完善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能耗統計制度以及分地區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指標季度統計制度,完善統計核算與監測方法,提高能源統計的準確性和及時性。以安西循環經濟區為試點,探索并適時建立循環經濟統計指標體系。修訂完善減排統計監測和核查核算辦法,統一標準和分析方法,實現監測數據共享。加強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統計監測,建立農業源和機動車排放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完善節能減排考核辦法,繼續做好地區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公報工作。建立節能減排形勢監測分析機制,發展改革、環保、統計、工業和信息化、公安、交通運輸、農業、商務、能源、畜牧、電力等部門要強化協調聯動,加強節能減排指標跟蹤監測,及時分析節能減排形勢,并提出調控措施建議。
(五)嚴格落實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堅持年初部署、年中督導、年底考核,制定督導方案,對每項工作逐一督導檢查落實,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完善節能減排考核辦法,把縣(市、區)目標考核與市有關部門目標評價相結合,把落實五年目標與完成年度目標相結合,把年度目標考核與進度跟蹤相結合。各縣(市、區)政府每年向市政府報告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有關部門每年向市政府報告節能減排措施制訂和落實情況。市政府每年對各縣(市、區)進行節能減排目標評價考核,并向社會公告考核結果。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實行問責制。建立節能減排表彰獎懲制度,對做出突出成績的縣(市、區)、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三、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按照《安陽市傳統產業升級行動計劃》,以調高調優調強為取向,以優化結構、提檔升級、實現可持續發展為目標,突出優勢產業,做大做強冶金建材行業,進一步拉長煤化工產業鏈條,全面提升裝備制造業水平,打造食品行業知名品牌,推進紡織行業集聚集群發展。著力實施“225升級工程”,即依托安西循環經濟試驗區和產業集聚區2個載體,著力打造鋼鐵、裝備制造2個千億級重大產業基地,培育煤化工、有色、食品、紡織、陶瓷5個百億級特色產業集群,走出一條產業集聚、循環發展的轉型升級路子,推進傳統產業由粗放向集約、由低端向高端、由規模向效益轉變。
(七)大力發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產業。貫徹《市政府關于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安政〔2012〕4號)文件精神,將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與改造提升傳統服務業相結合,積極發展現代服務業,培育扶持新興服務業,大幅提升全市服務業發展整體水平。2015年,服務業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比2010年提高5個百分點以上。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國發〔2010〕32號),大力實施新興產業倍增行動計劃,著力培育一批龍頭企業,新上一批重大項目,打造一批特色產業園區,大力發展新能源、生物、高端裝備制造、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力爭到2015年,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占限額以上工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20%左右。
(八)堅決淘汰落后產能。一方面加強政策引導,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采取激勵和倒逼機制,推動企業淘汰落后產能;另一方面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強化法律約束,提高地方標準門檻,依法淘汰落后產能。堅持淘汰落后產能與經濟轉型升級相結合,大力推進重點產業發展,不斷提升我市產業競爭力。積極推進整合提升,加大整合重組力度,鼓勵和引導優勢企業并購列入淘汰計劃的落后產能企業,利用存量資源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力爭通過5年努力,在我市建立起比較完善的淘汰落后產能政策體系、退出補償機制、考核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到“十二五”末,全市關停落后產能企業20家以上、淘汰落后生產線100條以上、改造提升企業200家以上,節約能源消耗3萬噸標煤,基本淘汰印染、紡織、冶煉、化工、建材、造紙等行業中的落后產能。
(九)持續推進能源結構優化升級。著力提高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程度。以產業集聚區和城市新區為重點,大力發展連片光伏電站和屋頂光伏發電并網示范項目建設,力爭新開工光伏發電裝機88.3 MWp;抓住國家鼓勵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以及中石化榆林至濟南輸氣管線途經我市的機遇,積極深化天然氣利用的規模和質量,大力推進安陽新區燃氣蒸汽聯合循環供熱機組項目,在各產業集聚區及集中連片商住區大力推廣熱電冷三聯供分布式能源站建設,不斷擴大天然氣利用范圍,提高天然氣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加大煤層氣、地熱、清潔煤等開發利用力度,推進能源梯級利用,支持建設大型煤矸石、煤泥發電機組和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含污泥)、煤層氣、工業余熱余壓等發電機組,推廣應用煤炭洗選、氣化、清潔燃燒、醇醚替代燃料等技術,減少原煤直接利用比重。對產業集聚區和縣城或大熱網覆蓋不到的工業企業,支持建設背壓式熱電聯產項目,加快淘汰燃煤供熱小鍋爐。實施“氣化安陽”工程,加強城市燃氣管網建設,2015年城市居民燃氣普及率達到90%以上。推進綠色能源示范縣建設,加大以農村沼氣和大型沼氣利用工程為主的生物質能開發利用力度,加快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升級改造,優化農村用能結構。
