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環境保護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水利部聯合印發的《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環發[2012]32號)文件,為了貫徹落實好黃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水質目標、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治污工程建設目標要求,為全面改善我縣重點流域水環境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環保優先戰略,以保障飲用水安全、消除環境安全隱患、提升水污染治理水平、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為目標;以節水、治污和水資源優化配置為重點;按照產業結構調整、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污染源治理、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相結合的原則;充分發揮各極政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協調作用,鼓勵、調動相關企業的治污積極性,突出重點、全面推進、綜合治理。全面完成我縣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各項目標任務。
二、工作范圍和重點
洛川縣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范圍涉及全縣16鄉鎮,涵蓋黃河的主要一級、二級支流。工作重點是落實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強重點污染源治理,限制新建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項目,堅決取締不符合產業政策、污染嚴重的項目;加快重點流域排污口流量、水質自動監控體系建設;加強環境執法檢查力度,嚴肅查處擅自拆除、停運污染防治設施等環境違法行為。
三、主要目標
(一)洛川縣界斷面控制目標。北洛河界斷面(洛川縣永鄉鄉陳家洼村)水質穩定保持在地表水IV類標準。
(二)飲用水源地水質控制目標。洛川縣境內拓家河,兩水河、吳家河、安生溝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要達100%。
(三)重點企業廢水排放控制目標。延安煉油廠、延安石化廠、伊天果汁廠等重點企業廢水排放達標率達到100%。
(四)洛川縣界斷面控制目標。洛川縣境內有河流5條,包括仙姑河、黃連河、沙家河、界子河、北洛河。要嚴格按照《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確保境內河流水質入北洛河口水質達到IV類標準。
四、重點任務
(一)確保飲用水水源安全。一是嚴格落實各項水源保護措施。堅決取締一級保護區內的與供水設施和水源保護無關的項目,加快實施水源保護區移民搬遷工作,禁止在二級保護區建設排放污染物的項目,從根本上解決水庫安全問題。二是加強水源地的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管,進一步完善水源地的警示標志及防護設施,全面排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及上游地區的污染源,對可能影響飲水安全的污染源,建立風險源名錄,強化防范措施。三是強化水質監測預警工作,建立和完善水源地監測、監控、應急體系,及時掌握水質變化趨勢,有針對性地制定環境監督管理計劃,確保水源水質安全。
(二)全面推進工業污染治理項目。一是嚴格環境準入,強化項目審批。嚴格按照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禁止污染物排放強度大、濃度高的項目進入我縣,嚴禁在飲用水源地周邊、河流兩側等環境敏感區新建化工、果品加工等污染項目。二是加大工業污染源治理力度。所有工業企業必須按要求建成污染防治設施,保證穩定運行,實現達標排放;已有的污染防治設施要逐步提高工藝水平,提高排放標準,減少排放總量。三是著力提升石油企業的開發技術水平。大力推廣油井管輸、優化注水等先進技術,進一步樹立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理念,提高清潔生產水平,減少排污環節,提高綜合利用率。
(三)加快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提高運行管理水平。一是繼續加大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結合我縣城鄉統籌工作,在7個重點鎮建設中逐年建成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使生活污水處理工作由縣城拓展到鄉鎮,同時加快交口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確保年底投入試運行。到“十二五”末全縣生活污水處理能力達到2萬噸/日。二是加快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作。2013年完成洛川縣污水處理廠的提標改造工作、增加除磷脫氮工藝,提高污水處理率,實現達標排放。三是進一步提高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水平,縣財政局必須安排專項資金,加強監督檢查,保證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行、達標排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目標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實把水污染防治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經常研究部署,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支持和推動防治工作順利進行。要認真落實流域水污染防治行政首長負責制,明確政府主要領導是轄區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積極推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落實環保部門第一審批權和一票否決制度,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大投入,多方籌措資金。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投入,加強環境監測、應急能力和城鎮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各企業要按照治理要求,分項目、分年度制定資金投入計劃,落實治理資金,加大對污染防治設施的投入,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和污染物達標排放;按照“誰投資、誰經營、誰受益”的原則,積極吸引外來資金,鼓勵各類投資主體,以多種形式參與全縣水污染防治工作。縣經發局、財政局、環保局等部門要積極幫助項目實施單位爭取國家和省、市資金支持,認真做好流域水污染防治重點工程項目的資金申報和爭取工作。
(三)加大督查,依法追究責任。縣政府將把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作為各鄉鎮政府工作考核和主要領導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各鄉鎮出入境水質斷面考核獎懲制度。按年度從組織領導、資金投入、措施落實、治理進度、水質狀況等方面進行檢查考核。對治理工作突出的鄉鎮予以表彰獎勵,對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務的鄉鎮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宣傳動員,營造良好氛圍。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加大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宣傳力度,定期通報重點工程進展情況,建立和完善環境信息共享和公開制度,充分調動全社會參與防治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努力營造社會團體和人民群眾積極支持、熱心參與的良好氛圍。(洛川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