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間,是全面實現小康社會奮斗目標承上啟下的關鍵時期,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時期,也是需要環境保護規劃著力解決重大問題的戰略機遇期。編制和實施環境保護 “十二五”規劃,對全面推動我市“十二五”環境保護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環保“十一五”規劃完成情況
“十一五”期間,全市環境質量不斷改善,總量減排任務順利完成,環境綜合整治成效明顯,農村環境保護逐步加強,環保體制機制不斷完善,環保投入不斷加大,環境監管能力有所提升,整體環境質量狀況得到改善。
(一)環境質量指標
1環境空氣
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有所提高。市區環境空氣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氮和二氧化硫年均值均達到二級標準,可吸入顆粒物年均值僅2008、2009年度達到二級標準-市區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天數達標率全部大于80 %。具體數據見表1。
表1 安陽市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結果匯總 單位:mg/m3
類別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10年目標 |
二氧化硫 |
0.045 |
0.053 |
0.055 |
0.051 |
0.063 |
≤0.06 |
二氧化氮 |
0.027 |
0.037 |
0.037 |
0.037 |
0.044 |
≤0.04 |
可吸入顆粒物 |
0.102 |
0.112 |
0.093 |
0.097 |
0.108 |
≤0.10 |
達標天數占全年比例(%) |
82.5 |
85.2 |
87.7 |
88.8 |
86.3 |
≥80 |
2.水環境
全市地表水環境質量有所改善。與2005年相比,2010年洹河、洪河、淇河等14條主要河流31個監測斷面中有68.0%的COD濃度值有不同程度下降,有59.3%斷面(含滑縣域內)的COD濃度達到“十一五”期末功能區劃目標值。
在全市14條主要河流31個監測斷面中,水質主要指標優于Ⅲ類標準的占8.4%,符合Ⅳ類標準的占19.4 %,符合Ⅴ類標準的占13.8%,劣于Ⅴ類標準的占58.3%。未實現全市消除劣Ⅴ類的目標。
2010年,城市集中飲用水源地取水水質達標率為100%。2010年全市水庫水質達到水質目標要求。
3.聲環境
城市聲環境質量較好。2010年城市晝間功能區測點達標率為87.1%,夜間測點達標率78.9%;道路交通噪聲平均等效聲級為68.7分貝,低于國家標準;區域環境噪聲平均等效聲級為52.4分貝,低于國家標準。
(二)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標
2010年,全市工業和生活廢水中COD排放總量為4.48萬噸,比2005年削減0.52 萬噸,削減率10.4%,完成“十一五”目標。
2010年全市廢氣中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9.0萬噸,與2005年相比減少2.3636萬噸,削減率20.8%,完成“十一五”目標。
(三)城市環境保護指標
“十一五”期間,我市加快了城市集中供熱、供氣、生活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取得一定效果。具體見表2。
表2 城市環境保護指標完成情況一覽表
項目 |
2010年 |
“十一五”目標 |
完成情況 |
城市集中供熱面積 |
920萬平方米 |
1130萬平方米 |
未完成 |
城市氣化率達到 |
97.49% |
>92% |
完成 |
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
92.78% |
100% |
未完成 |
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 |
86.4% |
>60% |
完成 |
區域環境噪聲 |
52.4dB(A) |
<58 dB(A) |
完成 |
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 |
100% |
>98% |
完成 |
(四)固體廢棄物防治指標
2010年,全市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1057.16萬噸,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量945.78萬噸,貯存量21.53萬噸,處置量89.86萬噸;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89.46%,完成70%規劃目標值。
工業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100%;安陽市區內醫療廢物100%得到集中焚燒處置,其它縣(市)無集中處置設施,對環境和健康安全帶來隱患。
截至2010年,各縣(市)全部新建了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安陽縣、湯陰縣垃圾填埋場未投入使用,林州、內黃、滑縣垃圾填埋場已投入使用。
(五)生態環境保護指標
截至2010年,我市礦山開采累計占用、損壞土地面積約達1.26萬公頃,但僅累計恢復治理了23.7公頃,恢復治理率不足1.0%,未完成重點礦區生態恢復治理規劃和30%的目標。
林州市和內黃縣開展了創建國家級生態縣(市)工作;“十一五”共創建了省級生態鄉鎮9個,省級生態村60個,市級生態村79個,完成生態創建計劃。