四、推進節能減排工程
(十)加快節能重點工程建設。實施工業節能綜合改造、建筑節能、低碳交通、公共機構節能、重大節能技術裝備產業化示范、節能產品惠民、節能服務體系建設、節能能力建設等八大節能重點工程。到2015年,全部完成低效工業鍋爐、窯爐、電機、變壓器等更新改造,主要耗能設備能效指標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基本完成居住及公共建筑集中采暖按供熱表計量收費改造;基本淘汰白熾燈,高效節能空調市場占有率達到80%以上,高效節能的冰箱、平板電視、洗衣機、電機、汽車等市場份額大幅度提高。
(十一)積極實施循環經濟重點工程。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實施尾礦共伴生礦綜合利用、工業固廢資源化利用、“城市礦產”綜合利用、餐廚廢物資源化、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循環型服務業示范、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等循環經濟重點工程。到2015年,爭取建成2個循環經濟示范園區(集聚區)、建成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創建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工業固廢資源化利用示范基地和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示范基地。
(十二)強力推進污染減排重點工程。加快重點流域水污染綜合治理,推進重點排污企業廢水深度治理、中水回用和清潔生產,有效減少化學需氧量、氨氮的排放量。以豬、牛、雞三大類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為重點,實施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治理工程,到2015年,60%以上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配套建設固體廢物和污水貯存處理設施,農業源污染物排放量削減13.8%以上。實施大氣污染防治工程,有序推進火電、有色金屬、鋼鐵、焦化、建材企業脫硫脫硝治理, 有效減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實施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工程,完成我市固體廢棄物、危險廢棄物排、放企業廢棄物污染治理及資源化利用。實施重金屬污染防治工程, 全面完成國家、省、市《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中確定的項目,到2015年重點區域龍安區的重點重金屬污染物(鉛、鎘、砷)排放總量比2007年減少30%,環境質量明顯好轉;非重點區域的重點重金屬污染物(鉛、鎘、砷)排放總量比2007年減少10%,重金屬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十三)加強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提升現有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加快配套管網建設,強化脫氮除磷升級改造,做好污泥處理處置。以城市新區、產業集聚區和重點人口大鎮等為重點,再建設一批污水處理設施,提高中水回用率,節約水資源。到2015年,新增城鎮污水處理能力15萬立方米/日以上,使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 城市污水處理廠全部達到一級A標準,所有產業集聚區完善配套管網,建設或依托城鎮污水處理廠,實現廢水的全收集、全處理;規劃建設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設施,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
加快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推動現有生活垃圾處理場擴容改造,全面完成縣城以上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設施建設,逐步推行垃圾分類處理, 開展生活垃圾資源化處置利用試點,2015年,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8%。
(十四)加大節能減排資金投入。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建設所需資金主要由項目實施主體通過自有資金、金融機構貸款、社會資金解決。市財政要安排資金并制定管理辦法,支持和引導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重點工程建設。各縣(市、區)政府要適當安排資金,支持本地區節能減排重點項目建設,切實承擔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的主體責任,嚴格城鎮污水處理費征收和管理。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企業要承擔本單位污染治理和資金籌措的主要責任。
五、深入推進重點領域節能減排
