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推動我縣2013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根據贛州市關于《“十二五”期間各縣(市、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的批復》和《贛州市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要求,按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細則》,編制本計劃。
一、總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著力推進污染減排,明確責任,加強協調,落實項目,嚴格考核,確保完成2013年及“十二五”污染減排任務,以環境保護支撐發展、引領發展、優化發展、服務發展,為全縣“十二五”跨越式發展提供環境保障。
(二)編制依據
1.《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1〕26號)。
2.《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
〔2011〕35號)。
3.國家環保部《關于印發“十二五”主要污染總量控
制規劃編制的通知》(環辦〔2010〕97號)。
4.國家環保部《關于印發〈“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問題減排核算〉的通知〉(環辦〔2011〕148號)。
5.江西省“十二五”污染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
6.贛州市關于“十二五”期間各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的批復(贛市府字〔2011〕353號)。
7.贛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
(三)編制原則
1.統籌銜接。根據宏觀經濟政策、節能減排戰略、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以及全縣2013年總體工作目標要求,從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等全過程系統控制角度,對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方案進行總體設計,加強統籌協調、上下銜接、部門聯動,做到宏觀與微觀相結合,行業與項目相結合。
2.分解落實。準確掌握全縣2013年主要污染排放狀況和重點行業治理水平,科學測算總量控制基數、新增量以及削減量情況,上下統籌銜接,明確工作重點,合理分解指標,落實責任、嚴格考核,切實推動2013年污染物減排工作。
3.合理可行。在綜合考慮新增量的基礎上,按照技術可達可控、政策措施可行,做好存量、新增量、減排潛力、削減任務之間的系統分析,科學確定總量控制目標和任務,確保總量控制目標、任務和投入、政策相匹配。
二、目標任務
我縣2013年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為: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較上年減少1.5%(45.03噸);氨氮排放總量較上年增少1.2%(4噸);二氧化硫排放總量較上年減少1.1%(2噸);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在上年的基礎上,不增不減。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預測及重點實施項目
(一)2012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現狀
以2011年環統為基數,我縣2012年排放基數: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3002噸,比2011年(3033噸)削減1%,氨氮排放量為341噸,比2011年(345噸)削減1.2%;二氧化硫排放量為192噸,比2011年(194噸)削減1%;氮氧化物排放量為79噸,比2011年 (79噸)削減0%。
(二)2013年全縣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預測
預計全縣2013年化學需氧量新增量為37.92噸,其中:工業化學需氧量新增量為30.02噸(按GDP增長10%),生活化學需氧量新增量為7.9噸,(按照我縣城鎮人口增長率0.6%,人均COD排放量68克/人·日、氨氮排放量8.0克/人·日核算);預計氨氮新增量為4.33噸,其中:工業氨氮新增量為3.4噸,生活氨氮新增量為0.93噸;預計2013年其他行業二氧化硫新增量為1.9噸;其他行業氮氧化物新增量1.1噸。
(三)2013年度減排重點實施項目
1.建設石城縣鉭鈮礦歷史遺留污染治理工程項目,當年實現化學需氧量減排35噸,氨氮減排2噸。
2.新增縣城污水管網建設9.27公里,每日增加污水處理量500噸,當年實現化學需氧量減排18.4噸,氨氮減排2.2噸。
3.石城縣天華養豬場治理項目,當年實現化學需氧量減排18.6噸,氨氮減排3.1噸。
4.石城縣揚坤養殖場治理項目,當年實現化學需氧量減排16.6噸,氨氮減排2.6噸。
5.關閉淘汰高能耗、高污染、落后產能磚廠2個,當年實現二氧化硫減排2噸,氮氧化物減排0.9噸。
6.通過調整能源結構,推廣使用天然氣,預計可減少煤炭使用量2000噸,減少排放二氧化硫2.3噸,減少排放氮氧化物0.8噸。
預計全縣2013年化學需氧量新增削減量88.6噸,氨氮新增削減量9.9噸,二氧化硫新增削減量4.3噸,氮氧化物新增削減量1.7噸。
(四)2013年減排可達性分析
1.化學需氧量
2013年COD排放量控制在2956.97噸以內,在2012年的基數上,凈削減量45.03噸,削減率1.5%。預計全縣化學需氧量新增量37.92噸,實際需要削減82.95噸。2013年完成重點減排項目后可實現新增削減量88.6噸。
2.氨氮
2013年氨氮排放量控制在337噸以內,在2012年的基數上凈削減4噸,削減率1.2%。預計全縣氨氮新增量4.33噸,實際需要削減8.33噸。2013年完成重點減排項目后可實現新增削減量9.9噸。
3.二氧化硫