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對77家規;笄蒺B殖企業進行了限期治理,完成規;笄蒺B殖企業限期治理計劃。
建成5家規;笄蒺B殖污染治理和無公害農產品基地示范工程,全市符合省定規模的畜禽養殖企業近600家,僅有30%建有糞污處理設施。
2010年底,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19.8%,低于森林覆蓋率達到26%的目標;“十一五”期間年均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積60平方公里,未能達到年均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積80平方公里的目標。
(六)農村環境保護指標
截止2010年底,我市鞏固完善173個地力監測網點,比原計劃多完成45個地力監測網點;全市推廣應用測土配方施肥技術面積達到566萬畝,比原計劃增加了116萬畝,占基本農田面積的89.8%;建立完善了安陽市土壤肥料測試中心和滑縣、內黃縣、湯陰縣、林州市和安陽縣5個縣級化驗室;建立完善6個年產萬噸配方肥的測配站和3個年產千噸配方肥的測配站,完成了本轄區基本農田化肥與農藥過量使用控制規劃。
截止2010年底,全市沼氣用戶達到27.3434萬戶,是原計劃的1.3倍,完成農村沼氣建設規劃。
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在100% ;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0%;化肥、農藥、農膜的面源污染治理率達到了30%。
(七)環境監督能力指標
市級環境監察、監測、宣教能力基本達到標準化水平;全市現有大氣環境自動監測站13座,實現每個縣城都有大氣環境自動監測站;主要河流控制斷面建成水質自動監測系統;國控和省控重點污染源全部建成在線自動監控系統,國控和省控重點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控率100%;基本建成全市環境污染應急監測網;輻射安全許可證發放率達到100%。
(八)環境保護投入
“十一五”期間,相應環保投入累計達93.27億元,環保投入達到同期國內生產總值的1.9%,完成“十一五”規劃目標。
二、環境形勢
“十二五”期間是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地區生產總值預計年均增長12.5%,到“十二五”末,全市生產總值預計達到2400億元,全市城鎮化率預計達到50%,預計新增城鎮人口52.5萬人,安陽中心城市建成區人口將達到120萬人。
隨著全市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我市的環境將面臨著巨大的壓力:一是隨著經濟總量、城鎮人口和能源消費持續增長,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剛性增加,污染減排任務十分艱巨;二是我市工業內部結構中能源型產業比重偏高,過多依賴物質資源投入和能源資源消耗的粗放型增長,導致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脆弱的矛盾進一步加劇;三是人民群眾對環境質量的期望越來越高,環境容量十分有限,局部已超出環境承載能力,傳統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尚未根本解決,新的環境問題不斷涌現,改善環境質量的難度持續增加;四是農村環境基礎設施薄弱,農村生活、農業、養殖業污染問題日益嚴重;五是重金屬、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電子垃圾等長期積累的環境風險問題日益凸顯,環境安全形勢更加嚴峻;六是環境保護能力亟待進一步提升,基層環境保護能力標準化建設與國家要求差距較大。
三、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科學發展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環境友好的發展理念,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以深化污染減排為重點,以創新體制機制為動力,以加強能力建設為保障,保護生態環境,提高生態文明水平,推動安陽打造成中原經濟區綜合實力領先城市,實現不以犧牲農業和糧食生態和環境為代價的“三化”協調科學發展。
四、規劃目標
(一)規劃目標
總體目標:“十二五”期間,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重點區域環境質量不斷改善,城鄉環境保護統籌推進,重要生態功能區環境質量基本保持穩定,環境監管能力得到系統提升,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為推動安陽打造成中原經濟區綜合實力領先城市提供環境支撐。
(二)目標指標
安陽市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主要指標 | |||
分類 |
序號 |
指 標 名 稱 |
2015年目標值 |
一、 總量控制[注1] |
1 |
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 |
削減8.66% |
2 |
氨氮排放總量 |
削減13.43% | |
3 |
二氧化硫排放總量 |
削減10.9% | |
4 |
氮氧化物排放總量 |
削減13.7% | |
5 |
鉛(Pb)、鎘(Cd)、和類金屬砷(As)排放量 |
重點防控區、非重點防控區比2007年分別削減30%、10% | |
二、 環境質量 |
6 |
