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十一五”工作回顧及“十二五”面臨的形勢
一、“十一五”環境保護工作回顧“十一五”時期,是我省加快小康社會建設、實現經濟社會發展歷史性跨越和大力實施生態立省戰略、加強環境保護、努力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時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把環境保護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將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減排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明確提出了“環境立省”和構筑“兩江(長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的生態環境戰略。
全省各級環保部門明確“抓源頭,嚴監管,重治理,促減排,上臺階”的工作思路,環境保護事業取得新的進展。各級政府、各部門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做好環保工作的有效途徑,以落實主要污染物減排約束性目標為抓手,嚴格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工業污染防治、自然生態保護和農村環境保護不斷推進,環境執法監督管理力度進一步加大,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全面完成了“十一五”環境保護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
專欄 1 :貴州省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主要指標、重點任務完成情況 | |||||
序號 |
指標名稱 |
2005年 |
2010年目標 |
2010年 |
比2005年增減情況 |
1 |
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萬噸) |
22.56 |
21 |
20.78 |
-7.89 % |
2 |
二氧化硫排放總量 (萬噸) |
135.8 |
115.4 |
1 14 . 89 |
- 1 5 . 39 % |
3 |
地表水 國控 斷面Ⅴ類水質 以上 比例(%) |
80% |
≥95% |
100% |
20% |
4 |
12 個城市全年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 |
貴陽市、安順市、六盤水市、赤水市四個城市全年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95%,其余八個城市全年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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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重點任務完成情況 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 。2010年,全省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20.78萬噸,比2005年下降7.89%;二氧化硫排放總量114.89萬噸,比2005年下降15.39%。 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2010年,全省12個納入監測的城市中有9個城市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比“十五”末增加了2個, 國家環保重點城市貴陽市和遵義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好轉,優良率分別從2006年的92.9%和80.3%提高到2010年的93.97%和90.7%,污染綜合指數分別從2006年的2.232和3.263下降為2010年的1.859和2.463;全省二氧化硫日均值平均水平由2005年的0.060毫克/立方米下降至2010年的0.044毫克/立方米 ;全省國控斷面達到或好于Ⅲ類的比例達80%(2009年數據);八 大水系河流 斷面 優良水質所占比例由2006年的60.8%上升到2010年的74.1%;中心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從2006年的98.4%提高到2010年的100%,全省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從2006年的不到50%提高到2010年的82.1%。 地表水國控斷面劣Ⅴ類水質以上比例達100%。 重點治理項目減排 效果明顯 。 截止2009年底,全省火電機組脫硫設施已全部建成投運。2010年又投入約13億元完成了23臺火電機組脫硫設施的改造,顯著提高了機組的綜合脫硫效率。為促進生產方式轉變,真正實現污染治理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預防轉變,全面開展了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 2006年至2010年共計對全省105家企業下達了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任務,涉及化工、醫藥、輕工、電力、重金屬等行業,對通過審查的企業及時下達了中/高費方案的工作任務,使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持續開展。“十一五”期間,累計實施了1351個限期治理項目,其中省級179個,市級600個,縣級572個,顯著增強了企業減排能力。 治污設施建設加速發展 。 到2010年6月底前, 全省縣級以上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任務順利完成,提前完成“十一五”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任務。污水處理設施個數、設計處理能力、污水處理率分別由2005年底的9個、44.5 萬噸/日 、21.1%增加到2010年底的 9 9 個 、173.6 萬噸/日 、66.81%。