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節能減排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1、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落實節約資源和環境保護的基本國策,統籌節能減排與經濟社會發展,堅持降低能源消耗強度、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相結合,形成加快轉方式、調結構的倒逼機制;堅持強化責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強監管相結合,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堅持優化產業結構、推動技術進步、強化工程實施、加強管理創新相結合,抓好產業結構調整、主要污染物新增量控制和存量削減,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顯著減少污染物排放;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驅動、全社會參與的節能減排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節能減排工作長效機制,確保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2、主要目標。到2015年,全縣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0.504噸標準煤(按2005年價格計算),比2010年的0.6噸標準煤降低16%;“十二五”期間實現節約能源1.12萬噸標準煤。2015年,全縣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978噸、451噸以內,比2010年分別減少10%、12%;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927噸、981噸以內,比2010年分別減少10%、1.0%。
二、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
3、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節能減排潛力、環境容量、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及產業布局等因素,將全縣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合理分解到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要把節能減排指標納入本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將縣里下達的節能減排指標層層分解,落實責任,按年度簽訂責任書。
4、完善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加強能源生產、流通、消費統計和節能監測,建立和完善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能耗統計制度以及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指標季度統計公報制度,強化用能單位能耗計量、記錄等基礎工作,完善統計核算與監測方法,建立回收能源、可再生能源、循環經濟等統計評價報告制度,提高能源統計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為節能減排決策、考核提供依據。
5、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完善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考核指標體系和考核機制,把對各鄉鎮目標考核與行業目標評價相結合,把落實5年目標與完成年度目標相結合,把年度目標考核與進度跟蹤相結合,進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增強督查考核的公正性、科學性和及時性。完善部門“雙目標”責任考核機制。各鄉鎮(街道)和縣直有關部門每年要向縣政府報告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以及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縣政府每年組織開展對各鄉鎮(街道)和縣直有關部門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科學發展綜合考核,加大問責力度,落實節能減排第一責任人、“一票否決”制度和“四不一獎”規定。對節能減排成績突出的鄉鎮、單位、個人和成果給予表彰獎勵。
三、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6、加快優化產業結構。積極構建節約型產業體系,培育新經濟增長點。圍繞實現服務業跨越式發展,大力發展面向生產、面向生活、面向農村的服務業,加強城區、重點園區、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四大載體”建設,促進服務業拓寬領域、擴大規模、優化結構、提升層次。大力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發展新材料、新信息、新醫藥和生物、新能源與節能環保、高端裝備制造等產業。到2015年,服務業增加值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分別達到45%和20%以上。
7、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認真落實省、市工業調整振興規劃,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產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進一步提高行業準入門檻,認真執行固定資產投資聯席會議審查制度,嚴格控制“兩高”行業新增產能。強化節能、環保、土地、安全等指標約束,依法嚴格節能評估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建設用地審查,嚴格貸款審批,從源頭上嚴把項目審查關。建立健全項目審批、核準、備案責任制,嚴肅查處越權審批、分拆審批、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等行為,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嚴格控制“兩高一資”(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產品出口。承接產業轉移必須堅持高標準,嚴禁污染產業和落后生產能力轉入。加強生產許可管理,對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中淘汰類產品和應進行能評、環評審查而未通過的項目,一律不予辦理生產許可證。