省控斷面劣V類水質的比例[注2] |
≤50% |
7 |
省控斷面好于III類水質的比例[注2] |
≥25% | |
8 |
水功能區劃達標比例 |
≥40% | |
9 |
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質常規監測因子水質達標率 |
≥98% | |
10 |
城市空氣質量好于II級標準的天數比例 |
≥80% | |
11 |
城市聲環境質量 |
達到功能區化目標 | |
12 |
輻射環境水平 |
天然本底漲落范圍內 |
[注1] 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源含工業源、生活源、農業源、集中處理設施等;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源含工業源、生活源、機動車、集中處理設施等。[注2]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表1中的21項指標(不包括水溫、總氮、糞大腸菌群)進行評價。
五、重點任務
(一)污染減排
強力推進污染減排,堅持把污染減排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著力點,把環境容量作為經濟發展的資源要素,有效消減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深入開展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嚴格控制增量,強化結構減排,細化工程減排,深化監管減排,全力破解總量控制指標的“瓶頸”制約,推動綠色發展。
1.持續工程減排
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推進重點鄉鎮及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使城市污水處理率提高至88%以上,縣城污水處理率提高至80%以上,所有的產業集聚區配套污水管網,實現廢水的全收集、全處理;加快現有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設備更新及脫氮除磷改造,將排放標準提高至一級A以上;新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大力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和污泥無害化處置設施建設及綜合利用,到“十二五”末,全市城鎮生活再生水利用率提高至20%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集中處置處理率達到80%以上,縣城污泥無害化集中處置處理率達到60%以上。
深化重點行業工程減排。重點推進造紙、化工、食品加工、醫藥等高耗水行業工藝技術改造、廢水深度治理及中水回用。嚴格執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全面推進電力行業脫硝工程建設,對未采用低氮燃燒技術或低氮燃燒效率底下的現役燃煤機組進行更新改造,單機容量 30萬千瓦及以上的現役燃煤機組全部實行脫硝改造,脫硝效率達到70%以上;燃煤電廠脫硫設施煙氣旁路全部取消;新建燃煤機組必須配套建設高效脫硫脫硝設施,脫硫效率達到95%以上,脫硝效率達到80%以上。推進鋼鐵行業燒結機、球團設備及焦爐煤氣脫硫,有色冶煉行業低濃度二氧化硫治理和制酸尾氣深度治理等工程建設;對現有新型干法水泥窯實施低氮燃燒技術改造,熟料生產規模在4000噸/日以上的生產線實施脫硝改造。
開展機動車污染減排。按照國家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分期淘汰2005年以前注冊的尾氣排放達不到國Ⅰ標準的運營汽油車和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Ⅲ標準的運營柴油車(即黃標車)。加強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實施機動車簡易工況法監測,開展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工作,推行機動車檢測和維護制度(I/M制度)。
實施規;笄蒺B殖場污染治理。鼓勵建設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有機肥生產利用工程,繼續做好各種實用型沼氣工程,積極推進其它方式的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重點推進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到“十二五”末,60%以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配套建成固體廢物和廢水貯存處理設施,畜禽糞便資源化率達到95%以上。
推廣清潔能源,逐步淘汰燃煤鍋爐。建立電廠、鋼鐵廠余熱、廢熱收集供熱配送中心,在市區推廣使用集中供熱、移動蓄能供熱、天然氣、電、太陽能等清潔能源,重點推廣使用移動蓄能供熱節能減排項目,全部取締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手燒燃煤鍋爐、4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對6噸/時及以上燃煤鍋爐進行集中整治,安裝使用高效除塵脫硫裝置。
2.強化結構減排
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加快淘汰鋼鐵、印染、造紙、煤炭等高耗能、高排放行業落后產能,對能耗高、污染重、技術落后的工藝、設備及產品實行強制性淘汰,力爭結構減排量占工業源減排量的10%。