截止2010年底,我省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設施 建成 26個, 設計處理能力總計 7055 噸/日 ;正在 建設 的垃圾衛生填埋場46個。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個數、設計處理能力、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由2005年底的3個、2400 噸/日 、26.7%增加到2010年底的26 個 、7055 噸/日 、45.1%。 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加大。 “十一五”以來,我省加大了淘汰落后生產力的力度,省政府與各市(州、地)政府(行署)簽訂了淘汰落后產能責任書,五年來先后淘汰2864萬噸落后產能和1 44 . 9 萬千瓦小火電機組,其中 。 2007 - 2008年關停了水城電廠1×50兆瓦和1×65兆瓦及清鎮電廠2×65兆瓦機組 以及 長期影響我省水環境質量的凱里紙廠和華一紙廠制漿生產線以及桑郎、平郎兩家制糖企業,2009年關停了國電集團公司凱里發電廠4×125兆瓦機組,貴州華電遵義發電有限公司2×125兆瓦機組,貴州黔桂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200兆瓦機組,2010年淘汰了737.8萬噸落后產能 , 真正發揮了污染減排促進“調結構、轉方式”的作用。 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力度不斷加大。 編制并實施了《三峽庫區及上游區(貴州)水污染防治規劃》, 到2010年底, 11個工業污染治理項目已全部實施完成 , 投運率均達到90%以上;31個污水處理廠全部建成并通過驗收,投運率100%。4個城鎮生活垃圾填埋場,遵義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二期工程已建成并通過驗收,息烽縣生活垃圾場已投入試運行,思南縣生活垃圾場正在建設中,貴陽市南郊生活垃圾場由于選址和工藝發生變更,尚處于前期準備工作階段,規劃項目完成率為96%。 此外,還編制實施了《清水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烏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和《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開展了清水江、三岔河、烏江、赤水河和南、北盤江流域水污染集中整治。 農村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工作切實加強 。編制并實施了《貴州省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規劃》,開展了一批飲用水源保護、生活污水處理、垃圾處置和畜禽污染防治等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建設,改善了農村人居環境,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深入推進生態示范系列創建工作,赤水、正安、綏陽、荔波、三都開展了國家級生態縣(市)創建,其中:赤水市、花溪鎮分別獲得“國家級生態建設示范市”和“全國環境優美鄉鎮”稱號。開展了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環境執法檢查,進一步加強公路、水利等工程建設生態環境監察。制定并下發了《礦山生態環境恢復保證金暫行規定》,取締六盤水、畢節等地土法煉鋅和土法煉焦,開展了晴隆縣老萬場礦山、赫章縣媽姑鎮土法煉鋅區生態恢復實驗等試點項目,有力推進了礦山生態恢復。 四大基礎性戰略性工程取得成果。 全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基本摸清了主要污染物產生、處理和排放情況,掌握了有毒有害污染物區域分布情況,初步建立了污染源信息數據庫。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基本摸清了我省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土壤污染類型、污染范圍、污染程度和污染成因,初步建立了土壤環境質量數據庫、土壤環境背景點樣品庫和污染土壤檔案,并初步建成貴州省土壤環境質量監管體系;生物多樣性現狀評價較全面地掌握生物多樣性的縣域分布特點和分布格局,建立了物種信息數據庫;飲用水水源地基礎環境調查及評估 完成 31個 城市 飲用水水源地 、 113個縣級城鎮飲用水水源地 、103個 典型鄉鎮飲用水源地 和 174個農村飲用水源地基礎環境狀況、水質現狀、主要污染物構成、水源管理現狀,建立水源地信息數據庫,為飲用水源地環境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礎。 |
二、當前環境保護存在的主要問題“十一五”規劃實施以來,我省環境保護各項工作雖然取得重大進展,就我省環境形勢而言,環境質量局部有所改善,總體形勢依然嚴峻,壓力繼續加大。突出表現為:經濟總量繼續快速增長,資源環境約束加強、污染物減排壓力增大、改善環境質量的壓力進一步加大、防范環境風險任務艱巨、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農村環境保護工作亟待加強、環境保護基礎工作薄弱,適應新的發展需求難度較大、承擔國際環境義務的外部壓力進一步加大。
三、“十二五”環境保護面臨的形勢“十二五”時期又是我省實施工業強省和城鎮化帶動戰略,加速發展、加快轉型、推動跨越的攻堅時期,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將使環境問題變得更為復雜和不確定,環境保護更為迫切。省委、省政府明確提出要以科學發展為主題,結合我省資源特點,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和經濟優勢,以堅持集聚發展、節約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為主導,調整優化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轉型升級,把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重要著力點,加大環境保護力度,提高生態文明水平,為我省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事業加快發展提供了新的歷史機遇。