2013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90噸以內,在2012年基數上凈削減2噸,削減率1.1%。預計全縣二氧化硫新增量1.9噸,實際需要削減3.9噸。2013年完成重點減排項目后可實現新增削減量4.3噸。
4.氮氧化物
2013年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79噸以內,在2012年的基數上凈削減0噸,削減率0%。預計全縣氮氧化物新增量1.1噸,實際需要削減1.1噸。2013年完成重點減排項目后可實現新增削減量1.7噸。
四、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分解
縣環保局:科學制定2013年度減排計劃,完善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規范制作減排臺賬,抓好石城縣鉭鈮礦歷史遺留污染治理工程建設,加大工業廢水治理力度,對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落實。
縣城建局:科學制定2013年度減排計劃,加快城區新增污水管網建設步伐,完善原有城鎮污水收集管網,確保城鎮污水處理廠進口濃度達到設計的60%以上,負荷率達到設計的75%以上,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達到50%,強化增加滲濾治理。
縣農糧局:科學制定2013年度減排計劃,督促全縣畜禽養殖業配套建設固體廢物和廢水貯存處理設施,實現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縣工信局:科學制定2013年度減排計劃,明確減排項目,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力度,確保完成關停任務。
縣公安局:科學制定2013年度減排計劃。全面推行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加大黃標車淘汰力度。
五、保障措施
(一)落實工作責任
按照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對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要親自抓、親自部署。縣政府將總量減排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點工作,強化總量減排目標責任考核,實行嚴格問責制。對完成任務的單位給予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單位要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二)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過快增長,加快淘汰落后生產力,大力發展服務業和高新技術業。加強對重點行業的分類指導和管理,制定高污染行業的污染排放強度指標,參照執行國家的清潔生產評價標準,嚴格準入制度。堅決貫徹執行國家《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有關產業結構調整意見,關閉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屬國家明令禁止、淘汰及嚴重污染環境的項目,加快淘汰、關停運行效率低、單位耗能高、污染物排放強度大的項目。
(三)強化監管力度,確保工業源全面達標
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規定,加強老污染源監管力度,重點抓好重污染行業污染控制,依法取締關閉能耗物耗高、污染嚴重的企業。加快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對不能穩定達標和沒有治理設施的排污單位一律停產治理;對治理無望和非法排污企業依法關閉;對達標后仍不能滿足排污總量要求的,必須堅決削減排污量,對現有重點的超標排污企業依法限期治理。
(四)嚴格控制新污染源
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保“三同時”制度。項目審批實行“環保一票否決制”,嚴格控制建設項目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對未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且未經環保部門審批同意的規劃和建設項目,或不符合產業政策、沒有可靠污染治理設施和造成生態環境不可逆破壞以及布局不合理的項目,一律不予審批。
(五)實行容量總量控制
在確保全面達標排放的基礎上,實行容量總量控制制度,建立以環境容量為基礎的新建項目審批機制和工業類項目環境保護準入標準。所有建設項目在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保“三同時”制度的同時,由環保部門依據環境容量和水污染物排放許可總量以及工藝水平等核定允許排放量,嚴格控制新建項目的審批,嚴格實施環境容量“一票否決制”。加強建設項目中后期的管理力度,強化驗收環節管理,繼續做好重點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環境監管。
(六)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
加大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力度,對重點項目給予資金和政策支持。對于低能耗、低污染的先進生產能力的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對清潔生產、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循環利用等改造和建設項目給予支持或補助。
(七)落實環保政策法規
落實有關政策法規,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完善監測體系。建立科學的減排指標體系、準確的減排監測體系、嚴格的減排考核體系。(石城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