積極推進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進一步貫徹落實《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實施區域流域開發利用、重要產業發展和城市建設等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健全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機制。對于重點產業發展規劃、城鎮體系建設規劃等行業綜合規劃,有關部門應依法開展規劃環評,并且作為有關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
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強化污染減排的倒逼機制,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作為新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的前置條件。健全新改擴建項目與污染減排、淘汰落后產能完成情況相銜接的審批機制。建立健全環評審批與環境容量掛鉤的機制,對不同區域和行業實行差別化的環境準入政策。優先支持高成長性產業和先導產業發展,積極支持傳統優勢產業拉長鏈條、提升層次,堅決抑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重復建設項目,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通過“上大壓小”、“以新代老”、淘汰落后等措施,實施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換”、“減量置換”。
3.深化管理減排
大力推行清潔生產。依法對“雙超、雙有”(超標準、超總量,有毒、有害)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督促企業清潔生產方案的實施;有色金屬冶煉業、含鉛蓄電池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業等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行業,每兩年完成一輪清潔生產審核;鋼鐵、水泥、煤化工、多晶硅等產能過剩行業,每三年完成一輪清潔生產審核;《重點企業清潔生產行業分類管理名錄》中所列行業,每五年開展一輪清潔生產審核。
推動產業集聚發展。深入推進產業集聚區和專業園區發展,引導項目向產業集聚區和專業園區集中建設,促進產業集聚、集群發展,實現總量指標集約高效利用。強力推進產業集聚區和專業園區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集中供熱設施建設,實現污水集中處理和集中供熱。提高中水回用率和工業固廢綜合利用效率,高效利用和節約資源。大力推進環境友好型示范園區創建工作,積極培育環境資源承載力強、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的示范基地。
加強環境管理。加強污染防治設施運營監管,推行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探索企業污染防治設施第三方運營模式,提高重點排污企業治污設施運行管理水平和各項治污工程減排能力。各級環保部門加強上下聯動,完善執法責任制,提高執法效率,對于環境違法問題突出的企業和區域,堅決實施掛牌督辦、黑名單、區域限批等措施,切實維護群眾的環境權益。
(二)污染防治
堅持以人為本、民生優先,實施“藍天工程、碧水工程”,以解決大氣環境、水環境等群眾關注的突出問題為重點,加強綜合治理,防范環境風險,推進重點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1.持續加強水污染防治
優先保護飲用水水源地。完成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依法取締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和排污口。深入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綜合整治,加強弓上水庫等飲用水水源地生態保護工作;加強水源保護區外匯水區有毒有害物質的管控,嚴格管理和控制一類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確保飲用水水源地來水達標;進行城市集中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全指標監測分析,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預警。
加大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按照流域—控制區—控制單元相互對應的控制體系,強化污染源—入河排污口—斷面水質相一致的關系,逐步落實海河流域水質管理目標要求。在深化流域工業、生活等污染治理的基礎上,強化安陽河、洪河、環城河等河流城市段的綜合整治力度,實施排污口截留、河道清淤疏浚、生態凈化等工程建設,改善水質,大幅提高河道的自凈能力,解決河流的黑臭現象,著力改善城市水體環境質量,保證海河流域水污染控制目標的有效實現。到2015年末,全市水功能區達標率達到40%。
開展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加大對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和監管力度,定期評估生活垃圾填埋場、工業危險廢物堆存場、有關工業企業及周邊地下水環境安全隱患,加強地下水污染綜合防治。到2015年,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狀況,逐步整治影響地下水環境安全的污染源,建立地下水環境監管體系,切實保障地下水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