8、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嚴格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行業準入政策,將其作為實施財稅、信貸、土地、進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據,引導全縣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加快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重點支持對產業升級帶動作用大的項目。支持建材、化工等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積極實施退城進園,提高產業集中度,實現傳統產業優化升級。
9、加快淘汰落后產能。認真落實省政府《關于貫徹國發〔2010〕7號文件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魯政發〔2010〕46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我縣重點行業“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實施方案,做好小火電機組關停工作,推動熱電、小鍋爐集中整治,對燃煤鍋爐集中區域、工業園區和供熱覆蓋區域實施集中供熱,做好中央、省淘汰落后產能獎勵資金申報工作,積極安排資金,支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對未按期淘汰的企業,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實施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或限電、停供電等制約措施;對虛假淘汰行為,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和政府有關人員的責任。
10、調整優化能源結構。按照安全、高效、清潔的原則,穩步發展利用傳統能源。積極推廣應用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和地熱能等新能源,鼓勵太陽能集熱系統在工業、公共機構、商業和居民生活領域的大規模應用。加快發展大型風電設備,建設風電項目,有序推進生物質直燃和生物質氣化發電,因地制宜發展地熱能,推廣滿足環保和水資源保護要求的地熱應用技術產品。
四、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11、實施節能科技提效工程。重點在食品、紡織、建材、機械等傳統行業,開展燃煤鍋爐(窯爐)節能改造、區域大型熱電聯產、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換熱技術改造、余熱余壓利用、蓄冷蓄熱、節約和替代石油、輸配電系統、建筑節能等10類節能技術產業化和技術改造,推動信息數據中心、通信機房和基站節能改造。5年實施5個節能重點項目。到2015年,工業鍋爐、窯爐平均運行效率比2010年分別提高5個和2個百分點,電機系統運行效率提高2-3個百分點。
12、實施水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重點在紡織、印染等行業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全縣單位工業增加值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強度分別下降50%。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2012年底前工業園區全部建成污水集中治理設施或者接入城鎮污水處理廠集中治理。到2015年,有條件的鄉鎮建成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4%,全縣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轉負荷率平均達到85%以上。強化城鎮污水處理廠脫氮除磷,加快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建設,擴大市政再生水利用量,大力推進污泥無害化處理。到2015年,全縣城鎮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回用率達到30%,污泥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強化垃圾滲濾液治理,實現達標排放。
13、實施大氣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實行電力、建材、紡織等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實施脫硫脫硝工程,加快推動燃煤火電、建材等行業脫硫脫硝。新建燃煤機組全部配套建設脫硫脫硝設施,現役燃煤機組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要進行更新改造或淘汰。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實施低氮燃燒技術改造,其中熟料生產規模4000噸/日以上的水泥生產線全部實施脫硝改造。推動規模大于30蒸噸的燃煤鍋爐開展低氮燃燒改造。火電、建材等重點行業實施煙(粉)塵深度治理,努力減少顆粒物排放量。
14、實施循環經濟重點工程。實施資源綜合利用、廢舊商品體系回收、再制造產業化、餐廚廢棄物資源化、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資源循環利用技術示范推廣等循環經濟重點工程。加快培育經濟開發區、孟良崮工業園2處循環經濟示范區建設。
15、加大節能減排資金投入。節能減排重點工程所需資金主要由項目實施主體通過自有資金、金融機構貸款、社會資金解決,縣鄉政府應安排一定的資金予以支持和引導。
五、加強節能減排管理
