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改善環境質量、確保環境安全、
服務科學發展三條主線,突出“鞏固治水、突出治氣、統籌農村”三個重點,以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為抓手,以解決關系民生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采取綜合措施,積極改善環境質量,為建設“幸福新棗莊”做出應有貢獻。
(二)總體目標
到 2015 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續下降,城鄉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和恢復。建立完備的污染防控體系和環境安全保障體系,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監督管理能力進一步加強,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環保工作大格局更加鞏固,為全面建設“幸福新棗莊”奠定良好的環境基礎。
(三)規劃指標
1.總量減排指標。到 2015 年,全市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含工業、生活、農業)分別控制在 5.0 萬噸、0.52 萬噸以內,比 2010 年分別減少 11.6%(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11.7%)、12.2%(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 12.1%);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 7.6 萬噸、7.3 萬噸以內,比 2010年分別減少 17.3%、16.5%。
2.環境質量指標。到 2015 年,境內斷面水質 21 項指標全部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質標準,水質達標的城鎮飲用水水源地比例不低于 90%。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 90%以上,鄉鎮駐地污水處理率達到 70%以上。城市空氣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濃度比 2010 年改善 20%以上。城區區域環境噪聲與道路交通噪聲達標率 100%。危險廢物(含醫療危險廢物)實現安全處置,廢放射源實現安全收貯,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3.環境管理指標。到 2015 年,環境影響評價執行率 100%,“三同時”執行率 100%,重點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測設施建成率100%,環境監測標準化建設達標率 100%,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達標率 90%。
二、主要任務
(一)污染物總量減排
加大結構調整力度。嚴格執行能耗前置審批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嚴格控制“兩高一資”、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產能過剩項目,注重發展生態旅游等低碳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切實提高綠色生態產業產值占 GDP 的比重。加大電力、焦化、建材、有色金屬、造紙、印染、釀造等重點排污行業落后工藝、技術、設備和產品的淘汰力度。淘汰運行滿 20 年且單機容量 10 萬千瓦及以下的常規火電機組,服役期滿單機容量 20 萬千瓦以下的各類機組以及供電標準煤耗高出 2010 年全省平均水平 10%或全國平均水平 15%的各類燃煤機組。
拓寬工程減排領域。電力、焦炭、造紙、紡織印染、化工等重點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比例不低于 16%。進一步挖掘工程減排潛力,繼續實施工業企業深度治理、城鎮污水處理廠新(擴、改)建、再生水利用和人工濕地水質凈化等水污染物減排工程。加大建材、焦化、燃煤鍋爐、交通運輸等非電行業脫硫工作力度。實施火電行業低氮燃燒改造及脫硝工程以及建材、工業鍋爐等非電行業脫硝示范工程。
拓展管理減排途徑。加快能源結構調整,推行區域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從嚴控制燃煤火電機組新增規模,新、改、擴建非電項目實行煤炭消耗等量替代,逐步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費結構中的比例。加大清潔生產審核力度,強化重點行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及評估驗收,把清潔生產審核作為環保審批、環保驗收、核算污染物減排量的重要因素。到 2015 年全市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率達到 70%。進一步加強監管,提高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效率,確保減排工程發揮實效。重點加強火電行業脫硫設施管理,實施脫硫煙氣旁路拆除和循環流化床爐內脫硫工藝“三自動”等管理減排措施。通過嚴格執行黃標車淘汰制度、在重點地區全面供應國 IV油品、重點區域限行等措施,減少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