2.不斷加強大氣污染防治
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建立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加強區域空氣質量目標考核;強力推進安陽市中心城區、安陽縣銅冶鎮、水冶鎮、林州市陵陽鎮、內黃縣陶瓷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環境綜合整治;加強冶金、建材、煤化工等重點工業行業大氣污染綜合整治;加強城鎮化建設、物料運輸過程的揚塵污染防治;以實施安西循環經濟試驗區發展戰略為載體,深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提升區域污染防控總體水平。
深化工業大氣污染防治。依法淘汰落后產能,減少燃煤污染;以消減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為目標,以推動建設治污工程設施為手段,對鋼鐵、火電、有色冶煉、水泥等大氣污染物排放重點行業實施專項整治,全面提升工業企業工藝裝備水平和治污水平,滿足總量控制和環境質量要求。
強化城市大氣污染綜合防治。實施城市清潔空氣行動。加大城市揚塵污染控制力度,重點對施工揚塵、道路揚塵、工業揚塵等城市揚塵實施綜合治理。加大能源結構調整,控制煤煙型污染,進一步修訂完善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規定,加快禁燃區建設,實施推廣清潔能源替代燃煤鍋爐重點工作。加強餐飲業油煙治理。積極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加強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工作;推進汽油儲存和銷售企業(加油站)加裝油氣回收裝置。
3.加強城市噪聲管理
按照城市總體規劃,修訂城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加強社會生活、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噪聲的監管,妥善解決噪聲擾民問題。加強施工噪聲排放申報管理,嚴格特殊時期和特殊區域夜間施工建筑項目的審批。
4.加強核與輻射污染防治
加大放射性污染防治力度。落實輻射安全許可制度,嚴格核技術項目準入條件,確保放射源和射線裝置完全處于有效監管。創新和完善輻射安全監管方式,不斷提升輻射防護監管效能。提高放射性廢物和廢舊放射源安全處置能力,確保當年產生的放射性廢物和廢舊放射源送貯率達到100%。
強化電磁輻射污染防治。推行電磁輻射建設項目規劃環評,促進高壓輸變電及移動通信工程建設科學有序發展,控制電磁輻射水平。將大型無線電發射裝置等電磁輻射項目全面納入輻射環境安全監管范圍,建立和完善環保手續。完善電磁輻射建設項目公眾參與、敏感點調查等具體問題的規定與措施,重點解決電磁輻射建設項目投訴問題。
加大監管力度,確保全市輻射環境安全。重視經常性監管,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排除各類輻射安全隱患,輻射水平控制在天然本底漲落范圍內。
5.強化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深入推進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深入推進工業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加強源頭控制危險廢物產生,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積極探索危險廢物源頭減量。深化危險廢物的利用處置工作,提升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水平,規范整頓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和服務行業,強化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置。通過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考核制度、申報統計體系,實現危險廢物的規范化管理。建立危險廢物監管源清單。2015 年末,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規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別達到90%和95%以上。
完善醫療廢物收集運輸管理體系。推進醫療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加強已建成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的經營和監督管理,有完善的突發事故應急和預防措施,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負荷率滿足國家相關要求。到 2015 年末,全市醫療廢物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置,因地制宜推進農村、鄉鎮和偏遠地區醫療廢物環境無害化管理,城市(含縣城)醫療廢物集中無害化處置率達到 90%以上。逐步建立和完善突發疫情情況下的醫療廢物應急處置機制。