(十五)抓好工業節能減排。貫徹落實國家工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以技術進步和項目實施為支撐,推廣先進實用技術,加強節能降耗技術改造,提高能源、資源綜合利用率,提升重點企業節能減排能力。在鋼鐵、焦化、水泥等重點行業組織實施工業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示范項目、清潔生產示范項目等。開展重點用能行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達標活動,加強技術標準、能耗管理、能效對標等具體指導,使企業在產品結構、產出效率、資源節約等方面努力達到行業先進水平,發揮工業企業在全市節能減排的重要作用。對造紙、印染和化工行業實行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控制。對火電行業實行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新建燃煤機組全部安裝脫硫脫硝設施,現役單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全部加裝脫硝設施,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要進行更新改造,煙氣脫硫設施要按照規定取消煙氣旁路。對鋼鐵行業實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全面實施燒結機煙氣脫硫設施改造,新建燒結機必須配套安裝脫硫脫硝設施。強化水泥、石化、煤化工、有色金屬等行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對新型干法水泥窯實施低氮燃燒技術改造,配套建設脫硝設施。
(十六)強化建筑節能降耗。按照省統一部署,制定并實施綠色建筑行動方案,從規劃、設計、施工、監理、監督、法規、制度、技術、標準等方面全面推進建筑節能。重點抓好新建建筑節能,從建筑節能市場準入、建筑節能設計專項審查、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和房屋銷售等關鍵環節入手,凡達不到相關節能標準和規范的,一律不得竣工驗收備案。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房屋時,應在房屋買賣合同、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中載明所售房屋的節能措施、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積極推進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到2015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面積150萬平方米。積極推進供熱體制改革,全面推行集中采暖按供熱計量收費。加強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一體化、規范化、規模化應用。到2015年,太陽能和地源熱泵結合系統建筑應用面積260萬平方米。
(十七)加強交通運輸節能減排。推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優化交通運輸結構。加強交通運輸節能減排管理,加快不停車收費系統等智能交通工程建設。大力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推行公交優先通行制,力爭三年內淘汰破舊公交車400輛。推進全市營運客貨車輛、城鄉公交車輛“油改氣”工程建設,完善車用天然氣加氣站網絡,到2015年,加氣站網絡覆蓋范圍內的營運客貨車輛基本完成“油改氣”。實施第四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三年內對不能達到排放標準的客車全部退出營運市場。全面實行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制度,制定機動車準入規定。嚴格限制達不到國四排放標準的機動車進入我市。積極推廣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因地制宜推廣以沼氣、焦爐煤氣等合成天然氣和生物柴油等替代汽車燃料技術,發展混合動力和純電動汽車,完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和輸配電網絡。開展公路、車站等節能改造,繼續完善和擴大“八掛來網”的覆蓋面,力爭到“十二五”末建成全國最大的信息物流網站。2015年客運車輛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較2010年下降3%,貨運車輛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下降6%。
(十八)做好商貿流通節能減排。推動商業企業(市場)開展照明、空調、電梯、冷藏及其他耗能設備節能改造,建設一批節能型商場、超市。引導賓館、飯店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削減污水、垃圾及廢氣排放,創建綠色低碳賓館。以商場、超市和集貿市場等為重點,開展限制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專項執法檢查。積極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逐步建立餐飲企業餐廚廢棄物回收處理體系。在洗浴、洗染、洗車、美容美發等高耗水服務行業,推廣節水技術和產品。“十二五”時期,商貿流通業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6%。
(十九)開展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推廣農用節能機械、設備,淘汰老舊農用機具。鼓勵農民使用電力、太陽能等清潔能源,大力發展戶用沼氣和大中型沼氣,對農業廢棄物包括植物類廢棄物、禽畜糞便、加工類廢棄物和農村生活垃圾以及農作物秸稈等進行再利用,實現其肥料化、燃料化、飼料化和材料化,多業配套,拓展和延伸農產品加工產業鏈,降低自然資源消耗,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或多次污染。到2015年,新增農村戶用沼氣池5萬戶,使全市沼氣池總數達到32萬戶,沼氣用戶約占適宜農戶的29.01%;新建大中型沼氣工程50座,使全市大中沼氣工程達到1000座以上。大力推廣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綠色防控技術,減少化學農藥的使用量;全面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到2015年,全市主要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面積達到80%以上,施用配方肥比例達到40%以上。在農村推廣應用保溫、省地、隔熱新型建筑材料。以解決農村生活環境臟、亂、差和污染突出問題為重點,實施農村清潔工程。