(二)水污染防治
1.以加強工業污染防控和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為主要手段,繼續強化總量控制,確保污染源廢水排放穩定達標。進一步加大工業點源治理力度,開展新一輪的工業污染源治理“再提高”工程,按照新發布的《山東省南水北調沿線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修改單》要求,對轄區內所有不能穩定達到新排放標準要求的水污染企業,一律實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確保工業點源穩定達到新的排放標準。加強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強化點源聚集區的污染防治。“十二五”期間,新建滕州精細化工園區、木石化工園區、峨山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稅郭紡織工業園污水處理廠,進一步削減重點區域污染負荷。抓好城市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管網鋪設、污泥處理設施建設,到 2015年,新建、擴建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 18 座,約增加污水集中處理規模 18 萬噸/日,新建、擴建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設施 5 個。升級改造污水處理廠,全部達到一級 A 標準。完善污泥處置工作,推廣污泥無害化處置,新建、擴建污泥處置設施 4 座。
2.以實施再生資源循環利用和河流截蓄導用工程為主要手段,提高轄區內廢水資源化水平,確保達到南水北調水質要求。促進再生水資源循環利用,提高工業企業再生水循環利用水平,規模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應達到 94%。開展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重點解決城郭河、薛城小沙河、嶧城沙河和韓莊運河控制單元入河量超過下游截蓄能力的問題。
3.以控制單元主要河流入河、入湖口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作為最后一道屏障,確保出境水質達到南水北調要求。全面落實湖泊生態保護試點方案規劃的各項任務,加大退耕還濕、退漁還湖力度,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 2012 年 10 月底前,完成 7條主要河流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和河道走廊濕地建設 18個項目,通過大面積濕地生態系統的恢復和重建,攔蓄河道水量,增加流域環境容量,提高水體自然凈化能力,進一步降低上游來水污染負荷,確保水質全面達標。
4.保障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加強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修改完善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規劃,對農村飲用水水源地劃定并建立保護區。對現有滕州市荊泉、羊莊飲用水源地、市中區丁莊、周村水庫、渴口、十里泉飲用水源地、嶧城區徐樓飲用水源地、山亭區東南莊飲用水源地、薛城區金河飲用水源地、高新區清涼泉飲用水源地、臺兒莊張莊飲用水源地等現有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盡快劃定并建立保護區,嚴厲查處影響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的環境違法行為,到 2015 年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不低于 90%。(三)大氣污染防治1.加強重點污染物排放控制。劃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逐步擴大禁燃區范圍,禁止原煤散燒。繼續加強二氧化硫污染控制,新建燃煤機組全部配套建設脫硫設施,脫硫效率達到 95%以上。未脫硫的現役燃煤機組應加快淘汰或安裝脫硫設施,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已投運脫硫設施應進行更新改造,綜合脫硫效率提高到 90%以上。現有火電機組已建脫硫設施,凡設置脫硫煙氣旁路煙道的,實施旁路煙氣擋板鉛封,脫硫效率提高到 80-90%。燃煤電廠應配置分布式計算機控制系統(DCS)和工況在線監測與分析系統。焦化行業煉焦爐荒煤氣全部實行脫硫,H2S 脫除效率達到 95%以上。規模在 35 噸以上、二氧化硫排放超標的燃煤鍋爐全部安裝煙氣脫硫設施,建設低氮燃燒示范工程。循環流化床鍋爐脫硫設施全部安裝在線監控設備。