強化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加強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到2015年底,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
提高生活垃圾處理水平。加強城鄉生活垃圾監管力度,完善生活垃圾全過程管理體系,提升生活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強化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和滲濾液、沼氣等排放的環境監管,全面完成縣城以上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設施建設。
6.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
實施區域綜合整治。以龍安區為重金屬污染防控重點區域,制定并實施重點區域污染綜合防治規劃,有針對性地提出防治對策和相關配套政策并組織實施。對重點區域實施重點重金屬排放總量控制,堅持新增產能與淘汰產能“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的原則,重點防控區禁止新建、改建、擴建增加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項目。在非重點防控區實施重點防控行業重金屬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加大綜合整治力度,實現區域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明顯下降,鼓勵其他區域積極推進重金屬約束性總量控制制度。2015年,重點防控區重點重金屬排放總量比2007年降低 30%,非重點防控區重點重金屬排放比2007年降低10%。
實施污染源綜合防治。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鼓勵企業在達標排放的基礎上進行深度處理,進行提標升級。鼓勵鉛蓄電池制造業、有色金屬冶煉業等行業實施同類整合、園區化集中管理。推動含重金屬廢棄物的減量化和循環利用。
7.努力防范環境風險
加強環境應急管理。積極推進環境應急全過程管理,切實加強“事前預防、應急準備、應急響應、事后管理”各個階段的工作。持續開展環境風險源調查和污染隱患排查整治,建立環境風險源動態管理檔案和數據庫。強化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和治理主體責任。逐步建立裝置級、廠界級、流域級三級應急防范體系。加強環境應急預案管理,規范預案編制、修訂、評估、備案和演練。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建立健全內、外部協作聯動工作機制,科學、有效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加大責任追究力度,開展警示教育,增強環境風險意識,不斷提升環境應急管理水平。
加強化學品環境管理。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加強環境關注類化學品管理,逐步建立危險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做好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等工作。認真履行相關國際環境公約和執行國家有關禁令,加快淘汰和限制使用列入國際環境公約的相關物質。加強二噁英重點排放行業的結構調整和污染防治,到2015年底,煉鋼生產、再生有色金屬生產和廢棄物焚燒三大重點行業二噁英單位產量(處理量)排放強度削減10%,廢棄物焚燒、鐵礦石燒結、電弧爐煉鋼和再生有色金屬生產四大重點行業二噁英排放達標率大于85%;完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環境管理制度,加大監管力度,控制或消除已識別持久性有機物污染環境和健康風險。
(三)農村與生態環境保護
以生態創建為契機,以“以獎促治”、“以獎代補”政策為主要手段,加快解決農村突出環境問題,切實改善農村環境,努力保障糧食安全。
1.大力推進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
強化農村生活污染治理。因地制宜地開展農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治理,加快農村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步伐,提高生活污水、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鼓勵小城鎮和規模較大村莊建設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城市周邊村鎮的污水納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網統一處理,居住分散、經濟條件較差村莊的生活污水采取低成本、分散式處理方式。加強農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轉運、處置系統建設,推進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
加強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大力推行清潔養殖,按照資源化、無害化和減量化的原則,合理確定畜禽養殖規模,科學劃定畜禽禁養區、限養區和養殖區,改變人畜混居現象,改善農民生活環境。鼓勵養殖小區、養殖專業戶和散養戶污染物統一收集和治理,完善雨污分離污水收集系統,推廣干清糞工藝。把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發展清潔能源結合起來,綜合利用畜禽養殖糞便。
