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政府與我區簽訂的《肇慶高新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 2015年底,我區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含工業、生活、農業)要分別控制在2600噸、380噸以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不含機動車)分別控制在1770噸、1200噸以內。為確保實現市下達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1〕26號)、《廣東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方案》和《肇慶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方案》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實現目標
以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市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確立科技引領、工業主導的發展態勢,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切實保護園區生態環境,遵循“以污染源普查為基礎、以減排規劃為指引、以工程減排為抓手、以區域削減為主線,大力推廣清潔能源替代,提高企業清潔生產水平”的路線,采取“政府主導、企業主推、全社會參與”的方式,全面實施“依靠科技進步淘汰落后產能、推進治污工程建設、強化環境監督管理”三大戰略,確保實現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狠抓落實,全力推進重點減排工程建設
根據市政府與我區簽訂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我區“十二五”期間要完成區第一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第一污水處理廠尾水深度治理工程、第二污水處理廠首期工程建設,完善污水收集管網,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再生水回用率達到50%。加快推進污水處理設施三大工程建設,其中第一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和第一污水處理廠尾水深度治理工程必須在2013年底前投入運行,第二污水處理廠首期工程在2014年底前投入運行;按照2010年修編完畢的園區《總體規劃》積極完善第一污水處理廠納污范圍內的雨污分流制管網建設,徹底完善沙瀝片區及中心城區部分合流制排水格局,改造為雨污分流制;加快建設第二污水處理廠首期工程納污范圍內配套雨污分流制管網,確保第二污水處理廠首期投產時雨污管網同步投入使用。
(二)嚴格環保準入,有效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
嚴格貫徹落實《肇慶高新區項目準入管理暫行辦法》,強化環保作為入園項目“一票否決”基本條件的重要作用,以環保審批為抓手,積極引導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現代產業發展,重點發展金屬新材料、電子信息、生物醫藥和先進裝備制造業等四大主導產業,第三產業方面重點發展港口物流及現代化服務業和工業旅游,堅持擇商選資,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嚴格按照省環保廳審查通過的《廣東肇慶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區域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其審查意見、肇慶市環保局審查通過的《肇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大旺片區)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其審查意見的要求進行項目引進,禁止“兩高一資”(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浪費型)行業入園,禁止引進電鍍、印染、造紙、皮革等重污染行業,嚴禁引進配套產生、排放第一類污染物工序的項目入園,嚴禁清潔生產水平未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以上的項目入園;從嚴執行建設項目總量前置審核制度,同意引進入園的項目一律不批準使用燃煤、燃重油設施,推行使用清潔能源。
(三)加快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貫徹落實省、市關于淘汰落后產能的有關要求,對園區內現有企業進行核查,加大對園區內早期引入的紡織印染、電鍍、皮革、化工等行業落后生產能力的淘汰力度,強化對新入園項目的清潔生產指引,實行清潔生產審核,使其清潔生產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以上并通過省經信委組織的自愿清潔生產審核驗收,對長期不落實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對需要落實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經貿部門必須制定淘汰落后產能的期限,未按期淘汰的企業要依法關停,有關部門依法吊銷其生產許可證和排污許可證等并予以公告,電力部門依法停止供電等;大力推廣節能新技術、新產品,全面實施節能強企工程,提高能源利用率;加快園區已建成區域企業產業轉移和升級實施,促進園區“騰籠換鳥”,實現“二次創業”。
(四)推進全區禁養工作,徹底減少農業源污染
我區自2009年推行全區生豬禁養政策,把全區劃為“禁養區”,截至2011年底,我區已不存在規模化養殖場,但仍有部分散養戶。為進一步減少農業源污染,要繼續推行全區禁養政策,到“十二五”期末全區不存在養殖專業戶和規模化養殖場(包括禽、畜),建成“禁養區”。
(五)大力推進集中供熱,淘汰分散中小鍋爐
加快國電熱電聯產項目上馬,在國電項目竣工驗收前徹底淘汰國電項目供熱范圍內分散中小型鍋爐,不再批準使用燃煤、燃重油設施,按照廣東省《珠江三角洲清潔空氣行動計劃》要求,對國電項目供熱范圍以外的企業4蒸噸/小時以下鍋爐鼓勵使用電、天然氣;國電新建燃煤機組必須同步投運脫硫脫硝設施并穩定運行,綜合脫硝效率應達到80%以上。
(六)強化污染治理,深化工業源減排
繼續強化現有工業企業污染治理工作,采用國內外先進的生產廢水、工藝廢氣治理工藝,對現有污染治理工藝不能持續達標排放的,必須對其進行限期治理,提升現有設施的工藝先進水平,在限期內不能完成治理并通過驗收的,依法報請關停;大力推廣中水回用,促進科倫、煥發、中恒、達利等企業的中水回用設施建設;嚴格執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制度,到2015年底,我區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達到90%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65%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排放強度比2010年下降60%;對排放工業廢水的企業,要求其必須安裝污染物在線監測設施并與我區污染源在線監控中心連線,企業內部必須建立污染物日監測制度,配備自有監測設備,區環保部門必須對有工業廢水、廢氣產生的企業實施定期檢驗制度,尤其對涉重金屬企業必須實行每兩個月一次監督監測制度,其余重點企業實行每季度一次監督監測制度,加大企業工藝廢氣監測力度,對工藝廢氣產生量較大的企業每季度應至少進行一次監督監測。
(七)大力推進機動車減排,提升成品油質量
