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家環保部《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細則》、《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辦法》、《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統計辦法》、《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測辦法》,為確保順利完成省、市政府下達我縣2012年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特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控制增量、削減存量”為原則,以淘汰落后產能、推進工程治理、強化環境監管為手段,加大投入,狠抓落實,確保我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的實現。
二、目標任務
依據2010年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調查分析匯總數據,結合主要污染物排放實際情況,確定2012年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為:化學需氧量削減145噸,氨氮削減2.39噸。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現狀分析及2012年削減計劃
(一)201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
2011年SO2實際排放量958.09噸;與2010年相比減少4.3%。氮氧化物實際排放量660.9噸;與2010年相比減少2.3%。COD實際排放量1807.9噸;與2010年相比減少13.8%。氨氮實際排放量為215.74噸;與2010年相比減少0.4%。
(二)2012年減排計劃
2012年我縣的減排項目共5項,計劃削減COD總量為14噸,削減氨氮2.39噸。具體實施項目分別為:
1、金塔縣富源生態發展有限公司完成清糞方式改造,所有圈舍清糞方式全部改為干清糞,糞便全部農業利用,削減COD 60噸,削減氨氮0.61噸。
2、金塔縣遠泰商貿有限公司完成清糞方式改造,所有圈舍清糞方式全部改為干清糞,糞便全部農業利用,削減COD 33噸,削減氨氮0.69噸。
3、金塔縣金鑫養殖場完成清糞方式改造,所有圈舍清糞方式全部改為干清糞,糞便全部農業利用,削減COD 19噸,削減氨氮0.4噸。
4、金塔縣恒祥養殖場完成清糞方式改造,所有圈舍清糞方式全部改為干清糞,糞便全部農業利用,削減COD 33噸,削減氨氮0.69噸。
5、九月底前建成并運行金塔縣城市污水處理工程。
四、推進污染物減排工作主要措施
為加快推進我縣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力度,堅決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各相關單位和企業一定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把污染物減排工作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加快推進,確保我縣今年污染物減排目標的實現。
(一)加強組織協調,切實把污染物減排工作作為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重點工作來抓。
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切實加強對節能減排工作的組織領導。縣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例會制度,定期調度各成員單位工作進展情況,分析減排形勢,制定減排措施,狠抓工作落實。縣環保局首先要下達2012年度減排計劃,將減排指標分解落實到相關責任單位。其次要加大執法和現場督察力度,加強日常協調和監管,做好減排技術咨詢和服務,協調企業解決減排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相關企業領導要把減排工作當作今年的頭等大事來抓,充分認識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樹立“不是企業消滅污染,就是污染消滅企業”的危機意識,從資金、技術、人員等方面加大投入,確保減排計劃的實現。
(二)狠抓落實,全面加快各項重點污染源治理工程建設進度,確保實現減排目標。
對今年新列入的重點減排治理工程項目,要盡快完成治理工程技術的選擇和方案論證,并抓緊進行土建施工和設備安裝調試。仍沒有實際行動的企業,要督促其提高認識,不等不靠,積極推進污染源治理。對認識不到位,片面強調企業自身困難,工程實施進展緩慢的企業,要采取嚴厲而有效的措施予以推進。
(三)強化責任考核,加強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調度和管理。
充分發揮人大、政協、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作用,完善一票否決制度。完不成污染物年度減排任務的企業和單位,一律不能參加各類評先樹優活動,不予辦理新、改、擴建項目環保審批手續。對于減排任務完成好、為全縣減排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企業,要給予表彰獎勵。強化專項調度和考核工作,加大對未按期完成重點治理工程任務的單位和企業的處罰力度。對逾期不能完成減排任務的企業堅決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四)加強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
堅決杜絕邊治理邊污染、邊減排邊增量的老路。認真執行國家和省、市關于加強節能評估和環境評價的法規政策,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評、“三同時”制度和竣工驗收制度。要把治理污染與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加快淘汰落后生產能力,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緊密結合起來。提高環保準入門坎,對超過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外排污染物未達標以及未完成減排任務的企業和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實施“企業限批”。建立項目審批問責制,對違規審批或建設的項目,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金塔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