控制農村面源污染。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糧食生產核心區建設規劃環評環境保護措施任務分解方案》的通知,抓好相關環保任務和措施的落實,控制面源污染。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加強政策引導,指導、鼓勵農民使用有機肥、生物農藥或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廣病蟲草害綜合防治、生物防治、精準施肥和緩釋、控釋化肥等技術。到2015年底,測土配方施肥面積占農作物面積的比例達到80%以上。積極發展生態農業、循環農業,推進無公害、綠色和有機農產品生產,到2015年底,主要農產品中有機、綠色及無公害產品種植面積比重達到30%。加強農業、水利、氣象等部門的合作和科研開發,切實提高化肥、農藥、水的利用效率。
2. 推進生態示范建設
積極推進生態創建,分區分類指導生態示范建設,到2015年底,創建省級生態縣(市)2個,省級生態鄉鎮16個,省級生態村130個,市級生態村160個。
(四)能力建設
以環境監管機構標準化建設為抓手,配強市級、加強縣級、覆蓋鄉級,到2015年底,基本形成完備的環境監測和監督體系、高效的環境預警應急體系、科學的環境統計體系、完善的人才保障體系,努力實現環境保護監管能力的現代化、標準化、信息化和自動化,切實提升環境監管整體水平。
1.建立完善環境監測和監督體系
全面推進環境管理機構的標準化建設。加強環保機構標準化建設,使環境監察、監測、監控(信息)、核與輻射市、縣兩級機構達到國家標準化建設要求,環境宣傳教育、環境應急、固廢監管市級機構達到相關標準化建設要求,滿足日常環境監管和環境應急工作需要。
積極推進高新區環保分局建設,探索環保派出機構監管模式。成立安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環保分局,積極推進環保分局各項標準化建設。執法裝備、執法車輛和業務用房等硬件滿足標準化建設要求;創新工作機制和方法,積極探索環保派出機構監管模式。
建立和完善生態與農村環境執法監管體系。拓展鄉鎮和重點區域環境監察機構建設,建立鄉鎮派出機構,配備鄉鎮環保員。將畜禽養殖等農村、農業環境問題逐步納入日常監管范圍,并實現規范化監管。
加強環境監控體系建設。逐步完善污染源自動監控網絡,基本實現市控以上重點污染企業在線監控;加強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設,優化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布局;加強水質全分析、環境空氣新增因子、重金屬、汽車尾氣等監測能力;全面加強環境信息基礎能力、網絡和傳輸能力建設,提高環境信息化服務水平。
2.建立高效的環境應急體系
建設環境事故應急指揮及支援保障體系。加強環境應急機構和指揮系統建設;加強應急管理、救援和技術支持隊伍建設;建立環境應急物資裝備綜合管理調度系統,逐步形成高效的環境應急指揮救援保障體系。
建立環境事故應急監測體系。建設市級環境應急監測中心和相關縣(市)環境應急監測分中心,加強對重點區域環境空氣、重點流域及飲用水源地等環境應急預警監測,形成應急監測網絡。
提高核與輻射污染事故應急能力。建設核與輻射應急監測和應急指揮系統,配備應急監測裝備,建設應急指揮平臺,初步形成市、縣核與輻射事故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全面提升市級核與輻射污染事故應急響應能力和應急處置綜合能力,防范和化解突發性核與輻射污染風險。
3.加強環境科學基礎研究
加強環境保護科研機構能力建設,提升環境科研基礎裝備水平,改善科研條件,提高科研創新能力;開展適于安陽實際的環境容量、環境監測等環境科學基礎研究,建設環境保護決策科技平臺。
4.推動環境保護人才隊伍建設
加大環保人才開發的投入力度,加強環境管理和技術人員培訓。選派優秀年輕干部掛職鍛煉,實施環境科技領軍人才培養,努力造就一支適應環境形勢發展需要的高素質科技人才隊伍,能夠承擔重大規劃起草、重大政策的制定、重大問題研究等工作。
(五)體制機制
1.創新工作機制
落實環境目標責任制。將環境保護指標納入縣(市、區)政府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落實環境保護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對在環境保護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完善綜合決策機制。各級政府對轄區環境質量負責,定期研究解決本地區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建立環境保護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環境保護委員會的職能。環境保護部門發揮環境統一監管職能,強化行政執法監督,統一制定環境保護規劃并監督實施,統一發布環境監測和環境質量信息。
建立環境形勢分析預警機制。提高環境監測、監控和環評統計數據的使用效能,定期進行環境質量和環境監管現狀分析、建設項目環評統計綜合分析,準確把握全市環境形勢和產業發展趨勢,建立環境監測監控超標數據響應快速反應機制,提高市、縣聯動互動的環境預警響應水平。
2.完善經濟政策
健全環境保護投入機制。各級政府將環境保護列為年度公共財政預算的重點,確保環境保護支出隨著財政實力的增強而逐步增加;從土地出讓收益中安排適當比例,用于污水、垃圾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將環境基本公共服務建設作為一般性轉移支付的重要因素,加大“以獎促治” 、“以獎代補”資金支持力度。以政府投資帶動全社會的環保投入,逐步完善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環保投融資機制,環境污染治理投資占當年GDP的比重不低于全國平均水平。
