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我區各部門、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把節能減排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科學發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緊緊圍繞市政府下達給我區的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采取一系列強有力的措施,取得了積極的成效;瘜W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完成市政府下達的減排目標任務!笆濉,市政府對我區節能減排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與此同時,我區正處于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東北翼新增長極建設,隨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和消費結構持續升級,我區能源需求呈剛性增長,消化排污總量的壓力加大,資源環境約束將日趨強化,“十二五”時期節能減排形勢仍然十分嚴峻、任務十分艱巨。面對嚴峻的節能減排形勢,各有關部門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工委、管委會的決策部署上來,充分認識節能減排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切實增強大局意識、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把節能減排作為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大事、急事來抓,以更大的決心,用更大的力氣,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推進節能減排工作深入開展,確保實現“十二五”期間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協調發展。
一、 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堅持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控制增量,嚴管存量”為主線,以確保實現約束性目標為核心,更加注重能耗總量控制與標準限額約束,更加注重結構節能減排與工程節能減排,更加注重重點領域突破與整體協調推進,綜合運用經濟、行政、法律、輿論、組織等手段,加快構建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主要目標。到2015年,全區萬元GDP能耗為0.504噸標準煤。2015年全區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控制在200噸,;全區氨氮排放總量控制在20噸;全區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在200噸;全區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在120噸。
二、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
(一)扎實落實節能減排任務。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產業布局、資源環境容量、節能減排潛力及新上項目需求等因素,科學合理分解“十二五”及各年度節能減排任務。經發局、環保分局、建設局等單位按照“條塊結合”的原則,明確本領域“十二五”及各年度節能減排目標,并完善措施、健全機制、狠抓落實。要將市下達目標任務落實到各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排污企業。各部門要盡快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完成任務達到時間進度要求,避免出現前松后緊的被動局面。
(二)強化目標責任制評價考核。各級各部門要把節能減排指標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和考核領導干部政績的重要內容,嚴格實行節能減排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適時組織開展對各地、各部門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并予以通報;監察部門要加大問責力度,對未完成任務的區直有關單位的相關領導(或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問責;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要加強所屬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的節能減排管理,將企業節能減排目標實現情況與企業經營業績考核、企業負責人績效薪酬緊密掛鉤。
三、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一)嚴把項目準入關口。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產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所有新上工業項目必須采用國內先進技術工藝,必須按照循環經濟理念考慮產業鏈的延伸,必須達到同行業能耗和排污先進水平,必須將能耗和排污總量控制在核定范圍內。投資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項目審核管理,未通過環評和能評的項目,一律不準開工建設;對違規在建項目,有關部門要責令停止建設;對違規建成的項目,有關部門要責令停止生產。金融機構對上述項目一律不得發放貸款,有關部門要依法停止供電供水。
(二)堅決淘汰落后產能。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等有關政策規定以及省政府提出的落后產能淘汰有關要求,將“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任務按年度分解下達落實到具體企業、具體設備,實行目標責任制,確保完成任務。完善淘汰落后產能檢查及公告制度,及時掌握淘汰落后產能計劃執行進度情況,督促各地做好淘汰落后產能工作。
