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陜西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及《商洛市“十二五”規劃綱要》,推進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的完成,加快綠色現代、開放和諧、文明宜居的幸福商洛建設步伐,特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確立的“十二五”經濟社會“三個上水平 、四個翻一番”的發展目標,堅持“存量調結構、增量擴空間”的基本思路,以先進適用技術為支撐,以發展循環經濟為重點,優化產業結構,不斷降低能源消耗強度;強化工程措施,加快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加強管理引導,強化目標責任,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建立健全節能減排倒逼機制,進一步形成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市場有效驅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節能減排工作格局,有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物排放,確保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二)主要目標。到2015年,全市萬元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0.7616噸標準煤(按2005年價格計算),比2010年的0.896噸標準煤下降15%;全市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36388噸、24745噸,比2010年分別下降7%和5%;全市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4636噸、7079噸,比2010年分別下降7%和6%。
二、加快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三)加快發展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著力提升生態旅游、勞務輸出、特色文化、現代物流等服務業發展水平(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商務局、市人社局、市金融辦、市旅游局等部門配合)。加快引進高端企業和高新技術,著力培育新材料、新能源、裝備制造、節能環保四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到2015年,服務業增加值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分別達到40%和20%以上(市發改委牽頭,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環保局、市財政局等部門配合)。
(四)調整優化區域工業結構。加快七縣區工業集中區和商丹循環經濟工業園區產業聚集和耦合,不斷延伸產業鏈,提高產品附加值,最大限度地實現廢物交換利用、能量梯級利用,不斷降低物耗、能耗、水耗,形成優勢互補、錯位發展的循環發展格局(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科技局等部門配合)。
(五)嚴格執行行業準入政策。強化節能評審(市發改委負責)、環境影響評價(市環保局負責)、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市水務局負責),嚴格限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項目。繼續把尾礦資源綜合利用作為新上礦山采選項目核準的前置條件,嚴格實行“三同時”制度(市發改委負責)。新上水泥項目水泥熟料燒成熱耗低于105公斤標煤/噸熟料,水泥綜合電耗小于90千瓦時/噸水泥(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市環保局等部門配合)。
(六)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及工業和信息化部《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抓緊制訂“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實施方案,將任務按年度分解落實到各縣區和企業,扎實有序推進落后生產線淘汰工作,按期完成淘汰任務(市工信局牽頭、市發改委等部門配合),按省上要求期限淘汰所有實心粘土磚瓦生產線(市國土局負責)。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縣區,嚴格控制新上項目,實行“區域限批”(市發改委牽頭,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局等部門配合);對未按期淘汰的企業,嚴格執行差別電價政策(市供電局、商洛地電公司負責),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市環保局負責)、采礦許可證(市國土局負責)、安全生產許可證(市安監局負責)。完善落后產能退出機制,加大“以獎代補”力度,指導、督促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做好轉型工作(市工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部門配合)。
(七)大力推動技術改造。加快應用先進技術和裝備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重點支持現代材料、現代中藥、綠色食品等行業骨干企業和優勢產品培育(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等部門配合),合理引導企業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和競爭力(市工信局負責)。
(八)著力調整能源結構。加大水電、風電、太陽能等清潔能源項目投資力度。繼續做大做強以比亞迪為龍頭的太陽能光伏產業;加快丹江、旬河、洛河、金錢河等水電梯級開發和鎮安縣抽水蓄能電站建設;穩步推進以農作物秸稈等為燃料、原料的生物質能發電項目,大力發展畜禽養殖場大中型沼氣、戶用沼氣以及太陽能等;擴大管輸天然氣在工業生產中的應用比例和居民入戶率;扎實推進商洛發電廠、商洛熱電廠項目前期工作以及洛南、鎮安風力發電廠和丹鳳、商南、山陽等縣太陽能發電項目、余壓余熱發電、石煤釩礦低熱值煤發電項目前期工作,力爭取得實質性進展。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8%左右(市發改委負責)。
三、積極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九)實施節能重點工程。大力實施鍋爐(窯爐)改造、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節約替代石油、建筑節能、綠色照明等節能改造工程,以及節能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和節能能力建設工程。到2015年,工業鍋爐、窯爐平均運行效率比2010年分別提高5個和2個百分點,電機系統運行效率提高2個百分點,新增余熱余壓發電能力2萬千瓦以上,大幅度提高高效節能產品市場份額,推廣財政補貼照明產品100萬只,建成3個“金太陽”示范工程(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市建設局、市財政局等部門配合)。