(二十)推進公共機構節能減排。不斷拓展宣傳載體,創新宣傳手段,提高廣大干部職工節能素養。積極開展以合同能源管理為主要方式的機關和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的節能改造,努力完成辦公區供熱計量改造,實施未達標公共建筑圍護結構和中央空調、電梯、風機、水泵、灶具等設施節能綜合改造,鼓勵使用冰蓄冷和吸收式熱泵供暖技術。實施公共機構節水改造工程。到2015年,全部淘汰低效燃煤鍋爐,完成公共機構建筑節能改造面積5萬平方米。“十二五”時期,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16%。積極推進公務車改革,嚴格控制公務車數量,加強公務車油耗定額管理,提高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比例。建立完善公共機構能源審計、能效公示、能耗定額管理制度以及節能監管體系。建立覆蓋縣(市、區)、市直各單位的能耗監測平臺系統。開展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活動,到2015年,努力創建5家示范單位。
(二十一)加強重點流域、區域環境綜合整治。堅持流域統籌、水陸結合,加大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干渠沿線、淇河、洹河、洪河、湯河、硝河、衛河等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每年確定工作重點,開展環境綜合治理。實施城市河道綜合治理工程,推進安陽河、洪河、茶店坡河等重點河段綜合治理,提高河道自凈能力。在省定重點防控區域開展受污染土壤、場地、河流底泥等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工程。建立安陽市中心城區及西部、南部等周邊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
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二十二)深化循環經濟試點。加強試點動態管理,開展試點評估考核,推廣循環經濟先進經驗和典型模式,推進循環經濟試點建設。積極探索和研究符合我市實際的循環經濟發展模式,發揮試點單位“以點帶線、以線促面”的作用,促進整個社會生產和消費方式的逐步轉變。按照省定的循環經濟發展規劃以及產業集聚區循環化改造、城市餐廚廢棄物綜合利用工作方案,加快推進安西循環經濟試驗區建設,開展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示范和“城市礦產”示范基地試點工作。
(二十三)推動產業循環式組合。以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為載體,按照循環經濟理念要求,規劃、建設和改造各類產業園區,通過引進關鍵鏈接技術,建設關鍵鏈接項目,最大限度地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實現土地集約利用、能量梯級利用、資源綜合利用、廢水循環利用和污染物集中處理。加大煤矸石、粉煤灰、冶煉廢渣、化工廢渣、工業副產石膏等大宗工業廢渣,以及建筑和道路廢棄物的綜合利用,2015年,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礦產資源總回收率達到35%以上,冶金、化工行業余熱余氣全部實現綜合利用。
(二十四)加快發展農業循環經濟。支持利用秸稈生產飼料、肥料、食用菌、密度板、沼氣和燃料乙醇等,著力解決因秸稈廢棄和違規焚燒帶來的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問題。依托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建設大中型沼氣和有機肥工程,形成“養殖廢棄物—沼氣—有機肥—高效生態種植”循環產業鏈。2015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畜禽糞便資源化率達到95%以上。
(二十五)加快資源再生利用產業化。推進“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建設。加強再生資源利用的關鍵技術研發和消化吸收再創新,實現主要再生資源的高值利用。強化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完善靜脈產業鏈條,加強對廢舊金屬、廢舊輪胎、廢舊家電、廢塑料、廢橡膠、廢舊鉛酸電池等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加快發展再制造產業,支持以報廢汽車、工程機械等為重點的再制造企業做大做強。到2015年,主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率達到68%以上。
(二十六)全面推行清潔生產。重點圍繞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減排和重金屬污染治理,全面推進工業、農業、建筑、商貿服務等領域清潔生產示范,從源頭和全過程控制污染物產生和排放。在涉重金屬、有機污染物、高毒化學農藥等領域開展有毒有害原料(產品)替代工作。制定冶煉、化工、造紙、紡織、皮革、印染、食品加工等行業清潔生產實施方案。組織編制清潔生產技術和審核指南。加大清潔生產審核力度,定期公布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鼓勵引導企業開展自愿清潔生產審核。到2015年,創建8家清潔生產示范園區和企業。
(二十七)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加強水資源總量控制和用水定額管理,制定區域、行業和用水產品的用水效率指標體系。嚴格落實節水“三同時”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陽市建設項目節約用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建設管理辦法》,盡快出臺《安陽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加快火電、化工、冶金、紡織、食品加工、造紙等高耗水行業節水改造,淘汰落后高耗水工藝、設備和產品,提高工業用水循環利用率。推進再生水等非傳統水資源利用,加強城鄉生活節水和雨水集蓄利用,推廣應用節水器具,建設節水示范工程。推廣普及高效節水灌溉技術。加大投資力度,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市建設。“十二五”時期,規模以上工業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
