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酉陽自治縣藍天行動實施方案(2013—2017年)》《酉陽自治縣碧水行動實施方案(2013—2017年)》《酉陽自治縣寧靜行動實施方案(2013—2017年)》《酉陽自治縣綠地行動實施方案(2013—2017年)》《酉陽自治縣田園行動實施方案(2013—2017年)》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5個實施方案文本由縣環保局負責印送),請認真組織實施。
一、充分認識環保“五大行動”的重要意義
實施藍天、碧水、寧靜、綠地、田園行動(以下簡稱環保“五大行動”)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市委四屆二次、三次全會精神,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美麗山水城市的重大舉措;是加大環境保護力度,改善環境質量,創建國家環保模范縣,加快建設生態經濟強縣的具體行動。環保工作面臨的問題具有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要牢固樹立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發展理念,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位置,堅決落實“四個絕不能”,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有效解決群眾關心的大氣、噪聲、水土污染等突出環境問題,為群眾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為建設美麗山水城市提供有力的環境質量支撐。
二、環境保護“五大行動”主要目標
到2017年,主要河流和城鄉空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全面完成總量減排目標,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實現“天更藍、水更清、人居環境更宜人”的目標。
(一)大氣污染防治目標。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到90%以上,空氣質量中PM10年均濃度下降10%,空氣中主要污染物濃度穩定達標。
(二)水污染防治目標。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達100%,建制鎮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9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和城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分別達90%和75%以上。
(三)噪聲污染防治目標。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54分貝,保持在二級水平;交通干線噪聲平均值≤67分貝,保持在一級水平。
(四)農村面源污染防治目標。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50%以上,垃圾收運覆蓋率達25%,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率達80%。
(五)生態防治目標。確保生態紅線,森林覆蓋率達54.9%,生態功能不斷優化提升,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退化生態系統普遍得到修復,城市生態更加宜居宜人。
三、環境保護“五大行動”主要內容
“五大行動”共規劃實施工程項目146項,累計投資26.9億元。爭取國家各類政策資金投入約12.1億元,縣級整合配套8.8億元,相關企業自籌6億元。
藍天行動實施“四控一增”:即控制燃煤及工業廢氣污染,控制城市揚塵污染,控制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餐飲油煙及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增強大氣污染監管能力。
碧水行動實施“四治一保”:即治理城鄉飲用水源地水污染、治理工業企業水污染、治理次級河流及湖庫水污染、治理城鎮污水垃圾污染、保護飲用水環境安全。
寧靜行動實施“四減一防”:即減少社會生活噪聲、減緩交通噪聲、減少建筑施工噪聲、減少工業噪聲,開展噪聲源頭預防。
田園行動開展“三項整治”:即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整治、農村生活垃圾整治、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
綠地行動實施“三項工程”:即實施生態紅線劃定與重點生態功能區建設工程、城鄉土壤修復和城鄉綠化工程。
四、工作機制
(一)強化環保“五大行動”組織領導和責任考核。縣政府定期研究并安排部署環保“五大行動”工作,制定考核指標體系,把污染物總量控制、環境質量改善、生態指數改善、環境風險防范等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對未完成目標任務考核或發生重特大突發事件的單位和人員追究責任。建立行政負責人環保責任約談機制,強化責任約束。
(二)加強環境保護機構隊伍建設。完善縣環保機構和職能,充實人才隊伍;完善基層環境管理體制,鄉鎮人民政府和工業園區管委會設立環保辦公室,落實環保管理人員。加強人員培訓,建立對鄉鎮環保工作人員的調訓、輪訓機制,切實加強環境保護能力建設。
(三)推進環境保護保障體系建設。加大環境保護投入,加快推進環境監測、監察、宣教、信息、應急等基礎能力達標建設。加強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建設、監督管理和運行維護。
(四)健全環境保護統一監管、協調合作的工作機制。完善綜合協調機制,統籌環境保護的規劃、資金投入、執法監督和信息發布等工作。強化環境行政執法,統一發布環境監測和環境質量信息。經濟綜合部門要制定有利于環境保護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做好各自職責范圍的環境保護工作。
(五)積極推動環境保護的品牌創建。以實施環保“五大行動”為契機,全力推進生態村、生態鄉(鎮)建設,促進我縣空氣更加清新、水體更加潔凈、山川更加秀美,確保成功創建國家生態縣、國家環保模范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成立酉陽自治縣環境保護“五大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領導小組組長,分管環保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縣環委會相關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宣傳組、項目建設組、督察考核組。縣環保局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和綜合協調;宣傳部常務副部長任宣傳組組長,負責宣傳工作;縣華茂公司總經理任項目建設組組長,負責工程項目的規劃和建設推進工作;縣督查巡察辦主任任考核督察組組長,負責督查、考核工作。
(二)加強制度保障。進一步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任務分解制、考核督察制、過程督導制、通報曝光制等相關制度,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督辦,對實施“五大行動”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縣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工作不力或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責任單位和個人啟動問責制。
(三)加強經費保障。積極爭取重慶市“五大行動”規劃項目資金和國家環保專項資金支持,加大縣財政、各部門專項資金等資金統籌、整合力度,運用市場經濟手段,多渠道、多途徑籌集資金,落實項目建設主體自籌資金,鼓勵外資、民間資本投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五大行動”的各項建設任務得以順利完成。
各鄉鎮人民政府是實施環保“五大行動”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方案,落實工作人員,籌措配套經費,確保各項目標任務按期完成。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強化政策支持,抓好資金保障,做好宣傳發動,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各負其責、合力推進的工作格局。
縣政府將加強對環保“五大行動”工作推進和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督查與考核,并將其納入鄉鎮和部門黨政“一把手”環保實績考核內容以及政務督查、行政效能監察的主要內容。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扎實推進環保“五大行動”,確保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如期實現,全面推進生態經濟強縣建設。(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