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態市建設規劃的實施成效
“十一五”以來,在城鄉建設、經濟平穩快速發展的同時,泉州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實施《泉州生態市建設“十一五”規劃》,圍繞生態市建設的總體目標,著力推進生態經濟系統建設、資源利用與環境保護系統建設、綠色人居環境系統建設、生態安全保障系統建設和生態文化系統建設,落實責任,強化保障,組織實施重點工程,生態市建設穩步推進,規劃目標基本實現。
(一)生態經濟建設成效明顯。持續推進產業結構調整與優化,淘汰一批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落后產能,組織實施節能和循環經濟重點工程,生態效益性產業不斷發展壯大,生態農業基地、生態工業園區等建設取得較大成效!笆晃濉逼陂g,全市已對53家重點污染企業開展強制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循環經濟示范項目建設全面推進,全市已有2個國家級循環經濟試點單位、2個省循環經濟試點縣、4個省級循環經濟試點園區和21家省級循環經濟示范企業;資源利用效率明顯提高,全市單位生產總值綜合能耗為0.776噸標準煤/萬元,繼續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農業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數為0.49;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83%,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95.64%,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資源利用與保護水平明顯提高。制定實施林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水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規劃、海洋功能區劃(修編)和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等相關規劃、區劃,加強森林、土地、地表水、海洋、礦產等資源的合理開發和有效保護!笆晃濉逼陂g森林資源培育力度不斷加大,全市完成植樹造林總面積5.69萬公頃,森林蓄積量達2450萬立方米;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取得新成效,2010年全市單位建設用地二、三產業增加值2.45億元/平方公里,高于全省同期平均水平;12.43萬公頃基本農田得到有效保護,連續11年實現耕地占補平衡;建成一批蓄水、引水、調水工程,已建成小(2)型以上水庫469座、引水工程3.1萬處、提水工程3558處,水資源供需矛盾得到緩解;海洋資源有序開發,近岸海域環境狀況總體良好,清潔和較清潔海域面積比例為73.4%;礦山生態恢復有序推進,“青山掛白”基本得到治理。
(三)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全市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分別削減20.09%和5.95%,全面完成“十一五”減排目標。污染物減排使環境質量得到進一步改善,2010年各縣(市、區)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14個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Ⅲ類水質達標率為98.7%;晉江流域水質監測省控斷面Ⅲ類水質達標率100%;洛陽江Ⅲ類水質達標率為100%;近岸海域整體水質達標率77.8%;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98.4%;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100%;城市區域環境噪聲低于60dB。
(四)綠色人居環境建設有序推進。生態示范建設穩步開展,國家環保模范城市持續創建,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連續多年名列全省前茅。全市累計創建1個國家級、14個省級、21個市級生態示范鄉鎮,8個省級生態村;創建“綠色社區”146個、“綠色學!416所;創建省級環境教育基地1個;2010年,中心城區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40.48%,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11.8平方米;率先在全省實現各縣(市)均建成一座以上的城市污水處理廠目標,城市(含縣城)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81.72%和96%;“白色污染”、機動車尾氣污染治理扎實推進。制定實施《泉州市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實施意見》,以綠色創建為載體,積極推進農村環境保護。農村連片整治順利啟動;鄉鎮、農村的垃圾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初步建立,106個鄉鎮、1364個村居通過省級“家園清潔行動”工作驗收。
(五)生態安全保障體系基本建成。制訂實施生態功能區劃,推進重大生態工程建設,促進生態良性循環。加強城鄉綠化,提高森林覆蓋率和森林蓄積量,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58.7%;“十一五”全市共完成沿海防護林體系重點工程造林7840公頃,封山育林6767公頃,沿海防護林體系建設逐步完善;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04.83萬畝,水土流失面積占土地總面積比重降至15.46%;全市已建成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5個(國家級2個)、風景名勝區12個(國家級1個、省級2個)、森林公園33個(國家級1個、省級16個)、國家地質公園2個,劃定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36個(縣級以上15個,鄉鎮21個),受保護地區面積占全市國土面積比重達9.45%。制定實施防災減災規劃,加強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全市建成各類堤防總長525公里,“十一五”全市共除險加固水庫150座,加固治理海堤42條92.51公里,晉江洪水預警報系統及重要防洪工程遠程視頻實時監控系統基本建成;初步建成氣象探測體系和氣象信息網絡系統,氣象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建立了覆蓋全市,具有14個子臺的數字地震臺網,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報、應急救援體系等逐步完善;已形成了覆蓋全市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群專結合的監測網絡,地質災害信息管理系統、地質災害氣象預警報系統已在山區縣(市)投入實際運行;漁港建設快速推進,海上漁業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初步建成,漁業防抗臺風災害能力、海上漁船遇險指揮救助能力大大提升;森林火險預警監控和指揮決策系統初步建成,森林防火撲救體系基本建立。
專欄. 國家生態市建設基本條件
1、制訂了《生態市建設規劃》,并通過市人大審議、頒布實施。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制度及地方頒布的各項環保規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貫徹執行。
2、全市縣級(含縣級)以上政府(包括各類經濟開發區)有獨立的環保機構。環境保護工作納入縣(含縣級市)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實績考核內容,并建立相應的考核機制。
3、完成上級政府下達的節能減排任務。三年內無較大環境事件,群眾反映的各類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外來入侵物種對生態環境未造成明顯影響。
4、生態環境質量評價指數在全省名列前茅。
5、全市80%的縣(含縣級市)達到國家生態縣建設指標并獲命名;中心城市通過國家環保模范城市考核并獲命名。
表1. 泉州生態市建設主要指標完成情況及與國家生態市建設標準比較
/ |
序號 |
指標名稱 |
單位 |
國家生態市標準 |
指標屬性 |
我市2010年指標值 |
經濟發展 |
1 |
農民年人均純收入 |
元/人 |
/ |
約束性 |
/ |
經濟發達地區 |
≥8000 |
9296 | ||||
2 |
第三產業占GDP比例 |
% |
≥40 |
參考性 |
36.1 | |
3 |
單位GDP能耗 |
噸標煤/萬元 |
≤0.9 |
約束性 |
0.776 | |
4 |
單位工業增加值新鮮水耗 |
m 3 /萬元 |
≤20 |
約束性 |
15.53 | |
農業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 |
/ |
≥0.55 |
0.49 | |||
5 |
應當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企業通過驗收的比例 |
% |
100 |
約束性 |
5.7 | |
生態環境保護 |
6 |
森林覆蓋率 |
% |
/ |
約束性 |
/ |
山區 |
≥70 |
/ | ||||
丘陵區 |
≥40 |
58.7 | ||||
7 |
受保護地區占國土面積比例 |
% |
≥17 |
約束性 |
9.45 | |
8 |
空氣環境質量 |
— |
達到功能區標準 |
約束性 |
100 | |
9 |
水環境質量 |
— |
達到功能區標準,且城市無劣V類水體 |
約束性 |
100 | |
近岸海域水環境質量 |
77.8 | |||||
10 |
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 |
千克/萬元(GDP) |
/ |
約束性 |
/ | |
化學需氧量(COD) |
<4.0 |
2.22 | ||||
二氧化硫(SO 2 ) |
<5.0 |
1.62 | ||||
/ |
且不超過國家總量控制指標 |
/ | ||||
11 |
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 |
% |
100 |
約束性 |
97.9 | |
12 |
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 |
% |
≥85 |
約束性 |
81.72 | |
工業用水重復率 |
≥80 |
83 | ||||
13 |
噪聲環境質量 |
— |
達到功能區標準 |
約束性 |
100 | |
14 |
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
% |
≥90 |
約束性 |
96 | |
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 |
≥90 |
93.5 | ||||
/ |
且無危險廢物排放 |
/ | ||||
15 |
城鎮人均公共綠地面積 |
m 2 /人 |
≥11 |
約束性 |
11.62 | |
16 |
環境保護投資占GDP的比重 |
% |
≥3.5 |
約束性 |
2.34 | |
社會進步 |
17 |
城市化水平 |
% |
≥55 |
參考性 |
58.4 |
18 |
采暖地區集中供熱普及率 |
% |
≥65 |
參考性 |
— | |
19 |
公眾對環境的滿意率 |
% |
>90 |
參考性 |
95.3 |
二、生態市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十一五”時期我市生態市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但由于種種原因,生態市建設還存在一些問題,與國家生態市建設標準和人民群眾的期待相比,尚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經濟發展方式尚未根本轉變。高消耗、高污染的行業在產業結構中還占有一定的比重,污染物排放總量仍處在較高水平,而削減存量的空間有限,節能減排面臨較大壓力。
二是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仍有待完善。部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管網的建設配套系統性不足,沿江鄉鎮及部分人口密集城鎮的生活污水收集處理仍然處于起步階段,直接影響全市化學需氧量(COD)的減排、污水處理率的提高和流域、海域水環境質量的改善。
三是農村環境問題仍較突出。垃圾收集、轉運、處理體系尚未有效運作,農村生活污水基本未能得到有效處理,農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率較低,農業面源污染以及中小企業造成的點源污染仍然存在。
四是畜牧業養殖污染還需進一步整治。沿海由于畜禽養殖規模的不斷發展,畜禽糞便量多而集中,附近農田難以消納,加上農民使用有機肥量大大減少,導致污染土壤、水體和空氣,生態環境遭受破壞,同時也浪費了糞便資源。山區仍以分散養殖為主,由于農戶環保意識淡薄,對畜牧業的污染重視不夠,加上農田廣泛施用化肥,糞尿沒有充分利用,也帶來了不同程度的環境污染問題。
五是生態市建設能力仍然不足?h(市、區)、鄉鎮環保力量薄弱,特別是鄉鎮、農村在環保機構、人員編制上與生態創建基本條件要求差距較大,環保監管能力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仍不適應,環境保護執法力度仍需進一步加強;生態市建設相關政策法規還不夠完善,組織領導機構尚未建立,統籌協調、綜合決策機制還不夠健全,公眾生態環境保護的自覺性還有待提高。