16、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實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責任管理。按照節能與經濟發展相協調的原則,建立強度指標與總量指標相結合的節能指標體系。通過實施能耗總量控制,確保完成能耗強度目標。將節能評估審查作為控制能源消費增量和總量的重要措施,嚴格控制非電煤炭消費總量。
17、完善科學化、常態化的節能預警調控機制。按照科學監測、超前把握、提前干預的原則,建立實施能耗強度與能耗總量相結合的調控制度。在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城鄉建設和消費領域全面加強用能管理,切實改變敞開口子供應能源、無節制使用能源的現象。加強監測預警,及時跟蹤監測各縣區和重點行業能源消費指標,對能耗增長過快的行業和企業,逐戶進行分析,提出調控企業名單,納入有序用電、用能管理,落實調控措施,確保調控實效,避免預警調控盲目應急現象。
18、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依法加強年耗能5000噸標準煤以上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開展百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完成市下達的節能量目標。構建全員參與的節能低碳企業文化,將節能低碳融入企業研發、生產和管理每一個環節。加強企業能源計量監測,推進企業能源管理體系建設,開展重點用能企業能源審計。深入開展能效對標活動,加強能效標桿企業建設。實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建立企業用能總量與單位能耗指標相結合的節能目標考核制度和節能量交易制度。完善量化否決性考核指標。每年組織對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公布考核結果。對未完成年度節能任務的企業,強制進行能源審計,限期整改。
19、推動建筑節能減排。制定實施綠色建筑行動方案,從規劃、法規、技術、標準、設計等方面全面推進建筑節能。強化新建建筑節能管理,積極推行建筑能效測評標識,提高節能標準執行率和工程質量。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積極推行綠色建筑星級評價標識,深入推進墻材革新,推廣使用新型節能建材和再生建材,繼續推廣散裝水泥。加快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完善以政策導向和市場化手段相結合的節能改造機制,實施“節能暖房”工程,改造供熱老舊管網,實行供熱計量收費和能耗定額管理。推進可再生能源應用,將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應用納入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圖審查、竣工驗收、質量監督等環節管理,加強監督檢查。研究建立建筑使用全壽命周期管理制度,嚴格建筑拆除管理。加強城市照明管理,防止和糾正過度裝飾和亮化。到2015年,縣城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率在設計階段達到100%,施工階段達到98%以上,全縣累計建成綠色建筑2萬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20萬平方米,新增太陽能光熱建筑應用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上,城鎮應用可再生能源的新建建筑達到50%以上。
20、推進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加快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積極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科學合理配置交通資源,優化交通運輸結構。有序推進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鼓勵推廣新能源汽車等高效低耗車型。到2015年,營運車輛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比2005年下降10%,其中營運客車、貨車分別下降6%和12%。加快淘汰高耗能老舊汽車等運輸工具。對達到國家規定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輛要強制報廢。到2015年,全部淘汰2005年以前注冊運營的“黃標車”加快提升車用燃油品質。全面推行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我縣高污染排放機動車保有總量。
21、促進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加快淘汰老舊農用機具,推廣農用節能機械和設備。加強建材下鄉試點省建設,落實家電下鄉政策,推進節能型住宅建設,促進農民生活節能。加快太陽能熱水器在農村的普及應用,到2015年,農村太陽能熱水器普及率達到40%以上。發展戶用沼氣和大中型沼氣,加強運行管理和維護服務。完善秸稈氣化技術及系統裝備,建設農村秸稈氣化工程。到2015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全縣適宜農村沼氣用戶普及率達到35%以上。治理農業面源污染,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實施農村清潔工程,鼓勵污染物統一收集、集中處理。實施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治理工程,80%以上規模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固體廢物和廢水貯存處理設施或實行生態環保養殖模式。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分布式、低成本、易維護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推廣應用節約型農業技術,開展測土配方施肥,鼓勵使用高效、安全、低毒農藥,推動有機農業發展。
22、推動商業和民用節能。在零售業等商貿服務和旅游業開展節能減排行動,加快設施節能改造,嚴格用能管理,引導消費行為。加強商業企業、酒店賓館能耗計量統計和管理,制定實施商業企業、酒店賓館能耗定額標準,鼓勵應用高效空調、樓宇能源管理系統等節能技術產品。到2015年,商業企業萬元營業額能耗降低10%以上。鼓勵商場銷售節能型商品。推動賓館和酒店應用節能燃氣灶具。賓館、商廈、寫字樓、機場、車站等要嚴格執行夏季、冬季空調溫度設置標準。落實節能產品惠民補貼政策,在居民中推廣使用高效節能家電、照明產品,鼓勵購買節能環保型汽車,支持乘用公共交通,提倡綠色出行。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過度包裝,抑制不合理消費。
