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立足點,深入推進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強化結構減排、細化工程減排、實化監管減排,明確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要求、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實責任,確保實現“十二五”污染減排目標。
1.2 基本原則
(1)統籌銜接。規劃編制服從于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節能減排重大戰略、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要求,從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等全過程系統控制角度,對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進行總體設計。在規劃目標與規劃方案的制定過程中,要加強統籌協調、上下銜接、部門聯動,做到宏觀與微觀相結合,區域與流域相結合,行業與項目相結合。
(2)分類指導;诜謪^域、分流域、分行業的技術、政策、標準等差異化要求,合理測算減排潛力?偭靠刂颇繕伺c任務結合普定縣經濟發展目標和資源能源消費需求,綜合考慮城鄉差異、經濟發展水平、環境質量狀況、污染治理現狀、污染密集型行業比重、環境容量等因素,因地制宜地確定。根據實際情況,實施區域性、特征性污染物總量控制。
(3)分解落地。按照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工作要求,準確掌握普定縣主要污染物排放狀況、重點行業治理水平,科學測算總量控制基數、新增量,上下統籌銜接,將減排任務分解落實到地區、行業、項目,明確工作重點,落實責任、嚴格考核,通過規劃編制切實推動“十二五”污染減排工作。
(4)合理可行?偭靠刂颇繕舜_定和任務落實要兼顧需求和實際可能,在綜合考慮新增量的基礎上,按照技術可達可控、政策措施可行、經濟可承受的思路,做好存量、新增量、減排潛力、削減任務之間的系統分析,合理把握工作節奏和步伐,做到總量控制目標、任務和投入、政策相匹配。
1.3 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89年12月);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實施細則(2000年);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1998年修訂);
(4)《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2005〕39號);
(5)國家環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編制技術指南》;
(6)《“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細則(征求意見稿)》
(7)《普定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
(8)普定縣2007年污染源普查及2009年、2010年污染源動態更新數據;
(9)2009年普定縣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技術報告;
(10)《普定縣“十二五”工業布局及重點產業發展專項規劃》;
(11)《“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
(12)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5號);
(13)《安順市三岔河流域環境保護河長制具體實施規劃(2011—2015)》
(14)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標準。
1.4 技術路線
規劃編制的技術路線包括以下步驟:
(1)對“十一五”污染減排工作執行情況以及“十二五”減排形勢進行分析,確定總量控制規劃的范圍(時間、控制指標以及控制對象等),掌握基礎數據;
(2)根據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數據,分析2010年排放量,確定基準年排放基數;
(3)測算“十二五”期間主要污染物新增量;
(4)測算減排潛力,并提出相應的總量減排措施方案,落實到重點工程和淘汰落后產能的重點項目;
(5)根據經濟技術可行性分析結果,提出總量控制目標。
1.5 規劃目的
(1)繼續強化污染減排,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促進經濟發展模式轉變,推動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
(2)落實國家環保目標、有效配置公共資源、強化政府宏觀調控措施;
(3)指導“十二五”污染減排工作,并為“十二五”排污總量指標分配、減排考核評估提供重要依據;
(4)提高規劃指導性和可操作性,保障“十二五”總量控制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
1.6 規劃指標和目標
規劃編制的基準年為2010年,規劃目標年為2015年。規劃時限2011~2015年。
(1)規劃指標
根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編制指南》,“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有四項,包括“十一五”的化學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兩項主要污染物指標,和“十二五”新增的氨氮和氮氧化物(NOx)兩項指標。對上述四項主要污染物實施國家總量控制,統一要求、統一考核。以下所指的主要水污染物為COD、氨氮,主要大氣污染物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規劃目標