2.實施氮氧化物污染控制。新建燃煤機組全部配套建設脫硝設施,脫硝效率達到 80%以上。現役火電機組,全部安裝低氮燃燒器,配套建設煙氣脫硝裝置,達到火電廠大氣污染排放標準(GB13223—2011)。鋼鐵行業全面實施燒結機、球團設備煙氣脫硫,建設脫硫脫硝一體化示范工程。水泥行業日產規模大于 2000噸熟料的生產線進行低氮燃燒技術改造,配套煙氣脫硝設施。取消機立窯生產線和直徑 3 米以下粉磨站,原則上不再新上旋窯水泥生產線。新建大中型燃煤鍋爐全部安裝脫硝設施,35t/h 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安裝低氮燃燒器,脫硝效率不低于 30%。
3.加大顆粒物污染防治力度。全面強化工業煙(粉)塵污染防治和原、輔材料堆料揚塵控制。完善現有重點污染源監控系統,必須配套建設防風抑塵網、設立密閉堆場、安裝自動噴淋裝置。煙塵排放濃度超過 30mg/m3的火電廠,必須進行除塵設施改造。未采用靜電除塵器的鋼鐵行業現役燒結(球團)設備全部改造為袋式或靜電等高效除塵器。推廣使用干熄焦、轉爐干法除塵技術,加強工藝過程除塵設施配置。20 噸以上的燃煤鍋爐應安裝靜電除塵器或布袋除塵器,鼓勵 20 噸以下中小型燃煤工業鍋爐使用低灰優質煤或清潔能源。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舊城(村)拆遷、物料運輸和周轉等產生揚塵的環節采取抑塵、降塵措施。推廣城市街道保潔濕式清掃方式。在“一園三區兩線”(即環城森林公園、城市規劃管理控制區、風景名勝區、地質地貌景觀保護區和鐵路、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線兩側可視范圍)以內,禁止從事砂石、石灰石開采和加工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作業。拓寬秸稈綜合利用渠道,嚴格控制秸稈焚燒。
4.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按國家要求,實施油品國家第 IV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全面提升車用燃油品質,鼓勵使用新型清潔燃料。實施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加速高排放的老舊汽車、“黃標車”和低速載貨車淘汰進程,基本淘汰 2005 年以前注冊的營運黃標車,加快提升車用燃油品質。開展在用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工作。機動車環保檢驗不合格的,不得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年度審驗,不得通過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的定期審驗。到 2015 年,機動車年審排氣污染物同步檢測率達到 90%以上。
(四)土壤污染防治
1.深化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成果,客觀評估土壤環境質量狀況,開展土壤環境功能區劃,明確分區控制原則和措施。建立土壤污染、工業場地和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質量動態數據庫并及時更新。
2.加強監測、評估,強化土壤污染的環境監管。在土壤污染調查的基礎上,優化土壤環境監測點位,建立土壤污染監測體系,對糧食、蔬菜基地等重要敏感區和濃度高值區進行加密監測、跟蹤監測和風險評估,建立優先修復污染土壤清單。污染嚴重的土壤,禁止生產農副產品。加強城市和工礦企業場地污染環境監管,開展企業搬遷遺留場地和城市改造場地污染評估,將建設場地環境風險評價內容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禁止未經評估和無害化治理的污染場地進行土地流轉和二次開發。對土壤污染嚴重影響人體健康的區域,要實施居民搬遷,并防止污染擴散。
3.加大土壤污染修復技術的研發力度,增強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支撐能力。開展污染場地治理和修復試點工作,積極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以涉及重金屬污染物產生的工業企業及其周邊受污染的場地為重點,開展污染土壤修復示范工程。
(五)港航污染防治
加強港口、航運污染防治。以南水北調沿線港口污染防治為重點,實施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系統工程。在港口建設船舶油污水、壓載水、生活污水、固體廢棄物和散裝化學品洗艙水排放跟蹤監控信息系統及相應污染物接收處理設施,接收處理率達到100%。利用已建設完成的臺兒莊船舶垃圾接收站接收船舶油污水、固體廢棄物。以南水北調沿線事故應急為重點,建設應急指揮系統和應急處置系統,配備應急反應基地、應急清污船和溢油應急處置設備。在危險化學品碼頭建設散裝化學品洗艙水排放接受處理設施并在港口配備應急反應設備。
