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據《渭河全線整治規劃及實施方案》和省政府關于渭河污染治理的總體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渭河污染治理現狀
(一)“十一五”渭河污染防治的主要成果。
“十一五”期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渭河污染防治工作,并將污染防治納入目標責任考核,用于渭河沿線各項治污工程的各類資金達170億元,渭河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渭河干流潼關出境斷面綜合污染指數已由2005年的4.44下降到2010年的1.74,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和高錳酸鹽指數分別由76毫克/升、24毫克/升下降到30毫克/升、10毫克/升以內,下降幅度達60%以上,如期實現消滅黑臭的目標。涇河、灃河、澇河、沋河等渭河支流,經過整治后已基本恢復生態功能。
(二)渭河污染現狀。
雖然渭河水質近年來有了很大改善,但距河流治理水質目標要求仍有較大差距。據監測:渭河干流有69.2%河段超過水域功能區劃標準,13個監控斷面中有9個仍屬劣Ⅴ類水質。氨氮已替代化學需氧量成為首要污染因子,平均濃度達5毫克/升,遠遠超過地表水Ⅴ類水質標準(2毫克/升)。特別是渭河的咸陽、西安段,接納了65%的污染物排放總量,6個監控斷面水質均為劣Ⅴ類。直接影響渭河水質的主要支流中漆水河(含小韋河)、新河、河(含太平河)水質仍然污染嚴重,其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濃度高達200毫克/升—400毫克/升,氨氮濃度10毫克/升—26毫克/升。北洛河、灞河、臨河水質也超過Ⅴ類標準。隨著關中城市群及城鎮化的快速發展,主要污染物排放將呈10%左右的速度遞增,渭河水質改善面臨巨大壓力。
(三)渭河污染的主要成因。
一是工業污染結構性特點突出。2010年全省污染源普查顯示,工業污染占渭河污染總量的23%。據統計,我省造紙、化工、飲料加工等涉水重污染行業幾乎全部集中在渭河流域。目前,渭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量較大的國控、省控污染源共計130家,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別為4.9萬噸、0.42萬噸,分別占關中工業污染物總排放量的59%和75%以上。高污染行業排污強度大,治理難,成為規避監管、違法排污的重點對象。
二是生活污水處理達標率低。生活污染占渭河總污染量的42%。截至去年底,關中地區的污水處理率僅為68%,低于77%的全國平均水平。一些城鎮的配套污水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滯后,城市生活污水未經有效處理而直排河流。部分已經建成的污水處理廠,除磷脫氮能力差、氨氮排放達標率低、污水收集率低、運營經費短缺以及處理工藝設計存在缺陷等原因,影響了污水處理廠的處理效率。
三是農業面源污染加劇。農業面源污染占渭河流域總污染量的35%左右,因農業種植施用化肥及農村養殖造成的污染是渭河農業污染的重要原因。據全省污染源普查顯示,農業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12.57萬噸,氨氮為0.67萬噸。其中化肥面源的氨氮污染為0.1萬噸;農村養殖污染量為化學需氧量12.46萬噸,氨氮0.54萬噸。
四是生態基流不足。渭河流域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1/6,且全年60%以上水量集中在豐水期(每年的6月份至10月份)。枯水期,渭河干流水基本為生活和工業廢水的綜合,生態水嚴重不足。據統計和測算,關中地區年排工業和生活污水約為8.5億噸,即使全部處理達到目前最嚴格的國標一級A排放標準,渭河干流華縣斷面仍然需要40立方米/秒徑流的生態水的稀釋,才能達到地表水的Ⅳ類標準。因此,生態水基流不足已成為制約渭河水質改善的瓶頸之一。
二、渭河污染防治的總體思路及治理目標
(一)總體思路。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治理母親河、建設安瀾渭河、改善生態環境、提升群眾的幸福指數為目標,將渭河污染防治作為落實關中—天水經濟區發展規劃、促進關中城鎮化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民生工程,按照“渭河三年變清”的總體要求,綜合整治、源頭預防、防控結合、生態修復,實施落后產能的強制淘汰與嚴把環境審批關相結合、加快治污設施的建設與提標改造相結合、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相結合的三大舉措,落實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斷面水質控制、生態基流控制三項制度,形成政府牽頭、部門聯動、企業參與、分類治理、責任獎懲和全流域聯防聯治的的新機制,全力打好新一輪渭河污染防治工作的攻堅戰。
(二)治理目標。
1.2014年底渭河干流水質控制目標。
在生態基流保障的前提下,渭河干流楊凌以上段保持Ⅲ類水質(即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20毫克/升,氨氮1毫克/升),楊凌以下全段基本達到Ⅳ類水質(即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30毫克/升,氨氮1.5毫克/升),渭河入黃斷面穩定達到Ⅳ類水質,實現水質基本變清。
2.各市(區)水質控制目標。
——寶雞市:渭河干流出境斷面達到Ⅲ類水質。魏家堡引水渠水質達到Ⅴ類標準內(即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40毫克/升,氨氮2毫克/升);小韋河出境斷面水質化學需氧量達到50毫克/升以內,氨氮達到5毫克/升以內。其他支流達到水功能區劃要求。
——楊凌示范區:渭河干流出境斷面達到Ⅲ類水質。杜絕不達標廢水排入小韋河、渭惠渠。
——咸陽市:渭河干流全程斷面水質基本達到Ⅳ類。在上游水質達到控制目標的前提下,涇河、漆水河及其他支流達到水功能區劃要求。
