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時期,是我市深入貫徹胡錦濤總書記提出的“建設獨具特色的國際性、現代化宜居城市”,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構筑生態宜居高地的關鍵時期,是環境保護面臨“發展和減排”雙重壓力、尋求突破的重要時期,也是環境保護協同解決重大問題、初步建立與經濟發展相協調的環保體系的戰略機遇期。
本規劃是天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體系中的重點專項規劃之一,旨在通過本規劃的實施,正確處理“十二五”時期我市經濟發展、人口增長、資源利用與環境保護的關系,推動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為生態市建設創造條件。
一、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完成情況
(一)取得的主要進展。
“十一五”時期,我市經濟、人口、能源消費均實現超預期增長,環保工作在環境保護部的指導下,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全市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按照高麗書記“站在高起點、搶占制高點、達到高水平”的要求,以污染減排、生態市建設、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水環境專項治理、工業污染專項整治等工作為抓手,各項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全面完成了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目標,城市環境質量逐步改善,基本完成了天津市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
1.污染減排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2010年我市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13.2萬噸,二氧化硫排放量為23.52萬噸,分別比2005年下降9.6%、11.2%,圓滿完成了“十一五”削減任務。
2.環境空氣質量有所改善。
以污染減排為抓手,嚴格執行污染源達標排放和總量控制制度,“十一五”時期,累計完成51臺總裝機容量為931.8萬千瓦燃煤發電機組的煙氣脫硫工程,非電力行業423臺10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高效脫硫技術改造項目,35臺燃煤設施改用天然氣工程,23臺(套)燃煤設施拆除關停工作,關閉天津市第二煤氣廠,完成35萬戶天然氣替代煤制氣工作。奧運期間,完成485座加油站、6座儲油庫、144輛油罐車的油氣回收治理任務;進一步嚴格施工管理,有效防治揚塵污染。2010年,全市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和好于二級良好水平的天數為308天,占全年的84.4%,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年均值均達到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3.水環境治理取得明顯進展。
以河道治理和污水處理廠建設為重點,在全市實施大規模水環境專項治理工程。對中心城區水體污染比較嚴重的北豐產河、外環河北段、大沽排污河等11條河道和環外31條(段)農業骨干河道實施治理,水環境質量狀況基本穩定,與2005年相比,2010年全市國控斷面Ⅰ-Ⅴ類水質斷面個數不變,劣Ⅴ類水質斷面減少了兩個;引灤入津水質繼續保持良好,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保持100%;主要河流中,泃河等8條河流水質好轉,永定河等4條河流水質惡化,其它河流水質基本穩定。“十一五”末,全市通過環保驗收的污水處理廠37座,設計污水處理能力達到205.85萬噸/日,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85%,中心城區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0%以上。全面完成了污水處理廠的升級改造,出水水質達到國家一級排放標準。
4.生態保護和建設取得新進展。
推動天津生態市建設,編制了《天津生態市建設規劃綱要》和《2008-2010年天津生態市建設行動計劃》,明確了七項任務,149項重點工程,保障生態市建設順利實施;各區縣編制和實施了生態區縣建設規劃,大港和西青區率先通過國家生態區建設技術評估。推動八仙山、薊縣中上元古界、天津古海岸與濕地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規范化建設,自然保護區面積占全市國土面積7.64%;加強了濕地保護,2010年我市濕地覆蓋率達到17.1%;通過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提升改造工程,城鄉面貌更加優美靚麗,城市環境有重大改觀。
5.固體廢物處理處置繼續保持全國領先水平。
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水平全面提高,其中鋼渣、堿渣、粉煤灰渣、脫硫石膏等大宗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均達100%;基本實現天津市范圍內產生的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能夠就地無害化處置,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和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理水平保持全國先進水平;完善以衛生填埋、焚燒等工藝為主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城鎮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由2005年的71.1%上升到93.02%。建立了基于地理信息系統的《天津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技術支持系統》,開展了有毒化學品的“污染物排放、轉移登記制度(PRTR)”試點工作;正式啟動家電以舊換新工作。
6.聲環境質量穩步提高。
積極開展創建安靜居住小區活動,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創建237個安靜居住小區,占實行物業管理小區個數的14.8%;調整天津市噪聲功能區劃,調整面積為1417.4平方公里,相比2004年增加643.91平方公里,使噪聲環境控制布局規劃趨向合理;開展了噪聲專項整治活動,2010年區域環境噪聲和道路交通噪聲平均聲級均比“十五”末下降0.3分貝(A)。
7.農村環境得到初步治理。
生態區(縣)、環境優美鄉鎮及文明生態村系列創建工作取得了較大進展,7個區縣被正式命名為“國家級生態示范區”,15個鄉鎮(11個國家級,4個市級)和915個村建成環境優美鄉鎮和文明生態村。加強了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編制和實施了農村環境綜合污染防治規劃,開展生活污水處理的示范鎮和中心鎮比例為41.5%,鄉鎮比例約為24.3%,行政村比例約為21.1%;開展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的鄉鎮比例約為40%,行政村比例約為21.1%。