(六)農村環境保護
堅持“示范先行、典型引路、因地制宜、分類實施、逐步推進”的方式,全面啟動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到 2015 年,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得到完善,工業污染和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得到控制,生活污染得到有效處理,農業面源污染逐步消除,農村環境監管能力得到加強,公眾環保意識進一步提升,農民生產與生活環境明顯改善。
加快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步伐,強化城鎮污水管網建設,配套完善污水處理設施,逐步提高污水集中處理率,到 2013 年,各區(市)要解決建成區污水直排問題,到 2015 年 70%的建制鎮駐地實現生活污水集中處理。推進生活垃圾處理,推廣“戶收集、村集中分類、鄉鎮中轉、區(市)無害化處理”垃圾處理模式,每個村莊設立垃圾收集點、鄉鎮建設垃圾中轉站或垃圾分類場,定人定責定時清理農村生活垃圾。堅持垃圾分類減量處置,日產日清,可利用垃圾村內綜合利用,不可利用垃圾村集中,鄉鎮定期運輸。到 2015,所有鄉鎮(街道)駐地要建立垃圾收集、轉運和處置體系,使85%以上的村莊生活垃圾得到妥善處理。全面開展畜禽水產養殖治理,對現有不達標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實施限期治理,提倡“畜禽糞污沼氣、厭氧發酵技術應用”,發展“自然養殖法”等生態養殖,減少污染發生。
(七)重金屬污染防治
1.嚴格重金屬污染源監管。嚴格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所有涉及重金屬和劇毒物質排放的新、擴、改建項目,必須在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設置環境風險專題,對新、擴、改建項目的選址、敏感保護目標、環境風險源識別、環境風險預測、防范措施等如實做出評價,提出科學可行的預警監測措施、應急處置措施和應急預案。對重點防控區域的產業發展規劃及重點防控行業規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作為受理審批區域內和行業相關項目的前提。依法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將涉及重金屬的企業列入清潔生產審核的重點防控企業名單,積極推動重金屬企業落實清潔生產審核各項要求,從源頭減少重金屬污染物排放。
2.搞好重金屬環境修復試點示范。實施重金屬污染治理與修復示范工程,在部分重點防控區域組織實施受污染土壤、場地、河流底泥等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工程。加快對含有重金屬的廢舊礦渣、污泥、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實現其危險廢物的妥善處置。
(八)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加強重點行業的清潔生產審核認證,完善行業標準,引導企業產品設計向綠色設計方向發展,提高其對原材料和能源的利用率,減少從生產全過程到產品整個生命周期對環境的影響,在源頭上減少工業固體廢棄物的排放。通過工業園區建設的集聚效應來發展循環經濟,提高固體廢棄物的回收利用水平,促進煤矸石、粉煤灰、爐渣等固體廢棄物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減少這些固體廢棄物對土壤、地下水和大氣的污染。同時加強危險固體廢棄物產生、轉運到處置的全過程監管,落實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并建立健全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和經營許可證管理制度。建設危險廢物收集轉運站,確保危險固體廢棄物的處置率達到100%。
(九)核與輻射防治
建立健全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系,明確各級管理職責,加強放射源安全監管工作,實現全過程無縫隙監管。完成電磁環境污染源申報登記,建設輻射環境本底及污染源信息與環境管理信息系統,做好輻射源信息管理系統的維護和使用,制定有效的放射源分級管理和跟蹤制度。完成棗莊市《輻射安全許可證》的審核換發工作,嚴格審批伴有輻射的建設項目,環評與“三同時”執行率達到 100%,加大廢棄、限制放射源的收貯、監管力度,盡快建設市級放射性廢物庫和實驗室。加大對電磁輻射項目監管力度,優化電磁環境布局,以電力、無線通訊、廣播電視三大行業為重點,加強對移動通信、廣播電視和高壓輸變電等工程項目的執法監管力度,確保電磁輻射環境的安全控制和降低人群密集區的電磁輻射污染。加強輻射環境保護機構、隊伍建設,加大對輻射環境監測和應急能力建設的投入,配備必要的輻射污染監測儀器和防護設備。制定棗莊市核事故與輻射事故應急響應方案,建立事故應急響應組織體系,為應對突發事故做好準備。保持市內輻射環境監測點輻射水平處于天然本底漲落范圍內,環境電磁輻射水平不高于國家標準規定的公眾照射導出限值,輻射環境質量狀況良好。