23、加強公共機構節能減排。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實行更加嚴格的建筑節能標準。加快公共機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鼓勵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節能改造,“十二五”期間,完成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2萬平方米。鼓勵財政供養單位供熱實行按熱量收費。建立完善公共機構能源審計、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額管理制度,加強能耗監測平臺和節能監管體系建設。積極淘汰更新高耗能辦公設備。到2015年,全縣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比2010年降低12%,節能燈具、節水器具應用率達到90%以上。加強公務用車節能,實施公務車定額管理,提高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比例。
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24、加強對發展循環經濟的宏觀指導。逐步加大循環經濟投入,完善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財政金融政策體系。做好循環經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建立健全循環經濟統計評價制度。圍繞建材、裝備制造、新能源等重點行業,重點培育3家循環經濟示范企業。依托豐富的旅游資源,建立符合蒙陰特色生態旅游循環經濟產業鏈。充分發揮區域資源優勢和產業輻射帶動作用,重點培循環經濟示范園區。
25、全面推行清潔生產。認真組織實施《山東省清潔生產“十二五”推行規劃》,全面推進電力、建材、機械、紡織印染、食品加工等工業行業,農業、建筑、交通、商貿服務等領域的清潔生產。開展清潔生產示范園區創建工作,大力研發推廣重大清潔生產技術,培育清潔生產先進單位。到2015年,培育清潔生產先進單位3家;通過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企事業單位10家;加大清潔生產審核力度,鼓勵企事業單位自愿開展清潔生產審核,依法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26、推進資源綜合利用。加大煤矸石、粉煤灰、冶煉廢渣、化工廢渣、工業副產石膏等大宗工業廢渣以及建筑和道路廢棄物的綜合利用,積極開展工業窯爐的余能發電和熱的分級利用。加大對中低品位礦的資源綜合利用,積極推進煤系共伴生礦產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推進農業廢棄物、農產品加工副產品、林木“三剩物”(采伐剩余物、造材剩余物、加工剩余物)、次小薪材等資源化利用,發展代木產品。到2015年,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8%以上。
27、加快資源再生利用產業化。加強再生資源利用的關鍵技術研發和消化吸收再創新,實現主要再生資源的高值利用。強化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加強對廢舊金屬、廢舊輪胎、廢舊家電、廢塑料、廢橡膠、廢舊鉛酸電池等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到2015年,主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率達到70%以上。
28、促進垃圾資源化利用。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制度,完善分類回收、密閉運輸、集中處理體系。鼓勵家庭實施生活垃圾源頭分類,建設小區垃圾分類回收站點,合理設置垃圾分揀中心,實施生活垃圾細化分類。鼓勵開展垃圾焚燒發電和供熱、填埋氣體發電和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鼓勵在工業生產過程中協同處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制定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管理制度,規范餐廚廢棄物的回收、運輸和處理利用。推廣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技術,建設一批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示范工程。
29、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建立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實行用水總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控制管理,逐步形成需水管理機制,確保完成市下達的各項節水目標。對農業灌區進行節水改造和續建配套,推廣普及常規節水灌溉技術,適當發展管道輸水灌溉、噴灌、微灌等先進節水技術。推進岸基工廠化循環水養殖示范。實行工業用水總量控制和取水定額管理。加快重點行業節水改造,嚴控新上高用水工業項目,積極推進企業水資源循環利用和工業廢水處理回用。加強礦井水、雨水、再生水、微咸水等非常規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創建示范城市。推進城鎮供水管網改造,推廣應用節水器具,廣泛開展節水型城市創建活動。
七、加快節能減排技術開發和推廣應用
30、加快節能減排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加大對節能減排科技研發的支持力度,完善以市場為導向、以用能排污單位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的節能減排技術創新體系。繼續推進節能減排科技專項行動,組織高效節能、廢物資源化以及小型分散污水處理、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共性、關鍵和前沿技術攻關。充分利用國家、省、市鼓勵政策,積極引進節能減排技術及關鍵設備。