——西安市:渭河干流全程斷面水質基本達到Ⅳ類。新河市界斷面和河入渭斷面水質化學需氧量達到50毫克/升以內,氨氮達到5毫克/升以內。其他支流達到水功能區劃要求。
——渭南市:渭河干流華縣以上斷面水質基本達到Ⅳ類,潼關出境斷面水質穩定達到Ⅳ類。支流水質全部達到地表水標準。
——銅川市:石川河出市境斷面水質達到地表水標準。
3.渭河干流主要水文站泥沙控制指標。
林家村斷面輸沙量由汛期多年平均0.98億噸降至0.8億噸,水含沙量由汛期多年平均84.9公斤/立方米降至68公斤/立方米。
臨潼斷面輸沙量由汛期多年平均2.7億噸降至2.2億噸,水含沙量由汛期多年平均45.2公斤/立方米降至36公斤/立方米。
三、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將污染源的淘汰關閉和治理相結合,抓好工業污染防治。按照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堅決淘汰關閉渭河流域內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高污染企業。全部淘汰半化學制漿造紙及工藝落后、耗水高、難治理的小氮肥企業;對無條件進行污染治理、達標無望的排污企業實施關閉。將淘汰落后產能與排污權交易相結合,探索利用回購排污權的辦法,引導和鼓勵經營狀況不佳、治污難度大的重點排污企業實施關閉或轉產;嚴格環境準入,禁止審批高耗水、高排污項目。按照《黃河流域(陜西段)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督促排污企業對污水處理設施進行升級改造,對2012年6月底前不達標的實施停產治理。2012年—2014年,關閉企業33家,削減化學需氧量約1萬噸,氨氮約0.1萬噸;提升改造54個工業企業污水處理設施項目,日處理能力27萬噸,年削減化學需氧量約0.2萬噸左右,氨氮約0.05萬噸。
(二)將水土保持與養殖監管相結合,抓好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因地制宜,科學規劃,積極落實工程、生物、蓄水保土耕作等措施,嚴格限制河灘地和岸坡地耕種,做好渭河流域的水土保持工作。以“三北”防護林工程為主體,在西安、渭南、咸陽、寶雞四市的渭河沿岸非城市段堤岸背水側開展渭河沿岸防護林帶建設,完成造林面積16115畝,減少水土流失,力爭渭河干流水文站汛期的泥沙含量指標按發生相同量級洪水時的年平均輸沙總量和年平均含沙量較多年平均值降低20%。加大配方施肥推廣力度,在糧食、油料、果樹基地縣(區)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減少不合理施肥,降低農業面源污染。示范推廣發酵床養豬技術,降低養殖過程中污染物排放和單位能耗。實施農村沼氣工程、有機肥加工示范工程建設,推廣養殖場、養殖小區建設。重點解決畜禽糞便污染帶來的環境問題,實現畜禽養殖廢棄物的無害化、資源化利用。2012年—2014年,建設117個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加工廠,解決27個萬頭豬場、90個百頭牛場糞便污染,減少化學需氧量約1萬噸,氨氮約0.05萬噸。
(三)將城鎮環保設施建設與提升改造相結合,抓好生活污染治理。現有污水處理設施不能滿足需求的城鎮,要加快開工建設或擴建污水處理設施;重點鄉鎮以及生活污水未納入城區污水處理廠的居民小區、大學園區等,要加快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標準必須達到國家《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加快污水管網和中水處理能力建設,提升污水收集率和中水利用率。到2014年底,渭河流域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目標為:3萬以上人口的建制鎮為60%以上,縣城80%以上,設區市達到90%以上,工業園區達到100%。設區市中水回用率達到20%以上,工業園區達到30%以上;新建擴建污水處理設施項目55個,日處理能力191萬噸,年削減化學需氧量3.5萬噸左右,氨氮約0.35萬噸。對尚未達到國標一級A排放標準的現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一律進行升級改造,完善除磷脫氮工藝和污泥及危險廢物處理設施,確保2012年底前全部達標。
2012年—2014年,完成52個城市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項目,日處理能力207萬噸,年削減化學需氧量0.2萬噸左右,氨氮0.1萬噸左右。新建垃圾處理項目8個,日處理能力1290噸。完善城鄉垃圾收集和無害化處理設施,城鎮生活垃圾要做到日產日清,集中處置。在鄉村推廣村收集、鄉(鎮)轉運、縣處理的方式,解決鄉村垃圾污染。對已建和新建城鎮垃圾處理場產生的滲濾液污染要同步處理,嚴格監管,防止形成新污染源。
(四)將生態基流保障與濕地建設相結合,進一步降解污染。加快引漢濟渭調水工程及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和節水工程建設,合理調配水資源,在確保生活、工業、灌溉用水的基礎上,盡量保障渭河生態基流,彌補生態水不足。到2014年底,實現渭河年均入黃徑流量不低于51.1億立方米,非汛期(11月—6月)渭河干流華縣斷面生態良好流量不低于40立方米/秒。合理調配渭河灌渠的水利發電用水,確保非汛期干流林家村斷面生態良好流量不低于10立方米/秒。
在渭河重點排污口和主要支流入渭口建設人工、自然相結合的生態濕地,使達標排放廢水在無生態水稀釋情況下達到水功能區標準。濕地建設要根據污染源、水污染物濃度、水功能區要求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規劃,在不影響行洪的前提下種植管束狀植物,通過生物降解進一步削減污染。2012年—2014年,建設生態濕地和生態綠化項目14個,投資4億元。