(三)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嚴格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行業準入政策,將其作為實施財稅、信貸、土地、進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據,引導全區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加快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重點支持對產業升級帶動作用大的項目。通過對標高端,加大對傳統行業和現有產業的“綠色化”改造力度,支持對產業升級帶動作用大的重點項目和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優化工藝流程,延伸產品鏈條,加快兼并重組,調整生產布局,推動設備大型化、工藝連續化、生產集約化、產品高端化,提高生產效益,降低單位產品能耗和排污量。
(四)調整優化能源結構。加快能源結構調整步伐,提高天然氣、水煤漿等清潔能源的使用率。積極開展太陽能光熱利用,加快推進福建省恒久節能科技有限公司“寧德東僑光伏發電”項目建設,促進LED和光伏產業發展,大力推廣使用光電應用產品。加快建設適應新能源發展的智能電網及運行體系。依托華泰集團,鼓勵發展新型陶板幕墻和陶瓷太陽能集熱板。到2015年,全區新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50%。
(五)加快發展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積極構建節約型產業體系,培育新經濟增長點。大力發展生產性、現代化服務業,改造傳統服務業,促進服務業拓寬領域、擴大規模、優化結構、提升層次。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發展新材料、新信息、新醫藥和生物、新能源與節能環保、高端裝備制造等產業。
四、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一)實施節能降耗重點工程。繼續強化項目支撐作用,實施鍋爐窯爐改造、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節約和替代石油、建筑節能、綠色照明等節能改造工程,重點支持節能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和節能能力建設工程。實施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發揮節能示范項目的帶動作用。
(二)實施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大力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加大管網配套力度,完善雨污分流系統,加快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和再生水回用工作,規范污泥處理處置,工業園區污水做到基本全收集、全處理,確保2015年城市(含工業園區)污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實施食品、化工等行業的工業廢水深度治理工程。實施重點工業行業和環境敏感區域清潔能源替代工程。
(三)實施循環經濟重點工程。繼續實施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等循環經濟重點工程建設。大力扶持利用粉煤灰、爐渣、石粉、污泥等固體廢物生產新型建材;繼續加強工業企業邊角廢料回收再利用,全面推進廢物的再生利用;重點推進區域性再生資源集散市場以及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加快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和綜合利用。
五、強化重點單位和重點領域節能減排
(一)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根據國家、省、市擬出臺的相關政策,建立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工作協調機制,明確開發區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明確開發區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監管機構,加強考核評價。建立能源計量監測平臺,跟蹤監測分析高耗能行業和重點企業動態的能源消費和能耗指標數據。建立能耗監測預警制度,按照節能指標完成值與目標值的差距情況,實行預警調控、定期通報。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商貿和民用領域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本領域重點用能單位的用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能源消耗總量。
(二)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加強全區年用能3000噸標準煤以上尤其是年用能1萬噸標準煤以上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管理,督促重點用能單位配備專職能源管理人員和能源計量器具等設備,實施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開發區節能主管部門每年組織對省、市重點用能企業節能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并公告考核結果。對未完成年度節能任務的企業,強制進行能源審計,限期整改。組織開展節能監測(監察)行動,每年全區重點用能企業進行節能監測(監察)和節能技術管理診斷工作。廣泛開展重點用能行業能效水平對標達標活動,引導企業比照標桿找差距,制定改進方案,持續不斷地降低企業單位產品能耗水平。建立完善重點用能企業能源利用狀況報送平臺,加強能耗數據匯總分析,強化能耗監管并探索用能預測預警制度。