31、強化節能減排技術產業化示范。加快推進節能減排重大技術與裝備產業化,重點支持高效節能電機、低品位余熱利用、地熱和淺層地溫能應用、生物脫氮除磷、燒結機煙氣脫硫脫硝一體化、高濃度有機廢水處理、污泥和垃圾滲濾液處理處置、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資源化、金屬無害化處理等關鍵技術與設備產業化。發展熱電聯產,推廣分布式能源。加快節能環保產業基地建設,推動節能環保產業集聚化、規模化發展。
32、加快節能減排技術推廣應用。認真落實國家、省、市節能減排技術政策大綱。根據省每年發布的重大節能環保技術、產品和設備推薦目錄,建立節能減排技術遴選、評定及推廣機制。重點推廣能量梯級利用、低溫余熱發電、高壓變頻調速、吸收式熱泵供暖、冰蓄冷、高效換熱器、干法和半干法煙氣脫硫、膜生物反應器、選擇性催化還原氮氧化物控制等節能減排技術。
八、完善節能減排經濟政策
33、完善財政激勵政策。逐步加大縣級節能減排的投入力度,加快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實施和能力建設。認真實施“以獎代補”“以獎促治”和生態補償政策以及采用財政補貼方式推廣高效節能家用電器、照明產品、節能汽車、高效電機、太陽能產品等支持機制,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要加大對節能減排的投入,保障節能減排工作需要。大力發展節能環保服務業。研究實行節能環保服務政府采購。推行政府綠色采購,完善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健全節能產品政府采購評價監督機制,逐步提高節能環保產品比重。到2015年,節能產品采購金額占同類產品采購金額的比重達到90%以上。
34、落實稅收支持政策。嚴格執行國家支持節能減排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積極落實資源稅費、環境稅費改革政策,依法清理取消涉及礦產資源的不合理收費基金項目。認真落實資源綜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落實進出口稅收政策,遏制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對用于制造大型環保及資源綜合利用設備確有必要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按照省要求,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35、強化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各類金融機構對節能減排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創新適合節能減排項目特點的信貸管理模式,簡化貸款審批手續,優先為節能減排項目提供融資服務,從嚴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信貸投入。鼓勵節能減排企業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方式進行融資。提高高耗能、高排放行業貸款門檻,將企業節能環保違法信息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系統和銀監機構信息披露系統,與企業信用等級評定、貸款及證券融資聯動。建立綠色評級制度,將綠色信貸成效與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履職評價、機構準入、業務發展相掛鉤。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重點區域涉重金屬企業應當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36、加強對外交流合作。加大對外節能環保和新能源等領域交流合作力度,進一步擴大外資優惠貸款、贈款利用規模,深化節能減排基礎課題合作研究,學習和借鑒節能減排領域的先進經驗和機制,引進先進技術、理念,提高節能減排創新能力。
九、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
37、落實節能環保法規規章。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節約能源、循環經濟、清潔生產、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
38、嚴格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落實節能評估審查和等量淘汰制度。把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作為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或開工建設的前置性必要條件以及項目設計、施工和竣工驗收的重要依據。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能評和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對年度節能減排目標未完成、重點節能減排項目未按目標責任書落實的鄉鎮和企業,實行階段性能評環評限批。對未通過能評、環評審查的投資項目,有關部門不得審批、核準、批準開工建設,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有關單位不得供水、供電。加強能評和環評審查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各種違規審批行為。
39、加強重點污染源和治理設施運行監管。嚴格排污許可證管理。強化重點流域、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污染源監管,適時發布主要污染物超標嚴重的重點環境監控企業名單。列入國家和省市重點環境監控范圍的電力、印染等重點行業的企業,要安裝運行管理監控平臺和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系統,定期報告運行情況及污染物排放信息,推動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聯網共享。加強城市污水處理廠監控平臺建設,提高污水收集率,做好運行和污染物削減評估考核。加強重點行業脫硫、脫硝中控系統建設。推進污水處理廠規范建設污水處理設施中控系統。