六是與國家生態市建設基本條件和標準仍有不小的差距。全市還沒有一個縣(市、區)獲國家生態縣(市、區)命名,洛江、南安、安溪、永春、德化國家生態縣(市、區)建設僅通過省環保廳評估考核;全市僅有1個鄉鎮獲得國家級生態鄉鎮命名, 87個鄉鎮和2個村國家級生態鄉鎮、生態村建設僅通過省級驗收和社會公示;全市僅建有15個省級生態鄉鎮、21個市級生態鄉鎮、8個省級生態村、91個市級生態村。在國家生態市建設考核指標中,應當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企業通過驗收的比例、受保護地區占國土面積比例、近岸海域水環境質量、環境保護投資占GDP的比重等指標與國家生態市建設標準相比,還有較大的差距。
三、生態市建設面臨的形勢
“十二五”時期,泉州生態市建設面臨的形勢是機遇與挑戰并存。
面臨的機遇:一是省委、省政府已將加強生態省建設作為“十二五”的工作重點,有利于我市推進生態市建設。省委八屆九次、十次全會都把加快生態省建設、增創福建生態發展新優勢作為今后五年推動福建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作出了總體部署。根據省委決策,我省勢必加大對生態省建設的規劃、政策和資金支持,將為我市加快生態市建設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二是創建生態宜居城市已成為全市的共識,有利于加快生態市建設。堅持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創建生態宜居城市已成為全市的共識,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負責、人大政協監督、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的運行機制,有利于組織各方面力量加快生態市建設。三是全社會生態文明意識不斷增強,為生態市建設奠定良好的社會基礎。輿論宣傳力度不斷加大,各界環保人士更加自覺主動地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綠色、低碳、生態、環保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為生態市建設創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
面對的挑戰:一是在能源資源短缺、環境容量較小、節能減排壓力大的形勢下,如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以較低的資源環境代價推動泉州跨越發展,促進生態良性循環將成為我市生態市建設面臨的重大挑戰;二是我市作為海西建設的先行區和國家層面主體功能區的重點開發區域,在“十二五”時期臨港重化工業將進入高速發展時期,一批石化、火電、建陶、玻璃等高耗能、高污染的重大項目將陸續建設投產,如何強化污染治理、防范環境風險,將成為生態市建設面臨的重大問題;三是在推進城市化、工業化過程中,如何防止城市污染向農村轉移,加強農村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營造和諧宜居的城鄉人居環境,滿足群眾對優良環境質量的迫切要求和期望,也是生態市建設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
第二章 生態市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戰略,以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加快建設經濟強市、推動跨越發展為主線,以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為立足點,嚴格落實《環境保護法》、《福建省環境保護條例》等一系列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決策部署,加快生態示范創建步伐,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經濟和循環經濟,促進形成符合生態文明要求的產業結構、發展方式和消費模式,全面推進節能減排,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增強泉州生態發展優勢,弘揚生態文明,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全面建成國家生態市。
二、基本原則
(一)注重協調,持續發展。統籌經濟、社會、人與自然的協調發展,進一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發展循環經濟、低碳經濟和綠色經濟,努力形成良性循環,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生態效益的有機統一。
(二)科技支撐,體制創新。充分發揮科技作為第一生產力和教育的先導性、全局性、基礎性作用,發揮體制、機制優勢,加快創新步伐,切實增強生態市建設的科教支撐能力和體制機制活力。
(三)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堅持全局觀念,統籌兼顧,科學規劃,整體推進。突出近期工作重點,優先抓好重點流域、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的污染防治和重點區域生態建設,使生態市建設在近期內取得明顯成效。
(四)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政府加大投入,強化監管,發揮主導作用,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和公共服務。充分利用市場機制,統籌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和兩種資源,調動企業和社會組織的積極性與創造性,建立多元化的投資機制和運行有效的生態環境保護補償機制。
(五)以人為本,全民參與。堅持以人為本,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生態市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廣泛開展可持續發展理念和生態文化教育,充分發揮公眾生態市建設的主體作用,鼓勵與支持社會公眾參與創建生態市的各項活動。
三、建設目標
(一)總體目標
堅持可持續發展和系統的生態思想為指導,按照國家生態市建設標準,以生態經濟、生態環境、資源保障、生態人居和生態文化五大體系建設為重點,在“十一五”生態創建的基礎上加強生態市建設,力爭到2014年全市80%的縣(市、區)建成國家生態縣(市、區),生態市建設各項指標達到國家生態市的創建標準,將泉州建設成為環境基礎設施完善、環境質量狀況優越、城鄉人居環境和諧優美、區域景觀格局優化、生產生活生態協調發展、資源保護與開發協調有序、生態經濟成效顯著、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得到全面提升、人民幸福感明顯增強、生態環境質量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的生態宜居城市。
(二)規劃指標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部制定的生態市建設考核指標和《福建生態省建設總體規劃綱要》,結合泉州實際,確定泉州生態市建設指標體系(分為經濟發展、生態環境保護、社會進步三大類18項指標),并提出2014年和2015年規劃指標值(見表2)。
1、經濟發展指標
規劃到2014年,農民年人均純收入超過13122元,第三產業占GDP比例力爭達到40%,單位GDP能耗控制在省下達的指標內,單位工業增加值新鮮水耗力爭控制在20 m3/萬元以下,農業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力爭達0.55,應當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企業通過驗收的比例力爭達到100%。
規劃到2015年,農民年人均純收入超過14000元,第三產業占GDP比例達到40%,單位GDP能耗控制在省下達的指標內,單位工業增加值新鮮水耗控制在20 m3/萬元以下,農業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0.55,應當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企業通過驗收的比例達到100%。
2、生態環境保護指標
到2014年,全市森林覆蓋率58.7%;受保護地區占國土面積比例達到17%;大氣、水、近岸海域、聲環境質量指標力爭達到相應功能區標準要求;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排放量不超過省下達的總量控制指標;縣級以上(含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力爭達100%;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力爭達85%,工業用水重復率力爭達到85%;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力爭達到99%,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力爭達到95%;城鎮人均公共綠地面積力爭達到12m2;全市環境保護投資占GDP比重力爭達3.5%。
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蓋率58.7%;受保護地區占國土面積比例達到17%以上;大氣、水、近岸海域、聲環境質量指標達到相應功能區標準要求;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排放量不超過省下達的總量控制指標,化學需氧量(COD)排放強度下降到1.12千克/萬元,二氧化硫(SO2)排放強度下降到0.75千克/萬元,氨氮(NH3N)排放量比2010年減少10.3%,氮氧化物(Nox)排放量比2010年減少6.5%;縣級以上(含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達100%;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85%以上,工業用水重復率達到85%;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9%,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達到95%;城鎮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12 m2;全市環境保護投資占GDP比重達3.5%。
3、社會進步指標
到2014年,城市化水平達到61%以上,公眾對環境的滿意率達到98%。
到2015年,城市化水平達到61%以上,公眾對環境的滿意率達到98%以上。
|
序號 |
指標名稱 |
單位 |
國家生態市標準 |
指標屬性 |
2014年 目標值 |
2015年 目標值 | |
經濟發展 |
1 |
農民年人均純收入 |
元/人 |
約束性 |
||||
經濟發達地區 |
≥8000 |
>13122 |
>14000 | |||||
2 |
第三產業占GDP比例 |
% |
≥40 |
參考性 |
力爭達40 |
40 | ||
3 |
單位GDP能耗 |
噸標煤/萬元 |
≤0.9 |
約束性 |
控制在省下達的指標內 |
控制在省下達的指標內 | ||
4 |
單位工業增加值新鮮水耗 |
m 3 /萬元 |
≤20 |
約束性 |
力爭<20 |
<20 | ||
農業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 |
≥0.55 |
力爭達0.55 |
0.55 | |||||
5 |
應當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企業通過驗收的比例 |
% |
100 |
約束性 |
力爭達100 |
100 | ||
生態環境保護 |
6 |
森林覆蓋率 |
% |
約束性 |
||||
山區 |
≥70 |
|||||||
丘陵區 |
≥40 |
58.7 |
58.7 | |||||
7 |
受保護地區占國土面積比例 |
% |
≥17 |
約束性 |
17 |
>17 | ||
8 |
空氣環境質量 |
— |
達到功能區標準 |
約束性 |
力爭達100% |
100% | ||
9 |
水環境質量 |
— |
達到功能區標準,且城市無劣V類水體 |
約束性 |
95%以上 |
95%以上 | ||
近岸海域水環境質量 |
55% |
55% | ||||||
10 |
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 |
千克/萬元(GDP) |
約束性 |
|||||
化學需氧量(COD) |
<4.0 |
力爭達1.12 |
1.12 | |||||
二氧化硫(SO 2 ) |
<5.0 |
力爭達0.75 |
0.75 | |||||
氨氮(NH 3 N) 氮氧化物(NOx) |
且不超過國家總量控制指標 |
/ |
比2010年減少10.3% 比2010年減少6.5% | |||||
11 |
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 |
% |
100 |
約束性 |
力爭達100 |
100 | ||
12 |
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 |
% |
≥85 |
約束性 |
力爭達85 |
≥85 | ||
工業用水重復率 |
≥80 |
力爭達85 |
85 | |||||
13 |
噪聲環境質量 |
— |
達到功能區標準 |
約束性 |
力爭達100% |
100% | ||
14 |
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
% |
≥90 |
約束性 |
力爭達99 |
99 | ||
