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加強“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意見》(黔府發〔2011〕44號)、《貴州省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管理辦法》、《貴州省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以及《貴州省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管理辦法》,切實做好貴陽市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確保完成《貴陽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目標任務,按照《關于切實做好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編制工作的函》(黔環函〔2013〕14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在科學合理核算的基礎上,制定《貴陽市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計劃》。具體如下:
一、2013年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
按照《貴陽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到2013年底,貴陽市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為4.3萬噸,同比下降1.42%;氨氮排放總量為0.51萬噸,同比下降0.18%;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12.42萬噸,同比增長不超過25.78%;氮氧化物排放總量為5.84萬噸,同比增長不超過22.94%。
二、2013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預算
按照省環保廳主要污染物總量預算管理原則,對四個主要污染物分別進行2013年度總量預算:
(一)COD、氨氮預算
1、COD預算
表一:貴陽市2013年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預算
年度 |
排放量(噸) | ||||
COD 總量 |
COD 工業 |
COD 生活 |
COD 農業 |
COD 集中式 | |
2010 |
45916.64 |
4149.19 |
30571.11 |
8604.65 |
2591.69 |
2011 |
44319.78 |
5433.19 |
28867.9 |
7426.99 |
2591.69 |
2012 |
43611.92 |
6978.27 |
25718.08 |
8323.88 |
2591.69 |
2013 |
40845.51 |
8510.66 |
24797.65 |
4945.509 |
2591.69 |
預算調整 |
42900 |
8510.66 |
23497.65 |
8300 |
2591.69 |
2 、 、氨氮預算
表二:貴陽市 2013 年氨氮排放總量預算
年度 |
排放量(噸) | ||||
NH3-N 總量 |
NH3-N 工業 |
NH3-N 生活 |
NH3-N 農業 |
NH3-N 集中式 | |
2010 |
5409.57 |
157.21 |
4320.53 |
633.86 |
297.97 |
2011 |
5227.41 |
228.74 |
4132.71 |
567.99 |
297.97 |
2012 |
5099.63 |
260.95 |
3941.23 |
599.48 |
297.97 |
2013 |
5539.319 |
318.36 |
3825.87 |
1097.119 |
297.97 |
預算調整 |
5092.2 |
318.36 |
3800.87 |
625 |
297.97 |
3 、二氧化硫預算
表三: 貴陽市 2013 年二氧化硫排放總量預算
年度 |
二氧化硫總排放量 |
電力行業 |
鋼鐵行業 |
非電非鋼行業 |
2010 |
132818.4 |
71625.6547 |
0 |
61192.74534 |
2011 |
115140.0425 |
49901.162 |
0 |
65238.88044 |
2012 |
98782.48511 |
33152.7041 |
0 |
65629.78098 |
2013 |
115580.3907 |
45191.79825 |
0 |
70388.59248 |
4 、氮氧化物預算
表四:貴陽市 2013 年氮氧化物排放總量預算
年度 |
氮氧化物總排放量 |
電力行業 |
交通行業 |
水泥行業 |
非電非水泥行業 |
2010 |
53109.92 |
18123.0708 |
20217.29 |
4529.19624 |
10240.36794 |
2011 |
47654.45583 |
13883.1562 |
22345.3 |
6843.9096 |
4582.09 |
2012 |
47524.99419 |
10844.0743 |
23028.49 |
8188.94448 |
5463.488314 |
2013 |
51517.707 |
13167.8152 |
23300 |
8493.704 |
6556.188 |
三、貴陽市 2013 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計劃目標
表五:貴陽市 2013 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計劃控制目標
主要污染物指標 |
2012 年排放量(萬噸) |
2013 年計劃排放量(萬噸) |
削減比例( % ) |
2013 年省下達控制目標目標(萬噸) |
省下達削減目標( % ) |
化學需氧量 |
4.36 |
4.29 |
1.6055046 |
4.3 |
1.42 |
氨氮 |
0.5099 |
0.5067 |
0.627574 |