8.輻射環境管理得到強化。
完成了天津市城市放射性廢物庫的擴建工作,新建、改建放射庫附屬設施694平方米,使庫容增加到1800立方米;完成了電磁輻射設備(設施)調查;完成了《輻射安全許可證》的核發工作;對核技術應用單位技術人員進行崗位培訓,持證上崗;完成了全國輻射監測網天津市站點建設,結合本市輻射環境監測點位對輻射環境質量進行監控;對重點監控和重點核設施應用單位進行監督性監測;加強了應急能力建設,基本具備應對核與輻射突發事件的監測能力。
9.環境監管能力有所提升。
嚴格實施重大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提高環境準入標準,制訂出臺《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08);全面推進環保系統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完善了以人工監測為主、自動監測為輔的環境質量監測體系;國控重點污染源全部完成在線監測設備的建設、安裝、聯網任務;現場及應急監測能力顯著提高,基本具備應對突發污染事件的監測能力。完成全國環境監察執法標準化建設,環境監察執法能力得到較大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環境質量壓力較大。
大氣環境質量脆弱。近3年可吸入顆粒物年均值雖達到國家二級標準,但維持穩定達標的任務仍然艱巨;采暖期二氧化硫污染問題依然突出,煤煙型污染壓力較大,能源結構及利用效率有待進一步調整提高;二氧化氮年均值雖保持達到國家二級標準,但面臨工業脫氮尚未全面開展、城市機動車保有量快速上升,污染壓力增加,防控問題亟待加強。
水資源短缺型水質污染特征明顯。隨著流域上游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口增加,我市入境水量銳減,入境水質污染較為嚴重,河道水體流動性差、自凈能力弱化,2010年,入境河流斷面中Ⅴ類、劣Ⅴ類斷面占實際有效監測斷面的60%以上。
供水安全面臨威脅。于橋水庫上游來水水質惡化和庫區周邊面源負荷日益加大,使于橋水庫面臨水體富營養化的威脅,供水安全問題不容忽視。
近岸海域環境污染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各功能區達標率不足40%,無機氮是主要污染因子。
生態環境質量無明顯改善。水資源總量嚴重不足,生態用水量大為減少,許多河道常年處于斷流狀態,導致水環境容量降低,水質難以保證;部分地區地下水資源超采,地面沉降擴大;天然濕地面積萎縮,人工化趨勢明顯,生態功能下降;部分區域土地面臨土質退化、鹽漬化、沙化的威脅;整體生態環境狀況仍處于一般水平。
噪聲擾民投訴量較高。道路交通中心城區聲環境影響不斷擴大,社會生活及夜間施工噪聲擾民現象較為嚴重。
輻射環境壓力增大。核技術應用單位越來越多,放射源活度和強度逐年增加;電磁輻射設備(設施)越來越多,對電磁環境容量造成了壓力。
2.環保基礎設施尚不完善。
污水處理設施尚不完善。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有待進一步完善,影響了污水處理設施的功能發揮,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低;中心城區雨污水混接混排現象較為突出,汛期污水直接排入景觀河道,成為景觀水體黑臭的主要原因;再生水生產設施建設滯后和利用效率低的問題并存,配套政策、管理、技術體系尚不完善,電廠等工業用水大戶再生水利用比例低,景觀、農灌利用優勢無法發揮。
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設施能力不足。現有工業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理能力難以滿足發展需要;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公廁等環衛基礎設施仍顯不足;社會流通大宗廢棄物專業收集體系尚不完善,非法拆解存在環境和安全隱患;鉻渣、垃圾填埋場滲濾液、污水處理廠污泥等3個創模遺留問題雖已落實部分項目的資金、責任單位和處置方法,但尚未取得實質性突破。
農村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滯后。村鎮生活污水處理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等基礎設施明顯不足,大量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直接向環境排放。農業面源污染和畜禽養殖污染問題比較突出,對生態環境和食品安全產生不利影響。
公共交通出行率低。目前,全市軌道交通通車里程僅71.6公里,為北京的36%,上海的30%,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為25.7%左右,遠低于北京40%左右的水平。
城市綠化水平有待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2.06%)與北京(52.1%)、廣州(44.4%)、大連(43.0%)等城市相比,差距較大,綠地率和人均公園綠地面積,處于全國31個直轄市和省會城市中下游水平,且綠地布局不均衡,人口密集區缺綠嚴重。
3.環保監管能力建設尚需加強。
環境監測預警體系仍不完善。環境預警監測、污染源減排監測、生態環境監測體系仍不完善,VOC、PM2.5、臭氧等新污染物質監測能力不足,輻射環境預警監測體系仍不完善,環境應急管理相對薄弱,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信息系統亟待建設。
環保科技有待加強。服務于環境管理的環保應用基礎及管理研究不能滿足需求。環保科研基礎設施投入仍顯不足,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發展速度不快。
二、“十二五”面臨的形勢
“十二五”環境保護工作得到全社會的高度重視,節能減排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的約束性指標,廣大人民群眾環境意識加強,對生態環境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市經濟社會仍將保持快速發展,同時我市將大力構筑生態宜居高地,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全力完成國家下達的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推動環境質量逐步改善,這些都將有力地推動我市“十二五”環境保護工作的開展。
與此同時,我市環境保護工作也面臨著嚴峻的形勢。一是經濟保持高速增長,污染減排壓力持續加大。人口、煤炭消費量仍將保持增長的勢頭,由此導致主要污染物產生量增加,而污染減排空間非常有限,任務相當艱巨。二是農村環境問題突出,農村環保工作任務艱巨。隨著城鄉一體化進程的加快,生活污染、鄉鎮工業污染和農業面源將逐年加劇,若得不到有效治理,農村地區環境問題將更加突出,制約農村地區的可持續發展。三是復合污染問題凸顯,改善環境質量和防范環境風險壓力進一步加大。二氧化硫、景觀水體黑臭等污染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臭氧、灰霾、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問題日益凸顯。事故環境風險隱患增加,重金屬、持久性有機物等長期積累的環境問題有可能集中顯現,保障環境安全的任務更加艱巨。
三、指導思想和目標指標
(一)指導思想。