七、加快節能減排技術開發和推廣應用
(二十八)加大節能減排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力度。在市相關科技計劃和專項中,加大對節能減排科技研發的支持力度。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重大科技專項,重點加快高效節能、廢物資源化、主要污染物治理以及小型分散污水處理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關鍵和共性技術的研發。推動組建節能減排技術與裝備產業聯盟,創建節能減排省級、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加強資源環境高技術領域研發基地建設。
(二十九)加強節能減排技術產業化示范。實施節能減排重大技術與裝備產業化工程,重點支持低熱值余氣發電、新型墻材加工、新型陰極結構鋁電解、污泥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等示范項目,推進我市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節能減排技術及重大技術裝備產業化,加快產業化基地建設。發揮產業集聚區作用和優勢,通過自主創新、高新技術孵化、承接產業轉移等途徑,加快促進半導體照明、高效電機、低品位余熱余壓利用、高效脫硫脫硝、高濃度有機廢水處理、生物脫氮除磷、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資源化等節能減排技術成果轉化。
(三十)加快先進適用節能減排技術推廣應用。以市場為導向,以技術改造為主要途徑,通過市場準入、財政獎勵、強制淘汰等手段,重點推廣能量梯級利用、余熱余壓回收、高壓變頻調速、干熄焦、蓄熱式加熱爐、吸收式熱泵供暖、冰蓄冷、高效換熱器,以及干法和半干法煙氣脫硫、膜生物反應器等節能減排技術。加強節能減排技術交流與合作,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國內外先進節能減排技術。組織開展技術咨詢、信息發布、宣傳培訓等活動,多渠道、多形式推廣節能減排技術與產品。積極培育節能環保技術服務機構,為企業、機關和學校等提供節能減排診斷、設計、融資、改造、運行、管理等服務。
八、健全節能減排政策體系
(三十一)強化節能減排差別化管理政策。實行差別化的產業政策,支持鼓勵類項目,嚴控限制類項目,禁止淘汰類項目建設。按照省統一部署,執行差別化的土地供應政策,嚴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產能過剩和低水平重復建設項目用地,保障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的重點項目建設用地。實行差別化的能源利用管理政策,繼續對電解鋁、鋼鐵、鐵合金、鋅冶煉、水泥等高耗能行業實施差別電價,對超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實行懲罰性電價,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收入全額上繳地方國庫,專項用于支持節能減排。執行差別化的環境指標管理辦法和主要污染物總量預算指標管理辦法,開展環境總量預算,優化環境資源配置。
(三十二)落實節能環保價格、稅費政策。認真落實國家關于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政策,理順資源性產品價格關系。根據國家統一部署,開展競價上網試點,推進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購電試點工作;落實鼓勵余熱余壓發電和煤層氣發電的上網和價格政策及煙煤電廠脫硫脫銷電價政策。積極推行居民用電、用水階梯價格改革和供熱計量收費。加大水資源費、排污費征收力度。嚴格執行國家、省支持節能減排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支持我市節能服務公司做大做強。按照省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管理辦法,落實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環保項目和產品(設備、技術)稅收優惠政策。
(三十三)完善節能環保財政激勵政策。加大對節能減排的投入,采用補助、獎勵等方式,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高效節能產品和節能新機制推廣、節能及污染減排監管體系建設等。落實國家節能和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推行政府綠色采購,完善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逐步提高節能環保產品市場占有率。研究建立節能環保服務政府采購制度。企業用于能源審計、清潔生產和節能減排培訓的費用,可以列入企業經營成本或其他相關科目。
(三十四)加強節能環保領域金融服務。貫徹國家、省文件精神,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節能環保和循環經濟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實行鼓勵商業銀行和民間資本投入節能環保產業的融資擔保政策,引導各類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社會捐贈資金和國際援助資金對節能減排的投入。建立完善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與節能、環保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加強節能減排信息通報,將節能環保工作信息與企業信用等級評定、貸款及證券融資聯動。
九、強化節能減排監督管理