(十)實施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實施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市建設局牽頭,市城管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等部門配合)、重點流域區域污染綜合治理(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建設局、市城管局、市水務局、市財政局等部門配合)、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治理(市農業局牽頭,市環保局、市發改委等部門配合)等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到2015年,所有縣城、省級重點鎮和市級重點鎮建成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全市新增污水日處理能力6萬噸,中心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80%,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60%,中水回用率達到15%。形成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削減能力3915噸和452噸。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在消化新增量的基礎上,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較2010年同比下降7%。大西溝鐵礦、商洛煉鋅廠建設脫硫設施,形成二氧化硫削減能力約7000噸;所有水泥新型干法旋窯建設脫硝設施(市環保局牽頭,市城管局、市建設局、市農業局、市財政局、市水務局、市工信局、市質監局等部門配合)。
四、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十一)加強循環經濟示范引導。圍繞循環性企業、循環性園區、循環性社會三大領域,扎實開展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低碳經濟試點示范創建工作,認證一批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示范縣區、示范園區和示范企業,切實發揮典型引導作用。加快實施《商洛市循環經濟試點實施方案》、《陜南循環經濟產業發展規劃商洛實施意見》和《商洛市尾礦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規劃》,建成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和國家共伴生礦產及尾礦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市發改委牽頭,市環保局、市工信局、市建設局等部門配合)。建立完善循環經濟統計指標體系和監測評價制度(市統計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農業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旅游局等部門配合)。
(十二)全面推行清潔生產。編制清潔生產推行規劃,建立完善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發布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推行方案。重點圍繞主要污染物減排和重金屬污染治理,全面推進農業、工業、建筑、商貿服務等領域清潔生產示范,從源頭和全過程控制污染物產生和排放,降低資源消耗。發布清潔生產審核方案,公布清潔生產強制審核企業名單。實施清潔生產示范工程,推廣應用清潔生產技術(市工信局牽頭,市環保局、市農業局、市建設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等部門配合)。
(十三)推進資源綜合利用。加強共伴生礦產資源及尾礦、廢渣綜合利用(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等部門配合),堅決執行“誰開發、誰恢復,誰使用、誰治理”的修復補償和安全隱患治理機制,建設綠色礦山(市國土局負責)。全面推動粉煤灰、脫硫石膏、冶煉和化工廢渣、建筑和道路廢棄物以及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農林廢物資源化利用,延長產業鏈條,拓展資源綜合利用領域。重點發展以尾礦有價組分回收、尾礦水泥、尾礦陶粒、微晶玻璃、尾礦人造石、尾礦砌塊等為主的尾礦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實現礦產廢棄物就地消化。到2015年,工業固體廢棄物、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率分別達到50%和80%以上(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農業局等部門配合)。
(十四)加快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加快建設城鎮社區和鄉村回收站點、分揀中心、集散市場“三位一體”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市商務局負責),推廣廢棄物資源化、無毒化技術,著力培育一批汽車零部件、辦公用品、生活用品、可降解塑料、木塑等再制造示范企業。到2015年,廢紙、廢塑料、廢橡膠綜合利用率達到100%,廢舊鋼鐵、廢有色金屬、廢玻璃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市工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質監局等部門配合)。
(十五)促進垃圾資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制度,完善分類回收、密閉運輸、集中處理體系(市城管局牽頭,市環保局等部門配合)。積極推進垃圾焚燒發電和供熱、填埋氣體發電、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到2015年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達到82%(市城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市環保局、市工信局等部門配合)。研究制定水泥企業生產過程中協同處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的鼓勵政策(市工信局牽頭,市城管局、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部門配合)。
(十六)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實施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嚴格執行行業和產品用水效率指標標準,嚴把項目取水許可關(市水務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質監局、市建設局等部門配合)。實施節水灌溉、灌區節水改造等重點水利工程,推廣應用農田低壓管道輸水灌溉、集雨灌溉以及噴灌等高效節水灌溉技術(市水務局牽頭,市農業局等部門配合)。加快重點用水行業節水技術改造,擴大利用中水和雨水,提高工業用水循環利用率(市水務局牽頭,市工信局等部門配合)。加強城鄉生活節水,推廣應用節水器具(市水務局牽頭,市發改委等部門配合)。加強商州二龍山等10個城市飲用水源地保護,完善地表、地下水監測網絡,科學開發利用地表、地下水資源,節水型社會建設取得顯著進展。到2015年,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85%以上,實現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0%以上,全市灌溉水利用系數提高到0.53(市工信局牽頭,市水務局、市農業局等部門配合)。