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 |
≥90 |
力爭達95 |
95 | |||||
/ |
且無危險廢物排放 |
/ | / | |||||
15 |
城鎮人均公共綠地面積 |
m 2 /人 |
≥11 |
約束性 |
力爭達12 |
12 | ||
16 |
環境保護投資占GDP的比重 |
% |
≥3.5 |
約束性 |
力爭達3.5 |
3.5 | ||
社會 進步 |
17 |
城市化水平 |
% |
≥55 |
參考性 |
力爭達 61以上 |
61以上 | |
18 |
公眾對環境的滿意率 |
% |
>90 |
參考性 |
98 |
98以上 | ||
備注:將根據國家要求,適時增加PM 2.5 等空氣質量監測評價指標。 |
第三章 生態市建設的主要任務
圍繞構建生態市建設“五大體系”,統籌安排生態市建設的主要工作任務,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確保規劃目標的實現。
一、加快發展綠色低碳產業
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業,促進生活性服務業升級,不斷拓展新領域、發展新業態、培育新熱點,穩步推進中心城市“騰籠換鳥”,在規劃建設產業園區、城市新區、重要交通節點中留足服務業發展空間,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到2015年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40%。鼓勵企業積極采用高新技術、先進適用技術、信息技術和現代管理手段進行改造提升,全力搶占研發、設計、銷售等價值鏈高端環節,加速淘汰落后產能和落后企業,發展壯大先進制造業,加快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到2015年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12%。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大力發展綠色經濟、循環經濟和低碳產業,持續推進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生態農業示范區、循環型生態工業園區、生態服務業示范區建設,加快構建低消耗、少排放的綠色低碳產業體系。
(一)生態農業
1、加快發展安全農產品生產。大力發展特色高效生態農業,積極推進農業標準化和安全農產品生產。繼續推進一批生態農業示范縣和示范鄉(場)建設,加快建設一批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產品生產基地。大力發展名特優農產品,突出農業品牌化建設,建立和完善農產品質量認證和監管體系。到2015年,全市建設6個農業“三品”標準化基地縣,總面積30萬畝以上,其中:創建3個國家級綠色食品標準化生產基地縣,3個省級無公害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基地縣;全面推進安溪茶葉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全市開發建設無公害農產品基地45萬畝,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基地10萬畝。全市福建名牌農產品50個、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產品9個;爭取300個種植業、150個畜牧業獲得農業部無公害農產品認證,150個產品獲得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20個產品獲有機食品認證。
2、全面推廣生態農業模式。推廣以農田為基礎的糧經作物輪作和間套作模式,以減少面源污染為核心的農藥、化肥、地膜科學使用模式。重點推廣以沼氣為紐帶、畜牧—沼氣—果(林、茶、草、蔬、魚)結合、物質多層次循環利用的“丘陵山地綜合開發”、“農業有機廢棄物綜合利用”等循環農業模式,建設農村戶用沼氣1萬戶、養殖小區和聯戶沼氣工程288處、大中型沼氣工程36處、鄉村服務網點50個。加快生態茶園示范片建設,推廣生態茶園栽培管理技術,生態茶園面積達到30萬畝,大力推廣“余甘治山”等生態農業模式。全面推廣應用生物降解膜技術,發展降污型農業。積極推廣水面立體種養和淺海灘涂生態養殖模式,發展蝦、貝、藻立體生態養殖。
3、加強農業生態環境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整合現有資源,建立完善生態農業監測網絡,開展農業投入品對農業環境和農產品產前、產中和產后影響的全過程監測;完善農業生態環境監測、評價及預警體系;強化農產品基地生態環境監測及產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市、縣(市、區)、鄉(鎮)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加快泉州市水產品質量檢驗檢測站的改建和擴建。健全完善縣(市、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扶持配套流動檢測設備,完善農產品、農業投入品、農業環境質量、藥物殘留等綜合性監督檢測體系建設。建立覆蓋市、縣(市、區)、鄉(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臺,包括應用系統、終端查詢設備購置和培訓等。
(二)生態效益型工業
1、加快工業結構優化升級。運用生態學原理和循環經濟理念指導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和產業生態轉型,大力發展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的綠色低碳產業和循環型產業。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信息技術和現代管理手段改造提升紡織鞋服、建筑建材、食品飲料、工藝制品等傳統優勢產業,提高有效利用資源和保護環境的能力。嚴格項目準入政策,提高項目的資源環境準入門檻,嚴控高消耗、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積極發展低污染、低消耗、高效益的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加快發展節能環保型產業,積極發展資源綜合利用、環保產品生產和潔凈產品生產等產業。按照國家《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嚴格限制并逐步淘汰高能耗、高物耗、高排放、低產出的生產企業以及落后的生產工藝、技術和設備,逐步形成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產業結構。
2、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以生物與新醫藥、節能環保、新能源與新材料等產業作為主攻方向,培育具有泉州特色的戰略性新興產業。要充分發揮資源優勢和基礎條件,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撐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努力拓展市場發展空間,大力推動一批成長性強的企業發展壯大,力爭在“十二五”期間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年均增長50%,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產值比重4.1%以上。特別是要加大對節能環保產業的支持力度,完善激勵機制,研究開發一批具有國際先進水平、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節能環保技術和產品,大力發展節能電器、新型節能材料、大氣等污染防治技術設備與材料,推動節能環保技術和設備的研發及產業化發展;支持節能環保產品的推廣應用,加大新工藝、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力度,重點突破一批節能環保產業關鍵、共性技術。加快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規模大、效益好的優勢骨干企業,爭取引進先進節能設備生產企業落戶,壯大節能裝備產業化規模,打造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節能環保產業集群。到2015年全市節能環保產業產值達220億元。
3、積極推行清潔生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建立完善的清潔生產管理體制和實施機制。優化企業生產運行方式,實現從末端治理向全生產過程污染減量和預防轉變,促進節能降耗、資源綜合利用,努力實現污染物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對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或者雖未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但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企業,對超過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標準構成高耗能的企業,對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全部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重點抓好石化、電力、建材、印染、制革、造紙等重點行業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工作,鼓勵和引導其余企業積極開展清潔生產。加強清潔生產監督管理,以規;髽I為重點,推進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到2015年,全市高能耗、高物耗和高污染的行業重點企業普遍實行清潔生產,應當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企業通過驗收的比例達到100%。
4、改造提升工業園區。加快推進工業園區的生態化改造,完善園區基礎設施集中供應、廢棄物集中回收、污染物集中處理體系,重點建設一批生態工業園區和國家級、省級循環經濟試點園區。以園區內功能布局為基礎,通過優化組合,推動污染項目集中布點、集中治理、達標排放。運用市場機制,逐步開展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工程建設,全面加強工業園區生態環境建設。按照循環經濟模式要求,對進入園區的企業提出土地集約利用、能源資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綜合控制要求。遵循循環經濟的減量化、再使用、再循環的原則,推進園區企業產業鏈之間的延伸和耦合,促進企業內或企業間“三廢”的資源化綜合利用,實現園區資源循環高效利用。
5、實施落后產能退出工程。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及必要的行政手段,以造紙、制革、印染、水泥、鋼鐵、石材等行業為重點,按照國家和省里相關文件規定的淘汰落后產能的范圍和要求,建立健全淘汰落后產能的長效機制,按期淘汰落后產能。至2012年,晉江、安溪的石材開采和建筑飾面石材加工行業全面退出。
(三)現代服務業
1、培育壯大現代物流業。優先發展低能耗、輻射帶動力強的現代物流業,依托泉州中心城市、產業集聚區、泉州灣中心港區和肖厝、斗尾港區,完善物流基礎設施配套,加快培育以第三方物流為主體、以物流信息平臺為技術支撐的現代物流體系,打造海西重要物流節點城市和物流基地。大力培育泉州灣中心港區、肖厝港區、斗尾港區大宗貨物海鐵聯運物流樞紐港功能,打造區域性大宗貨物資源配置中心和集散中心。規劃建設一批重點物流園區,加快園區功能配套建設,引導物流企業向園區集聚,形成物流園區—物流分撥中心—專業物流配送中心三級物流運作網絡。大力發展甩掛運輸、集裝箱、多式聯運等先進運輸組織方式,實現節能降耗。著力培育現代物流企業,加快推進物流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
2、大力發展生態旅游業。以建設海西文化旅游中心和全國知名旅游目的地為目標,有效整合旅游資源,優化調整旅游業發展布局,提升大泉州“海絲文化”、“閩南文化”與“都市休閑”中心區,打造東部藍色濱海、西部綠色生態兩條旅游軸;發展壯大泉東南“惠女風情”濱海休閑旅游、泉南對臺濱海運動休閑旅游、泉西安永德鄉村生態旅游三大旅游特色產業集群,構建文化旅游、濱海休閑度假旅游、工農業旅游、生態旅游四大旅游產品系列,打造生態旅游品牌,把生態觀念與生態保護融入旅游各環節。積極開展生態旅游示范創建活動,倡導文明健康、綠色低碳的旅游方式,支持賓館飯店、景區景點和其他旅游經營單位創建綠色環保企業,推廣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3、全面發展信息服務業。整合和開發利用信息資源,優先發展有重大作用的基礎性和關鍵性信息工程,加強信息網絡基礎設施和信息服務體系建設,大力發展信息服務業,構建為經濟發展服務、為公眾服務的信息網絡。加快發展網絡服務、信息內容服務以及各類應用服務,積極發展電子商務和電子政務。實施公眾信息服務平臺工程,以數字電視、計算機進入家庭為載體,向公眾提供出行、旅游、購物、教育、科研、文化、娛樂、房產交易、證券交易等綜合信息服務。推動信息技術在經濟和社會領域的廣泛使用,努力使泉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水平達到全國同類城市先進水平。
(四)循環經濟