第二章 “十二五”環境保護總體目標與指標
一、總體目標 綜合考慮“十二五”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和環境保護發展戰略需要,“十二五”期間環境保護總體目標是:“十二五”期末,重點區域生態治理取得顯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完備的“兩江”上游生態屏障;生態文化產品明顯增加,生態文化體系初步形成。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得到有效保護,城鄉環境質量明顯改善,自然生態環境保持良好,核與輻射安全穩定。
二、約束性指標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在2010年基礎上分別減少6%、7.7%、8.6%、9.8%。其中:化學需氧量、氨氮工業加生活削減比例分別為6.1%和7.8%。
第三章 “十二五”環境保護主要任務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扣“兩加一推”(“加速發展、加快轉型、推動跨越”)主基調,堅持“兩優一保”方針(優化經濟發展,優化環保公共服務,確保環境質量的改善),以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高效配置環境資源為抓手,以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問題為重點,以能力建設為保障,強化環境執法監督,完善監管體制,不斷提高環境管理、科技支撐能力和水平,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歷史性跨越,推動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提高生態文明水平。
(二)基本原則——優化發展,推動轉型。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基礎,堅持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并重原則,在建設良好生態環境的同時,合理開發和利用自然資源,增強社會經濟跨越發展的生態環境支撐能力,促進區域的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環保惠民,促進和諧。堅持以人為本、人與自然和諧的原則,將飲用水源水質安全、空氣質量改善、土壤環境安全等民生問題放在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切實改善環境質量,維護人民環境權益,促進社會和諧。
——預防優先,防治結合。堅持源頭預防,從全省發展戰略、再生產全過程落實環境保護要求,推進科技創新,減少污染物產生量。堅持高效治理,多還舊賬,不欠新賬,不斷提高治污設施建設和運行水平,加強生態環境的治理修復。
——全面推進,重點突破。堅持長遠謀劃,總體設計,對全局性、普遍性的環境問題,要全面部署。同時對重點地區、重點流域、重點行業的突出問題、難點問題,要集中力量重點突破。
——政府主導,協力推動。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協調,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資金投入,加快法律法規和制度建設,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進重點污染治理工程建設。地方人民政府對轄區內環境質量負責,是環境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要落實規劃實施的目標責任制、責任追究制和評估考核制。
(三)主要目標綜合考慮“十二五”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和環境保護發展戰略需要,“十二五”期間環境保護總體目標是: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得到有效保護,城鄉環境質量明顯改善,自然生態環境保持良好,核與輻射安全穩定。主要指標有:
——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在2010年基礎上分別減少6%、7.7%、8.6%、9.8%。其中:化學需氧量、氨氮工業加生活削減比例分別為6.1%和7.8%。
——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地表水國控斷面劣Ⅴ類水質的比例小于20%。地級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年均濃度達到二級標準以上的城市比例為80%,好于二級標準的天數超過292天的比例超過85%。逐步開展重金屬污染場地和土壤的污染防控與修復。
——環境安全工作進一步加強。重點地區、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金屬、持久性有機物、危險化學品等污染防治取得進展。危險廢物基本實現安全處置。環境監管、應急能力增強。
——環境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初步建成。水質達標的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比例提高到90%以上,中心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穩定在100%,其他城鎮(縣級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達標率大于80%。鞏固提高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水平,全面完成縣縣建有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目標。逐步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環境監管體系。
專欄 2 :“十二五”環境保護主要指標 | ||||
序號 |
指標 |
2010年 |
2015年 |
比2010年增減情況 |
1 |