40、加強節能減排執法監督。嚴格落實節能環保法律法規,把節能環保執法與幫促服務相結合,日常監察與專項監察相結合,開展部門聯合執法。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督促各項措施落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強化統計執法檢查工作。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力度,加大對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建筑施工階段標準執行情況、政府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情況,以及節能環保產品質量和能效標識的監督檢查力度。對嚴重違反節能環保和統計法律法規、浪費能源資源、污染環境、統計數據造假的,依法嚴厲查處;對未按要求淘汰落后產能、違規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設備、虛標產品能效標識、減排設施未按要求運行的,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實行節能減排執法責任制,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
十、推行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
41、加大能效標識和節能環保認證產品監管力度。加強產品能效標識的宣傳和政策激勵,引導消費者購買高效節能產品。加強對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環境友好型產品、環保裝備、太陽能行業聯盟標志產品等節能環保認證產品的監督管理,以強制性認證產品監管為重點,嚴格依法查處認證違法違規行為。
42、加強節能發電調度和電力需求側管理。認真貫徹國家和省能源產業政策,根據機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狀況確定利用水平,適當提高高效、環保機組的設備利用小時。加強自備電廠監督管理。電網企業要按照節能、經濟的原則,優先安排風電、太陽能發電以及余熱余壓、沼氣、煤矸石和垃圾等發電上網,優先安排節能、環保、高效火電機組發電上網,并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公布節能發電調度信息。結合燃煤發電機組脫硝設施建設計劃,合理安排機組大修時間。
43、加大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實施力度。嚴格落實省差別電價政策,擴大差別電價實施范圍,提高加價標準。對能源消耗超過國家和省的單位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和產品,實行懲罰性電價。
44、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機制。落實財政、稅收和金融等扶持政策,加快培育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扶持壯大節能服務產業。加強用能單位、節能服務公司、擔保公司、金融機構之間的合作,打造“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綜合實施平臺。完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節能量審核和交易制度,培育第三方審核評估機構。建立健全節能服務業誠信體系。鼓勵重點用能單位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引導和支持各類融資擔保機構提供風險分擔服務。
十一、加強節能減排基礎工作和能力建設
45、強化節能減排管理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加強節能管理和能源統計能力建設,完善機構,充實人員,加強培訓。加強節能監察機構能力建設,配備監測和檢測設備,完善節能監察體系。加強能源計量器具配備情況監督檢查,推動重點用能企業建立完善測量管理體系,強化能源計量統計人員培訓。開展城市能源計量建設示范和能源計量標桿示范企業創建活動。加強減排監管能力建設,推進環境監管機構標準化,提高污染源監測、機動車污染監控、農業源污染檢測和減排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縣鄉兩級減排監控體系。
46、加強節能管理信息平臺建設。組織實施節能管理數字化工程,突出企業、行業和政府三個層次,加快建設能耗數據采集分析、節能信息發布和協同自動化辦公“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信息平臺。加快重點企業主要耗能設備和工藝流程的智能化改造,利用物聯網、傳感器等技術、產品,對能源數據進行實時采集、集中處理、動態顯示和智能分析。
十二、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47、加強節能減排宣傳教育。把節能減排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體系以及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體系。組織好全國節能宣傳周、世界環境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加強日常性節能減排宣傳教育。深入開展“沂蒙資源節約行”、“綠色環保我先行”等主題宣傳活動,積極宣傳節能減排的重要性、緊迫性,宣傳國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傳先進典型,普及節能減排知識。
48、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抓好家庭社區、青少年、企業、學校、農村、政府機構、科技、科普和媒體等節能減排專項行動,通過典型示范、專題活動、展覽展示、崗位創建、合理化建議等多種形式,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發揮職工節能減排義務監督員隊伍作用,倡導文明、節約、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
49、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帶頭節能減排。各級機關、事業單位要將節能減排作為單位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健全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責任,細化管理措施,樹立節約意識,踐行節約行動,爭做節能減排的表率。(蒙陰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