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完成全市“十二五”期間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制定本計劃。
一、 減排目標
2013年全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COD、氨氮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12.16、1.00萬噸之內,較上年均削減0.20%;SO2排放總量控制在8.53萬噸之內,較上年削減5.62%;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在7.66萬噸之內,較上年削減2.77%。
二、 減排項目
2013年全市實施污染物減排項目123個。
(一)水污染物減排項目。實施水污染物減排項目104個,削減COD12814噸、氨氮1522噸。其中,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項目28個,企業污水治理項目4個,濕地項目2個,垃圾滲濾液處理項目1個,合計削減COD5848噸、氨氮614噸;畜禽養殖項目68個,合計削減COD6863噸、氨氮876噸;水產養殖取締項目1個,削減COD103噸、氨氮32噸。
(二)大氣污染物減排項目。實施大氣污染減排項目19個,削減SO27382噸、氮氧化物5116噸。其中,現役機組脫硫脫硝項目17個,削減SO27368噸、氮氧化物4824噸;水泥脫硝項目1個,削減氮氧化物283噸;淘汰落后產能項目1個,削減SO214噸、氮氧化物9噸。
三、 工作措施
。ㄒ唬 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對減排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按照“十二五”減排目標責任書要求,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目標,強化工作措施,確保完成各項減排任務。
。ǘ 強化調度考核。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減排項目實施計劃表,通過領導包保、定期調度和現場督查等方式,及時掌握減排項目工程進展情況,解決項目建設中出現的問題,確保減排項目如期完成。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減排績效考核機制,對未完成減排任務的單位或企業實行“限批”,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在各類評先樹優活動中“一票否決”。
。ㄈ 加大執法力度。要進一步健全污染物減排監測、統計、考核體系,加強對減排項目單位的督導。要嚴格執法監管,嚴厲打擊超標排污、超總量排污等違法行為。要進一步完善各級環境監控中心和應急指揮中心建設,提高環境監管整體水平,確保在線監測設備的正常運行。
(四) 加強輿論監督。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強化對減排工作的宣傳,提高全社會對污染物減排工作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的認識。要定期向社會公布減排項目工程進展情況,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監督。(泰安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