按照把天津建設成為獨具特色的國際性、現代化宜居城市的要求,以生態市建設和構筑生態宜居高地為平臺,以鞏固和改善環境質量為著眼點,以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為重點,建立以區縣政府為責任主體的環境管理機制,協調落實政府有關部門的環保責任,加大環境保護投入,全面提升環境監管能力,保障環境安全,促進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1.預防優先,防治結合。
堅持源頭預防,環境優先,以保護環境優化經濟社會發展;堅持高效治理,不斷提高治污設施建設和運行水平;努力還清舊帳,加快解決歷史遺留的環境問題,消除環境安全重大隱患。
2.重點突破,確保實效。
著力解決突出的環境問題,集中力量率先突破大氣、水環境質量改善,逐步鞏固、擴大生態建設成效。
3.民生優先、統籌兼顧。
堅持以人為本,加大預防、保護和治理力度.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增進人民福祉。堅持統籌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統籌城市和農村環境保護,合理配置公共資源。
4.依靠科技、創新機制。
推動環境科技發展,以技術創新促進環境問題解決。完善環保制度,健全環境監管體系。
5.政府主導,公眾參與。
強化各級政府環境保護責任,加強各部門協作。鼓勵全社會參與環境保護,加強環境信息公開和輿論監督,形成政府、社會、企業相互合作、共同行動的環境保護新格局。
(三)總體目標。
規劃基準年為2010年,規劃目標年為2015年并展望到2020年。
到2015年,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完成國家下達的減排任務;有效實施工業污染全防全控,切實改善環境質量;有效防范環境風險,全力保障環境安全,為構筑生態宜居高地奠定良好的環境基礎。
到2020年,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基本形成與國際港口城市、北方經濟中心和生態城市定位相匹配的環境保護體系,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顯著提高。
(四)規劃目標。
1.大氣環境規劃目標。
到2015年,在全市國民經濟快速增長和燃煤量大幅增加的情況下,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控制,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功能區標準;中心城區和城市近郊區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濱海新區環境空氣質量保持穩定,城市遠郊區環境空氣質量保持良好水平。
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2.水環境規劃目標。
到2015年,嚴格保障城市飲用水安全,鞏固污染源穩定達標成果,持續提高水環境監管水平,城區主要景觀水體基本消除黑臭現象,地表水體水質總體保持穩定,部分水體水質得到改善,近岸海域水質保持穩定。
到2020年,全市飲用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地表水體水質得到改善,近岸海域水質有所好轉,實現天津市水環境質量的穩步提升。
3.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目標。
到2015年,圍繞生態市建設和構建生態宜居高地的總體目標,全面加強自然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取得新的進展,自然保護區建設水平與監管能力得到明顯提升,自然生態惡化趨勢得到遏制。
到2020年,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并趨向良性循環,生態文明廣泛普及,生態保護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
4.農村環境保護規劃目標。
到2015年,初步建成與城市化進程相適應的農村環境保護基本構架,農村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全面建立,農村環境基礎設施逐步完善,基本解決農村環境“臟、亂、差”問題,農業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村鎮環境綜合整治取得明顯成效,農村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
到2020年,建立農村環境污染長效防控機制,城鄉環保一體化格局基本形成,村鎮環境基礎設施健全完善,農村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5.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規劃目標。
到2015年,進一步提高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水平、生活垃圾的無害化處理能力和危險廢物處置及監管水平;解決鉻渣、污泥和垃圾滲濾液等歷史遺留問題;以開展城區污染場地修復試點、二惡英類POPs污染源減排和完善化學品應急體制建設為突破口,全面推進固廢污染防治工作。
到2020年,工業固體廢物污染得到全面控制,城市和農村固體廢物污染得到全面有效治理,全面普及垃圾無害化處理,新型固體廢物得到有效處置,實行危險廢物的全部集中處置。
6.聲環境規劃目標。
到2015年,以噪聲功能區劃調整為契機,提升噪聲自動監控水平,推進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加強交通噪聲管理,強化建筑施工噪聲污染整治和工業噪聲污染控制,提高聲環境質量和噪聲污染控制水平。
到2020年,確保1、2、3類噪聲功能區晝、夜聲級達到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的規定,在4類功能區晝間達標的同時,最大限度的降低夜間聲級,努力接近或達到國家標準。
7.核安全與輻射規劃目標。
到2015年,歷史遺留廢舊放射源退役問題得到根本解決,核與輻射安全得到保障,核與輻射監管能力滿足發展需求。
到2020年,核與輻射安全得到全面保障,核與輻射監管能力進一步提升。
8.環境監管能力規劃目標。
到2015年,與新時期環境保護任務需求相匹配的環境監管能力顯著提高。建立完備的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完善環境執法監督體系,逐步加強環境管理支撐體系建設,綜合提高環境監測、監察、科研、信息、宣教等領域的環境監管能力。
到2020年,環境監測、監察、科研、信息、宣教等環境監管能力進一步提升,基本形成國內領先的環境監管體系。
(五)規劃指標。
1.環境質量指標。
(1)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全年好于或等于2級標準的天數占全年監測天數的比例≥85%(310天)
(2)大氣主要污染物年均值達到國家二級標準(PM10≤0.1mg/m3,SO2≤0.06 mg/m3,NO2≤0.08 mg/m3)
(3)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
(4)城市人口密集區水體基本消除黑臭現象,主要河流水質達到功能區標準
(5)1~3類噪聲功能區聲環境質量達標,4類噪聲功能區晝間聲環境質量達標
2.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標
(1)化學需氧量比2010年減少8.6%(其中工業和生活減少9.2%);
