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新形勢下的環境保護,扎實推進我縣“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確保2013年市政府下達我縣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指標順利完成,按照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3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漢政辦函〔2013〕13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生態文明建設為主題,以自然環境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為目標,以“結構、工程、管理”三大減排措施為抓手,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原則,嚴把環境準入關,強化現有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監管,積極推進減排工作深入開展,確保年度主要污染物減排約束性任務指標順利完成和全縣環境質量總體穩定良好,促進縣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目標任務
2013年市政府下達我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指標為: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在2012年2616噸基礎上削減2%,削減任務為252噸(其中預計新增量198噸、存量54噸);氨氮排放總量在2012年384噸基礎上削減1.5%,削減任務為26噸(其中預計新增量20噸、存量6噸);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在2012年717噸基礎上削減0%,削減任務為30噸(其中預計新增量30噸、存量0噸);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在2012年174噸基礎上削減1%,削減任務為5噸(其中預計新增量3噸、存量2噸)。年度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指標詳見下表。
寧強縣2013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任務分解表
單位:噸
主要污染物類別 |
2012 年 排放量 |
2013 年減排任務 | |||
2013 年預計新增量 |
2013 年存量削減 |
2013 年削減總量 |
削減比率 | ||
化學需氧量 |
2616 |
198 |
54 |
252 |
2% |
氨氮 |
384 |
20 |
6 |
26 |
1.5% |
二氧化硫 |
717 |
30 |
0 |
30 |
0% |
氮氧化物 |
174 |
3 |
2 |
5 |
1% |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按照《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在今年6月底前強制淘汰關停至少兩個粘土磚瓦企業,并拆除全部生產設施(責任部門:縣發改局、國土局);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結合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和產業布局,積極培育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環境污染小的產業項目,尋求新的經濟增長點,努力實現“企業小循環、產業中循環、區域大循環”,不斷延伸循環經濟產業鏈,提高資源利用率,從根本上減少污染物排放量(責任部門:縣發改局、經貿局);鼓勵和督促企業積極開展清潔生產,對超過污染排放標準、超過總量控制指標、生產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實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繼續推動漢中鋅業銅礦有限責任公司和寧強長江資源循環利用有限公司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責任部門:縣環保局)。
(二)強化“兩廠”建設及運行監管。加強寧強縣城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督促完善標準化實驗室、溶解氧儀、污泥濃度計等相關設施建設,規范操作運行記錄,保證各處理設施、處理單體、在線監測、中控平臺穩定正常運行,處理廢水達標排放,確保今年剩余5個月結轉減排任務順利完成,同時在支付處理費用時,嚴格實行多部門聯審制(責任部門:縣環保局、住建局);進一步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系統,有計劃地對縣城區污水收集管網進行改造,努力擴大收集管網覆蓋面,逐步實現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責任部門:縣住建局);加快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建設進度,確保在年內投入運行并通過環保驗收(責任部門:縣住建局)。
(三)大力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大力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積極引導城鄉居民養成良好生活習慣,實現生活垃圾集中處理、生活污水綜合利用,全力爭取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責任部門:各鎮人民政府,縣環保局、住建局);以規;笄蒺B殖場污染整治為切入點,督促畜禽養殖企業完善環保手續,著力推進規;笄蒺B殖污染治理工程,加快實施養殖場沼氣工程和畜禽養殖糞便資源化利用工程,減少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量。年內實施至少兩個規;笄蒺B殖企業大型沼氣池建設項目,并通過環保竣工驗收(責任部門:縣農業局)。
(四)深化縣城環境綜合整治。以創建國家級衛生縣城為契機,繼續開展縣城區洗浴鍋爐污染整治,積極推廣使用天然氣、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減少生活燃煤用量,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城區范圍內禁止新安裝燃煤鍋爐,對現有無脫硫除塵設施的燃煤鍋爐一律取締拆除。加快縣城天然氣儲備站、汽車加氣站建設,不斷擴大供氣覆蓋面(責任部門:縣住建局、環保局);切實加大老舊機動車淘汰力度,并在今年12月底前將淘汰車輛信息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減少機動車輛氮氧化物排放(責任部門:縣公安局)。
(五)強化環境執法監管。加大對各企業的環境執法檢查力度,確保污染治理設施穩定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切實加強對重點減排項目的監管,確保其按計劃、按要求順利實施,同時要做好以往減排項目的監察,嚴防擅自停運治污設施和關停企業死灰復燃(責任部門:縣環保局、發改局、經貿局、住建局等相關部門);加強對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企業的環境監管,建立健全生產、排污報告制度和環境安全應急體系,更新生產工藝,減少污染物排放量(責任部門:縣環保局);對不符合產業政策要求或“兩高一資”企業堅決不予立項審批,要認真落實建設項目環評和環!叭瑫r”制度,不得隨意降低環評等次,對未按規定取得立項批復(備案)、規劃許可、環評審批、用地管理等相關文件的建設項目,不得對其發放施工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等證件,同時不得向其供水、供電、貸款等(責任部門:縣發改局、環保局、住建局、安監局、質檢局、工商局、電力局等部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污染減排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h政府對全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負總責,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縣發改、經貿、環保、農業、住建、統計、衛生、公安、國土、財政、監察、工商、電力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按要求完成各自承擔的工作任務。縣減排辦要加強協調工作,加大現場督導力度,強力推進減排項目實施,確保全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扎實開展。承擔減排和治理任務的鎮人民政府和企業要自覺履行減排責任和義務,落實主體責任,明確專人、強化措施,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嚴格考核獎懲。進一步完善環保目標責任和環保工作考核辦法,對有減排任務的鎮、相關部門、企業納入年度綜合考核指標體系,嚴格落實半年考評、年終考核,繼續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對未完成減排任務的企業取消當年各類評優評獎資格,三年內不予各類項目資金支持?h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研判工作形勢,及時研究推進措施,確保工作高效推進?h監察局、縣政府督查室要將污染減排工作列入各自工作重點,會同縣減排辦,定期實地檢查,及時督查減排項目進展,對領導不重視、工作進展緩慢的在全縣通報批評。
(三)強化輿論宣傳。結合生態文明建設,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污染減排和環境保護工作的宣傳力度,使國家減排的方針政策和環保法律法規家喻戶曉,不斷提高群眾自覺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意識,在全社會形成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良好風尚。要充分利用報紙和網絡等多種媒體渠道,以電視專欄、網絡專題等形式樹立減排先進典型,曝光違法排污行為,督促企業加大投入,積極主動治理污染,減少污染物排放。(寧強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