根據《普定縣“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十二五”期間普定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等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呈明顯下降趨勢,全縣境內的環境空氣、水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2015年全縣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在1674.64萬噸,比2010年的1495.21噸增加不超過12%;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在1258.41噸以內,比2010年的1766.08噸減少28.75%;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控制在1358.11噸,比2010年的1893.30噸減少28.27%;氨氮排放總量控制在164.56噸以內,比2010的224.65噸減少26.75%。
1.7 規劃實施
普定縣人民政府與縣(鄉鎮)、縣直相關部門,簽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責任書?h直相關部門要將總量控制目標任務,按照各自的職責進行量化和具體化,分別制訂年度實施計劃。對目標實施進展情況,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每季度進行一次督查,每年進行一次評估,并將實施情況通報全縣。
第二章“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實施情況評估
2.1 主要污染物控制環境保護工作回顧
(1)簽定減排責任狀,層層抓落實
普定縣政府成立由龐坤縣長同志任組長的“全縣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縣政府與各鄉鎮政府、縣直各相關責任單位、重點排污企業簽定污染減排責任狀,并列入新型工業化考核目標,每季度考核一次,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2)加大資金投入,建設城鎮污水處理廠
通過銀行貸款與地方政府投入,建成污水設計處理能力6000噸/日的污水處理廠,縣城區污水管網基本覆蓋,成為普定縣“十一五”減排的重點工程。
(3)強化工業污染源治理,促進企業達標排放
“十一五”期間,企業通過申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和自籌,完成污染治理項目15個,使普定縣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主要污染物排放達標率達到90%以上。
(4)嚴格新建項目管理,控制污染新增量
對新上項目,堅持“四個一律不批”、“八個不準”、嚴格控制“兩高一資”和完善“六個優先審批”的工作程序,重大項目由普定縣項目環評審查委員會審查的原則,嚴把項目入口關!笆晃濉逼陂g共受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登記表、報告表和報告書 262個;“十一五”期間環!叭瑫r”執行率達88%,較好地控制了主要污染物的新增量。
2.2 主要污染物排放與總量控制目標完成情況
普定縣2009年、2010年兩年完成COD減排量521.6噸,市政府下達減排目標為350噸;完成二氧化硫減排2691.8噸,市政府下達減排目標為2390噸,“十一五”末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皆超額完成減排任務。
2010年普定縣煙煤和無煙煤的開采洗選行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194.22噸,占總工業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的69.69%,白酒制造行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78.10噸,占總工業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的28.02%,化學需氧量排放的主要行業為煙煤和無煙煤的開采洗選、白酒制造。
鐵合金冶煉行業二氧化硫排放量為306噸,占總工業源(不包括火力發電行業)二氧化硫排放量的20.47%,水泥制造行業二氧化硫排放量為185.99噸,占總工業源(不包括火力發電行業)二氧化硫排放量的12.44%,煙煤和無煙煤的開采洗選行業二氧化硫排放量為171.32噸,占總工業源(不包括火力發電行業)二氧化硫排放量的11.46%。二氧化硫排放的主要行業為鐵合金冶煉行業。
鐵合金冶煉行業二氧化硫排放量為104.6噸,占總工業源(不包括火力發電行業)二氧化硫排放量的5.92%;水泥制造行業二氧化硫排放量為1656.36噸,占總工業源(不包括火力發電行業)二氧化硫排放量的93.79%。氮氧化物排放的主要行業為水泥制造行業。
2.3 規劃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建議
(1)“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規劃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①由于煤礦開采產生的廢水進口濃度低,工業COD減排量很小。
②污水處理廠管網不配套,處理效率低。已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大部分管網未實行雨污分流,且覆蓋面不大,進水濃度不高,處理負荷不足,致使處理績效不高。
(2)“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規劃面臨的減排形勢
