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順利完成2013年杭州市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任務,根據《杭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規劃》,結合我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立足點,深入推進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強化結構減排、細化工程減排、實化監管減排,通過加強污染治理、加快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強化環境監管、完善污染減排激勵和約束機制等手段,控制增量、削減存量,確保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任務。
二、主要污染物控制因子及減排目標
對化學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氨氮(NH3-N)和氮氧化物(NOx)等四項主要污染物實施總量控制、統一考核,將機動車及農業源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納入統一考核范圍。2013年全市化學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氨氮(NH3-N)和氮氧化物(NOx)在2012年排放總量的基礎上分別削減3.0%、4.0%、3.0%和4.0%。
三、主要污染物減排項目
2013年,全市計劃實施水污染物[化學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減排計劃項目204個,其中2012年結轉項目8個,2013年新實施項目196個[污水處理廠項目41個、工業企業工程治理項目39個、結構關停項目56個、農業畜禽養殖場(小區)項目60個],預計可削減化學需氧量(COD)10977.25噸、氨氮(NH3-N)1375.92噸。
計劃實施大氣污染物二氧化硫(SO2)減排項目129個,其中2012年結轉項目1個,2013年新實施128個[電廠(熱電)脫硫項目37個、非熱電脫硫項目70個、結構關停項目21個],預計可削減二氧化硫(SO2)15206.29噸。
計劃實施大氣污染物氮氧化物(NOX)減排項目64個,其中2012年結轉項目8個,2013年新實施56個(工程治理項目34個、結構關停項目21個、機動車減排項目1個),預計可削減氮氧化物(NOx)26468.50噸。
(一)水污染物減排措施。
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和市建委、經信委、城管委等部門要通過加快污水處理廠和截污管網建設、新增污水截污量、加大工業企業治理和產業結構調整力度等措施,確保完成化學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減排任務。
1.工業污染源減排措施。
(1)造紙、印染及其他納入國家減排核查技術考核的行業或企業,必須安裝并完善進水流量計和在線監控設施,完善企業用水、工藝耗水及排水等各個流程的水量統計工作,認真做好企業水平衡運行分析工作。要加快印染行業落后生產線的淘汰工作并實行深度處理,或實施包括改換氣流缸在內的生產工藝和生產設備的升級換代,實現污水回用率達到50%以上。
(2)對重點區域的污水處理設施實施提標改造或中水回用。由蕭山區政府負責牽頭落實臨江污水處理廠、錢江污水處理廠、富麗達污水處理廠提標和回用工程的啟動工作,確保錢江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A標準,臨江污水處理廠、富麗達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B標準,印染廢水中水回用率不低于50%。由富陽市政府負責牽頭落實有利于富陽市清園城市綜合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浙江春南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富陽市新盈嘉水務有限公司中水回用系統長期穩定運行的管理機制和收費機制,進一步完善中水回用深度處理和回用管網的建設,確保中水回用率不低于60%。
(3)由市經信委牽頭,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負責,認真落實《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淘汰落后產能三年行動計劃(2011—2013)的通知》(杭政辦函〔2011〕278號)和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責任狀的要求,按時間進度完成落后產能淘汰工作。
(4)由蕭山區政府負責,結合印染行業綜合整治、“無燃煤區”建設等文件要求,年底前完成蕭山區1/4化纖、印染行業的導熱油鍋爐煤改氣工程和印染行業落后產能結構關停任務。由富陽市政府負責,結合造紙行業綜合整治五年規劃等文件要求,編制完成造紙生產能力結構調整年度實施方案,并于10月底前完成年度結構調整工作。
2.生活污染源減排措施。
(1)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應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A排放標準提標改造和再生水利用15%以上項目的方案設計等工作,抓緊實施除氮脫磷工藝,提升氮、磷去除效果。同時,做好城市水平衡、污水處理廠水平衡工作。
