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云陽縣環保“五大行動”實施方案(2013—2017年)》已經2013年9月4日縣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實施環保“五大行動”(即藍天、碧水、寧靜、綠地和田園行動)是我縣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規劃、三峽后續工作規劃,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等環保工作的重點內容;是縣委、縣政府加大環境保護力度,進一步改善城鄉環境質量,加快建設生態經濟示范縣的重大舉措;是解決當前大氣、噪聲、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環境問題,為群眾良好生產生活環境,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體行動。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扎實開展各項工作,以實際行動推進我縣生態文明建設。
縣政府成立了環保“五大行動”領導小組,由縣長任組長,分管環保工作的副縣長任常務副組長,縣委辦、政府辦聯系環保工作的副主任和環保局長任副組長,縣屬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環保“五大行動”推進工作的統籌指揮和重大問題決策。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縣環保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牽頭負責環保“五大行動”的組織、協調、指導、考核和督查等日常工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是實施環保“五大行動”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方案,落實責任,籌措配套資金,確保各項目標任務按期完成。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強化政策支持,落實資金保障,做好宣傳發動,形成各負其責、合力推進的工作格局。
縣政府將加強對環保“五大行動”工作推進和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督查考核,并將其納入黨政年終考核內容以及政務督查、行政效能監察的工作內容。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扎實推進環保“五大行動”,確保城鄉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如期實現,全面提升全縣生態文明水平,為早日建成生態經濟示范縣作出新的貢獻。(云陽縣人民政府)
云陽縣環保“五大行動”實施方案(2013—2017年)
發布時間:2014-1-21 14:16:50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