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豐溪是閩江流域的一級支流,也是我區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的重點,根據省政府《關于加強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的意見》(閩政〔2009〕16號)的有關要求,為全面整治安豐溪水環境污染,改善安豐溪水環境質量,提升我區環境保護工作和生態文明水平,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生態區創建工作要求,強化生態理念,改善生態環境,實現安豐溪水環境良性循環,生態環境日益優美,為閩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創建良好的條件,推動我區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整治目標
通過對安豐溪水環境的綜合整治,實現重點污染企業南針、南紡廢水穩定達標排放;沿溪居民生活污水經污水管網收集后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集中式處理,達到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一級標準排放;垃圾進行袋裝收集規范管理;對上游農田施用化肥農藥進行指導控制,加強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嚴格控制農業面源污染,使安豐溪水質達到國家Ⅲ類水質標準,流域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初步形成生態旅游休閑區。
三、組織機構
為確保安豐溪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決定成
立延平區安豐溪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指揮部,具體成員名單如下:
指 揮 長:黃旭暉 區政府副區長
副指揮長:吳火亨 區政府副調研員、環保局局長
鄭銘雄 茫蕩鎮人民政府鎮長
李 暉 黃墩街道辦事處主任
成 員:葉三俤 區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范肇彬 區經貿局局長
肖友信 區住建局局長
胡祖光 區水利局局長
余紹海 區農業系統黨委書記、畜牧獸醫水產局局長
張文旭 區林業局局長
黃 革 延平國土分局局長
嚴學訪 區環保局副局長、主任科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嚴學訪同志兼任。辦公室掛靠區環保局,聯系人:林月華,電話:6161732。
四、整治任務
安豐溪水環境綜合整治的重點是南紡公司、南針公司等工業企業的污染治理;茫蕩鎮安豐村和筠竹村及黃墩街道大溝社區和大豐社區的生活污水與生活垃圾污染治理;流域內沿溪兩岸的畜禽養殖等農業面源和商業網點污染治理和控制;河道清淤、清障整治等。
(一)工業污染治理
1、嚴厲打擊企業違法排污行為。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強化工業企業污染的治理和監督管理,組織對沿溪所有排水企業進行全面核查,對沿溪沒有污染治理設施或不能達標排放的所有工業企業,一律予以停產治理,對治理不達標的企業,堅決給予取締關閉。
2、加強重點企業污染整治。南紡公司和南針公司要完善廠內污水處理設施,對排污口進行規范化建設,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加強排污口監測,杜絕事故性排放及偷排、漏排現象;要改進工藝,實施節水計劃,減少廢水排放量;要少引用地表水,多使用自來水,特別是在枯水期,減少使用安豐溪水,維持安豐溪一定的流量,保持水體的自凈能力。
3、嚴格控制水污染項目建設。嚴格控制安豐溪兩岸的新、擴建化工、造紙、電鍍、制革等重污染工業項目。堅決取締“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切實做到斷水、斷電、拆除生產設施,并加強巡查,防止死灰復燃。
(二)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
1、加強衛生保潔管理。將安豐溪兩岸道路保潔納入城市道路清掃保潔范圍,覆蓋到大街小巷,消滅管理盲區,所有道路保潔實行統一管理。同時,沿溪社區或村委會要加強物業管理,分
設垃圾收集點,每天有專人定時收集居(村)民的生活垃圾,做到日產日清,消除沿溪亂倒、亂扔垃圾的現象。