積極推進排污權交易。暢通交易綜合信息渠道。排污權有償使用資金專項用于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
完善生態補償機制。按照“誰污染誰負擔、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嚴格落實水環境生態補償制度,對重要生態功能區加大污染防治資金支持力度。
完善排污收費和環境價格政策。按照國家規定的排污收費標準,調整廢水、廢氣排污費征收標準。提高污水處理收費標準,保證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行和處理效果。落實燃煤電廠煙氣脫硫、脫硝電價政策,提高污染治理的積極性。
3.鼓勵全民參與
建立健全環境宣傳教育體系,構建環境宣傳教育大格局。建立全民參與環境保護的社會行動機制,加強面向社會各界的環境宣傳教育和培訓,進一步增強公民的環境意識和生態文明觀念。深化“綠色學!、“綠色社區”、“綠色企業”等綠色系列創建活動,加強環境教育基地建設,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參與保護環境。加強12369環保舉報熱線建設,加強環境新聞發布,繼續深入開展“安陽環保世紀行”活動,提高環境輿論引導能力。
六、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主體
各縣(市、區)政府要把規劃的目標、指標、任務和重點工程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加大力度,確保規劃全面實施。各環保專項規劃、縣(市、區)環保規劃要以本規劃為依據,將本規劃確定的重點目標任務等進一步細化落實。
(二)加強部門配合,落實規劃任務
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落實規劃任務。發展改革部門要制定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產業政策、價格政策和投資政策;財稅部門要制定有利于環境保護財稅政策;工信、國土資源、住房建設、水利、農業、林業、安監、交通、旅游等有關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支持和推進規劃實施。
(三)加強資金保障,推進項目實施
建立環境保護“十二五”項目庫,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完善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的環境保護投融資機制,保障重點項目的建設和運行。強力推進一批能夠爭取國家支持的重點領域、重大項目的前期工作,項目建設單位提前編制項目可研報告,深度達到國家資金安排要求,同時完備項目前期手續。加強項目有效管理,形成續建、新開工、擬建、儲備四種項目類型的梯次項目庫結構,真正做到建設一批、開發一批、儲備一批,形成梯次推進、良性循環的項目運行格局,確保重大建設項目持續推進和投資后續增長能力。
(四)加強評估,推進規劃實施
要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每半年公布一次各縣(市、區)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重點工程進展情況,重點流域和重點區域環境質量變化情況。在 2013年底和 2015年底,分別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終期評估,評估結果向市政府報告,向社會公布。
七、重點工程
解決安陽市的環境問題,必須以規劃為依據,以項目為依托,以投資作保障,通過落實規劃、落實資金、落實項目,把實現“十二五”環保目標落到實處。
根據“十二五”全市環境保護目標和主要任務,共確定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工程、重金屬污染防治、能力建設等六大類共計75個重點項目,約需資金投入總計604935萬元。
1、水污染防治重點工程
主要包括新建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現有污水處理廠處理工藝升級改造、現有污水處理廠收水管網完善和改造、工業點源污染治理升級改造等項目。
2、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程
主要包括重點工業污染源脫硫、脫銷以及除塵建設等項目。
3、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重點工程
主要包括污水廠污泥處置項目、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擴建工程等項目。
4、生態保護重點工程
主要包括林業生態建設項目、礦山恢復治理、生態創建、農村綜合整治、規;笄菸廴局卫砗退唇ㄔO保護項目等項目。
5、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工程
主要包括重金屬煙粉塵治理、固廢綜合利用、有色金屬冶煉廠治理和清潔生產改造項目等項目。
6、能力建設重點工程
主要包括市、縣兩級監察機構、監測站、核與輻射監測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市級固廢監管機構、宣教能力、科研能力、自動監測站建設、應急能力建設等項目。(安陽市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