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街道黨(工)委,政府、辦事處,市直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戰略部署,進一步改善和優化水環境,加快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實現全市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現結合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生態文明為統領,以提高人民群眾生活品質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科學規劃、標本兼治,突出重點、整體推進,齊抓共管、綜合整治的基本原則,著力開展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行動、源頭污染治理行動、河網水系暢通行動、農村環境清潔行動等“四大專項行動”,促進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打造和諧優美的城鄉人居環境,為全面建設美麗富裕幸福新余姚提供堅強有力的環境支撐。
二、總體目標
力爭通過三年努力,到2016年,城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0%,城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80%以上;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達到100%,全市重要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71%,全市河道基本消除劣Ⅴ類水質,全市水環境質量得到明顯好轉;進一步完善河道長效保潔機制,努力實現全市河網“水清、流暢、生態、安全”的整治目標。
三、工作任務
為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按照分類實施的要求,著力開展“四大專項行動”。
(一)開展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行動。堅持規劃先行,進一步修編完善全市飲用水源保護規劃。開展市、鄉鎮(街道)、村三級飲用水水源地企業污染、農業面源污染及畜禽養殖場污染的排摸、治理工作,加大飲用水源保護區“農家樂”及休閑旅游項目整治力度。加快飲用水水源地污水收集管網和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設施建設,強化飲用水水源地垃圾清運處理,推進生態清潔型小流域治理、飲用水水源地水庫上游濕地和生態公益林等建設項目。完善飲用水水源地生態保護補償與考核制度,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地安全應急體系和長效管理機制。
(二)開展源頭污染治理行動。全力推進全市截污納管整治,完成城區企事業單位污水接納和城區老小區的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接納;做好鄉鎮(街道、余姚經濟開發區)區域內污水專項治理規劃,完成污水收集管網階段性建設任務,做好集鎮建成區、工業區、河道沿線的企事業單位污水接納工作;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加快集中式、分散式處理設施建設。全力推進企業污水排放整治,采取重點監管、掛牌督辦、限期治理和動態管理等措施,鞏固電鍍、印染、酸洗發藍、榨菜等行業整治成果,實現污水穩定達標排放。全力推進河道排放口日常監管,實行市、鄉鎮(街道)兩級河道排放口“紅黃綠”分類整治管理,對污水排放口、雨污混合排放口、雨水排放口分別用紅、黃、綠三色進行標識,對紅色標識的排放口,能封堵的一律予以封堵;對黃色標識的排放口進行全面整治,并加強日常監管,確保污水達標排放。全力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整治,做好全市屠宰場的選址布局,嚴格執行禁養區、限養區規定,推進全市畜禽養殖場的整治提升,合理控制農藥化肥使用量,杜絕秸稈等農作物廢棄物對水環境的影響。
(三)開展河網水系暢通行動。加大城鄉河道整治力度,以“雙清”和“四邊三化”等專項行動為依托,清理拆除市、鄉鎮(街道)、村三級河道兩岸垃圾、廢棄物、違章建筑及河道非法漁網(箔)等,切實做好沿河兩岸亂占、亂堆、亂倒、亂搭建等整治工作,進一步改善河道兩岸整體環境。加大城鄉河道水系溝通整治力度,進一步完善河網水系規劃布局,全力打通“斷頭河”,加快河網水系基礎設施建設,促進水體順暢流動,提升河道水體自凈能力。加大城鄉河道生態修復力度,做好市鎮村三級河道水面保潔、清淤疏浚、綠化護岸等工作,運用生物處理技術強化生態化改造,推進全市河網水生態系統的修復和保護。
(四)開展農村環境清潔行動。深入開展清潔鄉村建設,進一步健全環衛設施,推進農村垃圾的分類清理、收集和處理,減少對環境的影響。深入推進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加大監管力度,加快建設病死動物無害化集中處理設施,健全完善“統一收集、集中處理”的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深入實施村莊綠化工程,加快形成村級河道兩側及道路、房前屋后、村莊周圍整體綠化的格局。深入完善農村保潔網絡,以“整合職能、提升成效”為方向,建立鄉鎮(街道、余姚經濟開發區)、村為主體,集河道、道路、集鎮、村莊于一體的保潔隊伍,構建水岸同治、整體運作的長效機制。
四、時間安排
(一)調查摸底階段(2013年12月底前)
成立市水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水治辦”),召開動員大會,部署工作任務,完成“四大專項行動”整治工作的前期調查排摸工作,由各牽頭單位負責制定專項整治方案和分年度實施計劃。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各責任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及下達的年度實施計劃,組織開展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三)總結完善階段
各單位每年根據市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巡視督查組的督查情況,對照工作方案,進行查漏補缺,總結完善提高,確保年度各項工作及時完成。由市水治辦統一制定考核驗收辦法,對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進行考核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市委主要領導任組長、市政府主要領導任常務副組長的市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辦公室主任,市水利局局長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設副主任若干名,抽調市環保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農林局等部門專職人員,實行獨立辦公。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監督全市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市水治辦負責部署年度治理工作任務,及時了解掌握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研究制訂相關政策,組織開展督查考核。鄉鎮(街道、余姚經濟開發區)和市直有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按照各專項整治方案和分年度實施計劃分解落實任務,切實推進水環境綜合整治各項工作。
(二)推行“河長”(河道管護牽頭負責人)制度。全面實施市、鄉鎮(街道)、村三級“河長”管理制度,落實相應責任部門、單位,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各有關單位要協助“河長”履行河道治理的指導、協調和日常監管責任。建立健全河道良性管護機制,實現河道長效管理。
(三)強化資金保障。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對涉及水環境綜合整治“四大專項行動”相關工作的政策進行梳理、整合。市、鄉鎮(街道)兩級財政要根據水環境綜合整治年度計劃及預算,保障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資金到位。
(四)開展聯合執法。建立健全水環境聯合執法工作機制,組織市公安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水利局、市農林局、工商余姚分局、市供電局等部門以及鄉鎮(街道、余姚經濟開發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對破壞水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進行綜合查處,對遭破壞的生態環境由責任人予以修復,構成犯罪的,嚴格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切實強化執法力度。建立健全水環境聯合執法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執法成效,鞏固水環境整治成果。
(五)嚴格督查考核。建立由市人大、市政協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巡視督查組,通過明查暗訪、定期檢查、隨機抽查等方法,對鄉鎮(街道、余姚經濟開發區)和市直有關部門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督查結果在全市通報。加強對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考核,將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作為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對考核結果實行“一票否優制”,即未能按要求完成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責任單位,取消其當年度評先評優資格;對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有關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營造良好氛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公益廣告、主題活動等多種平臺和載體,組織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廣泛宣傳水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義,提高民眾對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認識和重視程度。堅持示范引領,深入挖掘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中的先進典型,認真總結、推廣好的做法和經驗,形成全社會重視并參與水環境綜合整治的良好氛圍。(余姚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