五、加快節能減排技術開發和推廣應用
(十七)加快節能減排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在相關科技計劃和專項資金中,加大對節能減排科技研發的支持力度,完善技術創新體系(市科技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等部門配合)。組織高效節能、廢物資源化以及小型分散污水處理、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共性、關鍵和前沿技術攻關。依托商洛學院、陜西材料院商洛分院、陜西循環經濟工程技術院商洛分院、陜西省尾礦資源綜合利用重點實驗室、中國尾礦商洛研發中心等科研院所,組建節能減排專家隊伍,加快節能減排科技研發和科技創新(市科技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農業局等部門配合)。
(十八)加大節能減排技術產業化示范力度。實施節能減排重大技術與裝備產業化工程,重點支持稀土永磁無鐵芯電機、半導體照明、低品位余熱利用、地熱和淺層地溫能應用、生物脫氮除磷、燒結機煙氣脫硫脫硝一體化、高濃度有機廢水處理、污泥和垃圾滲濾液處理處置、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資源化、金屬無害化處理等關鍵技術與設備產業化,加快產業化基地建設(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市環保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等部門配合)。
(十九)加快節能減排技術推廣應用。重點推廣能量梯級利用、低溫余熱發電、高壓變頻調速、蓄熱式加熱爐、吸收式熱泵供暖、冰蓄冷、高效換熱器,以及干法和半干法煙氣脫硫、選擇性催化還原氮氧化物控制等節能減排技術(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市環保局等部門配合)。加強與有關方面在節能環保領域的交流合作,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國內外先進節能環保技術,加大推廣力度(市發改委牽頭,市環保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等部門配合)。
六、強化節能減排管理
(二十)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建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分解落實機制,加強調控管理體系建設,制訂實施方案,把總量控制目標分解落實到各縣區政府,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嚴格考核獎懲(市發改委負責)。建立全市能源消費總量監測預警機制,完善統計方法,實施能源消費總量統計,特別是開展石油、天然氣消耗情況統計及規模以下工業、民用能源消耗量抽樣調查測算,定期公布能源消費情況,對能源消費總量增長過快的縣區及時預警調控(市統計局負責)。在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以及消費領域全面加強用能管理,保障合理用能,鼓勵節約用能,限制過度用能(市工信局、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商務局等分別負責)。
(二十一)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依法加強年耗能2000噸標準煤以上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定期更新重點用能單位名單,做好統計監測工作(市工信局牽頭,市統計局、市發改委配合),組織重點用能企業開展節能低碳行動,建立能耗在線監測體系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加強能源審計和能效對標,開展能源管理師試點,建立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制度,加大節能改造力度(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市統計局、市國土局、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商務局、市質監局等部門配合)。嚴格節能考核,對未完成年度節能任務的企業,強制進行能源審計,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暫停認定資源綜合利用和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等政策,其產品不得申報陜西省名牌產品(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市質監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財政局等部門配合)。
(二十二)加強工業節能減排。重點推進電力、鋼鐵、有色、化工、建材、食品加工等行業節能減排,加強指導,強化管理,確保“十二五”末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20%以上,污染物排放強度下降50%(市工信局牽頭,市環保局、市發改委等部門配合)。積極發展熱電聯產,推廣分布式能源,取代分散供熱鍋爐。實施工業和信息產業能效提升計劃,推動信息數據中心、通信機房和基站節能改造(市工信局負責)。實行電力、鋼鐵、化工等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市環保局負責)。鋼鐵行業全面實施燒結機煙氣脫硫,新建燒結機配套安裝脫硫脫硝設施。有色金屬等重點行業實施脫硫改造。新型干法水泥窯實施低氮燃燒技術改造和SNCR煙氣脫硝改造,新建、擴建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實施“三同時”制度(市環保局牽頭,市工信局、市發改委等部門配合)。配套開展關天經濟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程,加快實施丹江流域綜合治理,加強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重金屬污染防治,在丹江、洛河、乾佑河流域開展重金屬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等部門配合)。
(二十三)推動建筑節能。城鎮新建建筑施工階段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達到100%。在爭取中省資金支持的基礎上,大力推進市場化融資,確保完成民用建筑節能改造10萬平方米,建設可再生能源建筑30萬平方米;城鎮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建筑面積達到10萬平方米;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監管體系基本建立;扎實推進供熱分戶計量收費管理,大力推廣使用以尾礦新型墻體材料為主的節能建材和以木塑、農林廢棄物復合板材為主的再生建材,繼續推廣散裝水泥。到2015年,新型節能墻材應用比例達到98%,尾礦新型建筑材料推廣率達到70%以上,建筑領域形成節能能力達到20萬噸標煤(市建設局負責)。