(五)將強化管理與創新機制相結合,完善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嚴格審批新建、改建、擴建入河排污口以及對現有338個排污口的監督管理。健全排污單位的污水排放監控裝置,國控、省控及市控重點污染源要加裝視頻在線監控裝置,實施全天候在線監測、視頻監控。完善渭河流域水質監控體系,提高監控設施的穩定完好率,對現有的10個水質自動監測站進行升級改造,同時新建11個跨市界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和10個農業面源污染監測站點,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強化市、縣(區)界河流斷面水質考核,從2012年起,每月公布一次渭河干流市界斷面監測結果,每半年公告一次縣(區)界斷面監測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嚴格落實污染補償制度,規范排污許可管理和總量管理制度;開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推行治污設施和污染源在線監控的第三方運營模式;把渭河治理和環保產業發展緊密結合,通過服務污染治理加快環保產業發展。圍繞渭河水污染防治的總體目標和要求,組織實施重大水專項科技攻關,破解一批水污染治理技術瓶頸,推廣一批成熟實用治污技術,為渭河水污染防治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上述全部項目需投資約80億元,具體為:2012年48億元(含2011年已經投資的跨年度部分項目);2013年26億元;2014年6億元。其中,關閉轉產項目33個,需要“以獎代補”資金3億元;工業企業污水處理設施提升改造項目53個,日處理能力27萬噸,投資6億元;新建擴建污水處理設施項目55個,日處理能力190萬噸,投資47億元;城市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項目52個,日處理能力207萬噸,投資13億元;新建垃圾處理項目8個,日處理能力1290噸,投資4億元;農業污染治理項目10個,投資2億元;生態濕地和生態治理項目14個,投資4億元;水質和農業面源監控能力建設項目31個,投資1億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省政府成立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省政府領導擔任組長,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協領導擔任顧問,省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省環境保護廳、省水利廳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沿渭5市1區政府以及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工商局負責同志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環境保護廳,負責具體日常工作。
(二)落實責任。沿渭各級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渭河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各市(區)政府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制定實施方案,層層分解目標和任務,逐級落實。要把水質目標落實到每一條支流、每一個轄區、每一個斷面;把治污措施和項目落實到各污染點源、排污單位和負責人。上下游行政轄區之間要搞好協調和協作,同時也要加強同相鄰省份之間的溝通協調,形成上下游、左右岸同治的局面。要加強目標責任考核,將其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目標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實施定量和定性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并作為考核各級領導班子政績的重要內容和干部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同時,要按照監管層級對排污單位實施定期考核,對積極投資改善污水處理設施、執行排放標準好、無違法排污行為的單位予以獎勵。
(三)部門聯動。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做到部門負責、項目支撐、渠道不亂、分頭實施,形成政府主導、環保統籌、部門聯動、分工協作、合力推進的機制。其中,發展改革部門要做好重大污染治理項目的立項和推進工作;工業信息化部門要做好污染企業的淘汰關閉工作;財政部門要積極做好污染治理的資金保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關停企業職工的社會保障工作;環保部門要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信息通報和污染源監督管理、執法檢查等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做好城鎮污水、垃圾處理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管理工作;水利部門在重點做好渭河生態基流保障的同時,要嚴格控制入河排污口審批,按照三道控制線(水資源開發利用總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的管理要求,健全渭河各市界斷面及各支流的水文監測管理體系,并配合環保部門做好污染源監控及水質監控,共同做好渭河污染物總量考核及生態補償工作;農業部門要抓好農業面源污染控制工作;林業部門負責流域內植被恢復與保護;工商管理部門要及時吊銷淘汰關閉企業的營業執照,取締無照違法生產和違法排污企業。
(四)社會參與。各地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各種媒體,加大對渭河污染防治工作的宣傳力度,讓社會各階層、各行業充分認識渭河污染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形成全社會支持渭河治理的輿論環境和氛圍,使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并監督渭河治理工作。(陜西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