(十)環境安全防控
加強環境應急能力建設。加大資金投入,購置監測儀器,開展特征污染物監測工作,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置裝備,提高應急能力和水平。嚴格落實環境應急值守、應急報告等制度。加強環境應急設施建設。相關企業要按照環境風險評價的要求,完善企業環境應急設施,儲備必要的應急物品,裝備特征污染物監測設施,提高應急處理水平。按要求開展特征污染物監測,河流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要增加監測重金屬等特征污染物的監測設備,提高預警能力。加快薛城小沙河、臺兒莊小季河環境風險防控庫建設,新薛河淵子崖環境風險防控庫盡快完工驗收。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凡是 2010 年以前編制的環境應急預案都要重新制定,增強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積極開展環境應急演練。市及各區(市)每年要至少開展 2 次環境應急演練,重點企業每年要至少開展 4 次環境應急演練,鍛煉隊伍,積累應急處置經驗,增強環境應急處置能力。加大環境隱患排查力度。各級環保部門要定期、不定期地對環境風險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加大對重點環境風險企業廢水、廢氣的監測頻次,做到問題早發現,隱患早排除。加大對已命令關停的鉛酸蓄電池、塑料煉油等小企業監督檢查力度,嚴禁死灰復燃,消除環境隱患。加強危險廢物的規范化管理。督促鉛、汞、砷等重金屬排放企業加大治理力度,限期完善治理設施,確保達標排放;做到從產生到處理、處置、轉移的規范化管理,特別加強對企業危險廢物的產生處理處置臺帳和轉移聯單制度的落實。
(十一)環境科技與產業發展
大力發展環保產業,通過政策引導、科技創新,為全市環境質量改善提供技術和物質支撐。以環境保護重點工程為需求,以環保示范工程為依托,自主創新和引進消化相結合,大力發展環保裝備制造業。以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工程服務、環境技術研發與咨詢、環境風險投資為重點,以市場化為主體積極發展環保服務業。實行有利于發展環保產業的財政政策,在項目審批和市場準入方面向其傾斜。實施機械裝備、化工、紡織、輪胎等重點行業環境瓶頸因素突破戰略,促進行業技術、產業升級。實施區域環境瓶頸因素突破戰略,以主體功能區和環境承載力為重要依據,科學調整城市和區域的發展方向和產業布局。支持各類所有制企業進入環保產業。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核心技術能力強、市場占有率高、能夠提供較多就業機會的優勢企業和集團,使環保產業成為新興支柱產業。
(十二)生態棗莊建設
開展生態棗莊建設,繼續落實《棗莊生態市建設規劃》中各項工作指標。加強產業結構調整、生態重構與生態恢復,大力發展生態農業、生態工業,扎實推進生態服務業,提高生活質量,改善生態環境。抓好生態脆弱區和退化區的生態修復,積極創建國家森林城市,搞好荒山綠化、封山育林,構建起綠色生態屏障。到 2015 年,新增加一個省級自然保護區,新增保護區面積 3200公頃,全市自然保護區面積達到 11142 公頃。新建并被國家命名國家級生態鎮 22 個,使我市的國家級生態鎮達到 28 個;新建成省級生態鎮 10 個,我市的生態鎮總數達到 38 個。
三、重點項目和投資
“十二五”期間,全市共設置六大類工程,共計 272 個項目,總投資 45.18 億元。
(一)流域綜合治理項目。主要包括污水處理廠、工業污染防治、飲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畜禽污染和區域水環境綜合整治5 大類 84 個項目,共投資 16.69 億元,其中污水處理廠項目 27個,投資 8.04 億元;工業污染防治項目 17 個,投資 2.65 億元;飲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項目 2 個,投資 0.58 億元;畜禽污染防治項目 13 個,投資 1.04 億元;區域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 25 個,投資 4.65 億元。
(二)大氣污染防治項目。主要包括脫硫工程、脫硝工程、煙粉塵治理、VOCs 污染治理、淘汰落后產能 5 大類 129 個項目,共投資 9.71 億元,其中脫硫工程項目 35 個,投資 2.65 億元;脫硝工程項目 19 個,投資 3.84 億元;煙粉塵治理項目 29 個,投資 2.95 億元;VOCs 污染治理項目 14 個,投資 0.27 億元;淘汰關停落后產能項目 32 個。
(三)生態建設和農村環境保護項目。包括農村飲用水安全、農村連片環境綜合整治、農村廢棄物綜合利用、工業與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 5 大類 42 個項目,共投資 15.56 億元,其中農村飲用水安全項目 2 個,投資 2.31 億;農村連片環境綜合整治項目 9 個,共投資 6.51 億元;農村廢棄物綜合利用項目 6個,需要投資 1.42 億元;畜禽養殖項目 11 個,總投資 1.2 億元;生態修復項目 14 個,需要投資 4.12 億元。