(二十四)推進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加快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優化交通運輸結構。加快城鄉客運站點建設,積極發展城鄉公共交通,科學合理配置城鄉各種交通資源,加快推進西安—商洛城際軌道交通項目前期。實施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試點,深入開展低碳交通運輸專項行動,倡導綠色出行。積極開展并推廣公路甩掛運輸試點。積極推行不停車收費系統,全市各級黨政群機關公務用車率先安裝ETC車載器。結合省上政策,抓緊制訂我市客運車輛天然氣替代燃油管理辦法,加快提升車用燃油品質,提高清潔能源車輛比重,到2015年出租車、公交車天然氣改造率達到100%(市交通局牽頭,市發改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財政局等部門配合)。對2005年以前注冊運營的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Ⅰ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Ⅲ標準的柴油車全部淘汰,實現氮氧化物削減能力452噸(市環保局牽頭,市交通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質監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工信局等部門配合)。完善路網結構,優化運輸方案,提高公路營運車輛的實載率、里程利用率和節油效率。加快道路節能改造步伐,大力推廣使用公路隧道節能照明、路面材料再生利用等節能技術和產品,加快構建便捷暢通、高效安全、低碳生態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市交通局負責)。實施第四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全面推行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大力淘汰黃標車,全面完成省上下達的黃標車淘汰任務(市公安局牽頭,市交通局、市環保局、市質監局等部門配合)。積極推廣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提高替代燃料使用比例(市發改委牽頭,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等部門配合)。
(二十五)促進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大力推廣農業科技生產、農產品加工儲備、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等方面應用節能技術和節能產品;加快淘汰老舊農用機具,推廣農業節能機械和設備。推動節柴節煤灶更新換代,大力推廣太陽能灶和太陽能熱水器,新建節柴灶3.5萬口、太陽能灶2萬口,安裝太陽能熱水器5萬臺(市農業局負責)。加快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和新農村電氣化縣區建設、小水電代燃料項目建設(市水務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部門配合)。大力發展戶用、聯戶、養殖小區沼氣和大中型沼氣,加強運行管理和維護服務,完善沼氣服務體系。新建戶用沼氣池2.5萬口以上,大中型沼氣池25口以上、養殖小區聯戶沼氣150口以上、沼氣服務網點200個以上(市農業局牽頭,市發改委等部門配合)。積極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綠色能源示范縣區、鎮建設(市發改委負責)。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積極實施農村“四改三建”工程,治理農村面源污染;大力實施農村清潔工程,規模化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的比例達到80%以上,鼓勵污染物統一收集、集中處理。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分布式、低成本、易維護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推廣測土配方施肥,鼓勵使用高效、安全、低毒農藥,推動有機農業發展(市農業局牽頭,市扶貧局、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建設局、市國土局等部門配合)。
(二十六)推動商業和民用節能減排。在商業零售場所和旅游業中開展節能減排行動,加快設施節能改造,嚴格用能管理,引導低碳消費行為(市商務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旅游局等部門配合)。賓館、飯店、車站等要嚴格執行公共場所空調溫度限額標準(市商務局負責)。在居民中推廣使用高效節能家電、照明產品,深入開展限制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筷子等一次性用品整治行動,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過度包裝,抑制不合理消費(市發改委牽頭,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衛生局等部門配合)。
(二十七)加強公共機構節能減排。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必須嚴格落實節能標準,完成辦公建筑節能改造8萬平方米,公共機構計量供熱率達到100%。開展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創建10家示范單位。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嚴格用車油耗定額管理,提高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比例。建立完善公共機構能源審計、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額管理制度,加強能耗監測平臺和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建設局、市城管局、市供電局、商洛地電公司等部門配合)。
七、落實和完善節能減排經濟政策
(二十八)推進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積極爭取國家支持,落實用電價格政策,逐步推行居民用電、用水階梯價格,形成節能減排倒逼機制(市發改委牽頭,市建設局、市城管局、市供電局、商洛地電公司配合)。深化供熱體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熱計量收費,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建筑實施分戶計量收費達到100%。(市建設局負責)。對能源消耗超過國家和省上規定的單位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和產品,實行懲罰性電價(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市供電局、商洛地電公司配合)。嚴格城鎮污水處理費的征收和管理,做到應收盡收。逐步提高污水處理費標準,達到保本微利。研究制定污泥處置收費政策。改革垃圾處理收費方式,加大征收力度,降低征收成本(市城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建設局、市財政局等部門配合)。
(二十九)完善財政激勵政策。大力爭取中省財政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加大市縣節能減排專項資金規模,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和能力建設,建設一批節能減排示范工程。細化完善“以獎代補”、“以獎促治”政策,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示范引導作用(市財政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環保局配合)。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要繼續支持企業實施節能減排項目(市財政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環保局等部門配合)。積極推行政府綠色采購,完善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逐步提高節能環保產品比重,機關事業單位辦公設備和公用設施采用節能環保產品政府采購率達到100%。積極利用外資、有關政府基金實施節能減排項目(市財政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環保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配合)。
