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推進大氣污染防治的關鍵年,也是環保事業承前啟后謀求更好、更快發展的重要年。做好2014年的工作,對于改善我市生態環境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邯鄲市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細則,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主線,以主要污染物減排、污染治理設施改造提升、治理設施監管運行、奧鈦大氣污染綜合防治區整治、重點企業達標排放五項工作為抓手,加強宣傳教育,強化執法監管,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經濟、司法、科技等手段,確保大氣環境質量穩步改善、四項主要污染物減排指標圓滿完成。
二、任務目標
完成四項主要污染物年度減排指標,細顆粒物(PM2.5)濃度比2013年下降 15%;洺河出境斷面穩定達到邯鄲市要求,集中飲用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生態文明建設穩步推進,生態環境逐步改善;環境惡化的趨勢得到遏制;環境保護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持續抓好大氣污染防治
——構建全市上下環境監管組織新格局,落實環保統一監管。為落實大氣污染防治省、邯鄲50條要求,謀劃在全市構建環保網格化監管新模式,通過落實鄉鎮“屬地管理、一崗雙責”和相關部門“管行業、管環保”的要求,實施“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網格劃分、責任到人”的環保網格化監管模式。在環保局內設立大氣污染防治和環境應急兩個專設機構,實現上下業務對口對接。
——充分發揮牽總協調作用。按照《武安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實施細則》的分工,充分發揮牽總作用,搞好各部門的分工協作,分類推進。
——抓好督導,強化分兵把守分頭推進。在市大氣辦的統一安排部署下,抽調精干力量,全力配合大氣辦對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督導,確保此項工作的快推進、見成效,通過扎實的工作,力爭PM2.5、AQI排名不在后10位或不連續在后10位。
(二)強化企業污染治理。在繼續抓好工程減排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結構減排力度。繼續實行減排目標和減排項目“雙考核”,進一步健全獎懲和倒逼機制。
——在減排工程安排上,計劃投資3億元完成5脫硫、8廢水、92項畜禽養殖治理。
——深化結構減排。提請市政府嚴格落實國家產業政策,淘汰我市現有90平方米以下燒結機。督促有關部門對全市火電、鋼鐵、焦化、水泥等重點行業落后產能摸底調查,加快淘汰落后步伐,確保超期服役的火電機組、達不到規定規模的豎爐、焦爐、立窯等淘汰到位。
——全力抓好治理設施改造提升,著力抓好環保部華北督查中心對鋼鐵、焦化行業核查出的問題整改,明確時限、倒排工期,堅決整改到位。同時,抓好現有企業特別是鋼鐵企業治理設施的改造提升,對現有的413臺中需要改造提升的142臺除塵設施,實行局領導包區域,基層所包企業,中層干部包項目等措施,盯緊盯死,跟蹤督導,限期要賬,確保完成,為治理污染改善環境質量提供保障。
(三)強化奧鈦大氣污染防治示范區綜合整治。以奧鈦在線監測點為中心,劃定半徑2公里范圍為示范區。
——對環境質量指標有影響的周邊重點企業,要按照國家最新的排放限值要求,對企業開展深度治理,并實行嚴格監管。示范區內所有在建項目施工要全部落實6項“綠色施工標準”,東二環貨運車輛全苫蓋,邯武快速路禁行大貨車。特別是示范區內的閑置土地,要通過全部植樹綠化,最大限度的降低揚塵污染,保證示范區內大氣環境質量穩步改善。
——以大氣污染防治示范區為標桿,逐步推廣經驗做法,推動全市大氣環境污染防治任務目標如期完成。加強環保局、一中兩個城區連續自動監測點的管理,及時與奧鈦點比對數據,分析環境污染癥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四)繼續推進“碧水工程”。以完善焦化企業廢水治理設施為重點,解決處理能力偏小等問題,確保實現用水零排放。
——在洺河流域治理方面,嚴禁在洺河沿岸新建水污染的建設項目,嚴厲打擊小選場反彈、偷排投放等違法行為,確保洺河出境斷面水質達到邯鄲市要求。
——在飲用水源地整治方面,開展經常性執法檢查,與農牧部門商定禁養區,凡在禁養區內一律不準新建工業、養殖等項目,已有的限期搬遷。對在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內的旅游項目,要嚴格按照環評要求,開展深度治理,確保全市人民喝上干凈的水。
(五)健全監管體系,確保治污減排設施運行
——落實責任。在內部嚴格落實網格化監管,抽調執法人員住企監控,實現對重點企業監管全天候、全覆蓋。