(2)氨氮比2010年減少10.5%(其中工業和生活減少10.4%);
(3)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比2010年減少9.4%;
(4)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比2010年減少15.2%;
四、重點任務
(一)大氣環境保護。
1.嚴格控制煤煙型污染,實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減排。
繼續嚴格控制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加強火電廠煙氣脫硫治理,提高工業自備電廠火電機組脫硫效率,開展中石化天津分公司熱電部、大港發電廠、陳塘熱電廠等5臺火電燃煤機組煙氣脫硫治理,完成天津大沽化工廠、天津堿廠等4臺熱電機組脫硫治理的驗收收尾工作。加大對鋼鐵、石化、建材等行業工業窯爐工藝廢氣的治理,開展對天津渤海鋼鐵集團下屬的天津鋼鐵有限公司、天津鋼管制鐵公司、天津天鋼聯合公司等3家公司、天津榮程祥礦產有限公司、天津天豐鋼鐵有限公司、天重江天重工公司等10臺燒結機煙氣脫硫治理工程。
嚴格執行“上大壓小”政策,逐步關停小型火電機組,并入城市熱電集中供熱管網。關停天津第一熱電廠、陳塘莊熱電廠等小火電機組。
按照國家總量控制工作要求,以火電行業為核心開展氮氧化物防治,到“十二五”末,完成20臺20萬千瓦及以上火電機組煙氣脫硝治理工程,新、擴、改建機組必須配套建設煙氣脫硝設施。推廣工業鍋爐低氮燃燒技術,重點開展鋼鐵、水泥、石化、化工等行業氮氧化物污染防治。
按照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規定,進一步落實相關區政府責任,在外環線以內區域禁止新、擴、改建燃煤及其他高污染燃料項目的審批。
推進城市集中供熱,加強城鎮供熱鍋爐并網,逐步實現全市供熱鍋爐改燃或熱電聯產替代,發展以熱電聯產集中供熱為主導的供熱方式,提高熱電聯產集中供熱在本市供熱結構中所占的比例。對外環線以內10噸及以下149座鍋爐房、246臺燃煤鍋爐實施改燃或拆除并網。
加強無燃煤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分工作,逐步擴大禁燃區范圍,開展以和平區為代表的老城區無燃煤示范區和以中新(天津)生態城為代表的新城區無燃煤區示范建設。
2.加強開放源治理,降低揚塵污染。
開展大氣顆粒物源解析研究,明確顆粒物污染控制重點,合理調整低空排放源和高架點源的布局和結構;嚴格控制工業企業煙粉塵排放;逐步實施冶金燒結機袋式除塵改造;逐步淘汰不符合產業政策的焦化爐,焦化工序全部采用干熄焦工藝;加強對大型水泥粉磨站粉塵污染治理,符合產業政策的水泥企業的除塵設施全部改造為布袋除塵器;加強建設、道橋、拆遷工地、散體物料堆場的揚塵污染治理,減少全市開工作業面,縮短建設周期,減少揚塵污染;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全封閉圍擋墻;拆遷施工現場必須采取灑水噴淋抑塵措施;散體物料堆場必須落實苫蓋防塵措施;強化渣土運輸和道路揚塵監管。進一步加強道路保潔,提高機械化清掃率和灑水壓塵能力,提高城市道路清潔度;加強綠化建設,加大對裸露地面的覆蓋力度,減少城區裸露地面,到2015年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35%,全市林木覆蓋率提高到23%。
3.強化機動車尾氣治理,推行綠標通行、黃標限行、無標禁行。
進一步提高機動車排放控制水平,逐步過渡到國家第四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到2015年供應符合國Ⅳ標準的油品;繼續推進汽車“以舊換新”工作,加速“黃標車”淘汰進程;開展城區長途客運及班線包車黑煙專項治理,對老舊公交車進行更新、淘汰和改造,推進機動車改燃;完善機動車環境管理制度,加強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和對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開展機動車黃、綠標環保標志核發工作,實施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建立機動車環保管理信息系統;建立機動車排氣遙測檢測系統、簡易工況檢測實驗室等機動車排放動態監測網絡。
4.加強工藝廢氣治理,降低揮發性有機物及惡臭污染。
以化工、石化等行業為重點,開展工藝廢氣排放控制工作;重點加強生產過程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放、燃料油和有機溶劑輸配及儲運過程的油氣回收和揮發控制;推進加油站油氣污染治理,按期完成重點區域內現有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的油氣回收改造工作,并確保達標運行;新增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應在安裝油氣回收系統后才能投入使用;嚴格控制城市餐飲服務業油煙排放;梳理惡臭和異味擾民投訴,提高惡臭和異味污染治理技術,重點防治產業型惡臭污染,開展對距離居民聚居區較近的紀莊子污水處理廠的搬遷改造項目,實施對咸陽路污水處理廠和東郊污水處理廠惡臭綜合治理項目,治理市內垃圾轉運設施惡臭和異味污染,對嚴重擾民被市民投訴的工業企業開展惡臭和異味治理。
5.緊密結合結構調整,促進大氣環境質量改善。
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全面落實淘汰冶金、化工、水泥等落后產能的要求。
優化區域工業布局,在城市城區及其近郊禁止新建、擴建鋼鐵、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業;對外環線以內化工污染企業要結合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搬遷改造。
調整能源結構,合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加強清潔能源利用,大力推廣天然氣、風能、太陽能、地熱能、淺層地溫能等清潔能源,提高清潔能源使用量;推進工業、交通和建筑節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動天然氣供熱,到“十二五”末燃氣供熱達到4200萬平米,加快天然氣站建設,提高天然氣汽車保有量;完成華能綠色煤電天津IGCC電站250MW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發電機組;加快發展農村清潔能源,鼓勵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農村沼氣等生物質能使用。到2015年,在一次能源中,煤炭比例在60%以下,天然氣比例在8%以上,可再生能源為3%。
大力發展公共交通、軌道交通、綠色交通,倡導市民采取綠色出行方式;積極推廣電動、混合動力等清潔能源機動車,逐年推行電動、混合動力公交車更新替換。到2015年,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30%以上。
(二)水環境保護。
1.強化總量控制,深化水污染物減排。
繼續削減COD、氨氮排放量。嚴重超標單元實行目標總量控制。重視科技支撐和政策保障,在工程減排的基礎上,加強結構減排和監管減排。
2.全面保障飲用水安全。
修訂、制定外調水源保護條例,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劃定主要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實施于橋水庫周邊及上游污染綜合整治工程,啟動薊縣南部新城建設,有效削減水庫周邊污染負荷。開展引灤水源保護跨省生態補償工作。完成全市飲用水源地規劃。對引黃沿線的子牙河、南運河、馬廠減河、洪泥河等實施截污、清淤等綜合整治工程。