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萬噸) |
34.8 |
32.7 |
削減6%。其中:工業加生活削減6.1% |
2 |
氨氮(萬噸) |
4.03 |
3.7 |
削減7.7%。其中:工業加生活削減7.8% |
3 |
二氧化硫排放總量(萬噸) |
116.2 |
106.2 |
削減8.6% |
4 |
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萬噸) |
49.3 |
44.50 |
削減9.8% |
5 |
地表水國控斷面劣Ⅴ類水質的比例 |
<20% |
||
6 |
地級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年均濃度達到二級標準以上的城市比例(%) |
58.3%(2009年) |
≥80% |
|
地級以上城市好于二級標準的天數超過292天的城市比例(%) |
85% |
二、“十二五”環境保護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促進綠色發展實施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堅持源頭預防,綜合推進,強化結構減排,落實工程減排,完善結構減排、加大管理減排,推行清潔生產,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1、堅持環境優化經濟發展,促進發展方式轉變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發展產污強度低、能耗低、清潔生產水平先進的工藝。鼓勵企業優化生產流程,加快淘汰落后工藝技術和設備。抓好鋼鐵、有色、電力、化工、建材、煤炭等重點耗能行業和重點耗能企業的節能管理,進一步加強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將淘汰落后產能任務按《貴州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規劃方案》落實到地方、分解到企業,按期完成。有關部門每年要向社會公告應當限期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名單和各地執行情況。到2015年,全省預期淘汰落后產能1000萬噸以上,全面淘汰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火電機組。
大力推行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加快推行清潔生產,從源頭上減少廢棄物的產生和排放。強化重點行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及評估驗收,把清潔生產審核作為環評文件審批、竣工環保驗收、核算污染物減排量的重要因素,提升清潔生產水平,降低產污強度。全面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落實總量控制要求。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按照循環經濟要求規劃、建設和改造各類產業園區,實現土地集約利用、廢物交換利用、能量梯級利用、廢水循環利用和污染集中處理。按照“煤-電-化-建材”、“煤-磷-電-化-建材”、“煤-電-冶金-建材”一體化產業循環模式,推進產業鏈接技術的開發運用,加快建設一批省級鋁工業、磷化工、煤化工、鋼鐵、建材等循環經濟工業園區和示范企業。推進循環農業示范縣和循環農業科技示范園區建設。
2、以化學需氧量和氨氮為重點,削減水污染物排放量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過快增長,強化企業工程治理。嚴格執行國發【2007】15號文和國家有關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審批條件,提高準入門檻。把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提條件,對電力、鋼鐵、造紙、紡織和印染四個重點行業實施行業污染物總量控制。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城市建成區、近郊區禁止新建、擴建造紙、化工、皮革、醫藥等重污染項目。鼓勵重污染行業向工業園區集中,集中生產、集中配置資源、集中治理;對城區內已建重污染企業結構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搬遷改造。以飲料制造業(制酒業)、農副產品加工業、化學制品、煤炭等行業為重點,繼續加大工業污染深度治理和工藝技術改造力度,提高行業污染治理技術水平,從根本上促進工業企業全面、穩定達標排放;鼓勵中小型企業廢水集中進入園區廢水處理設施處理;有條件的或缺水地區企業,可通過深度處理,提高廢水回用率。
突出結構減排,著力降低污染物排放量。按照國家相關產業政策,配合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已頒布實施的分行業淘汰落后產能標準,進一步加大淘汰力度,加快淘汰造紙、印染、氮肥、制糖、啤酒、皮革等重點排水行業落后產能。
全面提升城鎮污水處理水平。加快污水收集管網建設,進一步推進雨污分流,加強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監管,使污水處理廠平均負荷率由70%升到80%以上,全省城市污水處理率不低于80%,管網覆蓋率達80%以上。重視污泥安全處理處置和垃圾滲濾液治理,開展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污水處理規模在10萬噸/日以上的污水處理廠要因地制宜地對其產生的污泥進行無害化處理處置。著力推進小城鎮生活污染治理,規劃人口3萬人以上或納入污染普查范圍的重點建制鎮都要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推廣實用的分散型污水處理技術。
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大力推行清潔養殖,加快轉變畜牧業發展方式。科學劃定畜禽禁養區,開展禁養區環境專項整治。加強源頭控制,嚴格環保審批。到2013年完成禁養區劃定,到2015年配套完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固體廢物和污水貯存處理設施,并保證設施正常運行。