(三十)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全面貫徹落實節能減排、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發展涉及到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等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市財政局牽頭,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發改委配合)。
(三十一)多渠道籌集節能減排資金。積極引導節能減排項目實施主體通過自有資金、金融機構貸款、社會籌資等方式籌措建設資金。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適合節能減排項目特點的信貸管理模式,引導各類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社會捐贈資金和國際援助資金增加對節能減排領域的投入。提高高耗能、高排放行業貸款門檻,將企業環境違法信息納入人民銀行企業誠信系統和銀監會信息披露系統,與企業信用等級評定、貸款及證券融資聯動。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重點區域涉重金屬企業應當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市金融辦牽頭,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發改委等部門配合)。
八、推廣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
(三十二)加大能效標識和節能環保產品認證力度。擴大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標識實施范圍,推行建筑能效標識(市質監局牽頭,市建設局、市發改委等部門負責)。加強宣傳和政策激勵,引導消費者購買高效節能環保產品。繼續推進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環保裝備認證,規范認證行為,擴展認證范圍。加強對節能認證標識、認證質量的監管(市質監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工信局等部門配合)。
(三十三)加強節能發電調度和電力需求側管理。改革發電調度方式,按照節能、經濟的原則,優先調度水電、太陽能發電以及余熱余壓等發電上網。要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公布節能發電調度信息,強化節能發電調度工作監督。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加快電網工程建設,著力優化電網結構,落實配套政策,規范有序用電(市供電局、商洛地電公司分別負責)。
(三十四)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落實財政、稅收和金融等扶持政策,引導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市發改委牽頭,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金融辦配合)。研究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節能量審核和交易制度,鼓勵重點用能單位利用自身技術優勢和管理經驗,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市發改委負責)。引導和支持各類融資擔保機構提供風險分擔服務(市金融辦負責)。
(三十五)推進排污權和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實現排污權有償管理,結合省上方案,積極探索和推進我市排污權有償使用工作(市環保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充分發揮我市碳匯優勢,探索企業碳排放交易,建立自愿減排機制,積極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市發改委負責)。
(三十六)推行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特許經營。鼓勵采用多種建設運營模式,開展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工業園區污染物集中治理,確保處理設施穩定高效運行(市城管局牽頭,市環保局、市發改委等部門配合)。實行環保設施運營資質許可制度,推進環保設施的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服務。完善市場準入機制,規范市場行為,打破地方保護,為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配合)。
九、建立健全節能減排工作機制體制
(三十七)加強節能減排管理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按省上要求落實縣區節能監察機構和人員(市編辦牽頭,市人社局、市發改委配合)。配合省上對縣區節能監察機構能力建設給予適當支持,配備必要的監測、檢測設備,加強人員培訓,提高執法能力,繼續推進能源統計能力建設(市發改委牽頭,市財政局、市統計局配合)。推動重點用能單位按要求配備計量器具,推行能源計量數據在線采集、實時監測(市質監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配合)。加強減排監管能力建設,推進環境監管機構標準化,提高污染源監測、機動車污染監控、農業源污染檢測和減排管理能力,建立健全減排監控體系,重點推進縣區污染源監控中心建設,完善自動監控網絡,加強人員培訓和隊伍建設(市環保局牽頭,市公安局、市農業局等部門配合)。
(三十八)健全節能減排統計和監測體系。加強能源生產、流通、消費統計,建立健全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能耗統計制度以及分縣區單位生產總值能耗指標季度核算制度,完善統計監測與核算方法,提高能源統計的準確性和時效性(市統計局負責)。完善減排統計監測、核查和核算辦法,統一標準和分析方法,實現監測數據共享。加強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統計監測,建立農業源和機動車排放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市環保局牽頭,市公安局、市農業局等部門配合)。繼續做好單位生產總值能耗指標公報(市統計局牽頭,市發改委配合),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公報工作(市環保局負責)。
