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廳工作部署,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以創模和生態建設為抓手,全面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以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群眾人體健康為出發和落腳點,強化源頭控制、深化綜合治理措施切實抓好減排和各項污染防治工作,著力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堅持強化監管與優化服務相結合,推進執法監管科學化、規范化建設;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全面提升能力建設水平,為推進舟山群島新區發展提供有力環境支撐。
二、工作要點
(一)圍繞推進舟山群島新區建設,以規劃介入、項目把關、減排和污染整治為抓手,進一步優化海洋經濟發展環境
1、配合新區規劃編制要求同步推進規劃環評編制工作。根據中經中心“新區發展規劃”和中規院空間規劃的進度,同步推進環境承載力研究和規劃環評工作,計劃年底完成,并爭取獲得環保部的認可。
2、健全預環評制度。進一步提高環境前期論證、準入把關的效率和質量,同時積極做好向省廳、環保部的匯報、爭取工作,服務業主做好一批重大項目環評審批工作。
3、嚴把環境準入關。完善空間、總量、項目“三位一體”的環境準入制度和專家評價、公眾評價“兩評結合”的環境決策咨詢機制;嚴格落實省印染、造紙、化學原料藥、農藥、電鍍、畜禽養殖等重點污染行業環境準入條件,切實把好項目環境準入關,積極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加強“三同時”管理,確保新建污染防治設施達標排放。
4、全面落實污染減排工作。按省減排任務要求,繼續強化工程、結構和管理減排,努力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四項主要污染物年度減排計劃任務。督促相關單位部門推進重點減排工程建設:一是島北污水處理廠建成投運;二是神華國華舟山發電有限公司完成2號機組低氮燃燒技術改造;三是啟動實施定海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工程建設;四是污泥處理項目完成規范化建設并投運;五是啟動嵊泗洋山污水處理廠并在年底前完成工程量的60%。
5、扎實推進排污權交易試點。分步對四項主要污染物開始實行排污有償使用和交易,并積極爭取部、省總量指標,為新區項目建設提供總量空間。
6、全面深化環境污染防治。按省要求開展造紙、印染、水泥、皮革、石化、電鍍六大重污染行業專項整治,根據我市特點重點開展電鍍行業、危險廢物、固體廢物專項治理。同時對各縣區重點區塊下達整治任務。大氣環境方面,除落實電廠2號機低氮燃燒改造、啟動3號機脫硝工程外,還要全面清理煙控區尚余的燃煤鍋爐;實行機動車排氣檢測和環保分類標志管理,啟動黃標車淘汰工作,繼續推進加油站,儲油罐油氣回收工作。水環境方面,按規范要求完善飲用水源保護區設置,實施飲用水深度處理工程,按規劃推進污水處理廠和管網建設,實施定海污水廠中水回用工程。固體廢棄物方面,全面開展危險廢物“雙達標”工作,完善船舶、電鍍等產廢企業廢物收集監管體系,重點推進廢油渣、油漆桶等危廢固廢收集處置工作。
(二)圍繞深化海洋生態文明建設,以“811”行動、創模等工作為平臺,全面提升城鄉綜合環境水平
7、大力開展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創建。按照環保部評審通過的《創建規劃》和創模指標要求,抓好完善落實工作。在工程建設方面,督促各成員單位加快實施創模重點工程,大力推進污泥處置、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水管網建設,切實提高污水收集率;在綜合管理方面,要進一步提高規劃環評執行率、“三同時”執行率以及重點污染企業(特別是危廢企業)穩定達標排放、直排海企業污染排放達標率,落實飲用水源環境保護措施等;在能力建設方面,要進一步落實環境執法、監測和宣教信息標準化建設;在營造良好創建氛圍方面,要充分依托各類媒體,堅持正面宣傳與監督推進相結合,進一步增進公眾參與、提高創模工作公眾知曉率。在工作機制方面,要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創模領導小組辦公室,明確縣(區)市直屬相關部門和企業責任分工,整合部門資源,落實專門工作組,完善臺帳支撐,力爭年底基本達到國家環保模范城市標準。
8、全面落實“811”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推進行動。協調、督促相關單位部門推進11個專項行動,積極組織開展清潔水源、清潔空氣、清潔土壤、污染減排和綠色創建行動,努力在促進海洋經濟發展、建設藍色生態屏障、提升環境質量等方面取得新進展。
9、深入開展生態示范創建活動。積極推進岱山、嵊泗縣開展國家級生態縣創建,著力在建制鎮污水處理廠、離島鄉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等環境設施建設方面取得新進展。指導普陀區、定海區開展省級生態區創建。繼續推進國家級、省級生態鄉鎮和市級生態示范村創建,重實效、創海洋特色,營造良好氛圍。
10、加強漁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全面完成岱山縣衢山鎮桂太小流域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項目,切實改善區域的環境狀況。繼續開展漁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配合相關部門強化村莊示范整治、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處置等工作。加強漁農村面源污染治理,進一步改善農村生活飲用水水質。加快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深化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治理,實施畜禽養殖污染物總量與區域控制制度。
(三)圍繞維護群眾身體健康和環境權益,以強化環境執法監管為根本,進一步保障環境安全和質量
11、加強環境監測。提升大氣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大氣環境立體復合監測體系,繼續開展二口惡 瑛監測,按環保部新制定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盡快將PM2.5納入常規空氣質量監測體系。完善水環境監測體系,建設新城地表水交界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完善各項在線監控設施,做好監測數據比對及應用。
12、加強環境安全和執法監管。落實環境安全隱患排查,以陸源溢油污染風險防范為重點、強化應急演練,建立重點危險源監控管理體系,提高應急防范和處置能力;著力建設和完善以“一項保障、兩大建設和六大機制”為核心的環境執法監管體系,即進一步強化環保法治保障,注重加強環保執法隊伍和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部門聯動執法、市縣(區)聯動監管、網格化執法、企業自我監督、公眾參與、信息公開等執法監管機制;整合部門資源,繼續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等各類環保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加強環境信訪動態分析,積極排查和調處化解環境污染矛盾糾紛,及時穩妥、規范調處環境信訪。
(四)圍繞適應新區建設需要,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為基礎,全面提升能力建設水平
13、優化機構設置及人員配置。根據新批準的行政機構改革及事業單位設置方案,進一步明確部門工作職能、優化處室設置、配足配強人員;健全干部考評體系,推行中層崗位競爭上崗、重要崗位定期輪崗等干部動態管理機制;科學制定新設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穩步推進直屬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全面實施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
14、進一步強化黨群工作。繼續開展創先爭優、“解放思想、兩創四敢”主題實踐、“深化作風建設年”和環保“進村入企”大走訪等活動,形成學先進、找差距、作表率、振奮精神謀發展的良好氛圍。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準則,強化職務違紀風險防范,進一步落實懲防體系建設,繼續保持干凈干事的良好作風。
15、全面提升宣教信息工作水平。加強環境監控中心信息化建設水平,進一步整合環境信息共享平臺;推進電子處罰等電子政務建設,逐步構建生態環境數據管理平臺和信息發布系統,實現環保業務和行政事務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圍繞創國模和海洋生態文明建設,進一步強化媒體環境新聞宣傳;精心組織策劃“七個一”浙江生態日、六五世界環境日主題活動;積極探索公眾參與工作機制;進一步深化生態文明教育基地、綠色學校、社區等綠色系列創建工作。(舟山市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