——強化專項執法,模擬環保部、省環保廳核查方式,抽調精干力量,每月對鋼鐵、焦化、水泥等重點行業進行一次集中檢查,并對檢查出的問題集中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請市政府對治理不到位的排污工段、車間下達停產整治。
——實施科學監管,在確保明年安裝到位20臺套在線監測的基礎上,強化已有的70多臺套在線監測管理,充分發揮三個空氣質量連續監測系統作用,初步建成以我局在線監測監控中心為樞紐的科學監管體系。
——增加突擊檢查頻次。分行業、分區域每月開展“凌晨行動”、“清晨行動”,在節假日安排專門人員上崗執法巡查,確保環保執法監管無縫隙。
——實行嚴查重處。對發現一次擅自停用治污減排設施的,實施高限處罰并依法追繳排污費,發現兩次的,責令停產整治,發現三次的,在責令停產整頓的同時,依據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發布《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依法移交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大力推進排污許可證管理,深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建立排污許可證與排污權交易管理平臺。啟動排污權有償使用工作,制定排污權抵押相關政策,開展排污權抵押貸款工作。
——加強排污費征收。繼續落實“陽光收費、剛性收費,公正征收、全員參與”的總要求,將排污費征收與排污許可證發放有機結合起來,提高排污單位繳費的自覺性。加強排污費征收的全過程信息化管理,繼續拓展費源,加大征收力度,確保高標完成排污費征收工作。
(六)強化環境管理
——深入推進規劃環評。繼續加大攻堅力度,加快武安市工業園區規劃環評編制,為項目落地建設提供環境保障。建議在《太行三峽5A級旅游景區整合提升(控制性)規劃》、《武安市沙洺旅游綜合體修建性詳細規劃》等旅游規劃編制完成后,盡快編制規劃環評,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從源頭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同時,嚴格項目入園建設環保把關,從源頭上卡死污染。
——嚴格建設項目環保審批。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國家產業政策,堅持關口前移,提前介入,嚴禁越權審批、違規審批、無總量審批,把好環境保護第一關。
(七)化解信訪和媒體負面報道
——要堅持局長熱線、12369環保舉報電話24小時值班制度、有獎舉報制度、案件處理獎勵制度,實行信訪案件掛賬管理,明確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和基層所守土有責,確保公眾舉報案件及時解決,維護社會穩定和諧。
——督促企業建立應對媒體預案,做到熱情接待、妥善處理。加強對企業治污減排設施的檢查,對治理工作標準高、運轉效率高、排放達標率高、媒體曝光少的企業,要大張旗鼓的表揚,并優先得到環保治理資金分配。對不聽勸告,頂風排污的要高限處罰,限期治理、掛牌督辦,為我市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八)強化環境安全工作
——把焦化行業作為排查重點,及時把問題解決在萌芽。深入推進醫療廢物等危險廢棄物環境管理,建立污染源信息動態更新機制。開展鋼鐵、建材等行業環境污染隱患排查活動,落實防范措施,消除污染苗頭。
——督查各行業、各企業編制環境突發事故預案。繼續加強全市選礦企業尾礦庫整治工作,防止環境污染事故發生。進一步加強輻射環境安全監管,對涉源單位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杜絕放射性污染事故發生。
(九)完善清潔生產審核機制。加強對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培訓,邀請省、邯鄲市清潔生產專家在重點企業舉行清潔生產巡回講座,進一步提升我市清潔生產審核隊伍素質。同時抓好清潔生產對標工作,在重點企業、重點車間開展清潔生產對標工作,逐步提高我市重點企業主要工段的清潔生產標準。
(十)切實加強作風建設。按照“務實、廉潔、高效”的作風總要求,著力改善發展環境。
——強化環保隊伍能力建設。繼續開展“隊伍建設管理提升年”活動,營造學習氛圍,努力抓好政治理論學習、法律法規學習和業務知識學習,打造一支思想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協作精神好的環保執法隊伍。
——按照“減環節、提效能、優服務”的具體措施,努力做到“審批服務零距離、審批程序零障礙、審批質量零差錯、審批環節零收費、審批對象零投訴”。
——加強與評議代表、服務對象和群眾的溝通和聯系,爭取他們的理解和支持,進一步促使政風行風大提高、大轉變。(武安市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