0.51 |
0.18 |
二氧化硫 |
9.88 |
11.558 |
-16.98381 |
12.42 |
-25.78 |
氮氧化物 |
4.75 |
5.15 |
-8.421053 |
5.84 |
-22.94 |
三、預算可達性分析
(一)COD、氨氮預算值可達性分析
2010年以來我市未新建成投運污水處理廠,同時今年計劃建成投運的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減排效益不高,2013年我市應把進一步建設完善現有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作為我市實現2013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的主要途徑。重點是:
一是進一步完善小河污水處理廠二期污水收集管網,提升進水水量,達設計能力的85%(即6.8萬噸/日);進水口化學需氧量達184mg/l,與小河污水處理廠一期進水濃度一致。該項工作由市城管局牽頭,會同花溪區人民政府、南明區人民政府、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實施。
二是進一步完善金陽污水處理廠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整改工作力度,提升進水水量,達設計能力的50%(即2.5萬噸/日)。該項工作由觀山湖區人民政府實施。
三是市供水總司務必在2013年8月31日前,建成二橋污水處理廠二期,該項目是省減排目標責任書要求在2012年建成投運的。
綜上,預計我市2013年COD、氨氮排放量可達計劃控制目標,并實現省下達目標任務。
(二)二氧化硫預算值可達性分析
鑒于2012年減排工作情況,我市二氧化硫減排工作關鍵在于塘寨電廠的燃煤含硫率及脫硫效率的監管。由于該廠還處于初期運行,脫硫設施不穩定,導致2012年環保部核定脫硫效率較低,僅為55.8%(遠低于省內同行業水平)。
主要措施:2013年,市縣兩級環保部門務必加大對塘寨電廠燃煤及脫硫設施的監管力度,一是加大燃煤消耗量的監管;二是加大燃煤含硫率的監管,確保燃煤含硫率低于去年0.3-0.4個百分點(2012年經環保部核定為3.94%),即含硫率控制在3.6%以內;三是加大1、2號機組脫硫設施運行的監管力度,確保按期建成投運,綜合脫硫效率提高15-20個百分點,即綜合脫硫效率達70%以上。
綜上,預計我市2013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可達計劃控制目標,并實現省下達目標任務。
(三)氮氧化物預算值可達性分析
鑒于2012年減排工作情況,我市二氮氧化物減排工作關鍵在于塘寨電廠的脫硝設施的建成投運時間及運行效率。
一是加大督查力度,確保塘寨電廠1、2號機組于2013年9月30日前,盡早建設投運脫硝設施,綜合脫硝率達70%以上;
二是貴陽海螺盤江水泥有限責任公司于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熟料生產線建設投運脫硝設施,綜合脫硝率達70%以上;貴州開陽紫江水泥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熟料生產線建設投運脫硝設施,綜合脫硝率達30%以上。
三是進一步加強機動車減排數據管理臺賬的建立,積極推進機動車油品提標、淘汰運營黃綠車和公交車油改氣等工作,力爭機動車氮氧化物總量減排方面取得新突破。
綜上,預計我市2013年氮氧化物排放量可達計劃控制目標,并實現省下達目標任務。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總量減排工作責任
一是將減排目標納入當地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制定年度減排計劃并嚴格執行;二是抓緊分解落實目標任務,盡快將減排指標和任務分解落實到相關區縣、部門及重點企業。
(二)進一步加強“減排三大體系”建設及運行
一是深化減排考核及行政問責制度。認真貫徹落實《貴州省節能減排工作行政問責辦法》、《貴州省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管理辦法》,我市將把減排指標、環境質量改善、減排項目建設、工作開展過程等納入減排考核體系,對各區縣市人民政府進行年度考核,對減排重點企業進行全過程考核,根據核查和核算情況進行問責。
二是建立健全減排數據調度、會商制度。按照減排工作需求,及時、密切聯系工信、統計、農委、交通等部分,進一步強化環境統計工作,提升減排數據的質量,確保口徑一致。
三是建立健全減排監測數據會商制度。按照減排體系建設要求,扎實做好減排體系建設工作。強化自動在線數據的監管工作,推進自動在線數據的運用。
(三)深化減排督查制度
建立兩個層面的督查機制,市督辦督查局、市生態委每季度對各區市縣進行一次減排重點督查;市督辦督查局、市生態委會同相關部門每半年對各區市縣減排目標任務開展及完成情況進行一次專項督查,通過政務督查推動減排工作。
(四)建立總量預算管理制度
按照省環保廳總量減排預算管理的工作部署,實行年度總量預算制度。分別對區域宏觀重點行業控制、重點新建項目新增量與削減替代總量進行預算,把年度的核算提前至年初,實行全過程控制設計,提高工作的可預見性、針對性和主動性,增強減排責任和計劃的約束力。通過對區域新增量和削減量進行統籌安排,合理控制污染物新增量,明確增量結構,促進結構調整;合理安排減排項目,消化增量,完成削減,保障年度目標的實現。
(五)建立市政府減排推進會工作制度
市生態委根據工作需要,報請市政府召開全市減排協調推進會,督辦減排工作進度,協調解決減排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同時,加強部門協調聯動,推進農業面源及機動車減排。建立減排工作會商、調度制度。把減排會商制度與環境統計制度相結合,各區市縣每月上報本轄區全口徑核算行業、污水處理廠的統計數據、重點減排項目進度進運行情況。市生態委及時核算減排數據和進行計劃目標分析,對減排進度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季度通報,同時根據減排進展情況和存在問題,每季度一次提出解決意見并督導各區市縣抓緊落實整改。(貴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