加大清潔能源汽車的推廣,完善園區公交系統,加快建設城際快速軌道交通,加強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推行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推動機動車環保合格標志核發,全面提升車用成品油質量,2013年年底前全面供應粵Ⅳ車用汽油、柴油,2015年年底前全面供應粵Ⅴ車用汽油,全區范圍內全面供應粵Ⅴ車用汽油、粵Ⅳ車用柴油。
(八)加強企業監督管理,鞏固監管減排
一是不斷完善污染源在線監控中心建設,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已安裝并聯網的在線監控設施正常運行、穩定傳輸,建立企業在線監測設備常規比對監測校準機制,確保主要污染物排放達到穩定達標,鞏固監督減排成果。二是加強減排設施監督管理,我區污水處理廠、紡織印染行業被列入國家環保部全口徑核查核算,必須加大對“十一五”期間工程減排項目的日常巡查監察,確保減排工程正常穩定運轉,防止污染反彈,同時對列入“十二五”重點減排的項目進行督查督辦,確保項目如期竣工投入使用。三是強化減排跟蹤督察,建立減排報告制度,及時調度和跟蹤管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數據、重點工程減排項目措施進展情況以及環境質量變化情況,建立和完善減排工作檔案臺帳。四是加強園區企業監管巡查,進一步強化日常與突擊相結合、工作日與節日周末相結合的立體環境監察制度,通過推行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和公眾舉報環境違法行為獎勵制度等有力政策震懾園區環境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法企業違法成本。五是提高企業自身環境監督水平,通過開展環保法律培訓增強企業環境守法意識,建立健全企業環境保護監督員制度,增強自身監測能力,發揮企業在環境保護工作中的主動作用,增強企業對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的責任感,構建現代化的企業環保管理制度。
(九)強化“三大體系”建設,夯實減排基礎
一是加強減排統計信息體系建設,加強部門協調,推動環境保護統計工作在各部門協調下順利開展,確保數據真實有效,完善重點污染源信息動態管理系統,及時掌握新老污染源增減動態變化情況,按照國家規定完善環境質量公報和企業環境行為公告等。二是積極推進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建設,有工業廢水排放的企業均要求安裝在線監測設備,強化設備比對監測,提高數據儲存、傳輸和共享等信息化水平,做好新增氨氮和氮氧化物在線監測和數據傳輸,強化數據有效性審核。三是強化減排考核體系,把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重點減排工程及重點措施落實到區內有關部門,將減排指標完成情況納入區年度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
(十)加快建設循環經濟,創建生態工業園區
全面推行清潔生產,按照“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原則,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積極構建生態產業鏈,以金屬新材料、電子信息、生物醫藥和先進裝備制造等支柱產業為核心和龍頭,推動這些核心產業成為生態工業鏈條中的主導鏈,其他類別產業與之銜接,組成生態工業網絡體系,加強企業間的副產品和廢物交換。在招商引資過程中重視引進“補鏈”項目,重視引進資源回收利用、環保產業等屬于靜脈產業的非生產型項目,改善負反饋物流渠道不順暢的薄弱環節。將生態立區的理念貫徹于各項環保工作中,加快實施《肇慶高新產業技術開發區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建設規劃》。按創建規劃加快開展現狀摸查,制定政策、規劃及方案,推進循環經濟、落實節能減排、加強廢物綜合利用、基礎設施配套設施建設等重點工程項目,積極推動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建設有關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是國家“十二五”環境保護工作的重中之重,區屬及駐區各單位必須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按規定落實專職人員負責減排工作。區環委會負責區環境保護工作的協調組織,定期收集減排責任單位反饋的情況,通過召開協調會等方式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并將有關情況反饋區管委會進一步協調解決。同時強化企業在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和主體責任,自覺履行減排義務,努力營造政府主導,企業實施,全社會共同推進的工作態勢。
(二)強化責任考核
要把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重點工程減排項目及重點減排措施分解至區內各相關部門,納入區有關部門的年度績效考核內容,并向全社會公布考核結果;未完成減排任務的單位,一律不得參加區內先進單位評獎及授予相關稱號;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區黨委、管委會每年對其進行獎勵和表彰。
(三)落實資金保障
“十二五”期間我區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任務艱巨,預計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將逾10億元,為確保全區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順利開展,區財政部門要把總量減排工作支出納入財政預算,重點工程建設單位應廣泛拓展融資渠道,積極向上級部門爭取政策性資金支持,確保不影響重點減排工程、重點減排措施和減排管理能力建設進度。
(四)加強能力建設
加強我區減排管理能力建設,完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機構,充實減排工作專職人員,加強我區環境監察、監測隊伍建設,切實推進環保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確保在2015年前完成環保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到2015年底前把我區環境保護監測站建設成為三級監測站,提升環境保護隊伍人員素質,加大對環保部門、企業有關人員的環境保護業務培訓,提高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執行力。
(五)加強信息報送
強化對各項重點工程減排項目和重點減排措施的信息報送,建立工程進展月報機制,各部門按照分工要求編制月報,每月10日前報送至區環保部門,由區環保部門統一收集并形成全區性的減排月報,報送至市節能減排辦公室和市環保局,確保信息及時溝通,及時向上級部門反饋問題并爭取妥善解決。
(六)加大宣傳力度
組織新聞媒體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多渠道、多形式廣泛宣傳“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的重要性、緊迫性以及國家、省、市需采取的政策措施,宣傳減排先進典型,積極推進綠色學校、綠色小區、環境友好企業的創建工作,動員全社會參與污染減排,倡導節能、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積極宣傳創建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的重要性等。(肇慶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