3.加強地表水體綜合治理。
城區景觀河道消除黑臭現象。中心城區景觀河道以溝通水系、水體流動為重點,河道聯通循環。環外區域推動城市景觀水體周邊截污納管設施建設,完善雨污分流系統。薊運河沿線4個區縣16個鄉鎮所在地完善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實現全線點源零直排。“南水北調”建成后增加生態用水的總量,逐步改善地表水體環境質量。
4.繼續推動落實地標,確保污染源穩定達標。
對達不到《天津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企業限期改造治理,確保全市排污單位穩定達標排放。耗水大、污染重的新建工業企業必須進入園區,原有企業逐步向園區集中,工業園區內企業禁止向環境直排。將重金屬、持久性有機物等非常規污染物納入風險管理的領域,臨港工業區、南港工業區、漢沽化工區等重點工業區建設區域應急預警中心與應急反應隊伍,編制突發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5.完善城鎮及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
全面落實“清水工程”確定的目標和任務。新城、示范小城鎮和中心鎮應配套建設污水處理廠和污水收集管網,各級開發區、各產業功能區和各示范工業園區必須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
規劃新擴建張貴莊等污水處理廠,2015年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5%。中心城區消滅16片排水空白區,改造5片雨污水合流區;環外完善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逐步改造合流制地區。建成投運一年以上的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不得低于60%,建成投運三年以上的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不得低于75%。
城鎮污水處理廠、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各污水處理廠必須安裝進出口在線監測裝置,實現對水量水質等指標的監控;2萬噸/日以上污水處理廠必須建設完善的中控平臺;污水處理廠實行運營單位負責制,各運營單位必須獲得相應的污水處理運營資質。污水處理廠污泥實現無害化處理。
加快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30%。按照“分質用水、就近使用”用水原則,農業灌溉、市政雜用、工業回用、景觀環境等要優先使用再生水,重點推動楊柳青、軍糧城等熱電廠使用再生水作為循環冷卻水。建立以“中水庫”為核心的再生水凈化與利用體系。
6.加強排海口監管力度。
開展排海口現狀調查。大沽排污河、北塘排污河等主要排海通道設置自動監測站,對主要污染物的通量實行監控。“十二五”時期通過上游污水處理廠建設實現污染物入海量的削減,同時加強對直排海企業的監管,全部安裝在線監測設備,堅決查處超標排污行為。近岸海域水質保持穩定。
(三)自然生態保育與修復。
1.加強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
完善重要生態功能區劃,編制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規劃,進一步明確薊北山區森林生態功能區、引灤和南水北調水源保護區、重要濕地生態功能區、津西北防風固沙林生態功能區等重要生態功能區的區域范圍、界線及其主導功能。推動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的建設,率先啟動建設薊北山區森林生態功能保護區建設,新增受保護地面積173平方公里,并逐步開展其他水源涵養、水土保持、水源保護、防風固沙、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類型生態功能區建設工作,到2015年,使我市受保護地區占國土面積比例達到12%。
2.加強自然保護區規范化建設與管理。
組織開展自然保護區基礎狀況調查與評估,建立完善的自然保護區檔案和管理數據庫;建立完備的自然保護區管理評估體系,提高綜合監管能力。重點實施八仙山、古海岸與濕地、中上元古界三個國家級保護區規范化建設,加強管護站、科研觀測站、野生動物救護站等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管理機構、人員及設備配置,逐步提高自然保護區的管理水平和管護能力,達到規范化建設標準,促進保護區由數量型向質量型轉變,由面積型向功能型轉變,由速度型向效益型轉變。加強自然保護區執法檢查,切實保護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維護生態安全。
3.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復示范。
完成重點區域污染補充調查,建立和完善土壤狀況數據庫;加強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及其網絡和信息共享平臺建設,建立土壤環境監管體系。重點加強農產品生產基地、工業園區周邊、鄉鎮企業周邊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力度,定期監控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在土壤污染調查的基礎上,制定土壤環境功能區劃和土壤污染防治規劃。逐步開展污染土壤治理修復,近期重點開展基本農田保護區、菜籃子基地、重點污灌區、典型工礦企業廢棄地等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復試點。
(四)農村環境保護。
1.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以“推進農村居住社區、示范工業園區和農業產業園區”環境保護為重點,加快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加快中心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鼓勵村莊采用分散處理方式進行生活污水治理,到2015年,鄉鎮建成區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45%以上,開展生活污水處理的農村行政村比例達到55%以上;繼續實施西青區辛口鎮、王穩莊鎮和武清區石各莊鎮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等一批試點工程,探索我市農村生活垃圾“戶分類、村減量、鎮運輸、區縣處理”的模式,到2015年,鄉鎮建成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65%以上,開展生活垃圾處理的農村行政村比例達到60%以上。結合農村工業發展布局與結構優化調整,促進農村工業企業向工業園區和工業集中區集中,實行污染集中控制、集中處理、集中監管。
2.推動農業面源和畜禽養殖污染控制。