(三)突出抓好工業領域節能減排。重點推進電力、化工、食品等行業節能減排,進一步實行行業廢水深度治理和水回用,加強行業指導,推動技術進步,強化監督管理。發展熱電聯產,推廣分布式能源。開展智能電網試點。實施工業和信息產業能效提升計劃。推動信息數據中心、通信機房和基站節能改造。密切跟蹤“十二五”新上重化項目的能耗情況和對我區能耗水平產生的影響,千方百計地降低新上項目對能耗的影響程度。實行化工、食品等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嚴格控制新上中小規模燃煤(重油、渣油)鍋爐,逐步淘汰1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重油、渣油)鍋爐,鼓勵燃煤(重油、渣油)鍋爐實施清潔能源替代,開展非電燃煤鍋爐脫硫脫硝。加強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重金屬污染防治。
(四)大力推進建筑領域節能減排。制定并實施建筑節能“十二五”專項規劃,從法規、技術、標準、設計等方面全面推進建筑節能。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的設計和施工中嚴格執行節能50%的建筑節能標準,推動既有公共建筑開展節電為主的節能改造。鼓勵采用蓄冷、蓄熱空洞及冷熱電聯技術,中央空調系統風機水泵采用變頻調速技術,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規劃化應用,建設一批節能型建筑示范項目。加強城市照明管理,嚴格防止還糾正過度裝飾和亮化。深入推進墻材革新,推廣使用新型節能建材、再生建材及散裝水泥,全面禁止使用空心粘土類制品。到2015年,實現全區城鎮新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率100%,新型墻材在城區內的應用比例提高到80%。
(五)強化交通運輸領域節能減排。優化運輸結構,發展公共交通。實施公交優先發展戰略,突出公交公益性定位,中心城市要優化公交和出租車運輸組織和管理。嚴格執行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制度,立足源頭,嚴把機動車排氣污染檢測關,嚴禁無環保標志車上路行駛,實施“黃標車”等高污染車輛禁行或限行措施,加大“黃標車”淘汰力度;嚴把營運車輛燃料消耗準入關,對經維修后仍然超標的營運車輛強制退出運輸市場。推廣使用節能型汽車和新能源汽車。提高交通運輸信息化平臺的服務能力與信息共享水平,充分利用運力資源,推廣網絡化運輸,全面提高運輸效率。
(六)推動商業和民用領域節能減排。在商貿服務和旅游業開展節能減排行動,組織爭創“節約型示范零售企業”和“綠色飯店活動”,樹立節約型企業新形象,總結推廣先進企業的經驗,推動商貿流通領域企業節能、創效、挖潛工作的開展。推動商業企業、酒店賓館、寫字樓、機場、車站采用節能、節水、節材型產品和技術,嚴格執行夏季、冬季空調溫度設置標準。加強能耗計量統計和管理。鼓勵商場銷售節能型商品。嚴格落實節能產品惠民補貼政策,在居民中推廣使用高效節能家電、照明產品,鼓勵購買節能環保型汽車,支持乘用公共交通,提倡綠色出行。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過度包裝,抑制不合理消費。
(七)加強公共機構領域節能減排。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實行更加嚴格的建筑節能標準。加快公共機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鼓勵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節能改造,“十二五”期間,實現辦公區高效光源使用率100%;實施辦公區用水器具改造,實現節水器具使用率80%。開展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活動。探索建立公共機構能源審計、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額管理制度,加強能耗監測平臺和節能監管體系建設。繼續推廣使用高效節能辦公用品,加強公務用車日常管理,充分發揮政府節能表率作用。
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一)加強對發展循環經濟的宏觀指導。組織實施東僑開發區“十二五”節能和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規劃。深化循環經濟示范試點,推廣循環經濟典型模式。到2015年,全區建設1個循環經濟工業示范試點園區(基地),5家循環經濟示范試點企業。
(二)全面推行清潔生產。進一步完善清潔生產推行方案、驗收辦法、管理辦法等保障政策。鼓勵各行業企業自愿進行清潔生產審核,執行清潔生產評價標準體系,制定和實施切實可行的清潔生產方案。依法對污染物超標或超總量排放的企業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重點圍繞主要污染物減排和重金屬污染治理,全面推進農業、工業、建筑、商貿服務等領域清潔生產示范,從源頭和全過程控制污染物產生和排放,降低資源消耗。加大對審核通過企業節能環保項目、淘汰落后產能項目的支持力度,培養一批清潔生產示范企業,推廣應用清潔生產技術。
(三)深化資源綜合利用。推動資源綜合利用向集約化、科技化、縱深化的方向發展,大力支持企業對石粉、碎石、粉煤灰、爐渣、污泥、工業副產產品等大宗工業廢渣,以及建筑和道路廢棄物的綜合利用。鼓勵農業廢棄物、農產品加工副產品等資源化利用。繼續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優惠政策,進一步加大國家鼓勵資源綜合利用優惠政策的宣傳力度,拓寬綜合利用的領域,提升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強化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的監督、用足用好國家的各項稅收政策,到2015年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6%。
(四)促進再生資源產業化利用。加強再生資源利用的關鍵技術研發和消化吸收再創新,實現再生資源的高值利用。強化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加強對廢舊金屬、廢舊輪胎、廢舊家電、廢塑料、廢橡膠、包裝廢棄物等生活、生產性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加快建設社區回收站點、中轉站、分揀中心、集散交易市場“三位一體”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
(五)加快垃圾資源化利用。引導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完善分類回收、密閉運輸、集中處理體系,推動生活垃圾的源頭減量、二次資源開發利用和無害化處置。推廣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技術。鼓勵開展垃圾焚燒發電和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鼓勵在工業生產過程中協同處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