3、以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為重點,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強化電力行業二氧化硫減排,大力推進煙氣脫銷設施建設。新建燃煤機組全部配套建設脫硫脫硝設施,脫硫效率達到95%以上,脫硝效率達到80%以上。對已投運的脫硫設施中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或實際燃煤硫分超過設計硫分的機組進行更新改造,對單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貴陽市單機容量20萬千瓦及以上的燃煤機組實行脫硝改造,綜合脫硝效率達70%以上。根據國家產業政策,淘汰落后產能,推動能源結構改變。
突出結構減排,著力降低污染物排放量。按照國家相關產業政策,配合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已頒布實施的分行業淘汰落后產能標準,進一步加大淘汰力度,加快淘汰電力、鋼鐵、建材、有色、石化等重點大氣污染行業。
加快非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進程。“十二五”期間,全面實施燒結機煙氣脫硫,建設脫硫脫硝一體化示范工程。新建燒結機應配套安裝脫硫脫硝設施,全面推進現役燒結機煙氣脫硫工程,到2015年末所有燒結機和位于城市建成區的球團設備實施煙氣脫硫,脫硫效率達70%以上;位于城市建成區的燒結機,應建設煙氣脫硫脫硝一體化示范工程,開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等多種污染物協同控制。加強工業窯爐煙氣二氧化硫治理工程,新建項目必須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現有有色冶煉設備、建材窯爐、煉焦爐、燃煤鍋爐等重點污染源安裝煙氣脫硫設施,“十一五”已投運脫硫設施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進行脫硫設施改造,10蒸噸以上的現有燃煤鍋爐全部實施煙氣脫硫并建設安裝污染源在線監控設備。積極推進水泥行業脫硝工程建設,新建的新型干法窯采用低氮燃燒技術并安裝脫硝設施;現有位于大中型城市的規模大于日產4000噸熟料的新型干法窯水泥生產線實施低氮燃燒技術改造和煙氣脫硝工程。
加強機動車氮氧化物控制。推進營運車輛的有效管理和監控,實施機動車環境保護定期檢驗和標志管理。嚴格執行老舊機動車強制淘汰制度,淘汰2005年以前注冊的運營黃標車。在全省范圍內嚴格實施國家第Ⅳ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鼓勵使用新型清潔燃料。對機動車污染問題突出的城市加強機動車需求管理。到2015年全省機動車尾氣檢測率達80%以上。
(二)切實解決關系民生的突出環境問題,改善環境質量堅持以人為本,民生優先,以保障飲用水安全和空氣質量改善等與群眾健康密切相關的環境問題為重點,加強綜合治理,明顯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1、堅持讓江河湖泊休養生息,改善水環境質量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確保群眾飲水安全。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依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HJ/T338-2007)對省政府確定的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進行調整和優化,切實加強水源地的環境管理,有效保障居民飲水安全。結合《全國城市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2008-2020年)》,編制實施《全省城鎮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全面開展縣級城鎮飲用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開展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調查、監測、評估,科學劃定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加大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監管力度,禁止有毒有害物質進入保護區。建立和完善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監測體系。建立健全飲用水源安全預警制度,定期發布飲用水源地水質信息。創新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機制,實施飲用水保護行政長官負責制。起草并報省政府批準實施《貴州省飲用水源環境管理辦法》,為全省飲用水源環境管理提供法制保障。
加強重點流域的水環境保護及污染防治。繼續推進三岔河、烏江、赤水河、清水江、都柳江和南北盤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進一步加大赤水河流域保護力度,編制并實施《赤水河流域綜合管理規劃》,深化三峽庫區及上游區(貴州境內)水污染防治,編制實施《三峽庫區及上游區(貴州)“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規劃》,到2015年,三峽庫區及上游區貴州境內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局部區域水環境有所改善,重要生態保護區生態服務功能穩定良好,流域主要水功能區水質整體上達到水功能區劃的保護目標,主要考核斷面水質考核指標達到國家規定水質要求。加強匯水區范圍內工業污染源有毒有害物質的管理與控制,避免跨界污染。
推進地下水污染基礎調查。按照環保部統一部署開展地下水污染狀況普查。在工業危險廢物堆存、垃圾填埋、礦山開采、石油化工行業生產等地下水污染問題突出的地區有計劃地開展地下水污染修復試點工作。禁止利用滲井、滲坑排放污水及隨意堆放固廢堆放等污染地下水的行為,逐步解決城鎮生活垃圾對地下水的影響,逐步控制農業源對地下水的污染。控制地下水開采,避免地下水開采引起的地面沉降。推進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協同控制,建立健全地下水環境監管聯動機制。