1、加快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發展。建立完善有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加快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發展。努力打造以石化產業、建材產業、能源產業等為重點的循環經濟產業鏈,構建物質循環體系,實現原料互供和資源綜合利用。石化產業以聯合石化煉化一體化、中化煉油項目為核心,按照“油頭化尾”的發展模式,自上而下延伸產業鏈;同時,以提高燃煤發電效率、廢物焚燒熱能利用、海水循環直接冷卻、熱能梯級利用和灰渣綜合利用為重點,構建清潔能源產業示范鏈。加強工業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重點發展石粉、碎石、煤矸石、粉煤灰、爐渣、金屬礦尾礦、污泥、陶瓷等固體廢物生產新型建材;全面推進服裝邊角料加工成再生布,大力推動鞋材邊角料以及廢橡膠回收生產新型橡膠共混材料、新型建筑裝飾材料、特種噴涂及改性瀝青等新材料;大力推進廢瓷土、廢石膏、廢陶瓷等資源的綜合利用。到2015年,全市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95%以上。支持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社區回收、市場集散和加工利用三位一體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搞好廢金屬、廢紙、廢塑料、廢舊電子電器產品、廢棄包裝物等的回收和循環利用,持續開展家電以舊換新,加強報廢汽車、舊家電、電子廢棄物的拆解加工處理,促進主要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積極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處理體系建設,鼓勵垃圾制作農肥和焚燒發電。加快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繼續加強建筑垃圾分揀與回收利用。開展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鼓勵農作物秸稈加工為飼料,牲畜糞便制作有機肥料和生產沼氣,利用沼渣沼液種植農作物。
2、開展循環經濟試點示范。圍繞區域主導產業和重點污染行業因地制宜地開展循環經濟的試點和示范,推廣泉港石化、德化陶瓷、南安石材、晉江鳳竹集團等循環經濟典型模式,以泉港石化工業園區、中泰石材集控區、德化陶瓷產業園區、石獅集控區等4個國家級、省級循環經濟示范園區為重點,充分發揮其示范帶動作用,促進其他工業園區向循環經濟工業園區的方向發展。“十二五”期間,建成臺商投資區光電科技園、永春生物醫藥產業園區、三安鋼鐵及光電產業園等7個循環型工業示范園區;建成德化農林科技園、安溪茶葉科技園2個循環型農業示范園區(基地)。繼續推進泉州全國節水型示范城市建設。
(五)低碳產業
1、推進能源清潔低碳發展。進一步優化能源生產和消費結構,加快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和煤炭高效清潔技術的開發利用,提高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積極推進惠安小岞等10個陸上以及泉州灣、泉港山腰2個近海海域風電場項目建設的前期工作。加大技術進步及技術改造投入,加強新能源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在太陽能光伏、太陽能利用與建筑一體化技術、鋰電池技術方面取得創新和突破,逐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業體系。大力推進鯉城、臺商投資區、南安光電信息產業基地、惠安綠谷臺商高科技產業基地等載體建設,利用現有產業優勢,鼓勵新能源企業集聚發展。推進德化綠色能源縣建設。
2、建立低碳型產業結構。加速淘汰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落后工藝、技術和設備,控制碳密集型項目布局。發展利用新能源的成套設備、能源資源回收及各種節能技術產品和設備、新能源和清潔能源交通工具。加快開發利用以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為主的低碳能源,逐步改變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嚴格執行商品能效標準,限制低能效產品消費。加強生態林建設,有效增加森林碳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加強低碳技術研發和產業投入,大力發展低碳產業,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為特征的產業體系。
3、完善促進低碳發展的體制機制。建立低碳發展的科技創新體制,大力發展包括新能源的開發、CO2捕獲與埋存等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先進低碳技術和低碳產品,提高低碳經濟發展水平;加快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化的節能減排新機制,引導全社會共同參與節能減排;建立和完善企業退出機制,強化激勵和約束機制。加快制訂和實施促進節能減排的市場準入標準、強制能效標準及環保標準,提高市場準入門檻。形成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的低碳技術服務推廣應用體系。
二、建設生態人居環境
加快推進城市人居生態建設、生態縣(市、區)建設、生態鄉鎮建設、生態村建設,構建舒適、優美、和諧宜居的生活居住環境。
(一)城市人居生態建設
鞏固和提升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創建成果,深入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建設生態宜居城市,強化城市交通規劃的生態化,實施“一灣兩江四山”城市景觀綠地系統規劃,加強城市各類公園、中心綠地和重要地段、江河湖海沿岸綠化美化,適度擴大城市綠地面積,凈化綠化美化城市環境。至2015年,城鎮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12m2,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2%,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99%,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85%以上。推行以人為本理念,加強社區服務中心、健身、文化、醫療、環保等基礎設施建設,做好社區綠化、美化、凈化、靜化工作。組織開展健康向上的群眾性文化、體育、科普等活動,普及生態文化。至2015年,城市建成區內40%的社區達到綠色社區標準。構建層次合理的生態城鎮體系。實施區域集聚發展戰略,突出重點地域和重點軸帶,以城市為節點,以綜合交通體系為依托,構建一個中心、南北兩翼、沿江向海的城鎮空間組織體系,通過生態建設,形成生態市—生態縣(市)—生態鄉鎮—生態村的四級生態城鎮村體系。
(二)生態縣(市、區)建設
按照生態縣(市)創建要求,各縣(市、區)分階段、分步驟地開展省級、國家級的生態縣(市)創建活動(見表3)。2012年底前,洛江區、南安市、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完成國家生態縣(市、區)的建設目標,鯉城區、豐澤區、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惠安縣完成省級生態縣(市、區)的建設目標;2013年底前,鯉城區、豐澤區、泉港區、惠安縣完成國家生態縣(市、區)的建設目標;2015年底前,石獅市、晉江市完成國家生態市的建設目標。
(三)生態鄉鎮(含涉農街道)建設
按照生態鄉鎮創建要求,各縣(市、區)分階段、分步驟地開展省級、國家級的生態鄉鎮創建活動。2012年洛江區、南安市、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80%的鄉鎮(街道)達到國家級生態鄉鎮建設標準,鯉城區、豐澤區、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惠安縣80%鄉鎮(涉農街道)達到省級生態鄉鎮建設標準;2013年底前,鯉城區、豐澤區、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惠安縣、泉州臺商投資區80%的鄉鎮(涉農街道)達到國家級生態鄉鎮建設標準。2014年底前,全市有110個鄉鎮、涉農街道通過省級、國家級生態鄉鎮的驗收。
(四)生態村建設
以“美麗鄉村”建設為抓手,按照生態村建設要求,各縣(市、區)分階段、分步驟地開展市級、省級和國家級的生態村創建活動。2012年起開展生態創建的鄉鎮要完成80%的市級以上生態村創建。
(五)綠色社區、學校、企業建設
進一步深化“綠色社區”、“綠色學!、“綠色企業”的創建工作,強化對社區、學校、企業環境質量的專項治理。加強社區服務中心、健身、環保和文化等設施建設,積極創建“綠色社區”,注重節能、節水,實行垃圾分類收集,做好社區環境綠化、美化、潔化、亮化。推廣使用高效節能、循環利用的綠色建材和教學設備,逐步建立環境優美、舒適安寧、生態高效的學校環境。建設生態工業園,鼓勵和引導企業技術改造、開展綠色技術創新、實施清潔生產,創建高效地利用資源和能源、生產綠色產品的綠色企業。到2015年,全市創建各級“綠色學校”(包括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中專和高等院校)總數占全市學校數的15%,市級綠色社區數達到65個。
表3 “十二五”泉州市生態示范創建工作進度安排表
序 號 |
縣(市、區)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
國家級生態鄉鎮 |
省級生態鄉鎮 |
市級以上生態村 |
國家級生態鄉鎮 |
省級生態鄉鎮 |
市級以上生態村 |
國家級生態鄉鎮 |
省級生態鄉鎮 |
市級以上生態村 |
國家級生態 鄉鎮 |
省級生態鄉鎮 |
市級以上生態村 |
國家級生態鄉鎮 |
省級生態鄉鎮 |
市級以上生態村 | ||
1 |
鯉城區(2個涉農街道,6個涉農社區) |
— |
— |
— |
— |
2 |
6 |
2 |
2 |
6 |
2 |
2 |
6 |
2 |
2 |
6 |
2 |
豐澤區(2個涉農街道,5個涉農社區) |
— |
— |
— |
— |
2 |
5 |
2 |
2 |
5 |
2 |
2 |
5 |
2 |
2 |
6 |
3 |
洛江區(含3個鎮、1個鄉、67個村) |
0 |
1 |
11 |
4 |
4 |
30 |
4 |
4 |
60 |
4 |
4 |
62 |
4 |
4 |
64 |
4 |
泉港區(含1個涉農街道、6個鎮、94個村) |
0 |
0 |
0 |
0 |
7 |
50 |
6 |
7 |
70 |
7 |
7 |
80 |
7 |
7 |
85 |
5 |
石獅市(含7個鎮、101個村) |
0 |
1 |
0 |
1 |
7 |
50 |
6 |
7 |
61 |
7 |
7 |
81 |
7 |
7 |
91 |
6 |
晉江市(含13個鎮、293個村) |
0 |
1 |
12 |
0 |
11 |
90 |
11 |
12 |
176 |
12 |
13 |
200 |
13 |
13 |
250 |
7 |
南安市(含3個涉農街道、21個鎮、2個鄉、384個村) |
0 |
1 |
11 |
21 |
21 |
100 |
21 |
22 |
200 |
22 |
23 |
250 |
23 |
24 |
300 |
8 |
惠安縣(含12個鎮、206個村) |
0 |
1 |
0 |
6 |
12 |
80 |
10 |
12 |
120 |
11 |
12 |
160 |
12 |
12 |
180 |
9 |
安溪縣(含13個鎮、11個鄉、435個村) |
0 |
2 |
15 |
20 |
21 |
100 |
21 |
22 |
150 |
22 |
23 |
200 |
23 |
24 |
250 |
10 |
永春縣(含18個鎮、4個鄉、209個村) |
0 |
2 |
17 |
19 |
19 |
80 |
19 |
20 |
120 |
20 |
21 |
160 |
21 |
22 |
180 |
11 |
德化縣(含10個鎮、8個鄉、191個村) |
1 |
5 |
17 |
17 |
18 |
80 |
17 |
18 |
120 |
17 |
18 |
160 |
18 |
18 |
180 |
12 |
泉州臺商投資區(3個鎮、1個自治鄉、78 個村) |
0 |
1 |
8 |
0 |
3 |
20 |
3 |
4 |
50 |
4 |
4 |
60 |
4 |
4 |
70 |
合計 |
共133個鄉鎮、8個涉農街道、2058個村、11個涉農社區 |
1 |
15 |
91 |
88 |
127 |
691 |
122 |
132 |
1138 |
130 |
136 |
1424 |
136 |
139 |
166 |
表中數據為逐年累加。
三、全面推進節能減排
注重源頭控制,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有效降低能源消耗,減少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
(一)構建節能減排長效機制
1、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貫徹實施《福建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把省下達的節能減排目標和任務逐級分解落實到各地各部門和重點企業,強化各級政府第一責任人責任、企業節能減排主體責任、部門齊抓共管責任。加強相關部門之間溝通配合、協調聯動,形成強大工作合力。加強節能減排的監督檢查,把節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納入各縣(市、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指標體系,作為政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以及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問責制”。