(六)建設節水型社會。以工業、生活等領域節水為重點,提高水利用率,全面推進節水工作。大力推廣工業節水新技術、工藝和設備,加快節水技術和器具的研究開發。推動城鎮污水處理廠和企業實施中水回用。到2015年,全區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13%。
七、加快節能減排技術開發和推廣應用
(一)加快節能減排先進技術研發。將節能減排技術研發納入我區科技計劃,完善節能減排技術和循環經濟創新體系。繼續推進節能減排科技專項行動,組織高效節能、低成本減排、廢物資源化、零排放等共性、關鍵性和急需技術攻關。支持企業建立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突破制約同行業節能和循環經濟發展的關鍵技術。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產學研聯合,創新合作研發機制,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共建企業技術中心、工程實驗室等創新平臺,推動重大技術的聯合攻關。
(二)加快節能減排技術推廣應用。認真落實國家節能減排技術政策大綱和省、市節能減排技術、產品和設備推薦目錄,積極推動先進適用技術的廣泛使用。積極推廣余熱余壓利用、電機節能調速、無功補償、能量系統優化等節能技術和高效節能電機等高效節能裝備,鼓勵廣泛使用高效節能照明產品,抓住太陽能熱水器列入“家電下鄉”計劃的有利時機,加快太陽能熱利用技術、產品的推廣應用。加強環保重點技術、裝備的推廣應用,積極推廣應用煙氣脫硫、電袋復合除塵、高效節能電除塵、有機廢氣凈化、廢水污染防治和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爐等裝備。加快資源循環利用技術、裝備和產品推廣應用,推廣利用固體廢棄物生產的節能環保型建材產品以及再生資源制品。開展智能電網試點。充分利用“中國·海峽項目成果交易會”、“海峽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博覽會”等各種項目推介平臺,支持引進國內外集成度高、綜合性強、產業滲透和輻射作用顯著的高新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等,促進重點技術的成果轉化。
八、強化節能減排政策引導
(一)加強財政扶持力度。逐步加大節能減排項目的政府扶持政策,逐年增加區級節能專項資金。積極組織項目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國家節能減排財政獎勵資金和省級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爭取上級專項資金支持。在預算中增加對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發展的投入,研究制定相關鼓勵政策,引導企業加大對節能改造、資源綜合利用、污染治理重點項目及節能環保產業技術改造和科研開發的資金投入。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各類金融機構對節能減排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創新適合節能減排項目特點的信貸管理模式,簡化貸款審批手續,優先為節能減排項目提供融資服務,并從嚴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信貸投入。將企業節能環保違法信息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系統和銀監機構信息披露系統,與企業信用等級評定、貸款及證券融資聯動。鼓勵不同經濟成份和各類社會投資主體及民間資本,采取獨資、合資、承包、租賃、股份制、BT、BOT等方式參與節能和循環經濟項目建設。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重點區域涉重金屬企業應當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三)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國家支持節能減排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做到應減盡減、應免盡免,引導企業最大限度用足用好國家、省有關節能和循環經濟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按照國家規定減免企業所得稅;購置并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中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專用設備的企業,依法抵免企業所得稅;落實國家對節能服務產業的稅收扶持政策。經認定的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四)靈活運用價格杠桿。嚴格執行峰谷分時電價、脫硫電價以及可再生能源發電、余熱余壓發電、城市垃圾發電的電價政策;完善燃氣價格聯動機制,優化燃氣價格分類。落實國家差別電價政策,對國家產業政策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高耗能行業實行用電加價,加大懲罰性電價實施力度,對超能耗限額標準用能的企業,執行懲罰性電價政策。進一步完善污水處理費政策,將污泥處理費用逐步納入污水處理成本。積極利用水費、電費等收費平臺,改進垃圾處理收費方式,加大征收力度,降低征收成本。同時,嚴格落實國家、省里關于節能產品、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價格的補助政策,利用價格杠桿引導居民購買節能電器、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推進相關產業全面發展。
九、嚴格節能減排檢查監督
(一)加強重點污染源和治理設施運行監管。加強排污許可證管理。強化重點流域、重點行業污染源監管,適時發布主要污染物超標嚴重的重點企業名單。國、省控企業要安裝運行管理監控平臺和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系統,積極推進污染源自動監控委托第三方管理,推動數據聯網共享。加強城市污水處理廠監控平臺建設,提高污水收集率,做好運行和污染物削減評估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核撥污水處理費的重要依據。