(三十九)加強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逐級分解節能減排指標,明確縣區政府、有關部門、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排污單位的責任。完善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辦法,加大節能減排指標的考核權重,市政府每年組織開展縣區政府、市直部門和重點企業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單項考核,考核結果納入縣區、部門年度目標責任總體考核,并向社會公告(市考核辦牽頭,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統計局等部門配合)。實行節能減排工作季度報告制度,各縣區、有關部門每季度要分別向市節能辦公室和減排辦公室報告節能和減排措施落實情況。市上將節能減排目標完成及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嚴格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市委組織部牽頭,市監察局、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工信局等部門配合),對成績突出的縣區、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節能減排任務的縣區政府、部門和重點企業,實施約談、問責,不予評優評先(市監察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等部門配合)。
(四十)嚴格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將節能評估審查作為控制地區能源消費增量和總量、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提高新上項目能效水平的重要措施,對“十二五”節能指標的完成有重大負面影響的高耗能項目實施能評限批(市發改委負責)。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對年度減排目標未完成、重點減排項目未按目標責任書落實的縣區和企業,實行階段性環評限批(市環保局負責)。對未通過能評、環評審查的投資項目,有關部門不得審批、核準、備案,項目不得開工建設,有關部門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有關單位不得供水、供電(市發改委牽頭,市環保局、市城管局、市金融辦、市供電局、商洛地電公司配合)。加強能評和環評審查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各種違規審批行為(市監察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環保局配合)。按照《國家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與審查暫行辦法》規定,財政部門要足額落實能評費用(市財政局牽頭,市發改委配合)。
(四十一)加強重點污染源和治理設施運行監管。嚴格排污許可證管理。深化排污許可制度,將總量控制與排污許可證的發放相掛鉤,對超過排污許可范圍的,加大排污費的征收力度。強化重點流域、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污染源監管,適時發布主要污染物嚴重超標企業名單。列入國家重點環境監控范圍的電力、鋼鐵等重點行業的企業,要安裝運行管理監控平臺和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系統,定期報告運行情況及污染物排放信息,推動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聯網共享。強化空氣質量監測,2014年年底前,市區建成PM2.5大氣自動監測站,2015年起按照新的《環境空氣質量指數日報技術規定》發布PM2.5空氣質量日報(市環保局負責)。加強城市污水處理廠監控平臺建設,提高污水收集率,做好運行和污染物削減評估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核撥污水處理費的重要依據,2015年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0%以上。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收費政策不落實、
(四十二)加強節能減排執法督查。市縣區政府要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督促各項措施落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市發改委和市環保局分別負責)。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力度(市發改委和市環保局分別負責),加大對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市發改委牽頭,市質監局配合)和建筑施工階段標準執行情況、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情況(市建設局牽頭,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配合),以及節能環保產品質量和能效標識的監督檢查力度(市質監局負責)。對嚴重違反節能環保法律法規,未按要求淘汰落后產能、違規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設備、虛標產品能效標識、減排設施未按要求運行、違反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等行為,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市監察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工信局、市質監局等部門配合)。嚴格實行節能減排執法責任制,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市監察局負責)。
十、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四十三)加強節能減排宣傳教育。把節能減排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體系、中小學教育以及大專院校教育體系(市委宣傳部牽頭,市教育局配合)。組織好節能宣傳周、世界環境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加強日常性節能減排宣傳(市發改委和市環保局分別負責)。商洛日報、商洛電視臺、商洛廣播電臺等新聞媒體要積極宣傳節能減排的重要性、緊迫性以及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傳先進典型,普及節能減排知識,加強輿論監督和對外宣傳,營造良好的節能減排環境(市委宣傳部負責)。
(四十四)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抓好家庭社區、青少年、企業、學校、軍營、農村、政府機構、科技、科普和媒體等十大領域節能減排專項行動,通過典型示范、專題活動、展覽展示、崗位創建、合理化建議等多種形式,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發揮職工節能減排義務監督員隊伍作用,倡導文明、節約、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市發改委和市環保局分別牽頭,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農業局、市工信局等部門配合)。
(四十五)機關單位帶頭節能減排。各級各部門要將節能減排作為機關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健全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責任,細化管理措施,樹立節約意識,踐行節約行動,做節能減排的表率,扎實推進“兩型”社會建設(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商洛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