2、嚴把節能減排源頭關。嚴格執行項目準入節能評估機制,對年耗標煤1000噸以上,或年用電量200萬千瓦時以上,或年石油消費量500噸以上,或年天然氣消費量50萬立方米以上的新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未按規定開展能評或者評審未通過的投資項目,主管部門不得審批、核準或備案,有關部門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等。實施重點耗能設備的能效限定標準、主要耗能產品單位能耗限額標準,督促和引導生產企業和重點用能單位在生產過程中執行相關標準。把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性條件,對超過總量指標、重點項目未達到目標責任要求的地區,暫停環評審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對新建項目,要求明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具體來源,落實到具體項目,對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項目,要求通過“以新帶老”,做到“增產減排”或“增產不增排”。
3、完善節能減排政策。繼續實施政府扶持節能技術改造政策,逐年增加市級節能專項資金。跟蹤落實國家重大節能改造項目和省重點節能和循環經濟項目申報工作,積極為企業爭取上級專項資金支持。各縣(市、區)政府要在預算中增加對節能和循環經濟發展的投入,研究制定相關鼓勵政策。健全節能減排獎懲機制,繼續實施差別電價、替代發電、以獎代補等相關政策。落實國家節能所得稅和資源綜合利用所得稅、增值稅優惠政策,以及國家、省政府關于鼓勵節能和循環經濟發展的相關稅收政策,引導企業最大限度用足用好國家、省有關節能降耗的優惠政策。嚴格落實和不斷完善減排經濟政策。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實施集中供熱、清潔能源替代、節水回用的鼓勵扶持和經濟約束政策措施,采取有力的經濟政策促進主要排污領域減排工作;要建立健全落后產能退出機制,鼓勵重點排污行業“上大壓小”;嚴格執行新(擴)建項目總量指標調劑,從源頭上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對造紙、印染、化工、皮革、合成革、火電、建材等重點排污行業實行全行業排污總量控制,促進行業增產減污;認真貫徹執行燃煤發電機組脫硫、脫硝優惠政策和鋼鐵、石材等行業企業的差別電價政策,促進脫硫脫硝減排項目的落實、減排設施的正常運行和石材行業的整治工作;嚴格執行《泉州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對工業用水實行定額計劃用水管理和差別水價政策,提高工業水回用率,有效降低單位產品排污負荷;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污水處理運營費同處理效果掛鉤政策,將污水處理廠出水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總磷、污泥處理合格率等統籌納入運營管理考核內容;市水利局應牽頭于2012年底前制定造紙、印染、皮革、石材、電鍍等重點行業的用水定額,市物價局和有關縣(市)根據行業用水標準適時出臺企業用水超計劃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應于2012年底前對重點耗水行業實施差別水價政策。實行未完成減排任務的限批政策。對不按計劃完成污水處理廠建設或者管網配套年度任務的市、縣、鎮,暫停當地以排放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為主要污染物的新擴建工業項目審批。對不按計劃完成污水集中治理任務,以及不按要求實施集中供熱或者雖建集中供熱設施但不按要求拆除小鍋爐的開發區(工業園區),暫停其區內新擴建排放化學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項目審批。對不按要求完成減排任務的地方、區域和企業,實行必要的環保限批和評先創優減排“一票否決”。
(二)深入推進節能降耗
1、加強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節能降耗工作。在工業領域,以石化、鋼鐵和有色金屬、火電、印染和紡織服裝、陶瓷、建材、造紙等高耗能行業為重點,進一步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設備,大力推廣節能新技術,加大節能技改力度,推動工業節能降耗邁上新臺階。在建筑領域,嚴格執行建筑節能技術標準,大力推廣應用新型墻材,以示范項目為帶動,廣泛推廣建筑節能(可再生能源)新技術,推進泉州市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的建設。在交通運輸領域,強化汽車、船舶節能,推廣清潔環保汽車,推動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引導發展標準化運輸、甩掛運輸、封閉運輸等先進運輸組織方式,充分利用運力資源,推廣網絡化運輸,全面提高車輛實載率。在商貿與民用領域,積極引導商貿企業建立健全節能管理制度,加強照明節電管理,開展空調節能管理;開展節能降耗試點工作,加強現有照明、空調、電梯、制冷等設備系統的節能改造;大力實施綠色照明工程,積極推廣高效節能照明設施、灶具、空調、熱水器等產品。在公共機構節能領域,加強辦公機構和設備節能,落實綠色采購制度,做好車輛管理,推進節能制度建設,大幅降低公共機構能源消耗。
2、推進重點節能工程建設。加快實施燃煤鍋爐(窯爐)改造工程,推動工業鍋爐和窯爐實施鍋爐房系統、燃燒系統及窯爐高效燃燒、窯體全保溫等節能改造。大力推進余熱余壓利用工程,推進建筑陶瓷爐窯余熱回收利用、化工企業余熱回收利用以及輕紡企業余熱發電、冷凝水回收利用。積極推進節約和替代石油工程,實施水煤漿代油、天然氣代油工程。加快推進電機系統節能改造工程,推進高效節能電機替代落后低效電機,采用先進電機調速技術、先進電力技術傳動方式、電機軟啟動、無功就地補償技術、計算機自動控制改造電機系統。加快實施能量系統優化工程,采用能量梯級利用、高效能量管理系統等技術對能量系統進行優化。大力推進建筑節能工程,組織實施太陽能光熱、光電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工程,鼓勵和發展低能耗建筑和綠色建筑。組織實施綠色照明工程,支持推廣使用LED等高效照明產品,在建筑、城市道路、高速公路、隧道、地鐵、廣場等實施綠色照明示范工程。
3、推進節能監察(監測)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加快節能執法和監察隊伍的建設,不斷提高節能監察(監測)能力;強化重點耗能企業監管,依法對重點耗能企業開展節能監測工作,推進全市年綜合能耗1萬噸標準煤以上重點用能企業開展能源計量在線監控和數據采集工作。組織重點耗能企業開展能效水平對標達標活動;建立健全能源利用狀況和節能態勢預警調控體系,健全與用能相關的考核指標體系,做好重點領域的能源統計工作。
(三)全面加強污染減排
1、加強重點行業及區域脫硫脫硝。加強現有燃煤電廠脫硫設施改造及管理,穩定提高脫硫效率;所有燃煤電廠分期分批實施低氮燃燒改造,并建設脫硝設施,降低氮氧化物排放量;新建燃煤機組同步配套建設并運行脫硫脫硝設施。推進建材等非電重點行業脫硝試點,建設一批示范工程。積極推廣清潔能源替代工程,陶瓷行業改用LNG、電等清潔能源。劃定環境質量敏感區域和高新產業園區為限制高污染排放控制區;區內所有燃煤(重油)非電鍋爐限期實施改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替代,有效提高工業大中型鍋爐煙氣脫硫效果,推進工業園區和有條件的地區實施集中供熱、淘汰小鍋爐,集中供熱鍋爐實施脫硫脫硝。著力抓好機動車污染防治,實行嚴格的新車排放標準,大幅度削減機動車污染物排放量。加大黃標車及老舊車輛淘汰,嚴格執行泉州市《機動車污染防治規定》、《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核發管理規定》,加強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管理,強制報廢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交通、交警、環保部門加強聯合執法,不定期對上路機動車進行巡查抽檢,對超標上路車輛采取勤查重罰。加快車用燃料清潔化進程,限期在全市范圍內改用國四油品。
2、加強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養殖廢水處理。繼續推進城鎮和鄉鎮污水處理廠、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設施建設,完善配套管網和雨污分流系統,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處理率。加強城市(含縣城)污水處理廠擴容,重點抓好沿江、沿海主要鄉鎮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加強工業集控區污水治理和監督管理,通過淘汰落后產能,實施清潔生產,推動工業結構的調整、技術水平的提升、產品和質量的升級,有效提高工業企業的節水和水回用水平,不斷降低工業污染負荷水平,實現工業廢水減排。以城鎮污水處理廠完善脫氮措施、工業廢水穩定脫氮以及規;B殖場廢水治理為重點,推進氨氮減排。
3、加強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污染防治。以鉛、鉻為重點減排目標,著重防控金屬表面處理加工(電鍍)業、皮革鞣制加工業等行業的重點企業重金屬排放。有針對性地制定重點區域(如鉛酸蓄電池等涉鉛行業)污染綜合防治實施方案。強化對重金屬污泥、廢鉛酸蓄電池等固廢的綜合利用和處置管理。對廢棄物焚燒、鐵礦石燒結、煉鋼等POPs重點排放行業進行更新調查,嚴格審批可能產生和排放二噁英類POPs的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鼓勵采用有利于二噁英削減和控制的技術工藝和污染控制技術。
4、強化污染減排監管。嚴格執行《福建省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一崗雙責”暫行規定》,對各縣(市、區)污染減排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通報,落實“問責制”。繼續深化監測體系建設,完善在線監控管理手段,緊密跟蹤、實時監控已安裝并聯網的污染源,全面開展污染治理設施核查督查,進一步完善重點減排工程污染治理中控系統,認真做好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在線監控比對、強制檢定,促進治理設施穩定運行、達標排放。
四、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自然資源
堅持開發和保護相結合,加強水資源、土地、礦產、森林、海洋、能源資源保護,鼓勵資源綜合利用,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建設可持續利用的自然資源保障體系。
(一)水資源
1、加強水資源管理。充分發揮水資源管理委員會的職能作用,實行水資源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調配、統一監控。圍繞建設全國第三批節水型社會試點市的目標,抓好水資源綜合管理試點城市建設。推行以水資源紅、黃、藍分區動態管理為核心的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水質監控,健全飲用水安全預警系統,確保飲用水源安全。
2、增強水資源調配能力。把保護和利用好水資源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科學測算城市發展的用水需求,進一步做好水利工程的規劃、布局和建設。加快建設重點蓄、引、提、調水工程,推進泉州白瀨水利樞紐工程、山美水庫擴蓄、雙溪水庫、八峰水庫、彭村水庫工程等項目前期工作,加快晉江市引水第二通道工程、石獅市二期引水續建工程建設,實施湄洲灣南岸供水三期工程、龍潭尾田水庫聯合供水工程、山美水庫至惠女水庫連通工程、惠女水庫渠道防滲工程、臺商投資區惠南引水工程,新建和除險加固一批水庫,增強水資源時空調配能力,確保城鄉供水安全。
3、節約利用水資源。實行集約節約用水政策,建立合理利用水資源的價格機制和激勵機制,擴大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定額綜合管理的實施范圍。鼓勵發展節水農業,推行農業節水灌溉,爭取灌溉水利用系數提高至0.55以上。推動工業節水,加強對重點耗水企業用水定額管理。實施高耗水行業節水技術改造。鼓勵發展、生產節水產品,推廣使用節水工藝、設備和器具,實行計量管理,提高用水效率,建設節水型城市和節水型社會。改造供水管網,降低管網漏失率。積極推動再生水利用,推進分質供水、優水優用和“中水”回用。到2015年,單位工業增加值新鮮水耗控制在20m3/萬元以下,工業用水重復使用率達到85%。
(二)土地資源
1、切實保護耕地。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強化對各項非農建設占用耕地的控制,加強對農業結構調整的引導,加大受災耕地復墾力度,控制耕地減少。嚴格執行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積極探索耕地異地占補、基本農田異地代保新機制,完成年度補充耕地任務,到201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2萬公頃(213萬畝)。強化基本農田保護,科學調整劃定基本農田,加大公共財政對農田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確保全市12.43萬公頃(186.41萬畝)基本農田數量不減少、用途不改變、質量有提高。
2、統籌保障科學發展用地。加強土地整理、填海造地、“三舊”改造力度,積極開發城市地下空間,積極拓展建設用地新空間。加大土地收儲運作力度,扎實推進城鎮化轉地工作,全面清理存量土地,依法收回閑置土地并納入政府土地儲備,增加建設用地的有效供給。強化建設用地總量規模和時序控制,制訂、實施土地供應計劃,加強年度新增用地指標的市級統籌,把握好土地供應的總量、結構、布局和時序,確保新增建設用地優先用于產業轉型升級,優先用于重大功能區塊、重點工程、民生項目及發展中的薄弱環節,限制工業用地單獨出讓,引導新增工業項目向工業園區集中!笆濉逼陂g,全市新增建設用地控制在1.2萬公頃(18萬畝)以內。