(2)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和市城管委要進一步加大污水截污納管力度,提高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負荷率。各區、縣(市)主要建成區的污水集中處理率要達到95%以上,郊區及較大街道和集(鄉)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85%以上。各區、縣(市)要科學統籌地分析各建成區、郊區、街道和集(鄉)鎮的自來水供應量、自備水使用量及污水處理量三者的邏輯關系,對用水多、污水收集和處理少的地區要加大截污納管資金投入并重點推進。
3.農業污染源減排措施。
由市農業局牽頭,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農業化學需氧量(COD)及氨氮(NH3-N)減排的各項具體工作。各區、縣(市)要根據2010年污染源普查更新結果和2011年、2012年畜禽養殖業減排結果,足量安排減排工程,確保完成年度削減目標。繼續以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為切入點,加快建設養殖沼氣工程和畜禽養殖糞便資源化利用工程,加大商品有機肥推廣力度,建設糞便等有機廢棄物處理設施,完善病死畜禽尸體無害化處理設施;全面排查畜禽養殖業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情況,對有治理設施的,要確保設施正常運行和達標排放,對無治理設施或設施無法正常運行的,要制定設施改造建設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大氣污染物減排措施。
1.推進能源結構持續優化,嚴格控制新增量。
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全面落實淘汰落后產能、調整產業結構要求,遏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發展,嚴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落實先進的生產技術,按照最嚴格的環保要求控制新建項目,大幅減少污染物的排放。富陽市政府要在10月底前結合造紙行業整治規劃的熱力需求調整全市熱力規劃,優化管網布局,淘汰規劃范圍內的小熱電企業,嚴控新增熱電規模。
2.二氧化硫(SO2)減排措施。
在鞏固脫硫除塵設施改造成果的基礎上,采取工程減排、結構減排和管理減排等多種措施,確保完成二氧化硫(SO2)年度減排目標。
(1)鞏固燃煤鍋爐脫硫除塵改造減排成果,提升脫硫效率。
對2010年前已審批同意建設的熱電廠,必須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加快燃煤鍋爐脫硫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杭政辦函〔2008〕399號)要求,確保實現脫硫效率≥90%、投運率≥95%、二氧化硫(SO2)排放濃度≤200mg/m3(毫克/立方米)。
按照杭州市燃煤爐窯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對10噸/時(含)以上的非熱電鍋爐脫硫設施安裝DCS或PLC控制系統,實時監控脫硫系統運行情況,并做好相關臺賬記錄,確保達到二氧化硫(SO2)減排目標。
(2)加快集中供熱管網建設,淘汰20噸/時(不含)以下小型燃煤鍋爐。
各地要嚴格“無燃煤區”、“禁燃區”和集中供熱范圍內新建鍋爐審批,加快集中供熱管網建設,以集中供熱和熱電聯產代替小型燃煤鍋爐;積極鼓勵并推進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加快推進小鍋爐天然氣、電力等清潔能源替代工作,盡快改變以煤炭為主要燃料的能源結構。
3.氮氧化物(NOX)減排措施。
以電力(熱電)行業、建材(水泥)行業和機動車整治為重點,開展全市特別是重點區域的氮氧化物(NOX)減排工作,并分批分行業對電力(熱電)、建材(水泥)、玻璃及其他工業企業進行降氮脫硝改造。
(1)全市燃煤電廠(熱電)企業和水泥熟料企業及其他窯爐企業,必須按照杭州市燃煤電廠(熱電)和水泥熟料脫硝工程實施計劃和有關進一步加快熱電(含電廠)和水泥企業脫硝工程建設工作的規定的時間進度和技術要求完成脫硝工程。燃煤發電機組完成煙氣脫硝設施改造,脫硝效率應保證達到85%以上;燃煤熱電企業完成煙氣脫硝設施改造,脫硝效率應保證達到60%以上;水泥企業干法窯實施低氮燃燒技術和煙氣脫硝設施改造,氮氧化物(NOX)排放濃度≤320mg/m3[國家對水泥企業氮氧化物(NOX)排放有新要求的,按最新要求執行]。
(2)做好機動車氮氧化物(NOX)減排工作。市環保局負責機動車排氣檢測和環保檢驗合格標志核發工作,確保檢測率和核發率均達到規定標準;市公安局交警局負責高污染車輛淘汰和新車增量控制工作,并進一步擴大禁行、限行區域范圍;市貿易局負責車用燃油標準的提升和車輛報廢工作。
(三)省減排目標責任書年度項目。
根據《浙江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2013年度涉及杭州市的減排項目共18個(其中臨安市臨安城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脫氮除磷工程項目和蕭山區浙江惠豐養殖有限公司農業減排項目為2012年度項目,延至2013年),根據責任書要求,必須確保在2013年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減排工作領導協調機制。
