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順利推進我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確保完成2013年減排工作任務,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計劃的通知》(瓊府辦〔2013〕84號)要求,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改善環境質量、維護生態安全、保障國際旅游島建設為目標,以總量減排為抓手,加快推進各減排項目建設進度,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完成2013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
二、減排目標
2013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是:
(一)化學需氧量(COD)排放量控制在12030噸。其中工業和生活8000噸,農業4030噸。
(二)氨氮(NH3-N)排放量控制在1469噸。其中工業和生活1080噸,農業389噸。
(三)二氧化硫(SO2)排放量控制在110噸。
(四)氮氧化物(NOX)排放量控制在4570噸。其中電力、非電力270噸,交通 4300噸。
三、2013年工作任務
(一)加快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升級改造及配套管網建設。加強環境執法監察,督促現有污水處理設施運營單位加強管理,確保所有污染治理設施和在線監測設施正常運轉,現有企業穩定排放達標率97%。加快推進片區管網建設和中水回用管網建設,確保片區污水得到集中處理,紅沙污水處理廠2013年內形成中水回用能力。
(二)規范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工作。建立污泥管理和轉移聯單制度,實行污泥生產、運輸、貯存處理、處置全過程管理。
(三)全面完成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及養殖小區污染治理工程,推進畜禽養殖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生豬規模化養殖場推廣“雨污分流+干清糞(資源綜合利用)+厭氧+好氧”養殖廢棄物處理方法;奶牛規模化養殖場推廣“雨污分流+干清糞+干糞生產有機肥+厭氧+好氧處理”養殖廢棄物處理方法;蛋雞規模化養殖場推廣“雨污分流+干清糞+資源綜合利用”養殖廢棄物處理方法。提高畜禽養殖規模化養殖率,推進農村養殖小區建設。
(四)加強現有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運行的維護和監管,確保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轉,收集的滲濾液全部得到處理并穩定達標排放。加快推進新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的建設,在新處理設施投入運行前,現有設施不得停止運行。
(五)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超過省政府下達總量指標的新、改、擴建項目建設;實行部門聯動,協同把好立項、審批、用地、施工、登記、供電等項目準入關;推進余熱利用。
(六)大力發展深海養殖,集約發展近海養殖和淡水養殖。
(七)嚴格機動車環保準入。新車注冊登記和省外轉入車輛與全國同步執行國家第Ⅳ階段機動車污染排放標準,對污染物排放達不到機動車污染排放標準的新車與轉入車輛,不予辦理注冊登記或轉入手續。重點對營運車輛選型實行排放達標環保審核監督。
(八)強化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全面開展環保標志發放工作。環保檢驗機構必須按規定取得省環保部門的委托資質,無環保檢驗委托資質的檢驗機構不得進行環保檢驗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發布的檢測方法對機動車排放污染物進行定期檢測,及時公開檢測程序和檢測收費標準;將機動車排氣污染物檢測情況納入機動車定期檢測合格標志核發審核內容,在用機動車未按規定進行排氣污染物定期檢測、或者定期檢測不合格的,不予核發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全面開展環保標志發放工作,對于檢測合格的機動車核發相應的環保標志。
(九)劃定區域對高排放的“黃標車”實行區域、時段限行。制定限行規定,嚴格道路管理,禁止“黃標車”、檢驗不合格車輛違規上路行駛。
(十)推進車用燃油標準升級和質量監管。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和石油企業,提升車用油品質量,加強成品油的經營許可管理,嚴格落實國Ⅳ車用汽柴油標準,確保2013年度內供應國Ⅳ標準車用柴油。穩步推廣使用生物柴油。
(十一)制定和完善污染減排財政激勵政策。完善“黃標車”淘汰補貼優惠政策;研究制定機動車油品使用價格優惠地方配套經濟政策并推動實施;研究制定規模化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鼓勵政策;完善污水處理費征收和使用管理經濟政策。
(十二)按照減排統計、監測、考核三大體系的要求,落實減排統計、監測工作,開展年度重點企業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
四、工作要求
2013年,我市污染減排項目多、減排工作壓力大,各責任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減排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明確每項工作的責任人和時間要求,建立減排工作問責制,確保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確保我市在全省考核中取得好成績。同時,要加強污染減排工作宣傳,采取多種方式廣泛宣傳污染減排的意義,提高全社會的環保意識。(三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