3、大力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建立以投入產出效益和生態效益等為主要考核標準的用地規模審核制度,對審核不達標者,一律停建緩建。全面實施工業用地招拍掛制度,實行工業項目用地的產業類型、用地定額與地價掛鉤的辦法,通過價格杠桿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積極盤活存量和低效用地,科學利用低丘緩坡地,有序引導海灣外填海造地,積極推進農村土地整治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加大舊城鎮、舊村莊、舊廠房改造力度,鼓勵國有土地的二次開發,提高土地開發的投資強度、建筑容積率和產出效率。鼓勵和規范城鎮地下空間合理開發利用,促進土地的立體開發和充分利用。堅持農村宅基地管理與“空心村”整治相結合,推廣建設農村多層公寓式住宅,推進農村建設節約集約用地。
(三)森林資源
1、調整優化森林結構。加大科學造林力度,充分依托種苗科技攻關平臺和林業科研創新成果,不斷優化樹種、林種、林分結構,大力發展珍貴樹種、速生用材樹種,重點選用優良鄉土樹種,著力營造闊葉林、針闊混交林、復層林,改變因樹種單一引起的林地退化、病蟲害加重、生態功能降低狀況,逐步形成樹種多樣、層次復雜、結構穩定、功能完備的森林生態系統。
2、加強森林經營。全面啟動森林撫育經營,重點加強中幼林撫育和低質低效林改造。對公益林的撫育經營,立足于森林多功能多效益的發揮,加大中幼林撫育、封山管護和低質低效林改造力度,增強公益林的生態功能。對商品林的撫育經營,逐步放開撫育經營活動,由各種投資主體自主決定撫育經營方式和強度,提高商品林的經濟效益。嚴格執法,加大對森林亂砍濫伐的打擊力度。
3、加快十大林業資源培育基地建設。加快速生豐產用材林、短周期工業原料林、豐產竹林、珍貴樹種、大徑材、林木種苗和花卉、名特優經濟林(茶、果)、森林食品、森林藥材、生物質原料林十大基地建設,建成各類森林資源培育基地達17.7萬公頃,約占全市林地面積的三分之一。到2015年,森林覆蓋率穩定在58.7%的水平,生態公益林面積占全市森林總面積的比例穩定在30%以上。
(四)礦產資源
1、加強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合理制定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科學劃定礦產資源禁采區、限采區和可采區,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水土保持、礦山生態恢復、礦區土地復墾等措施,并依法進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嚴格實行礦產資源開發規劃管理,對不符合礦產資源規劃的,不得批準立項和頒發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對符合規劃的小礦進行聯合改造,實現礦山經營規模化和集約化。對不符合辦礦條件、開采方法落后、經營方式粗放、資源破壞嚴重、安全事故頻發的小礦山進行清理、關停。深化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和礦業權市場建設,規范礦業權市場與資源開發秩序,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管理體制。
2、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推廣先進適用的開采技術、工藝和設備,提高采礦回采率、選礦和冶煉回收率,大力推進共生、伴生礦產的綜合回收和尾礦、廢石綜合利用,提高資源綜合回收利用率。
3、加強礦山生態環境恢復與保護。繼續推進洛江區、南安市、安溪縣、永春縣和德化縣等地礦產資源開發區的水土保持和礦山生態恢復、廢棄地復墾工作。重點抓好重點流域干流、一級支流、飲用水水源沿岸一重山范圍禁止礦產開采監管工作,關閉該區域內的采礦(石)場及流域所有無證、未達到最小開采規模的礦點。在重點礦山所在縣(市、區)大力實施礦山污染治理措施,重點做好尾礦庫環境安全、閉庫治理和庫區植被恢復治理工作。從嚴控制、慎重開發晉江上游涉及重金屬的礦山,如安溪的鐵礦、錳礦,德化的鉛鋅礦等。
(五)海洋資源
1、加快發展現代海洋產業。統籌海岸、海島、近海、遠海開發保護,以推進全國海洋經濟發展試點工作為契機,加快發展現代海洋產業,建設海洋經濟強市。合理布局臨港工業,積極培育海洋生物藥品與生物制品、保健食品、精細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海水綜合利用、海洋裝備等新興產業,大力發展海洋運輸、港口物流等產業,壯大海洋產業群。積極發展濱海旅游業,推進以“3S”(陽光、沙灘、海洋)為核心的濱海旅游大發展。改造提升海洋漁業,科學合理布局淺海灘涂水產養殖,推廣生態健康海水養殖模式;完善晉江深滬、石獅祥芝、惠安崇武等國家中心漁港功能,加快一級漁港建設;合理開發利用外海漁業資源,積極穩妥發展遠洋捕撈業;培育壯大水產品加工龍頭企業,建設一批國家級水產品加工示范基地;培養水產品物流產業,加強水產品市場信息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泉臺漁業合作,打造集生產、加工、銷售、休閑旅游于一體的現代漁港經濟區。
2、提高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水平。按照規劃用海、集約用海、生態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的總體要求,提高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水平,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嚴格執行近岸海域功能區劃和海洋功能區劃,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茖W編制填海造地規劃,科學合理布局填海建設項目,嚴格限制灣內圍填海,引導鼓勵灣外填海造地;加強各主要海灣岸線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做到深水深用,科學合理使用岸線資源。根據淺海灘涂養殖容量調查成果,制定養殖規劃,確定合理養殖規模。加強水產養殖苗種工程建設,科學引進國外優良品種,提高水產養殖良種率。推廣生態和健康養殖模式。減少近海捕撈強度,繼續實行伏季休漁制度,取締違規的定制網、流刺網等,打擊電炸毒魚行為,保護近海漁業資源,積極穩妥發展遠洋漁業。
3、加強海洋資源和海洋生態保護。加強海洋自然保護區和海洋生態功能區建設,重點保護泉州灣河口濕地、晉江深滬灣海底古森林遺跡等自然保護區,選址建設國家級海洋公園,推進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創建工作。加快實施種植紅樹林、投放人工魚礁、放流增殖等生態修復工程,改善海洋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保障海洋生態系統良性循環?茖W合理開發和保護海洋資源,重點加強崇武至秀涂海岸帶資源環境保護。建立健全海洋污染源追溯制度,建立健全海洋生態補償和漁業補償機制。加快有居民海島開發建設和保護,推進無居民海島的保護性開發。
五、強化生態建設與保護
(一)強化生態功能區劃的實施和管理
以現有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生態功能保護區、水源保護區為基礎,積極規劃發展縣級以上森林公園,劃定和建設維護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和防護林,加強封山育林,進一步擴大生態功能保護區的面積,到2015年全市受保護地區占國土面積的比重達17%以上。在晉江源頭地區水源涵養生態功能保護區內,堅持保護優先、限制開發、點狀發展的原則,發展資源環境可承載的特色優勢產業,結合已實施或規劃實施的生態保護和建設重大工程,加強森林的管護和恢復,嚴格監管礦產、水資源開發,嚴肅查處毀林行為,提高源頭區域水源涵養生態功能,保障晉江中下游地區用水安全。以泉州市生態功能區劃為基礎,開展分區差別化環境管理,將區劃融入到污染控制、生態保護、生態市(縣、鄉鎮、村)創建等環境保護的各項工作中,充分發揮區劃的作用,切實提高環境管理水平和效率。把生態環境功能區劃的實施,納入規劃環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管理。所有區域經濟發展與開發規劃、建設項目進入環境決策咨詢、項目選址、環境影響評價和環評審批程序時,都必須將生態環境功能區劃作為重要的依據,根據項目所在地生態環境功能小區的功能定位、保護目標、準入條件、保護措施等要求開展區域規劃、項目選址、環境影響評價。通過嚴格的生態環境管理,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從根本上預防和控制各種不合理的開發建設活動導致生態功能的退化,保障生態安全。
(二)實施“四綠”工程
大力推進綠色城市建設。以創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為載體,加快城市、開發區、校園、軍營等綠化、美化、香化,擴大城市森林面積,全面提高城市人居環境質量。到2015年,創建全國綠化模范單位(縣城)1個、省級以上園林縣城1個、省級綠化模范城市(市、區)4個、綠色開發區(工業園區)14個、綠色軍營35個、綠色校園175個。大力推進綠色村鎮建設。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開展村鎮道路、庭院、房前屋后綠化美化,引導農民廣泛種植珍貴和優良鄉土樹種、特色經濟樹種,改善農村居住環境,實現農民增收。到2015年,創建綠色鄉鎮58個、綠色村莊828個。大力推進綠色通道建設。加強高速公路、國道、省道、鐵路等交通干線及兩側一重山造林綠化美化,形成道路沿線景觀長廊。大力推進綠色屏障建設。實施沿海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在臨海的晉江、石獅、洛江和豐澤、泉港、南安、惠安等縣(市、區)重點建設以紅樹林為主的消浪林帶、海岸基干林帶和縱深防護林,建起帶、網、片相結合,林種、樹種結構合理的森林綜合防御體系,建設基干林帶333公頃、紅樹林267公頃、縱深防護林1.81萬公頃。進一步強化對541公里沿;闪謳У谋Wo,嚴格限制對沿海基干林帶林地的開發利用。到2015年,沿;闪謳鄮崿F合攏,并逐步加寬加厚林帶,建成生態結構穩定,防護功能強大的沿海綠色屏障。
(三)實施重點江河流域生態修復工程
加強晉江、洛陽江及南安大盈溪、晉江九十九溪、永春湖洋溪、德化浐溪等“兩江四溪”干流、一級支流一重山造林、補植和封山育林,加快流域及山美水庫、桃源水庫、惠女水庫、石壁水庫、菱溪水庫和龍門灘水庫等水源涵養林和水土保持林修復,加強重點水土流失區治理,逐步增加流域及庫區生態公益林比例,實現區域內林分結構合理,生態功能穩定發揮!笆濉逼陂g,強化一重山重點流域生態公益林管護面積3589公頃,完成一重山造林補植3952公頃,其中:疏林地或無林地造林補植1204公頃,跡地更新575公頃,低產低效林改造1783公頃,其它造林390公頃。
(四)加強自然保護區和濕地建設與保護
以現有森林、濕地和野生動植物生物多樣性及瀕危物種保護面積為基礎,開展濕地資源調查,對全市范圍內面積大于8公頃(含8公頃)以上的近海和海岸濕地、湖泊濕地、沼澤濕地、人工濕地以及寬度10米以上、長度5公里以上河流濕地進行調查,查清濕地資源狀況,編制濕地保護規劃,科學保護濕地資源。加強福建戴云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泉州灣河口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牛姆林省級自然保護區和云中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的保護與建設,完善保護區基礎設施,重點完成福建戴云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晉江河口濕地保護與恢復項目、洛陽江河口濕地保護恢復項目,爭取二期工程建設。重點保護與恢復亞熱帶天然常綠闊葉林與濱海天然濕地,建立類型齊全、布局合理、等級完善、功能齊全的自然保護區(小區、點)和物種拯救基地網絡。
(五)加強水土流失綜合防治
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方針,加強水土保持預防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督促開發建設單位落實水土保持“一案三同時”制度,搞好開發建設項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加大執法巡查力度,依法查處破壞水土資源違法行為,防止人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開展水土保持普查,編制水土保持規劃。加強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繼續做好晉江、洛陽江中上游、主要河道兩旁、交通干道兩側、水庫和城鎮周邊一重山等重點區域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加強崩崗治理、坡地茶果園水土流失整治和小流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大力開展生態修復、生態清潔型小流域建設和重要水源地水土保持生態建設。加強水土保持監測和科技推廣。加強新修訂《水土保持法》宣傳,提高水土保持意識和法制觀念!笆濉逼陂g,計劃治理水土流失面積91.5萬畝,重點區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保持防治體系初步建立。
六、加強環境綜合整治
(一)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