屬地政府要對轄區內的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負總責,進一步加強領導,建立和完善減排組織領導體系;認真編制減排計劃,將污染減排目標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企業;嚴格執行主要污染物減排情況月報、季報、半年報、年報和信息發布制度,每季度對減排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并于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將上一季度評估報告報市減排辦。如不能按計劃完成減排任務,必須執行相應的應急預案。
市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抓緊制定相關配套政策,落實各項措施,加強指導和協調,督促相關行業和企業抓好污染減排工作。
(二)各區、縣(市)制定相應的減排計劃。
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要按照本計劃要求,抓緊制定2013年減排計劃并報市減排辦;足量安排減排工程,并將任務落實到各相關單位和重點排污單位,明確責任、強力推進、嚴格考核。
(三)強化污染減排激勵和約束機制。
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在污染減排工作中的作用,加大資金的投入力度,同時引導社會資金的參與,以財政補助的形式推動我市減排工作,支持重點減排工程建設、減排產品和減排新機制推廣、減排管理能力提升及減排監管體系完善、環境監測和監察標準化建設、減排工作調研等工作的開展。同時,要進一步規范主要污染物減排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繼續深入推進排污權交易工作,進一步發揮經濟杠桿對污染減排的激勵和約束作用;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環境資源配置量化管理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意見》(浙政辦發〔2013〕8號)要求,年底前完成市控以上廢水、廢氣重點源企業刷卡排污總量自動控制系統的建設。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也要安排減排專項資金,確保減排措施落實。
(四)嚴格污染減排責任追究機制。
將污染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生態市建設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作為政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行政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
(五)加大對已完成減排項目的監管力度。
加大對杭州華電半山發電有限公司、蕭山發電廠和熱電企業燃煤鍋爐及20噸/時(含)以上非熱電燃煤鍋爐脫硫設施的監管力度,確保脫硫除塵設施正常穩定運行。
加強對城市污水處理廠設施運行的檢查、督促和指導,推進配套管網建設,并根據國家有關要求,對污水處理設施限期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對已安裝在線監控系統的污水處理廠,要督促其建立相關的運行及報告制度,確保系統正常穩定運行。
(六)加大減排監督檢查執法力度。
市減排辦每年應組織污染減排專項檢查,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重點案件實行掛牌督辦。各級監察部門要加強對污染減排的行政監察,對工作不力、未能按期完成污染減排任務以及在污染減排工作中弄虛作假的地方和單位,要予以通報批評,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污染減排任務的完成情況與市級財政對區、縣(市)生態補償和生態環保專項資金的安排、各類評優創先及各地建設項目審批掛鉤。
(七)廣泛開展宣傳教育。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繼續深入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曝光浪費能源資源、嚴重污染環境的案例,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對污染減排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意識,大力倡導健康、節約、環保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使減少污染物排放、保護生態環境成為廣大企業和社會公眾的自覺行為。
本計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由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牽頭組織實施。(杭州市人民政府)
杭州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減排計劃
發布時間:2013-7-16 9:58:53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