推廣環境友好的農業先進技術。結合農業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大力推動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設施農業的發展,促進現代高效生態農業示范園區建設。全面實施測土配方施肥和農作物病蟲無害化防治技術,大力推廣水肥一體、過腹還田、留茬免耕、生物防治和精準施藥、微灌滴灌等環境友好的先進農業生產技術,廣泛使用復合肥、有機肥、農家肥,提高農藥化肥使用效率,降低資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推廣先進的生態種養模式。積極引導畜禽散養戶向養殖小區集中,加快現代畜牧業示范園區和優勢水產品養殖示范園區建設,加快落實各項環境管理制度和污染治理措施,重點開展畜禽養殖廢棄物和污水治理,采用農牧結合、沼氣化、生態化的方式綜合治理養殖廢棄物。
推進農業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通過各類秸稈還田以及利用秸稈生產有機肥,減少秸稈剩余量。積極推進秸稈禁燒,重點加強對高速公路、國省道兩側和機場周邊區域秸稈禁燒的監管。大力推廣一膜多茬、舊膜覆蓋技術,減少大田用膜量。推進農業廢棄物的“肥料化、基料化、飼料化、能源化、產業化”。
3.深入開展生態系列創建。
圍繞我市生態市建設,繼續加大生態區縣、生態鄉鎮、生態村建設力度,以各級地方政府為主體,穩步推動系列創建活動的全面開展,形成生態建設示范區四級聯創的良好氛圍,保障生態市建設順利推進。到2015年,市內六區、濱海新區、西青區等率先達到國家生態市指標要求,示范小城鎮率先達到生態鄉鎮指標要求,三分之一的規劃保留鄉鎮建成生態鄉鎮,60%規劃保留村建成生態村。
(五)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1.提高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減量化和資源化水平。
通過產業結構調整、清潔生產和技術進步,以冶金、電力、化工等工業固體廢物行業為重點,促進固體廢物的減量化。建設工業固體廢物管理和交換信息平臺系統,全面推進工業固體廢物企業間、行業間、區域性、社會性廢物循環利用進程。繼續做好粉煤灰、鋼渣、電石渣、脫硫石膏等工業廢棄物綜合利用,大力發展金、銀、銅、鐵、鉛、鋅等金屬資源回收技術;加快化工廢渣提取回收燒堿、硫酸、硫磺等精細化工產品的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步伐;拓展一般工業廢物筑路、回填、復墾以及混凝土攪拌、生產肥料等綜合利用新途徑,“十二五”時期,保持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不低于98%。繼續做好進口廢物的利用、管理工作。
2.提高危險廢物利用和無害化處置能力。
完成處置能力4.6萬噸/年的濱海工業危險廢物處置中心工程的建設;推動處置能力5.74萬噸/年的子牙循環經濟產業區拆解終端廢物處理處置中心的建設;提升廢鉛酸蓄電池和焚燒飛灰等危險廢物的綜合處理能力,推進采油廢油泥,感光材料廢物等危險廢物專業處理設施建設;完善醫療廢物的收集運輸體系,建立覆蓋城鎮的醫療廢物收集運輸體系。“十二五”時期,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無害化集中處理處置率保持100%。
3.提高生活垃圾的綜合利用能力和無害化處理水平。
提高生活垃圾綜合利用水平。開展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和資源化利用試點工作,推動建設社區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體系,積極推進生活垃圾綜合利用。鞏固、完善和提高現有垃圾焚燒廠處理技術和管理水平,加快漢沽、貫莊和大港等總處理能力為142萬噸/年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工程建設。“十二五”時期,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4%以上。
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逐步實現達標排放,完成和提升雙口、大韓莊、薊縣等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深度處理設施,避免二次污染,消除安全隱患。
4.提升社會流通領域固體廢物綜合處置能力。
以中日循環型城市項目-子牙循環經濟產業區建設為核心,加快廢舊汽車、廢舊電子產品等社會流通領域固體廢物重點利用和處置企業的建設,提升我市廢舊機電產品、廢舊電子信息產品、廢舊汽車的安全處理能力和處理水平,把子牙園區建設成為中國北方最具實力的循環經濟示范基地。重點推動年拆解能力280萬臺的廢舊電子信息產品回收拆解項目和年拆解能力3~5萬輛的報廢汽車拆解項目建設。
5.推進污泥及歷史堆存廢物的污染防治工作。
在中心城區、環城四區及濱海新區范圍內擴建咸陽路、大寺污泥處置場,新建城南、城東、城北等市政污泥處置場和密云路站、紅旗南路站、洞庭路站、詹莊子站、真理道站、紅星橋站、高峰路站、西橫堤站等8座污泥轉運站,實現市政污泥最終處置。繼續推動實施“鉻渣無害化治理工程”,消除鉻渣污染,逐步修復堆存場地土壤污染;推動電石渣綜合利用技術的研發,拓展新的電石渣綜合利用渠道;逐步開展城市工業污染場地的調查、評估和修復工作,為城市污染場地管理奠定基礎。
6.促進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污染防治工作。
推進現有二噁英類POPs污染源減排的工作。繼續開展POPs廢物的調查和執法檢查工作,識別并建立POPs廢物清單,逐步進行環境無害化管理和處置。積極推進政府POPs污染防治能力建設,建設天津市二噁英類POPs監測實驗室,建立天津市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信息管理系統,實現POPs污染源、廢物和污染場地的動態監管。
(六)聲環境保護。
1.推進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
大力開展“安靜居住小區”創建活動,“十二五”時期再建“安靜居住小區”100個。嚴格控制噪聲敏感區商業、文化娛樂等經營場所使用的高噪音擴音設備的音量及播放時間,嚴禁居民區市內裝修夜間和午間休息時間作業,避免噪聲擾民問題。到2015年,區域環境噪聲平均聲級不高于56分貝(A)。
2.加強交通噪聲管理。
加強城市道路噪聲污染控制,在敏感目標稠密的地區設立噪聲監控系統,對于道路兩側聲環境要求較高的居民文教區,采取隔聲屏障、建筑物隔聲等防治措施。完善道路系統,新建道路與居民住宅樓、居民小區保持合理的緩沖距離。嚴格執行中心城區禁鳴喇叭的規定,減少鳴笛、降低噪聲。限制或設立禁止高噪聲的重型機動車輛進入城市時間及路線,加大對違規車輛的處罰力度。到2015年,道路交通噪聲平均聲級不高于68分貝(A)。
3.強化建筑施工噪聲污染整治。
嚴格實施施工申報審批制度,加強夜間施工許可的管理;禁止夜間進行高噪聲施工作業,開展夜間環境噪聲現場巡查,對噪聲敏感目標集中地區實行施工噪聲監控系統,加強現場管理力度。對固定噪聲設備采取相應的隔聲措施,加大對群眾信訪和糾紛的查處力度,及時受理和解決群眾對夜間施工投訴問題,維持社會安定團結。
4.加強工業噪聲污染控制。
嚴禁在1、2類功能區中新、改、擴建任何產生噪聲的工業企業。1、2類功能區中必須存在的工業企業一律使用低噪聲設備或對聲源采取合理的消聲、隔聲等降噪措施。全面開展重點噪聲源特別是位于1、2類功能區中工業噪聲源的調查工作,對周圍存在噪聲敏感目標的工業企業實行噪聲自動監控。
(七)核安全與輻射污染防治。
1.著力解決歷史遺留廢舊放射源退役問題。
開展歷史遺留的廢舊放射源的退役政策研究,探索設立廢舊放射源處置基金;基本完成我市68枚無回收協議和處置資金的廢舊放射性源的安全處置。推動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原子高科公司等單位回收廢舊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處置,實現放射源生產、使用、處置良性循環,廢舊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送貯率達到100%。
