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指標
(一)完成市政府下達的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4+2)指標及重點項目(25項)建設任務。
(二)建成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80%,綜合污染指數控制在1.5以下,穩定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三)文峪河冀村斷面地表水劣Ⅴ類水質比例≤20%,汾河楊樂堡斷面地表水劣Ⅴ類水質比例≤80%,磁窯河裴會斷面地表水劣Ⅴ類水質比例≤80%。
(四)建成區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68%,中水回用率10%。
(五)工業固體廢物利用率100%,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63%。
(六)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6%。
(七)建成區高污染燃料禁燒區覆蓋率10%
(八)建成區集中供熱普及率68%,建成區燃氣普及率72%,城市居民使用天然氣人口比例90%。
(九)建成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40%。
(十)在用機動車環保年檢率80%、發標率90%。
(十一)創建省級生態鄉鎮6個、省級生態村13個。
(十二)轄區內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率100%,環境信訪案件查處率100%。
(十三)污染源在線現場監控設施驗收率100%、現場端設備運轉率達到95%以上,有效數據傳輸率85%以上,有效性審核通過率達到93%以上。
(十四)環境監測、監察、應急三大能力建設目標:2013年6月底前達到《全省市縣環境監測站建設標準》確定的縣級環境監測站標準,并通過達標驗收;環境監察能力建設達國家三級標準;環境應急能力建設達國家二級標準。
二、工作任務
(一)按照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3年“氣化呂梁”實施方案》(呂政辦發[2013]29號)文件精神,完成文水旺家燃氣有限公司文水縣天然氣利用工程,城市建成區范圍內洗浴中心、酒店、干洗店、賓館等所有營業性爐灶全部改用燃氣設施或清潔能源;加大建成區內燃煤供熱設施氣化改造力度,不能進行氣化改造的集中燃煤供熱鍋爐全部安裝脫硫、除塵裝置,不斷擴大城區集中供熱覆蓋范圍,提高城區集中供熱普及率;落實省環保廳、省住建廳等6廳局《關于加強揚塵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晉環發[2012]272號)和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呂梁市揚塵污染管理辦法的通知》(呂政辦發[2007]34號)文件精神,制定具體的揚塵控制辦法,嚴格控制城市揚塵污染;嚴格控制機動車排氣污染,明確部門職責,依法淘汰轄區內超標排放黃標車,強力推進機動車環保檢驗和發標工作。
(二)建成投運胡蘭鎮工業聚集區污水收集處理工程,完善和擴展生活污水管網建設,啟動污水回用工程,使污水處理廠處理后中水最大限度地實現回用;完成城鎮、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的整治任務,確保飲用水安全;禁止在河道內亂采濫挖,取締河道內違法的各類生產設施,轄區主要河流河道內及沿岸200米范圍內的工業廢渣要實現安全處置,生活垃圾要全部清運到垃圾處置場所。
(三)保持高壓態勢,堅決打擊取締土小企業,建立嚴防死灰復燃的長效機制。
(四)全面推進污染減排。按照呂梁市環保局《關于下達2013年主要污染物總量重點減排項目的通知》(呂環發[2013]21號)文件精神,按時完成轄區內2013年度污染減排項目淘汰、建設、管理任務。
(五)按照《山西省“綠色、生態”工程實施方案》提出的各項考核指標和工作任務,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做到按計劃落實、分工明確、責任明確、考核到位,確保全面完成各項考核指標任務;完成省、市級生態鄉鎮、生態村創建任務。
(六)加強環保執法監管能力建設,全面提升環境執法監管水平。加大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投入力度,按照標準化建設要求,配置環境監測、監察、應急執法監管裝備,完成標準化建設任務;積極開展環保執法人員業務學習、技能培訓以及職業道德教育活動,努力提升執法監管人員整體素質。
(七)強化環境監管,構建以重金屬、化學品、危險廢物、細顆粒物和持久性有機污染、核與輻射安全為重點的環境安全風險防范體系;完善環境應急預案,全力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環境安全隱患,特別對電力、鋼鐵、煤炭、化工四大行業17戶重點企業存在的59個問題依法處罰并進行整治;完成已安裝在線監控設施4臺(套)的比對、驗收工作,同時加強轄區內重點污染源二氧化硫8臺(套)、氮氧化物7臺(套)、化學需氧量6臺(套)、氨氮6臺(套)在線監控設施的運營管理,確保在線監控設備的穩定正常運行,完成新增國控企業和確定為2013年減排項目(尚未安裝在線監控設備的)在線監控設備的安裝、比對、驗收、聯網工作;落實責任、強化監管,對所有工業污染源進行精細化監管,確保持續穩定達標排放。
(八)按時、按標準完成2007年以來的環保專項資金、農村集中連片治理資金、跨界斷面生態補償金已支持的所有項目的建設任務,建立環保項目儲備庫,積極爭取各級各類環保專項資金。
(九)建立和完善環境信訪案件的應急機制和處置制度,就地快捷解決群眾的合理環境訴求,確保不發生因處置不力引發的越級上訪。(文水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