(二)嚴格依法監督。嚴格節能減排執法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和監察行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力度,加大對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建筑施工階段標準執行情況、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情況,以及節能環保產品質量和能效標識的監督檢查力度。對嚴重違反節能環保法律法規,未按要求淘汰落后產能、違規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設備、虛標產品能效標識、減排設施未按要求運行等行為,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實行節能減排執法責任制,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
十、加強節能減排基礎工作和能力建設
(一)落實節能環保標準。落實國家節能環保標準,在重點行業執行更為嚴格的省標準。嚴格執行重點行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產品能效和污染物排放等強制性標準,提高準入門檻。
(二)強化節能減排管理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節能減排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落實機構、人員、經費保障。強化能源統計制度,嚴格實行全部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能源消費月報,完善相關領域能耗核算制度,做好統計分析,提高能源統計的及時性和準確性。推進能源計量工作,抓好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推動重點用能企業建立完善測量管理體系。加強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建設,推進環境監測監察標準化建設。提高機動車和農業源污染檢測和減排監管能力。加快節能減排急需的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為滿足社會經濟發展和行政監管需要提供技術支撐。
十一、推廣節能減排新機制
(一)加大能效標識和節能環保產品認證實施力度。加強能效標識和節能環保產品宣傳,引導消費者購買高效節能產品。積極組織我區業參評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環保裝備認證,加強標識、認證質量的監管。
(二)推行“領跑者”標準制度。認真執行國家“領跑者”能效標準,將“領跑者”能效標準與新上項目能評審查、節能產品推廣應用相結合,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加快標準的更新換代,促進能效水平快速提升。
(三)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貫徹落實國家、省級財政、稅收和金融等各項扶持政策,引導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扶持壯大節能服務產業。鼓勵大型重點用能單位利用自身技術優勢和管理經驗,組建專業化節能公司。引導和支持各類融資擔保機構提供風險分擔服務。
(四)推進排污權和碳排放權交易試點。開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逐步建立排污權交易市場。探索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建立自愿減排機制,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
(五)推行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特許經營。鼓勵采用多種建設運營模式開展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工業園區污染集中治理,確保處理設施穩定高效運行。實行環保設施運營資質許可制度,推進環保設施的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服務。完善市場準入機制,規范市場行為。
十二、加強節能減排宣傳教育
(一)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宣傳教育。把節能減排、發展循環經濟納入全社會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當中,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的宣傳導向作用,宣傳先進典型,普及節能減排知識和方法,加強輿論監督和對外宣傳,積極為節能減排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組織好節能宣傳周、節水宣傳周及世界環境日、地球日、水日等宣傳活動,開展創建“綠色社區”、“綠色學!被顒。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實際情況,組織好對資源節約工作的宣傳,以企業、機關和社區為單位,有針對性地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動員各行各業大力開展節約降耗,鼓勵“高效、清潔、可持續”的生產和發展方式,倡導“節儉、綠色”的文明生活和消費方式,通過引導宣傳增強全民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意識。
(二)開展節能減排培訓。組織相關部門對企事業單位能源管理員、環保負責人進行專業培訓,并加強對節能、節水、綜合利用、環保執法監督人員和檢測機構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技術水平、執法監督和服務水平。
(三)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帶頭節能減排。機關、事業單位要將節能減排作為機關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健全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責任,細化管理措施,樹立節約意識,踐行節約行動,作節能減排的表率。(寧德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