2、實施多種污染物綜合控制,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深化顆粒物污染控制。全面加強點源和開放源的污染防治,對電力、建筑、冶金和工業鍋爐提供嚴格的控制要求;各城市要結合其建設工作,加強建筑施工、道路揚塵等污染控制。重點城市實施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改善)方案工作要求。
改善大氣環境質量。落實省政府《關于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質量的實施意見》,重點解決部分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不到功能區標準的問題。大力推廣清潔能源,逐步提高城市清潔能源使用比例。
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堅持減緩和適應并重,充分發揮技術進步的作用,加強政策支持,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積極推進低碳技術的引進和轉化,控制工業、建筑、交通和農業等領域溫室氣體排放。大力推動發展可再生能源,優化能源結構。提高森林蓄積量,增加森林碳匯,增強固碳能力。推進貴陽市國家級低碳城市試點,開展適應氣候變化重點示范區建設。逐步建立和完善溫室氣體排放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開展區域氣候變化環境影響研究。加強極端氣候事件監測預警,建立防災減災和應急系統,加強國際國內合作,增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知識普及,提高公眾應對氣候變化意識。
3、加強城市綜合治理,改善聲環境質量加強城市噪聲污染控制。貫徹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加強重點源管理。擴大噪聲達標功能區面積,提高功能區夜間噪聲達標率。強化聲環境達標管理,制定達標區保持或進一步改善計劃和不達標區噪聲削減計劃,完善噪聲敏感區管理政策措施。全面改善環境保護重點城市聲環境質量,加強交通噪聲污染防治,強化施工噪聲污染防治,推進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深化工業企業噪聲污染防治。健全污染源管理制度,妥善解決噪聲擾民問題。
落實環保部《關于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鄉環境質量的指導意見》,通過加大重點領域噪聲污染防治力度,強化噪聲排放源監督管理,加強城鄉聲環境質量管理,強化監管支撐能力建設。到2015年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能力得到進一步加強,工業、交通、建筑施工和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排放達標,居民噪聲污染投訴、信訪和糾紛下降,城市聲環境功能區達標率明顯提高。
4、綜合防治土壤污染,改善土壤環境質量 加強土壤環境保護基礎工作。建立省級土壤環境質量基本信息數據庫和信息管理系統,實時動態更新。在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試點地區和“以獎促治”政策實施村鎮開展土壤環境監測試點,逐步建立土壤環境監測體系。加強土壤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建設,建立土壤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預警工作協調機制。
加大農用地土壤環境保護力度。以基本農田、重要農產品產地特別是“菜籃子”基地為重點,開展農用地土壤環境監測、風險評估與安全性劃分,建立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檔案。嚴格控制農業區和農產品產地周邊工業污染,嚴格控制主要農產品基地的污水灌溉。開展農產品場地環境質量狀況評價,強化對農藥、化肥及其廢棄包裝物以及農膜使用的環境管理。
積極防范農村地區污染場地環境風險。開展農村地區污染產地調查與評估,建立農村地區污染場地清單,嚴格控制污染場地再開發利用的環境風險。以工礦遺留地特別是重金屬污染的典型區域,以有以地下水為水源地的地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等為重點,開展土壤治理修復示范工程,加快農村地區歷史遺留工業污染產地治理修復。
積極防治農業面源污染。開展農產品主產區和水污染防治重點流域、區域,農業面源污染評估與監控。大力發展循環農業、生態農業和有機農業,積極推進綠色無公害農產品和有機農產品基地建設,采取技術、工程、管理措施,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建立一批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區和示范工程。
5、加強生態保護和監管,提高生態安全水平開展國家級生態示范建設,推進國家級生態縣(市)、生態鄉鎮、生態村創建工作。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大力推進省級生態縣、生態鄉鎮、生態村的創建。完成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濕地公園等重要生態功能區核查。深化推進赤水河流域生態環境綜合管理工作,建立跨省流域聯合保護機制。到2015年完成3個市(州、地)、25個縣(市)350個鎮和3500個村的生態示范建設工作。
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貫徹執行《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編制實施《貴州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逐步建立生物多樣性監測、評價和預警制度。深入開展生物多樣性優先區域生物物種資源調查,推動重點地區和行業的種質資源庫建設。通過綜合流域管理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減少物種資源的喪失和流失,生物物種以就地保護為重點,加強外來有害物種的侵入防治。
加強資源開發環境監管。加強土地開發利用礦山和水能等資源開發項目以及公路、鐵路、輸油管道等大型工程建設的生態環境監管,落實企業生態保護與恢復的主體責任,規范開發建設與日常運營活動,保護生態環境。