(四)固體廢物污染防治項目。主要包括污水處理、污泥資源化利用和綜合處置項目、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建設項目、工業固體廢物交易平臺(資源化利用)、危險廢物和醫療垃圾收集、轉運和處置類項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處置工程項目,共計 7 個,投資 2.37 億元。
(五)重金屬污染防治項目。主要包括含重金屬的廢舊礦渣、污泥、垃圾無害化處理項目,受重金屬污染的土地、河流處置和修復項目,含重金屬的污泥、廢舊礦渣的防水、防滲、防雨、防曬項目,共計 7 個,投資 0.36 億元。
(六)環境安全防控體系、能力和隊伍建設項目。主要包括環境監測預警體系、環境安全防護、事故預警能力建設項目,共計 3 個,投資 0.22 億元。
四、綜合保障
(一)鞏固和完善環保工作大格局
以總量減排、重點流域區域治污考核和生態棗莊建設等重點工作為抓手,積極發揮環保部門參謀協調作用,鞏固和完善黨委領導、人大政協監督、政府負責、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努力的環保工作大格局。繼續推行黨政干部環保工作“四職責任人”制度,把污染物總量減排、環境質量改善、環境風險防范、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域大氣聯防聯控目標的完成情況納入領導干部政績考核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地方政府領導干部綜合評價的重要內容。繼續實施區(市)政府環保目標責任考核辦法。建立重金屬等嚴重危害群眾健康的重大環境事件和污染事故的問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二)完善環保政策體系
建立環境保護投資穩定增長的機制,根據政府財力增長情
況,逐步加大對環保工作的投入。對清潔生產、廢物綜合利用等項目實行貸款貼息補助,對使用清潔能源實行價格補貼鼓勵政策。嚴格執行排污費征收標準,依法、全面、足額征收排污費。完善環境經濟政策,進一步拓寬環保資金的投融資渠道,充分吸引社會資金投向環保領域,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機制。完善綠色信貸政策,建立綠色信貸責任追究制度。
(三)健全科技支撐體系
以環保產業研發基地為平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充分利用科研單位、大中專院校科研力量,對重點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項目進行攻關,解決環境保護技術難點。增強環境保護技術手段,大力推進環境領域的科技創新。加快高新技術在環保領域的應用。運用環境標準和環境保護技術政策推動環境技術進步,提高環境治理的技術含量。提升環境信息網絡化水平,建立服務于社會和大眾的環境信息政府網站。
(四)完善行政監管體系
夯實環境監測、監察、環評和應急四大基礎,實現監測裝備現代化、監測技術科學化、監測隊伍專業化。積極充實第一線的環保執法力量,加強執法人員的業務知識培訓,規范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行為,提高環保執法能力。加大對重點排污企業的監管力度,對不能穩定達標或超總量的排污單位實行限期治理,依法處理各種環境違法行為和違法案件。完善環境行政執法部門與司法機關的協調配合,形成打擊環境違法的長效機制。建立環保基礎數據庫,繼續建設和完善環境信息網絡平臺、環境管理業務應用平臺和環境信息資源服務平臺。
(五)健全環保宣傳和輿論監督體系
深入開展各項環境宣傳和培訓活動,通過各種媒體,加大環境警示教育力度。全面建立公眾參與機制,建立環境信息公開透明制度,保證社會公眾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建立公眾監督機制,加強輿論監督,落實環境污染公眾舉報制度,鼓勵群眾積極參與環保監督管理。積極引導各類環保民間組織投身環保公益活動,提高群眾保護環境意識。
五、規劃實施與考核
各級人民政府是規劃實施的責任主體,要把規劃目標、任務、措施和重點工程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把規劃執行情況作為地方政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責,密切配合,完善體制機制,加大資金投入,推進規劃實施。要在 2013 年年底和 2015 年年底,分別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評估和考核結果向市政府報告,向社會公布,并作為對地方人民政府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棗莊市人民政府)
棗莊市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
發布時間:2012-11-7 9:28:37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