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紹興市減排辦《關于下達2013年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的通知》(紹市減排辦函[2013]4號)和《紹興市2013年污染減排工作考核辦法》(紹市減排辦函[2013]3號)精神,結合鏡湖新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為繼續做好2013年減排工作。經研究,提出2013年鏡湖新區減排實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污染物削減任務
根據市對新區考核要求,新區2013年主要污染物減排削減任務為:化學需氧量年削減率為2.8%,削減絕對量為129噸;氨氮年削減率為3.2%,削減絕對量為15噸;二氧化硫年削減率為4.5%,削減絕對量為113噸;氮氧化物年削減率為2.2%,削減絕對量為10噸。
二、主要減排工作
(一)嚴格實施增量控制
1.嚴格控制印染布總量。轉型改造印染生產,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促進產業結構調整。2013年需要通過印染行業整治,實施結構調整轉型升級,全區印染布產量控制在2012年水平以內。(此項由經發局、統計分局牽頭,靈芝鎮、東浦鎮負責)
2.實施畜禽養殖總量和排污總量雙控制。強化部門協作,全面落實禁養區清理、限養區治理工作。完成青甸湖區域養殖清理,實現完全禁養。全區畜禽養殖總量和排污總量控制在2012年水平以內。(此項由經發局牽頭,靈芝鎮、東浦鎮負責)
3.嚴格用煤總量控制。區內非印染企業用煤總量應控制在2012年水平以內。印染企業未實施煤改氣之前用煤量控制在2012年同期的90%以內。(此項由經發局、統計分局牽頭,靈芝鎮、東浦鎮負責)
(二)推進水減排工程項目
1.加快生活污水進管工程建設。進一步加大生活污水收集力度,完成東浦鎮江南明珠苑、贊成美林污水收集進管工程等污水進管工程,增加2000噸/日以上生活污水收集量。(此項由建設局牽頭,靈芝鎮、東浦鎮負責)
2.強化重點工業污染企業監控。完成重點污染企業刷卡排污系統建設任務,對省控以上重點企業進管污水全部實行刷卡排污。全面完成市控以上重點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和換發工作,杜絕無證排污。(此項由環保分局牽頭)
3.開展按經濟效益排序削減排污指標。(此項由經發局、統計分局牽頭)
(三)推進氣減排工程項目
實施清潔能源代替,大力推進“煤改氣”工程。在6月底前完成第一批越大集團、鏡湖印染、興發印花等3家印染企業定型機天然氣改造,金時針織、白鷺印染完成各2臺定型機天然氣改造。12月底前完成轄區內6家印染企業全部定型機的“煤改氣”工作。(此項由環保分局、經發局牽頭,靈芝鎮、東浦鎮負責)
(四)完善減排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減排責任。新區成立以主任為組長、分管副主任為副組長的污染減排領導小組,經發、建設、統計、環保等部門和靈芝鎮、東浦鎮政府領導為成員。制定2013年度污染減排實施方案,兩鎮與重點企業簽訂減排工程建設任務書,確保重點減排工程全面按時完成。
2.加強執法監管,確保合法排污。強化對重點排污單位的日常監督檢查,落實排污總量、濃度雙控要求。強化監督性監測,嚴查違法排污、超量排污行為。對因治污設施不配套造成超標、超量排污的企業實行停產、限產整治措施,對因本身原因造成減排工程進展延期的企業不得評優評先。
3.加強服務協調,推進減排工程。各鎮各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重點抓,切實加強對重點減排工程和企業的現場管理,做好協調服務,工作保障,切實完成減排目標。新區安排一定資金用于減排工程以獎促治。(紹興市鏡湖新區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