2.加強輻射安全監管。
進一步貫徹落實輻射安全許可制度,加強對核技術應用單位的監督檢查,涉源單位“輻射安全許可證”持證率達到100%;加強電磁環境管理,開展電磁污染源綜合整治工作,開展電磁環境容量研究,對新建基站、變電站和送電線路提出規劃限制要求。開展天津市輻射環境現狀專項調查。
(八)環境監管能力建設。
1.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1)強化環境保護目標責任。
落實區縣政府對轄區環境質量的負責,把環保目標分解為具體的工作要求和階段目標納入區縣政府和黨政領導績效考核中;完善污染減排責任體系,建立減排考核機制,繼續將“十二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減排的重點治理項目和指標以責任書的形式分解到各區縣政府;完善各級政府環境保護問責制、行政責任追究制和行政監察制。
(2)建立環境保護部門合作機制。
理順部門職責分工,建設交通、農業、市容、園林、國土、水務、林業、海洋、公安等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做好相關領域環保工作,形成各級政府和各行政管理部門齊抓共管,通力合作的環境管理長效機制。建立城鄉一體化的環境保護體制機制,把農村環境保護擺上與城市環境保護同等重要的地位,建立區縣、鄉鎮(涉農街道)、行政村三級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目標責任制。
2.建立先進的環境監測預警體系。
(1)完善環境質量監測系統。
大氣環境:科學調整、完善空氣環境自動監測點位,在濱海新區、主要生態功能區和農村區域新建5座,更新4座,升級改造7座環境空氣自動監測子站,建設1座激光雷達監測站和2套交通污染自動監測系統站;增設灰霾、細粒子、非甲烷總烴、揮發性有機物、臭氧、重金屬等監測項目;完善環境空氣質量預警系統。
水環境:完善飲用水源地和地表水監測系統,升級改造5座現有水質自動監測站,新建3 ~4座飲用水水質自動站、7 ~8座重點水域水質自動站、2座水庫浮標站,購置1座移動水質自動站,組建質控實驗室;建設水環境預警支持系統。
聲環境:健全噪聲環境監測點位網絡,在中心城區、濱海新區等重要區域建設16個全天候噪聲自動監測點位;更新設備,開展低頻噪聲監測,開發建設預警支持系統。
自然生態:以“3S”技術為基礎,建立生態環境遙感解析實驗室,建立全市以區縣為單元的不同景觀類型的遙感影像庫、遙感影像標志數據庫、影像光譜數據庫。實施以遙感圖像處理為主建立影像管理數據庫,應用GIS軟件輔助的各種表現方法。建立生態環境監測信息發布平臺;建立生態環境地面動態觀測平臺,提高現場監測能力。配合生態環境遙感監測,提高地面現場監測、遙感核查、生態環境地面調查的能力。
核與輻射:完善自動監測網絡,建設陸地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自動監測系統18套,射頻電磁輻射綜合場強自動監測系統19套,氣溶膠放射性核素分析自動站3套,生活飲用水水源地水中總γ在線連續監測系統1套;完善應急監測體系,建設環境監測預警系統,增加快速響應能力。
(2)完善污染源減排監測技術體系。
建設污染源自動監控網絡,國控和市控污染源全部安裝在線監測裝備;建設污染源人工監督性監測網絡,健全在線監測數據有效性審核監測能力;建設惡臭多重污染源識別體系。
(3)提高環境應急和預警監測能力。
建立完善的應急監測體系。提高應急監測的硬件能力,加強對特征污染物的現場應急裝備,開展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污染物判別、事故跟蹤、信息發布等項工作。完善應急監測指揮管理數據庫系統,加強網絡指揮、管理功能,應急監測網絡傳輸功能。
(4)建設先進的環境監測實驗室。
配備先進的實驗室分析通用及專用儀器設備,提高對生物、固體廢棄物、有毒有害有機物、突發性污染事故應急監測的快速響應分析能力,建設實驗室信息管理系統,實施實驗室全過程的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實現環境監測實驗室的現代化。
3.建設完備的執法監督體系。
按照《全國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標準》,加快推進市、區縣兩級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完善污染源排污費稽查建設,搭建更加完善的污染源信息管理平臺。加強環境安全風險源日常管控,建立全市范圍、數千家規模的大型風險源庫。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和信息交換平臺,完善環境安全應急防控體系和管理制度。建設天津市固體廢物及有毒化學品管理中心,健全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管理機制,提升固體廢物監管能力和重金屬污染監管能力。建設惡臭污染源在線分析監控系統,實現對主要惡臭排放企業和環境敏感點惡臭污染的在線采集、分析、報警和監控。
4.完善環境管理支撐體系。
(1)推動環境保護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建設環境監測與科研實驗中心大樓,完善國家環境保護惡臭污染控制重點實驗室建設,建設全國第一家惡臭污染控制技術工程中心;籌建國家危險廢物處置工程技術(天津)中心、低碳經濟研究中心、濱海濕地種質與工程研究基地、區域聯防聯控技術研究中心,完善水環境實驗室建設,新建新化學物質測試與環境毒理重點實驗室。
(2)加強環境信息化建設。
建設包括污染源、環境質量、行政管理等業務數據環境數據中心,實現環境數據實時交換與共享存儲;推進環境信息化軟硬件管理基礎平臺、業務應用支撐平臺、環境資源共享平臺、環境資源發布平臺四大環境信息平臺建設;逐步建設整合環境質量管理信息系統、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統、危廢及固廢監督管理系統、生態保護管理信息系統、核與輻射安全管理信息系統、環境應急管理信息系統、決策分析系統等七大應用系統。
(3)加快環保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構建符合環保行業特點的終身教育體系,全面落實大規模培訓干部任務,完善環保人才教育培訓體系。加強聯合培養和人才交流合作,組織技術人員進行專業技術培訓,提高業務知識和水平。創新、建立和完善選人用人機制,考核評價機制,分配激勵機制和人才引進機制,營造有利于人才發展的環境。
五、保障措施
(一)嚴格環境準入,促進增長方式轉變。
1.強化環境準入制度。
根據資源稟賦和環境質量,對不同區域實行優先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對可能對環境產生重大影響的項目,逐步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制度;全面推行規劃環評和重大決策環評。通過設定較高的環境門檻,促進三次產業結構和工業內部結構調整,引導高附加值、低污染的高端產業發展,加速淘汰污染嚴重的落后工藝、設備和企業。
2.持續推進強制清潔生產審核。
按照環保部《關于深入推進重點企業清潔生產的通知》(環發[2010]54號)要求,對列入我市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中重點防控企業和54號文中規定的重點行業中的“雙超雙有”企業,耗水、耗能大戶,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做好已實施清潔生產企業的跟蹤與服務,及時協調解決實施中出現的問題,指導企業持續清潔生產。到2015年,應當開展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全部通過審核驗收。
