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完成我旗“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推動地方經濟社會和資源環境協調發展,根據《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降耗工作方案和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發﹝2011﹞106號)精神,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及鄂爾多斯市的各項決策部署,把主要污染物減排作為我旗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與實施“十二五”規劃、創建環保模范城市緊密結合,進一步強化目標責任、完善減排措施,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形成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市場有效驅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減排工作格局,確保按期完成2012年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
(二)主要目標。2012年主要污染物任務目標為二氧化硫削減10798.5噸、氮氧化物削減18331.7噸。
二、強化減排目標責任
(一)加強減排指標分解落實。2012年12月前完成的目標任務及承擔減排任務的企業分別是:內蒙古國華準格爾發電有限責任公司4臺機組完成削減二氧化硫1537.2噸,其中3、4號機組完成脫硝改造(LNB+SCR)削減氮氧化物8845.8噸;內蒙古國電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準大發電廠2臺機組完成削減二氧化硫1662.6噸,其中1、2號機組完成脫硝改造(LNB+SCR)削減氮氧化物7120.9噸;內蒙古伊東集團東方能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完成削減二氧化硫691.9噸;內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責任公司完成削減二氧化硫2010.5噸;久泰能源內蒙古分公司完成削減二氧化硫934.3噸;神華準格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發電廠關停2臺機組完成削減二氧化硫3962噸、氮氧化物2365噸。
(二)強化減排目標考核。各重點減排企業要定期向旗環保局報告減排目標完成情況及減排工程進展情況,旗環保局匯總后及時向市環保局、旗人民政府報告。對于部分減排工程進展緩慢、任務不能按時完成的減排企業,旗人民政府將要定時組織約談,并將約談結果作為考核該企業的重要依據,并對該企業新上項目一律限批并追究企業負責人責任。
三、強力推進減排重點工程
(一)水污染物減排工程。2012年我旗繼續加大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再生水處理系統及配套管網建設力度,尤其是重點加快準格爾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管網建設力度,力爭在年底生活污水收集率達到60%。改造提升現有設施,強化脫氮除磷,出水排放要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限值要求。進一步加快準能污水處理廠擴能改造(改造后日處理能力4萬噸/日)和污泥無害化處理工程的建設進度,同時加大龍口、納日松、準格爾召三個鄉鎮的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力度,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要達到90%以上,再生水回用率要達到70%以上。加大工業園區廢水治理力度,排水工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環評要求,經自身處理后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并回用,最終實現零排放。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須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理處置。強化垃圾滲濾液治理,實現達標排放。
(二)工業大氣污染物減排工程。重點推進電力、煤炭、化工、建材等行業減排。按責任目標要求,伊東集團東方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伊泰煤制油、久泰能源內蒙古分公司綜合脫硫效率均達到90%以上。國華準格爾發電廠4臺機組、準大發電廠2臺機組通過脫硫監管提升到年底按要求完成二氧化硫的削減任務;國華電廠2臺機組低氮燃燒改造及脫硝項目和準大電廠低氮燃燒改造及脫硝項目按責任目標要求年內開工建成并投運, 脫硝效率達到70%以上。總裝機容量小于10萬千瓦以下的循環流化床鍋爐燃煤電廠(準格爾熱力有限公司),通過脫硫改造和監管其綜合脫硫效率達到80%以上;總裝機容量10萬千瓦以及以上的循環流化床鍋爐燃煤電廠(京泰電廠、準能矸石發電公司)通過脫硫改造綜合脫硫效率達到85%以上,達到《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的排放濃度限值,污染物要實現達標排放,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必須進行增容改造。煙氣脫硫設施要按規定取消煙氣旁路。鍋爐房總蒸噸數10噸及以上規模的鍋爐必須實施脫硫改造,綜合脫硫效率達到80%以上。以上項目必須同步建設污染源在線監測監控系統,并與在線監控平臺聯網。
(三)認真開展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加大農業面源污染減排及畜禽養殖業污染整治力度,北部農牧業發展區(十二連城鄉和布爾陶亥蘇木的部分地區)、西北生態涵養區(暖水鄉和布爾陶亥蘇木)的集中式規模化畜禽養殖小區、養殖專業戶和散養戶必須全部配套建設固體廢棄物和廢水貯存處理設施,污染物實行統一收集和治理。大力推廣規模化畜禽養殖小區有機肥、沼氣的生產利用和農業測土施肥方法,減少農業生產中化肥施用量,有效降低農業面源污染。
(四)有效推動機動車尾氣污染治理。建立有效的機動車污染物減排協作機制,有效控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加強機動車尾氣污染治理,全面提升機動車尾氣污染控制水平,有效管理和監控運營車輛,實施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和環保標志管理。嚴格執行老舊機動車強制淘汰制度,配合上級環保部門實施“黃標車”淘汰工作(指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Ⅰ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Ⅲ標準的柴油車)。
四、從源頭控制污染物排放新增量
(一)控制污染物新增量過快增長。嚴格控制新上“二高一資”項目。新上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新的產業政策規定和新的污染物排放標準,采用最先進的生產工藝,按照環保標準要求建設治污設施。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總量前置審批制度,對年度減排目標未完成、重點減排項目未按目標責任書落實的單位和企業,環保部門不予出具新上項目的總量批復文件和標準批復文件。
(二)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按照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自治區、鄂爾多斯市的有關要求,堅決淘汰污染嚴重的落后生產工藝裝置、生產能力和產品。加快旗內電石鐵合金企業淘汰進程,計劃2012年底前徹底淘汰全旗境內33家電石鐵合金企業,預計削減二氧化硫1364.427噸、氮氧化物100.774噸;同時關停神華準格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發電廠2×100MW機組,預計削減二氧化硫3962噸、氮氧化物2365噸。積極開展粘土磚廠取締淘汰專項工作,關停取締全旗境內的35家粘土磚廠,預計削減二氧化硫739.68噸、氮氧化物342.77噸。(準格爾旗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