從嚴控制工業污水排放,以工業污染防治為重點,重點抓好晉江、洛陽江、山美水庫、惠女水庫、石壁水庫、桃源水庫和菱溪水庫等重點流域的保護和環境整治。嚴格落實全市不再審批新建使用含苯膠水制鞋和制革、造紙、電鍍、漂染等重污染項目和晉江、洛陽江流域嚴格實行“四不批”政策。監督中小企業加快工業廢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大運營投資力度,嚴格要求企業穩定達標排放。加大工業園區污染整治,加快工業開發區、工業園區的廢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推廣集中式污水處理模式。全面推進畜禽養殖業污染綜合整治。完成畜禽養殖規劃編制工作,嚴禁審批禁建區、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項目。禁止在晉江、洛陽江干流沿岸5公里范圍內新、擴、改建畜禽養殖場,并嚴格控制飲用水源保護區上游10公里范圍內的畜禽養殖項目。引導禁養區外畜禽養殖規;⒓s化。對生豬散養戶聚集地村莊、區域,應建成污染物集中處理設施。鼓勵采取利用沼氣和糞便生產有機肥等循環經濟模式,推行生態立體種養或零排放養殖技術,促進養殖業健康發展和資源綜合利用。各重點湖庫禁止投餌類、施肥類網箱養殖,引導重要庫區及水源地上游水域削減網箱養殖規模。
(二)海岸帶和近岸海域環境整治
落實市人大“關于加強泉州灣崇武至秀涂海岸帶資源環境保護”一號議案和有關近海水域環境污染整治審議意見,認真執行相關規劃,確保完成各年度整治計劃任務。加快實施《崇武至秀涂海岸帶資源環境保護與開發利用專項規劃》、《崇武至秀涂濱海區域生態保護和景觀旅游規劃》和《“十二五”泉州市近海水域環境污染綜合治理規劃》。加強陸源污染的綜合治理,減少陸源污染物直接入海總量。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按照國家和省確定的產業淘汰要求,關停造紙、制革、漂染等落后生產線。全力推進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建設,提高污水處理廠的負荷率。抓好泉洲灣污染物排?刂圃圏c示范,實施泉州灣南岸、安海灣整治工程,加快實施城市內溝河和小流域綜合治理。積極推進沿海鄉鎮垃圾收集處理工作,繼續開展廢舊船舶清理和海漂垃圾綜合治理。加強臨海工業項目的管理,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嚴重影響海洋生態環境的項目,堅決不予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項目審批部門不得審批或核準項目建設。加強近岸海域海洋環境監測,重點對泉州灣、湄洲灣、圍頭灣以及晉江入海口進行監測,加大對風暴潮、海浪、赤潮等海洋災害和外來生物入侵的預警預報力度。嚴格查處海洋環境違法行為。加大環境監察力度,以城市污水處理廠、重點污水排放企業為監察重點,采取日常檢查、突擊夜查、專項執法等形式,嚴肅查處各類不法排污行為,提高污水排放達標率,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促進崇武至秀涂海岸帶和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的改善。
(三)城市環境綜合整治
在發揮好現有環境設施效益的基礎上,加大污水管網、垃圾收集轉運系統等薄弱設施的投入,進一步完善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開展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處理試點工作,到2015年城市(含縣城)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85%以上和99%。加大主要水源地保護力度,推進飲用水源地上游垃圾、生活污水的集中處理,到2015年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達到100%。加強大氣污染監測和防治,全力構建空氣環境質量監測網,逐步完成現有7個空氣質量手工監測點的自動化改造,到2015年,全市25個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全部實現連續自動監測。開展空氣中可入肺顆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試點監測,組織對PM2.5來源進行調查分析。積極推廣使用清潔能源,禁止在煙控區新建燃煤鍋爐,鞏固創建煙塵控制區的成果。加強油煙污染治理,引導餐飲業合理布局,最大限度減少油煙對居民的影響。通過推廣使用環保型公共交通車輛、控制道路和施工揚塵等手段,降低空氣中汽車尾氣、PM10、PM2.5等污染物的含量。2015年中心市區和各縣(市、區)城市空氣質量好于或等于二級標準的天數占全年的比例達95%以上。建立全市固體廢棄物管理網絡,完善回收利用和交換系統。控制城市噪聲污染,加大城市及城鄉結合部交通噪聲污染整治,有效控制文化娛樂場所的噪聲影響,并加強對建筑施工噪聲的監督和管理。深化“一灣兩江四山”景觀綠地系統規劃,加強城市各類公園、中心綠地和重要地段、江河湖海沿岸綠化美化,適度擴大城市綠地面積,選擇抗污染性好的花草樹木,凈化綠化美化城市環境。實施田安渠、田淮渠、東干渠、北高干渠、南高干渠、南低干渠、東環城河等7條(段)中心市區內溝河整治,完善截污設施,改善內河水質,建設生態河道。
(四)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加快推進農村污水處理,生活污水應采用經濟有效、簡便易行、資源節約、工藝可靠的集中式、氧化塘、人工濕地、微動力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刂妻r藥、化肥、農膜等面源污染,加大畜牧污染防治力度。深入開展“家園清潔行動”,健全農村垃圾收集轉運體系。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和部分有條件的山區,建設垃圾焚燒處理設施;經濟欠發達及邊遠地區近期宜采用農家堆肥或減量填埋,實現資源化利用和低污染排放。把農村污染治理和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同發展清潔能源結合起來,大力發展農村戶用沼氣,綜合利用作物秸稈,推廣“豬-沼-果(草、林、菜、茶等)”、“四位一體”等能源生態模式,逐步改善農村能源結構。防止城市和工業污染向農村蔓延。加強對農村工礦企業的監督管理。嚴格環境準入,禁止不符合區域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在農村地區立項。實施農業園區的生態保護與建設,開展循環經濟示范,推行清潔生產,完善基礎設施,實現污染“零排放”。全面落實“以獎促治”政策。抓好試點,統籌規劃,做好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屬閩江流域的德化縣、屬九龍江流域的安溪縣部分鄉鎮應爭取列入省重點示范區域,積極爭取國家、省專項資金,開展農村連片整治的示范試點工作。對于尚未列入省重點示范區域的其他縣(市、區),力爭在“十二五”期間集中連片整治一批環境問題最為突出、群眾反映最為強烈的“問題村”,使當地環境污染問題得到有效解決,農村生態環境持續改善。
七、建設完善的生態安全保障體系
(一)生態安全監測體系
完善生態環境動態監測網絡。建立生態安全監測機制,對區域內的生態安全狀況進行動態監測,在生態敏感地區建立固定觀測點,長期跟蹤生態環境質量變動狀況。應用遙感、地理信息系統、衛星定位系統等技術,建設包括生物資源、農業資源、環境質量、水土保持、河道水質、地質環境、氣象等內容的生態環境動態監測網絡,建設環境資源數據庫,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和監測資料綜合集成,不斷提高生態環境動態監測和跟蹤評價水平。加強溫室氣體、臭氧、重金屬、POPS、土壤監測和物聯網等能力建設。建立生態安全應急處理系統。制定針對突發性生態安全事件的應急措施、應急對策、善后處理和影響評價,對重大生態安全事故做出應急處理、現場調查和技術指導。
(二)災害性天氣預警體系
建設現代化氣象災害監測、預測、預警體系,主要包括森林火險等級、臺風、暴雨、冰雹等災害性天氣,以及地質災害等的預報預警系統和快速反應系統,增加預警和防范準備時間,避免和減少各類災害造成的損失。建立健全泉州市氣象災害預警應急機制,完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加強氣象應急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建設氣象災害預警平臺、應急管理平臺和指揮平臺、應急移動氣象臺和災害性天氣現場直播系統,建立一支穩定的氣象災害應急隊伍,加強隊伍裝備能力建設,不斷提高氣象災害應急預警及處置能力。建立健全人工影響天氣制度,配備作業所需的高科技設備,保障作業安全高效運行。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氣象通訊網絡系統,實現氣象綜合信息的高速傳輸、海量存儲、高效處理和有效管理,為氣象信息的綜合應用提供更好的服務。加強氣象科技人才隊伍建設。
(三)海洋災害防御體系
加強海洋災害預警預報。氣象、水利、海洋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會商機制,確保海洋災害信息及時有效傳遞到受災區域最前沿,使可能受到海洋災害威脅的群眾及相關責任人員及時收到預報信息,并采取相應的避災減災措施。建立健全包括赤潮、海上溢油、風暴潮、海浪、海嘯在內的災害應急預案。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和應急隊伍建設,沿海各地要定期組織進行應急預案演練,加強對救援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隊伍救援能力。加強海洋災害防御能力建設。多渠道籌集資金,在海洋災害防御研究、海洋災害區劃及警戒水位核定、海洋觀測監測站基礎設施建設、測報預報業務工作能力建設、預案演習等方面加強投入,滿足海洋災害防御工作的需要。加強海洋災害防御的宣傳。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海洋災害防御法律法規和防御常識,使群眾充分認識海洋災害前兆,掌握預防避讓海洋災害方法,增強全社會防災減災的意識和能力。
(四)洪澇干旱災害防御體系
加強晉江、洛陽江流域防洪工程、中小河流治理、海堤及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等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設。到2015年,中心城市達到防御100年一遇洪水標準,縣級城區達到防御20—50年一遇洪水標準。建立健全以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小型水利設施專人管護為重點的防洪減災體系,全面提升山洪災害防御能力。加強抗旱設施建設,減少旱災影響,除了對原有的水庫、塘壩進行加固、擴建外,擬新建一批蓄水工程,以增加供水源,改善蓄水、供水結構,緩解水旱災情。大力推進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重點抓好山美大型灌區、百里渠等3處重點中型灌區以及村內等6處一般中型灌區骨干工程的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新建、改建節水灌溉面積45萬畝;建設一批高標準節水灌溉示范項目,力爭5年完成節水灌溉面積10萬畝;實施1900處山地水利工程,新增蓄水能力38萬立方米,解決山地易旱面積4.8萬畝。
(五)森林火災防控體系
建立健全森林火險預警體系,加強火險天氣、火險等級和林火行為等預報,制定與之對應的預警響應機制。“十二五”期間,統籌規劃建設覆蓋全市的林火電子信息化管理基礎網絡平臺、森林防火視訊調度指揮中心、地理信息系統平臺和指揮室設備。建設儲備庫5個(市級1個、縣級4個);建設13支專業隊伍,23支半專業隊伍。每年規劃建設約570公里生物防火林帶,5年共建設林帶2850公里,全市生物防火林帶累計總長度可達13900公里,全市林帶密度約達20米/每公頃。實現全市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的目標。進一步完善全市的森林防火瞭望設施布局,增強地面瞭望和巡護能力,減少林火監測盲區,降低泉州市森林火災的發生頻率,有效預防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
(六)農業災害防治體系
加大植物檢疫與重大疫情監控,建立全市動態有害生物疫情數據庫、疫情撲滅中心、重大有害生物疫情應急防治藥械儲備庫、疫情監測站,對柑桔黃龍病、紅火蟻、桔小實蠅等檢疫性有害生物,實施分類監控、分區治理。加大對新傳入和突發性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的監控力度,提高封鎖、控制檢疫性病蟲草害的能力。繼續完善市本級病蟲區域監測站的建設,加強對大宗農作物主要有害生物發生流行和危險性有害生物傳播蔓延的預警監控,強化對特定的有害生物監控!笆濉逼陂g,建設糧油作物病蟲監測點25-30個,經濟作物病蟲監測點20個。建立健全動物疫病防控體系。建設完善重大動物疫病監測、預防控制和畜產品衛生安全追溯三大系統,實現動物疫病快速診斷監測、動物疫情快速監測預報、突發重大疫情緊急處理、動物疫病和畜產品質量快速追蹤。
(七)地震災害防御體系
加強地震監測臺網建設。加密和升級現有地震前兆監測臺網,建設強震動地震烈度速報臺網,實現地震烈度速報信息的實時傳輸獲取,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和會商機制,為政府提供及時準確的地震信息。健全地震應急救援體系。制定和完善各級政府和部門的地震預案,加強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建設,適時開展地震應急檢查和應急演練,不斷提高地震災害的應急處置能力。加強防震減災科普宣傳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地震科普宣傳活動,繼續加大地震科普示范學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區、示范農居等宣傳力度,全面提高社會民眾的防震減災意識。
八、培育和弘揚生態文化
(一)加強生態文明教育宣傳
