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執行區七屆二次全委(擴大)會議和七屆六次人大、政協會議決議、決定,踐行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的環境保護戰略思想,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著力抓好“削減總量、改善質量、防范風險”三大任務,推動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同步上檔次、上水平。
二、總體目標
(一)提高好于二級及二級以上天數;
(二)保障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安全;
(三)將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在上級下達指標限值之內;
(四)農村重點區域生態環境有所好轉。
三、重點工作
(一)加強污染控制,深入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
一是結合松山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責任書及2012年度減排計劃,以結構減排和工程減排為重點,大力削減主要污染物,為我區新上項目騰出環境空間。二是建立污染源排污數據檔案,核定排污單位的排污指標和主要污染物削減指標,監督排污單位制定和落實污染物削減計劃。三是加強對城區煤煙型污染的控制,采取嚴禁新建燃煤取暖鍋爐、督促有條件的單位淘汰取暖鍋爐,實行集中供熱、整治洗浴業原煤散燒爐更換為清潔燃燒方式鍋爐等措施,使城區空氣質量逐步好轉;四是對重污染企業實行強制清潔生產審核,從企業生產經營的全過程進行節能減排。五是推進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嚴格經營許可證準入管理,建立健全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處置全程監督管理體系和動態淘汰制度。六是加強放射、輻射源管理,放射源定期監督檢查,防止放射源丟失,督促報廢源安全送回生產廠家;協助上級環保部門核發輻射源《輻射安全許可證》。
(二)加強建設項目管理,嚴把項目審批和竣工驗收關
一是對新建項目提前了解、及時介入、跟蹤服務。對符合產業政策、選址合理的項目,要積極搞好服務,主動協助辦理環評、審批事項。二是強化建設項目初審及其選址工作,高度關注敏感區域,對排放主要污染物、對周邊環境存在潛在污染的項目要加強審查。三是對小型三產項目實行預審批,待環保措施落實并經相關部門查驗合格后,再由管理部門出具環評審批文件。四是強化管理部門的督導協調作用,加強在建項目和已建成項目的重點監督性監測、環保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和現場環境監察。五是重點推進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由管理部門牽頭,相關股站隊室配合,力爭2012年底前將2010年、2011年由我局審批的建設項目全部完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六是加大對環保產業的扶持力度,與科研單位、大專院校聯營,將先進技術引入,轉變為生產力,使企業提高技術水平,為節能減排服務。
(三)加強農村環境整治,不斷改善生態環境
一是以畜禽規模化養殖為重點,按照國家建設項目管理名錄的規定,切實推進規模化畜禽養殖業環境影響評價,推動畜禽規模化養殖業走向規范化管理。二是積極申報項目,爭取國家資金支持,推動農村環境整治。年內完成上官地鎮富達畜牧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和哈拉道口鎮赤峰恒輝農業發展有限公司關于廢棄物綜合利用與污染治理項目編制申報工作。三是以重點區域上游為重點,圍繞農村環境整治,強化我區項目庫建設,豐富項目建設內容,進一步提高項目申報質量。四是在保障農村飲用水安全的同時,劃定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五是抓食品基地安全,促成赤峰神農工貿有限公司在夏家店鄉10000畝糧食生產基申報為國家有機食品生產基地。
(四)加強環境監測,為環境管理決策提供技術支撐
一是圍繞重點監控企業,制訂監測方案,開展委托監測工作。二是圍繞有機食品基地安全,開展土壤監測工作。三是圍繞水源地飲用水安全,開展水中主要污染物及農村面源污染監測工作。四是圍繞城區大氣污染,開展大氣中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有機廢氣企業的監測工作。五是圍繞礦山企業安全防護范圍,細化監督性監測工作。六是圍繞環境信訪案件,強化城區噪聲及大中型飯店監測工作。七是加強監測數據檔案管理工作。八是加強監測質量保證工作。
(五)加強環境監察,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一是突出對新上項目的三階段(設計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驗收階段)監察和已建成項目的日常巡查,確保“三同時”制度的落實。二是以保障飲用水安全為重中之重,加強水源地環境監察,堅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定期巡查制度,及時制止違法項目建設,逐步清理水源地保護區內現存的違法項目,保障城鄉居民飲用水安全。三是根據不同季節,開展有針對性的環保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四是加大環境隱患排查力度。重點是礦山采選企業的“雙尾”(尾礦庫、尾礦壩),金屬冶煉行業、重化工行業的“雙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企業。主要進行冶煉企業的重金屬污染排查、礦山企業的地下水污染排查、化工企業的污染排查,并對此類企業建立臺賬,跟蹤管理。五是加強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能力建設。指導環境風險企業完善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健全環境應急系統。擇機進行一次有針對性的應急事件反應演練,借以提高各部門的應急響應能力。六是加強環境信訪工作,及時妥善地解決好群眾反映的環境問題,努力避免越級上訪案件的發生。
(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著力抓好自身建設。
一是深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一步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規范行政行為,促進政風、行風進一步好轉。二是強化崗位責任,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廉政風險防范。三是狠抓“一崗雙責”和“四四服務準則”落實,強素質樹形象。四是繼續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按照區委部署,認真完成好各個階段的工作任務。五是實行請進來輔導、送出去培訓、崗位上自學等一體化的辦法,強化培訓。六是加強機關管理,堅持執行機關各項制度,不斷強化崗位價值觀、集體主義觀、奉獻意識觀。
(七)加強環境宣傳教育,營造保護環境的良好氛圍
一是抓正面宣傳和典型宣傳,引導公眾關注、支持和參與到環境保護中來。二是抓法制宣傳,發揮好宣傳教育在推動執法工作上的先導性作用。三是以世界環境日等重要的環境紀念日、節日和重大環境事件為契機,結合環保中心工作,開展各種形式的環保宣傳活動。四是繼續推進綠色創建活動,加強對綠色學校和綠色社區的指導,推動條件成熟的學校及社區提檔升級。五是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的引導和監督作用,加大稿件報送力度,力爭2012年稿件信息在數量和質量上有新的突破。六是年內舉辦一次鄉鎮、街道環保助理培訓班。
四、保障措施
(一)每1-2個月,各分管局長(副書記、紀檢組長)要調度主管部門及相關股站隊室匯報工作,總結工作經驗做法,克服不足;
(二)每2-3個月,召開一次局務會議,聽取各分管局長(副書記、紀檢組長)工作匯報,進行工作會商。
(三)每季度末,召開一次黨員會議,檢查和通報黨員在業務工作、機關建設等各方面的模范作用;
(四)簽訂目標責任狀,層層落實崗位責任;
(五)對重點項目和重點工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管理,分別實行已聘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承包制和過錯問責制。(松山區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