“十二五”是通過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解決重大環境問題的戰略機遇時期,國家將繼續并進一步擴大農村環境整治范圍,繼續實行污染治理“以獎促治”的資金支持。普定縣委、縣政府繼續堅持綠色發展原則,將“突出節能減排和生態文明,加快“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普定縣“十二五”規劃戰略之一,進一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全面落實節能減排責任制,加強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這些都是“十二五”污染減排難得的機遇。但是“十二五”污染減排也將面臨許多挑戰與壓力。
①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的壓力大
根據普定縣“十二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GDP將以年均16%左右速度快速增長,到2015年,普定縣GDP將達到630000萬元,比2010年預期凈增331156萬元;城鎮人口將達到29.81萬人,比2010年預期凈增1.93萬人。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速,污染物的排放也將大幅度地增加。
②工業污染存量減排的空間很小
普定縣工業COD減排項目主要是煤礦礦井廢水處理,減排量小。“十二五”工業污染減排的重點主要為結構減排和管理減排,但減排潛力有限。因此,“十二五”進一步減排工業污染存量的壓力很大。
③農業污染減排困難重重
農村環境保護,一直是普定縣環境保護的薄弱環節。農業污染減排一缺資金、二缺技術、三缺有效的監管手段。
(3)“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規劃的減排措施
針對上述問題,在“十二五”期間要采取措施,認真解決。一是強化當地政府和經濟部門的污染減排責任;二是提高企業環境違法成本,對惡意超標排污行為要依法嚴厲處罰;三是加快縣環境監測站的建設進度;四是加大資金投入,盡快完善已建污水處理廠的管網;五是淘汰落后工藝及產能;六是積極推進清潔能源的生產及使用,加大農業污染防治。
第三章“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預測
3.1 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數
3.1.1 排放基數確定原則
根據普定縣2010年污染物動態更新調查的統計數據,把2010年污染物排放總量作為“十二五”總量控制方案和“十二五”減排考核的基數。
3.1.2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根據2010年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數據,2010年普定縣COD與氨氮排放量如表3-1所示,COD排放總量約為1893.3噸,其中工業COD排放量約為278.71噸,占排放總量的14.72%;生活源COD排放量約為1544.82噸,占排放總量的81.59%;農業源COD排放量約為69.77噸,占排放總量的3.69%。氨氮排放總量約為224.65噸,其中工業氨氮排放量約為0.55噸,占排放總量的0.24%;生活源氨氮排放量約為198.86噸,占排放總量的88.52%;農業源氨氮排放量約為25.24噸,占排放總量的11.24%。
表3-1 2010年普定縣COD與氨氮排放量 單位:噸
污染物名稱 | 工業源 | 生活源 | 農業源 | 合 計 |
COD | 278.71 | 1544.82 | 69.77 | 1893.3 |
氨氮 | 0.55 | 198.86 | 25.24 | 224.65 |
污染物名稱 | 其他行業 | 生活源 | 合計 |
二氧化硫 | 971.46 | 523.75 | 1495.21 |
氮氧化物 | 1737.65 | 28.43 | 1766.08 |
2010年普定縣全年實現生產總值(GDP)304844萬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上年增長12.2%,其中,第一產業實現增加值58149萬元,比上年增長5.2%,拉動GDP增長1個百分點;第二產業實現增加值161433萬元,增長13.2%,拉動GDP增長6.6個百分點,二產中,工業實現增加值145826萬元,增長11.1%,拉動GDP增長5個百分點,建筑業實現增加值15607萬元,增長33%,拉動GDP增長1.6個百分點;第三產業實現增加值85262萬元,增長15.1%,拉動GDP增長4.6個百分點。第一、二、三產業對GDP的貢獻率分別為8.2%、54.1%、37.7%。三次產業結構比為19%、53%、28%。
“十一五”時期全縣生產總值從14.9億元增加到30.5億元,年均遞增12.01%,人均生產總值達到7482元;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從3.71億元增加到13億元,年均增長28.5%;財政總收入從2.02億元增加到4.5億元,年均遞增17.41%;地方財政收入從0.92億元增加到2.77億元,年均遞增24.59%;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從2.18億元增加到7.87億元,年均增長29.3%;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3128元,年均增速達到10.52%。
根據《普定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剛要》,全縣生產總值(GDP)年均遞增16%左右,人均GDP達到2280美元以上;力爭達到75億元,年均遞增20%左右,人均GDP達到全省平均水平。
按照編制指南,根據基準年GDP和“十二五”GDP增長率,預測2011-2015年份年度GDP:
(式3-1)
式中:——第i年度的地區國內生產總值,萬元;