以生態城市、低碳城市建設為主導內容,加強面向不同社會群體的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培訓,廣泛普及生態環保知識,積極培育和弘揚生態文化。構筑以政府、社會和學校為基礎的生態教育網絡,開展生態教育示范工作,繼續將生態環保知識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教學計劃,加強國民生態教育;通過設立生態環保宣傳教育示范基地、開設市級媒體專欄、組織新聞采訪、舉辦成果展覽、出版知識讀本、創建生態示范工程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生態環保宣傳教育和知識普及活動,提高全社會生態環保意識,形成良好的生態文化氛圍。引導居民價值取向向健康、文明轉化,消費行為向節約、綠色過渡,鼓勵廣大人民群眾自覺投身生態文明建設實踐,使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成為社會新風尚。
(二)創建基層生態文化
積極倡導企業生態文化建設,培養企業經營者和員工的生態文化大局觀,通過控制環境污染、生命周期管理和環境資源意識的培育,促進生產方式的綠色轉型。倡導推行以創建綠色生活方式為核心的社區生態文化建設,定期組織社區居民參與各類環保活動,倡導符合綠色文明的生活習慣、消費觀念和環境價值觀,提高社區居民的環境意識和參與保護環境的自覺性,促進良好的社會風尚的形成,提高社區生態文明水平。通過多種形式推動鄉村生態文化建設,在全市范圍內推廣生態村和生態鄉鎮創建工作,鼓勵群眾創造、全民參與、人人享受,提高鄉村生態文化的質量和檔次。創新生態文化下鄉村、進家庭的活動形式和機制。規范鄉規民約,強化生態理念,促進環境道德建設。
(三)倡導綠色低碳消費模式
加強綠色消費宣傳引導,使公眾逐漸轉變消費觀念,盡量選擇無污染、無公害的綠色新產品,使得綠色消費成為一種時尚;提倡健康節約的飲食文化,大力治理“餐桌污染”。要倡導住房適度消費,鼓勵使用環保裝修材料,積極推廣建設生態住宅區。鼓勵使用太陽能和沼氣等清潔能源,使用節水、節電產品和用具,提倡使用環保型動力、非機動車交通工具出行。推動垃圾分類處理和廢棄物回收使用。加強綠色消費保障,制定相應的產業優惠政策,在產業規劃時要充分體現綠色技術思想,大力扶持綠色產業發展和綠色產品的開發,倡導企業為社會提供綠色產品和消費者追求綠色消費。
第四章 生態市建設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設生態市,是一項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系統工程,必須切實加強領導,統籌協調。成立以市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直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生態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辦公室,加強對生態市建設的組織領導和檢查指導,對重大事項進行統一部署、綜合決策,協調各部門、各地區之間的行動,定期研究解決生態市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落實本地區生態建設的各項任務,要督促鄉鎮、村級建立垃圾收集、轉運、處理的利益機制和共享機制。各級各部門要圍繞生態市建設目標任務,認真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生態建設規劃或實施方案,將生態市建設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要建立完善生態市建設年度考核檢查制度,將生態市建設納入各級政府環保目標責任制,逐級簽訂責任書,以此作為考核各地區各部門的工作成績的重要內容和依據。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生態市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地方編制縣(市、區)建設規劃,推進綠色低碳發展,牽頭做好生態市重大建設項目的審查、審批和上報工作。
環保部門負責與國家環保部、省環保局的日常工作銜接,牽頭指導和協調推進生態示范創建、自然保護區和生態功能保護區建設,抓好污染綜合整治和減排等工作。
科技部門負責組織生態市建設相關重大技術問題的研究,積極促進生態環保、節能減排等先進技術成果的推廣應用。
經貿部門負責組織編制工業行業發展專項規劃,推進循環經濟發展,推行清潔生產和節能、節水及資源綜合利用,開展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示范(試點)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加強生態環境、節能減排等相關專項資金的整合協調,集中財力支持生態市建設。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城鄉環境基礎設施的規劃和建設,努力改善城鄉人居環境,抓好風景名勝區的保護、規劃、開發利用和管理等工作。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交通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和生態恢復工作,加強公路界內綠化的管理工作和水上交通運輸船舶的污染防治。
農業部門負責編制畜禽養殖業發展規劃及其污染治理規劃,指導監督包括畜禽養殖業污染在內的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態農業、無公害綠色食品基地建設。
國土資源、海洋、林業、水利部門負責國土、礦產、海洋、林業和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
宣傳、教育、文化部門負責生態文明宣傳教育,積極參與生態示范創建活動,進一步提高全社會生態文明意識。
旅游部門負責生態旅游資源的合理開發與保護,開展A級生態旅游區等創建工作,指導并監督旅游污染防治項目的實施。
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城鄉規劃、市政公用事業、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衛生、人口計生、統計、氣象、地震、測繪、金融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抓好生態市建設相關任務的落實。
二、大力調整結構
各級各部門要以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加快建設經濟強市、推動跨越發展為主線,利用市場的倒逼機制,落實好轉變發展方式的各項分工任務,推動傳統產業高端化、成長型產業集群化、新興產業規;头⻊諛I現代化。要充分發揮企業在調結構中的主體作用,推動企業進行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實行企業上市、提升品牌和技術改造等工程。增強企業調結構的動力和活力,特別是運用好省、市一系列促進民營企業“二次創業”的意見,鼓勵和支持企業轉變提升,實現跨越發展。注重結構調整中載體的規劃建設,重點建設泉州臺商投資區、泉港、泉惠石化園區、泉州(南安)光電信息產業基地、永春生物醫藥產業園區、福建裝備制造業(晉江、南安)基地、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官橋園區等。結合城市拓展和交通格局變化,規劃布局一批服務業集聚區,引導民營服務性企業集聚發展。
三、突出項目帶動
圍繞生態市建設八大任務,按照建成投產一批、加快建設一批、盡快開工一批、謀劃儲備一批的要求,扎實做好生態項目的規劃、前期和建設工作。通過社會力量策劃生成生態項目,以專題咨詢會、征集會、互聯網等各種形式,多渠道向社會征集項目成果或項目建議。積極利用“6.18”中國海峽項目成果交易會、“9.8”中國投資貿易洽談會等大型招商會展活動,多渠道推介項目。建立生態項目儲備庫,積極做好生態項目前期工作,市縣兩級每年都要將一批生態項目納入年度重點項目盤子,并逐步提高生態項目數及投資額占年度重點項目數及投資額比重。對于已經啟動的生態建設重點工程項目,進一步加強調度管理,爭取早日竣工。對于正在準備啟動的工程和項目,積極落實建設條件,爭取盡快開工建設。積極組織規劃預備項目,對前期工作比較成熟的項目,集中力量予以支持。積極做好申報工作,爭取更多的生態項目列入國家、省重點項目盤子。
四、加大生態投入
市、縣兩級財政均要設立生態市、生態縣(市、區)創建專項資金,并納入年度財政預算,重點加大對土地、水資源建設及環境保護與監測等項目的投資力度。健全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完善流域上下游補償制度,用好用足流域補償資金。積極支持生態項目申請銀行貸款、設備租賃融資和國家專項資金,發行企業債券和上市融資。通過財政扶持、延長項目經營期限等政策,鼓勵不同經濟成分和各類投資主體,以獨資、合資、承包、租賃、拍賣、股份制、股份合作制、BOT等形式參與生態市建設。探索經營生態項目的企業將特許經營權、污水垃圾處理收費權,以及林地、林木、礦山、海域使用權等作為抵押物進行抵押貸款。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支持,加強國際、國內技術交流和合作,積極爭取國際金融組織專項資金支持泉州生態環境建設。
五、強化科技投入
各級各部門要積極發揮企業主體作用,結合科技部門開展的民營企業科技創新“五清零、六提升”活動,確保研發經費主要在企業中使用,研發活動主要在企業中進行,研發成果主要在企業中產生。各級各部門要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加大投入,開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并及時申請專利,特別是發明專利;要邀請專家深入企業了解情況,幫助企業解決發明專利申請中的實際問題,挖掘申請發明專利的資源,提高發明專利的數量;繼續深入開展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特派員服務活動,引導和幫助企業建立知識產權工作機制,培育知識產權人才,制定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提升企業運用知識產權的工作水平。要認真落實我市6項人才政策,組織實施12項人才重點工程和“民營企業家后備人才培養計劃”,加強創業創新人才引進培養和人才載體建設,積極引進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海西創業英才和領軍人才,建設產業人才高地,積極申請省、市人才扶持資金支持,推進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專家工作站、專家活動中心和留學人員創業園等人才載體建設,大力育才、引才、留才,營造良好的用人環境,提高我市人才聚集程度,為企業創新提供強有力的智力支持。要充分調動企業參與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積極性,立足產業和科技基礎,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建立并申報國家和省級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行業技術中心;大力引進國家高校、科研院所等進駐我市,開展產學研合作;以高新區、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為依托,支持生產力促進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風險投資機構、技術轉移和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等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建設。
六、注重監督檢查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生態環境、節能減排等一系列法律法規,自覺接受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充分發揮市政協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充分發揮社會監督、新聞媒介監督的作用,保證生態市建設工作的順利開展。進一步完善各級政府內部的監察制度,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執行環境、資源等方面法律規章情況的監察,將生態市建設納入各縣(市、區)政府的績效考核內容。不斷提高執法能力,按照“統一環境規劃、統一執法監督、統一發布環境信息”的要求,完善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測、環境應急監測三位一體的環境預警體系,提高現場執法和處理突發性事件的能力。嚴查環境違法行為,責令違法排污企業公開道歉和作出環保承諾,對污染嚴重的企業一律停產整頓或吊銷排污許可證,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
七、營造濃厚氛圍
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揮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的優勢,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多種媒介,通過廣電欄目、系列報道、圖書雜志、專題講座、展覽活動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生態市建設的相關信息,建成10個環境教育基地,使生態文明觀念深入人心,提高全社會對生態市建設的知曉度和關注度。引導公眾參與,開展“環保宣傳教育社區在行動”活動,組織企業共同向社會作出環保公開承諾;進一步加強民間環保組織建設,推進生態市志愿者隊伍建設,更好地發揮其在環保專項行動、環保監督、環保宣傳等方面的作用。對在生態市建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廣泛調動全社會的創建積極性,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生態市建設的良好氛圍。(泉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