(三十五)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按照《河南省“十二五”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工作方案》、《河南省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分解方法》以及《河南省能源消費總量預算指標管理辦法》,制定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工作方案,建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分解落實機制,將省分解到我市的能源消費總量年度預算指標,逐級分解到各縣(市、區)。同時,建立控制目標分解落實機制,通過強化“目標剛性約束、項目審核建管、電價杠桿調控”三大抓手,落實“機制建設、項目實施、節能獎勵”三大舉措,建立健全市、縣控制監管機構和能源消費總量預測預警機制,跟蹤監測各縣(市、區)能源消費總量和高耗能行業用電量等指標,對能源消費總量增長過快的地方及時預警調控。在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商貿流通、公共機構以及城鄉建設和消費領域全面加強用能管理,杜絕敞開供應能源、無節制使用能源等現象。
(三十六)嚴格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實行能耗控制關口前移,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作為落實先進能耗標準和合理利用能源的重要措施。將節能評估文件及其審查意見作為項目審批、核準或開工建設的前置性條件,以及項目施工和竣工驗收的重要依據,未通過節能評估審查的,一律不得審批、核準或開工建設。加強對縣(市、區)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節能審查費用由節能審查機關同級財政部門安排。
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對年度減排目標未完成、重點減排項目未按目標責任書落實的地區和企業,實行階段性環評限批。對未通過環評審查的投資項目,有關部門不得審批、核準或批準開工建設,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有關單位不得供水、供電。推進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在編制區域、流域規劃以及工業、農業、水利、交通、城市建設、自然資源開發等專業規劃時,同步開展環境影響評價。
(三十七)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貫徹落實國家萬家企業低碳行動和省千家企業低碳行動,督促其落實目標責任,強化工作措施,確保完成目標任務。重點抓好全市年能耗5000噸標煤以上企業節能降耗工作。各縣(市、區)政府與轄區內年能耗5000噸標煤以上企業簽訂節能降耗目標責任書,明確“十二五”及各年度節能目標,制定“十二五”節能工作實施方案和專項規劃,組織開展能源審計,實行月監測預警、季度調度通報、年底考核工作制度,發揮對全市節能降耗工作的骨干支撐作用。
(三十八)強化重點污染源和治理設施運行監管。強化重點污染源和治理設施運行監管。嚴格排污許可證管理,強化重點流域、重點區域、重點排污行業污染源監管,適時發布主要污染物超標嚴重的國控、省控企業名單。列入國控、省控的火電、鋼鐵、水泥、造紙、印染、化工等重點排污行業的企業要安裝運行管理監控平臺和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系統,其中火電機組、城市污水處理廠等重點污染源要同時安裝工況監控系統和排污超標預警系統,定期報告運行情況及污染物排放信息,推動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聯網共享。進一步完善全市環境自動監控系統,提升環境管理科學化、自動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強城市污水處理廠自動監控基站和環境監控平臺建設,做好監控基站運行管理和污染物削減評估考核工作,考核結果作為核撥污水處理費的重要依據。加強綜合利用認定監管,通過認定的火電、水泥等企業要逐步安裝綜合利用在線監控裝置。
(三十九)加強節能減排監察執法。每年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和監察行動,督促各項措施落實,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排污單位的日常監督檢查,對嚴重違反節能環保法律法規,未按要求淘汰落后產能、違規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設備、虛標產品能效標識、減排設施未按要求運行等行為,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收費政策不落實、污水處理廠建成后一年內實際處理水量達不到設計能力60%,以及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但無故不運行的地區,暫緩審批該地項目環評,暫緩下達有關項目的國家建設資金。燃煤機組煙氣脫硫設施未按規定取消煙氣旁路,以及脫硫設施運行不正常的,扣減脫硫電價款。實行節能減排執法責任制,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
(四十)推進節能減排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節能體系,加強節能管理能力建設,完善機構,充實人員。積極推進市、縣節能監察機構建設,配備監測和檢測設備,加強人員培訓,提高執法能力。完善能源利用監測信息平臺,對年綜合能耗5000噸標準煤以上重點用能單位實行能源利用狀況實時監測,提升能耗指標預測預警能力。繼續推進能源統計能力建設,充實基層能源統計人員,推行能源計量數據在線采集、實時監測。到2013年,重點用能單位必須按要求配備計量器具。開展城市能源計量建設示范。加強減排監管能力建設,推進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農村環保和污染減排管理體系。
十、推廣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