——2010年地區國內生產總值,萬元。
i——第i年,i=1~5,分別代表2011~2015年;
——“十二五”GDP年均增長率,%,取16%。
初步測算出2011-2015年各年度區內生產總值(GDP)詳見下表。
表 3-3 普定縣“十二五” GDP 預測
年份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GDP (萬元) | 353619 | 410198 | 475829 | 551962 | 640276 |
3.2.2 城鎮常住人口
2015年城鎮常住人口數按以下測算公式計算:
(式3-2)
式中:P2015人口——2015年城鎮常住人口,萬人;
P2010人口——2010年城鎮常住人口,萬人。采用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后的城鎮常住人口數據;
r人口——“十二五”城鎮常住人口年均增長率。因為沒有規劃數據的,采用安順市“十一五”期間城鎮常住人口年均增長率1.35%。
根據統計數據,2010年普定縣城鎮人口為:27.88萬人。
通過計算得出:預計到2015年普定縣城鎮常住人口為29.81萬人。
普定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詳見附表1: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表。
3.2.3 能源消費量預測
能源消費量預測包括能源消費總量、煤炭消費量和電力煤炭消費量等指標。
(1)能源預測量
2015年能源消費總量按照下列公式預測:
(式3-3)
式中: ——2015年能源消費總量,萬噸標煤;
——2015年的GDP預測值640276萬元;
——2010年單位GDP能耗,噸標煤/萬元。采用本轄區2010年值;取值6.9014噸標煤/萬元(根據普定縣統計局統計的2010年全縣平均數據得出)。
——“十二五”單位GDP能耗下降比例%。根據當地“十二五”社會經濟發展規劃或能源發展規劃取值;沒有規劃數據的參照“十一五”單位GDP能耗下降比例。
“十二五”單位GDP能耗下降比例采用普定縣“十一五”期間單位GDP平均下降比例為:20.01%。
由上述預測公式3-3,計算得到普定縣2015年能源消費總量為353.46萬噸標準煤。
(2)煤炭消費增量預測
①電力煤炭消費增量
采用全口徑方法預測燃煤機組發電量,以2010年發電標準煤耗作為2015年的發電標準煤耗,據此測算2015年發電煤炭消費量;熱電聯產供熱量增加帶來的煤炭消費增量,按照各地“十一五”期間供熱煤炭消費量增長比例測算。
式中:
M電增——“十二五”期間電力煤炭消費增量,萬噸;
M2015電、M2010電——分別為2015年和2010年電力煤炭消費總量(包括發電和供熱耗煤量),萬噸;
CAP2010——2010年煤電裝機容量,萬千瓦;
CAP十二五——“十二五”期間新增加的煤電裝機容量,萬千瓦。采用項目累加方法,包括在建煤電機組、取得環評文件尚未開工的煤電機組、已經完成可行性研究的煤電機組等預計在“十二五”期間投產的煤電機組;
g2010——2010年本轄區平均發電標準煤耗,克/千瓦時;
M2015熱、M2010熱——分別為2015年和2010年熱電聯產機組供熱煤炭消費量,萬噸;
κ——2005-2010年熱電聯產機組供熱煤炭消費量年均增長比例,%。2010年供熱耗煤量比2005年減少的省份,按照全國平均增長比例(6.2%)確定“十二五”供熱耗煤量增長比例。
(式3-7)
普定縣發電采用煤電機組,無熱電聯產機組,普定縣2010年電力煤炭消費總量M2010電為351.25萬噸,2010年平均發電標準煤耗為502.83克/千瓦時;2010年煤電裝機容量CAP2010為120萬千瓦,“十二五”期間新增加的煤電裝機容量CAP十二五為120萬千瓦。通過上述公式計算得出,2015年電力煤炭消費總量為741.81萬噸,“十二五”期間電力煤炭消費增量M電增為390.56萬噸。
②非電力煤炭消費增量
預測公式如下:
(式3-8)
(式3-9)
其中、 ——2010年、2015年煤炭消費總量,取值:375.28萬噸(根據2010年普查更新數據中重點工業源、非重點估算及生活煤炭消費量得出)。
、 ——2010年、2015年能源消費總量,分別取值268.06萬噸標煤和353.46萬噸標煤;
通過公式3-8計算得出,2015年非電力行業煤炭消費總量M非電力2015為31.69萬噸,2015年煤炭消費總量M2015為773.19萬噸,“十二五”期間煤炭消費增量M增為397.91萬噸。
普定縣“十二五”能源消費量情況詳見附表2 :“十二五”能源消費量測算表。
3.3 水污染物新增量預測
3.3.1 工業水污染物新增量預測
(1)工業化學需氧量新增量預測
工業化學需氧量新增量為2011-2015年各年度工業化學需氧量之和,采用單位GDP排放強度法測算,見下式:
(式3-10)
(式3-11)
(式3-12)
式中:
——“十二五”期間工業COD新增量,噸;
——第i年工業COD新增量,噸;
i——第i年,i=1~5,分別代表2011~2015年;
——第i-1年單位GDP工業COD排放強度,噸/萬元。以2010年單位GDP工業COD排放強度為基礎,逐年等比例遞減;
——2010年單位GDP工業COD排放強度,噸/萬元。采用2010年本轄區預期值;
——第i-1年GDP,萬元;
——第i年扣除十個低COD排放行業工業增加值增量貢獻率后的GDP增長率,%。計算公式如下:
(式3-13)
低COD排放行業包括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儀器儀表及文化、辦公用機械制造業,通訊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煙草制造業,家具制造業,工藝品及其他制造業等十個行業。
普定縣2010年低COD排放行業工業增加值增量無統計數據,等于當年GDP增長率。
rCOD——“十二五”期間單位GDP工業COD排放強度年均遞減率,%。取2007-2009年單位GDP工業COD排放強度年均遞減率的幾何平均值,公式如下:(普定縣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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