3.推動生態工業園區建設。
推進國家級生態工業園區建設。深化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生態工業園區建設成果,力爭華苑科技園在“十二五”時期通過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建設工作驗收,正式掛牌;空港物流加工區通過國家級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創建規劃評審,正式開展建設;大力推動臨港工業區、南港工業區等新建大型重化工業區的生態化建設,抓好園區布局和產業鏈接,力爭再創建2-3個國家級生態工業園區。推進地方生態工業園區示范建設。結合天津特色,研究構建地方生態工業園區建設標準和評價體系,在區縣工業示范園區中開展市級生態工業園區創建工作,全面推動我市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工作。力爭將子牙循環經濟產業園區建設成為國家級靜脈產業類生態工業園區。
(二)完善法規標準,嚴格執法監督管理。
1.加強地方環保立法。
緊跟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修制定工作,結合我市社會經濟發展趨勢,重點修訂《天津市環境保護條例》、《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天津市引灤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條例》、《天津市防止水污染管理辦法》、《天津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制定《外調水源保護條例》,做好《天津市環境教育條例》、生態與農村環境保護的相關立法準備工作,促進《天津市循環經濟條例》、《循環經濟工業園區管理辦法》、資源綜合利用、濕地保護等相關地方法規、條例和管理辦法的制定出臺。
2.完善地方環境標準體系。
結合我市環境現狀及污染特征,立足環境質量,兼顧總量削減和污染控制,重點圍繞大氣、水、固體廢物、環境噪聲與振動、生態建設等環境要素,開展工業爐窯、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石化及化工行業、食品及農副產品加工業水污染物等地方環境標準制訂,修訂《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等地方環境標準,逐步完善地方環境標準體系。
3.加大執法監督力度。
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聯合執法,充分發揮金融、工商、供電、供水等部門打擊違法排污企業的協調聯動作用;完善環境行政執法部門與司法機關的協調配合,強化環境違法案件向司法機關移送的力度,形成打擊環境違法的長效機制;繼續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保障群眾健康專項行動,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三)拓寬投入渠道,完善環境經濟政策。
1.建立多元投資渠道。
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為導向、企業投入為主體、社會投入和外資投入為重要渠道的多元化投融資體系。增加政府財政支出中一般預算支出的環境保護投入,確保“十二五”時期增長速率不低于“十一五”增長速率,加大對重點生態功能區保護、農村環境污染防治、環保監管能力建設及支撐環境管理決策的環保應用基礎及管理研究的資金投入。充分發揮價格、稅收、信貸等經濟杠桿的作用,積極推動污染治理市場化,鼓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污水、固體廢物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特別要引導農村工業企業和企業家積極投身到農村環境保護建設。
2.完善環境經濟政策。
建立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經濟激勵機制,積極推進主要污染物排放權有償使用和交易。開展區域生態補償試點工作,逐步建立生態補償機制。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產生,誰交費”的原則,全面推行垃圾處理、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等處置付費的制度。積極開展綠色信貸、主要污染物排放權有償使用交易、環境價格等環境經濟政策的探索研究。
(四)強化科技支撐,服務環境管理需求。
1.加強環境管理應用基礎研究。
重點開展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灰霾、臭氧、揮發性有機物、細顆粒物等大氣污染及其控制,水環境及其污染控制,農村環境保護,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環境綜合管理等六大領域的環境應用基礎及管理研究,加大景觀河道水質改善、污水再生利用、雨水綜合利用、非電力行業脫硫脫硝、農村生活污染治理、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等環保科技成果推廣,為解決重大環境問題、削減污染物總量、改善環境質量、防范環境風險提供科技支撐,充分發揮環境科研對環境管理和決策的支持作用。
2.拓展對外交流合作。
繼續深化與日本、美國等國家的科技項目,進一步拓寬環保科技的國內外合作交流渠道,擴大科技合作與交流范圍,增強環保科技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環境保護管理和技術水平。鼓勵環保系統科研機構與國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開展科研工作,聯合培養環保科技人才;學習借鑒國內外先進的理論、技術,提升環保科技研究起點。
(五)加大宣傳力度,強化公眾參與制度。
1.加大環境保護宣傳力度。
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宣傳力度,積極推進公眾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公眾的環保意識;改善環境宣傳教育條件,建立環境教育館,面向公眾特別是青少年開展環境教育;強化媒體環境保護宣傳義務,建立環保公眾參與網站,在主流平面媒體和電視、電臺、網絡上開辦環保專欄,建立穩定的環境信息發布窗口和環境宣傳教育陣地,努力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天津市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新局面。
2.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
加大環境信息公開力度,規范環保信息發布,定期公布區域環境質量、污染物排放、生態保護以及污染防治工作進展情況,強化重大決策和建設項目公眾參與。完善企業污染信息披露制度,充分發揮公眾輿論作用,促進企業自覺自愿開展環境保護工作。(天津市環境保護局)
天津市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
發布時間:2012-11-7 9:28:35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