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十堰市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特制定我縣2013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為指導,以生態文明建設為目標,以創建湖北省環保模范城市為抓手,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污染減排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深入挖掘減排潛力,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加大工程減排力度,嚴格落實減排工作責任制,強化監督與管理,確保已建成的污水處理廠和相關工程治理項目正常運行和穩定達標排放。加大投入,進一步完善污染減排監測、統計和考核等體系建設,圓滿完成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任務。
二、年度目標任務和減排重點
(一)目標任務
2013年市政府下達我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是:在2012年基礎上,化學需氧量下降0.6%(其中:農業源下降2%),氨氮零增長(其中:農業源下降2%),二氧化硫下降6%,氮氧化物零增長。
(二)減排重點
1.大力推進煙氣治理
大力推進湖北百科皂素有限公司燃燒鍋爐煙氣脫硫工程,湖北武當水泥有限公司低氮燃燒裝置改造工程。
2.推動農業畜禽養殖糞污綜合利用
一是要進一步挖潛農業源減排項目。農業、畜牧部門要在市政府下達的減排項目庫的基礎上進一步挖潛農業源項目,確保農業源年度減排任務的完成。二是加強農業源減排技術指導。農業、畜牧、水產部門要在摸清全縣規模化養殖畜禽專業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規;笄蒺B殖小區和水產養殖基本情況的基礎上建立好減排檔案,出臺年度農業源減排方案和技術指導意見,進一步推動農業畜禽養殖糞污綜合利用和水產科學養殖方案,探索出適合鄖西農業發展特色的減排方式,確保全縣農業源年度減排任務的完成。三是加大農業源減排先進經驗推廣力度。環保部門要及時與農業、畜牧、水產部門溝通,發現典型,推廣經驗。
3.進一步提高污水處理能力
一是加大縣城關鎮污水處理廠管網收集力度,確保污水處理廠正常穩定運行;二是不等不靠,加快上津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確保2013年11月以前建成投運,形成減排能力。
4.進一步降低機動車尾氣排放
加快機動車尾氣檢測和黃標車淘汰工作。
三、減排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和工作經費
各鄉鎮(場、區)和縣直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污染減排目標責任制,切實加強對減排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專班,鄉鎮(場、區)的主要領導和縣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和本部門減排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及時研究解決減排工作重大問題,層層分解目標任務,周密部署,將減排計劃目標任務分解落實,確保抓出成效。
(二)強化部門職責,加強溝通形成合力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立足本職,加強溝通,形成合力,以高度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做好總量減排工作,共同推動總量減排目標任務的完成。
縣環保局:負責減排目標責任考核工作;切實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新建項目按照最嚴格的環保要求建設治污設施;組織日常監督檢查,跟蹤減排進度,推進項目實施;配合上級環保部門開展半年和年度現場核查核算工作。
縣住建局:組織實施、協調各相關建設主體做好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建設;負責已建成污水處理廠相關設施的填平補齊及提標改造;推進雨污分流工程,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處理率,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收集管網的整改督辦力度,確保進水量、污染物進水濃度達到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的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城鎮污水處理相關的減排計劃和監督實施辦法,配合環保部門做好生活污染源減排項目核查核算。
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積極配合環保部門對機動車尾氣排放實施標志管理。把機動車排氣污染檢測作為機動車輛初次檢驗和年度檢驗的必須內容。對在用機動車所有人或使用人應按照規定進行檢測。對未參加機動車排氣污染定期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在用機動車,不予核發檢驗合格標志。同時,負責向環保部門提供全縣機動車保有量以及新注冊、注銷、轉入和轉出車輛數據明細表及匯總表,配合做好機動車減排項目核查核算工作。
縣農業局:負責制定年度農業源減排方案,組織好農業源減排技術指導工作,保證農業源減排目標順利實現;安排10個沼氣能源建設項目,用于畜禽規;B殖廠(小區)污染防治工作,負責技術指導。
縣畜牧局:負責全縣規;笄蒺B殖污染治理項目的實施;完成年度畜禽養殖減排項目,做好畜禽養殖減排項目核查核算;嚴格執行縣政府科學布局養殖區域,杜絕在環境敏感區域內布點。
縣發改局:負責組織制定重點區域發展規劃,推動重大產業合理布局;引導社會投資方向,嚴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高排放行業發展;協同有關部門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污水處理產業化政策;加快爭取《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規劃》項目的立項審批,爭取國家、省、市對我縣重點減排項目資金支持。
縣工業園區:負責湖北武當水泥有限公司低氮燃燒工程,明確減排時限,采取得力措施,確保按期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縣經信委:負責百科皂素有限公司鍋爐脫硫工程,明確減排時限,采取得力措施,確保按期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縣統計局:加強與環保部門的銜接配合,在上報GDP、行業發展、工業增加值、能源消耗、人口增長、水泥熟料、鋼鐵行業產量等指標時要與完成總量減排任務相結合。
縣交通局:負責指導推進公共交通發展,嚴禁污染物排放不合格車輛進入運輸市場。
縣財政局:負責籌措必要的減排專項資金,加大減排監督管理體系和重點減排項目的資金投入。
縣監察局:根據減排工作要求,對各鄉鎮(場、區)和縣直有關部門的減排工作情況實施督促檢查,定期通報工作情況,負責跟蹤績效。
各鄉鎮(場、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本區域總量減排工作,組織實施減排項目,加大污染源減排力度。負責將總量減排目標任務進行分解,并納入本行政區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和年度目標考核體系,強化組織領導,落實項目資金,嚴格考核管理。
(三)強化監管力度,建立和完善減排檔案
各鄉鎮(場、區)及縣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已完成的減排項目進行監管,設施要確保穩定達標運行,結構減排項目關閉措施要落實到位,防止死灰復燃。
強化污染治理設施的環境監察和監督性監測,及時掌握重點污染源排污及設施運行情況,對偷排、超標或超總量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予以嚴厲打擊,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四)嚴把項目審批關,嚴格控制新增排放量
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準入制度,從源頭控制污染,堅決遏制高能耗、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環保部門應將污染物總量指標作為審批項目環評的前置條件,抓好“三同時”驗收,將總量控制作為環保驗收基本條件,確保污染減排措施的落實。
五、減排工作要求
(一)督辦減排項目落實
各鄉鎮(場、區)、縣直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減排項目督辦力度,并按照一月一小結、半年一自查的要求,定期向縣環境保護局報送總量減排工作情況。
(二)嚴格減排考核工作
各地各單位各企業要各負其責,按照職責要求認真落實總量減排工作。縣政府將依據《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5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環境保護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3〕4號)和《湖北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鄂政發〔2012〕35號)要求進行考核,對考核結果未達標的,實行“一票否決”制。(鄖西縣人民政府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