(四十一)建立“領跑者”標準制度。根據國家、省要求,實施“領跑者”能效標準,明確實施時限。將“領跑者”能效標準與新上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節能產品推廣應用相結合,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加快標準的更新換代,促進能效水平快速提升。
(四十二)加強節能發電調度和電力需求側管理。推進節能發電調度,優先安排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非化石能源以及余熱余壓、煤層氣、煤矸石和生物質等發電上網。按照能效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績效排序,優先安排節能、環保、高效發電機組發電上網。研究推行節能量和發電權交易。加快老舊輸配線路和變電站改造升級,降低電力輸送環節能耗。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運行〔2010〕2643號)有關政策,規范有序用電,開展能效電廠和季節電價、高可靠性電價、可中斷負荷電價等試點,提高電能利用效率。
(四十三)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落實財政、稅收和金融等扶持政策,引導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扶持壯大節能服務產業。根據省統一部署,執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節能量審核和交易制度,培育第三方審核評估機構。鼓勵大型重點用能單位利用自身技術優勢和管理經驗,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引導和支持各類信用擔保機構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提供風險分擔服務。
(四十四)推行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特許經營。總結燃煤電廠煙氣脫硫特許經營試點經驗,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鼓勵采用建設-經營-轉讓、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建設運營模式開展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工業園區污染物集中治理,確保處理設施穩定高效運行。實行環保設施運營資質許可制度,推進環保設施運營服務的專業化、社會化。完善市場準入機制,規范市場行為,打破地方保護,為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到2015年,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和脫硫、脫硝處理設施運營基本實現專業化、市場化。
(四十五)推進排污權和碳排放交易試點。研究探索建設排污權、碳排放交易中心,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排污權、碳排放交易機制。在全市開展新、改、擴建設項目排污權有償使用,在造紙、火電行業開展現有企業排污權有償使用及行業內交易試點工作。在火電、水泥、有色金屬、鋼鐵等高耗能行業,探索開展碳排放交易。
(四十六)規范節能環保認證管理。推進節能節水產品、環境標志產品、環保裝備認證,規范認證行為,擴展認證范圍。建立認證促進機制,鼓勵市內企業積極開展節能、節水和環境標志產品認證工作,擴大我市節能環保產品社會知名度。加強能效標識市場監管,切實保證節能產品的質量和信譽。加強能效標識宣傳,提高消費者辨識能力,引導消費者購買和使用節能、節水和環境標志認證產品。
十一、營造全民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濃厚氛圍
(四十七)切實加強節能減排教育培訓。把節能減排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體系以及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體系,加強資源環境國情、省情教育,增強危機意識。開展以節能減排為內容的學校主題教育活動和社會實踐、科技創新活動,引導中小學生、幼兒從小樹立節能環保的觀念。各類高等院校要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利用自身優勢,突出特色,組織開展節能新產品、新技術研究和教育培訓。各類行業協會、科研機構等要發揮自身優勢,組織開展職工崗位節能減排知識培訓。
(四十八)廣泛開展節能減排宣傳活動。廣播影視、文化等部門要把節能減排納入重要宣傳內容,每年制定實施節能減排宣傳方案。主要新聞媒體在重要版面、重要時段開設專欄進行系列報道,刊播節能減排公益性廣告,宣傳先進典型,普及節能減排知識和方法,廣泛宣傳節能減排的重要性、緊迫性以及各級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為節能減排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組織好每年一度的全市節能宣傳月、城市節水宣傳周及世界環境日等主題宣傳活動。
(四十九)深入推進節能減排全民行動。抓好家庭社區、青少年、企業、學校、軍營、農村、政府機構、科技、科普和媒體等十個節能減排專項行動,通過典型示范、專題活動、展覽展示、崗位創建、合理化建議等多種形式,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發揮職工節能減排義務監督員隊伍作用,倡導文明、節約、綠色、低碳消費理念,推行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過度包裝,抑制不合理消費。
(五十)政府機關帶頭節能減排。各級人民政府機關要將節能減排作為機關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健全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責任,細化管理措施,踐行節約行動,做節能減排的表率。每年組織開展能源短缺體驗日活動。政府采購強制選擇節能和節水產品。合理控制政府機關用于能源方面的支出。(安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