2、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小區內公共基礎設施,在安豐片區內建設垃圾收集網點和轉運站;加快市政污水管網的建設,將安豐溪沿岸的生活污水進行收集后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達標排放。在安豐片區生活污水納入城市污水管網時,要在人口密度較大、商業網點較多的大豐社區,統一建設生活污水一體化處理設施,保證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后通過污水管道引入建溪排放。
(三)畜禽養殖污染整治
將安豐溪兩岸500米范圍內劃為禁養區,禁止進行規模化的養殖等活動。對安豐溪流域范圍內(除禁養區外)的規模養殖場要加強監督指導,督促養殖場完善污染治理設施,保證治污設施正常運轉;對其余散養戶要督促其實現雨污分離、干清糞,減少水沖洗,鼓勵采取立體生態種養模式和“零排放”養殖技術,實現達標排放或零排放;未達要求的一律由當地政府負責組織拆除。加強巡邏檢查,嚴格控制新、擴建養殖場現象。
(四)河道清淤整治
大力實施安豐溪流域清水工程,對河道進行清淤、清障,加強采砂場整治及水土保持,加大流域水量,加快溪水流速,增強自凈能力,改善流域水環境。
五、職責分工
為全面落實安豐溪流域水環境整治工作任務,決定成立6個專項小組(即:畜禽養殖污染整治組、工業企業污染整治組、生活污水垃圾整治組、河道清淤整治組、宣傳信息組、督察指導組)。具體分工如下:
1、畜禽養殖污染整治組。由茫蕩鎮政府牽頭負責,整治組由茫蕩鎮和區環保、畜牧、林業、國土等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做好養殖場治理監管及制止違法新、擴建養殖場工作。
2、工業企業污染整治組。由區環保局、經貿局牽頭負責,整治組由區經貿、環保及茫蕩鎮政府等單位人員組成,積極與市環保局、經貿局對接,共同做好安豐溪流域境內的工業企業污染治理監管。
3、生活污水垃圾整治組。由區住建局牽頭負責,整治組由區住建局和茫蕩鎮政府、黃墩街道辦事處等單位人員組成,積極與市住建局和公用事業局對接,共同做好安豐溪流域生活污水收集、處理,清理流域沿岸堆放及河道上的生活垃圾。
4、河道清淤整治組。由區水利局牽頭負責,整治組由區水利局和茫蕩鎮政府、黃墩街道辦事處等單位人員組成,組織做好安豐溪流域清淤、清障、制止違法棄土棄渣工作。
5、宣傳信息組。由茫蕩鎮政府、黃墩街道辦事處等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做好安豐溪流域水環境整治政策宣傳,動員村(居)民自覺保護水環境,提高群眾的環保意識;做好流域整治信息上報工作。
6、督查指導組。由區監察局牽頭負責,成員由監察局、環保局、畜牧獸醫水產局、林業局、國土分局、水利局、住建局、經貿局等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加強整治工作指導,督促通報安豐溪流域水環境整治工作開展情況。
六、整治措施
(一)明確職責。茫蕩鎮政府、黃墩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切實承擔起基層政府的職能,嚴格按照省、市、區要求,成立本轄區安豐溪流域水環境整治工作機構,加大安豐溪整治工作力度,確保流域水質安全。安豐溪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涉及多個部門,區環保、住建、經貿等部門要加強與市直部門的溝通協調,爭取市直部門的支持,做到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確保安豐溪水環境綜合整治落到實處。
(二)強化管理。環保、經貿部門要加強對安豐溪流域工業企業的日常監測,建立巡查制度,對違法排污企業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罰。當地政府要加強流域內養殖場污染整治,嚴禁流域內新建、擴建養殖場;流域內的居(村)委會要建立垃圾保潔巡查制度,與經營戶簽訂衛生保潔責任書,做到門前清、道路清、河岸清、河道清;加強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確保生活污水達標排放;加強安豐溪清淤、清障,改善流域水質。區環保局要加強水質監測,定期分析流域水質情況。
(三)宣傳教育。積極開展創建綠色社區、清潔家園、生態村等環保活動,提高安豐溪兩岸居(村)民的環境保護意識。通過發放宣傳單、出墻報、廣播等方式,向居住在安豐溪兩岸的居(村)民宣傳安豐溪流域綜合整治的重要意義,使居(村)民認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糾正不良的衛生習慣,不隨手往安豐溪傾倒垃圾,提高居(村)民的文明素質,形成環境保護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真正從源頭上控制污染的產生。(延平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