6、加快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提升生活垃圾處理水平繼續加強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配套完善生活垃圾收運系統,著力構建“城鄉統籌、技術合理、能力充足、環保達標”的生活垃圾處理體系,積極推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整治簡易垃圾處理或堆放設施和場所,開展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加強垃圾滲濾液污染處置工程建設。加強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運行監管。積極推進《貴州省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十二五”規劃》項目的實施,到2015年規劃區范圍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70%以上。
(三)加強重點領域環境風險防控,維護環境安全將核與輻射、重金屬、危險廢物、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危險化學品等作為防范環境風險的重點領域,完善法規政策,健全防范、預警、應對、處置體系,加強環境監管,著力解決工業化進程中環境安全保障問題。
1、強化環境風險管理基礎,建立防控保障體系開展全省環境風險調查與評估。根據環保部統一部署,開展環境風險的高發區域和敏感行業的摸底調查。調查排放重金屬、危險廢物、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生產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建立環境風險源分類檔案和信息數據庫,實行分類管理、動態更新。
完善環境風險管理措施。把環境風險納入環境管理體系,規劃環評和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要對防范環境風險提出明確要求,使環境風險防范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運行。健全完善環境風險專項監察制度。
開展環境健康損害調查。開展環境健康損害調查研究,基本掌握我省環境污染健康損害的情況,開展環境與健康綜合管理試點,降低影響人體健康的環境風險。
落實企業防范風險主體責任。摸清高風險、重污染企業,按照國家相關政策法規要求逐步建立該類企業退出制度。利用物聯網和電子標識系統等手段,對危險化學品等高風險物資的存儲、運輸、使用,實施全過程監控。建立企業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和應急處理制度、特征污染物監測報告制度,嚴格企業穩定達標排放,切實提高企業防范突發環境事件能力。對重點風險源、重要和敏感區域定期進行檢查,對高風險企業進行掛牌督辦。
完善環境風險應急響應體系。根據《全國環保部門環境應急能力建設標準》推動省、市、縣環境應急部門三級化標準建設。建立健全環境應急管理體系,通過環境應急標準化建設推動市(州、地)級環保部門在環境應急管理機構、應急管理人員、能力建設及環境應急裝備等環境應急工作逐步走向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組織展開環境風險源的調查和評估,摸清主要區域、流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環境風險底數,建立本轄區環境風險源檔案和數據庫,為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預警和隱患治理提供基礎數據。加強對重大環境風險源的動態監控與風險控制,定期組織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及時查找風險,盡早消除隱患,將環境風險控制在較低的限度。
加強環境污染損害評估研究。根據國家相關要求積極推進省級環境污染事故損害專業鑒定評估機構建立,逐步完善軟硬件設施,加強環境污染損害事件評估鑒定研究,逐步開展環境污染損害評估工作,探索建立環境污染損害責任保險制度,促進環境污染責任追究和賠償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
2、加快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提升環境監管水平加快建設環境監測體系,全面提升環境監測整體水平。重點加強市(州、地)、縣(區)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建成符合標準化要求,覆蓋全省的環境監測體系,提升決策支持能力,向社會提供保障性的環境監測服務。大力推進環境監測評估與信息能力建設,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社會共享。“十二五”期間,計劃在全省82個縣(區)建設“環境質量監控與預警平臺”和“污染源自動監控平臺”,全省范圍內建設15個水質自動監測站。加強特征污染物監測,保障人體健康,圍繞環境風險防范,加強環境預警與應急監測工作,摸清重點區域潛在的環境風險,建立健全環境風險源數據庫,落實信息分析與共享平臺,及時跟蹤和發現污染源的環境風險隱患,有效提升部門間協作水平與協作效率。
全面加強輻射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建立科學有效的輻射環境監測體系。逐步完善輻射環境管理體系,重點實施省級輻射環境監測機構能力建設,積極推動地市級輻射環境監測機構建設,加強省、市二級輻射環境監測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建立輻射環境監測能力保障體系,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管理體系,進一步完善省市輻射環境監測能力標準化建設,加強預警和應急能力建設,提高核與輻射安全水平。到2015年省級核與輻射監測能力達到標準化水平,各市(州、地)建立起輻射環境監測機構,監測能力達到標準化水平的80%以上。
建設完備的環境執法監督體系,強化環境執法能力。持續加強全省環境監察執法能力和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提高自動監控設施與監控中心能力建設,加強環境監察執法經費保障,系統提升隊伍整體能力水平,綜合提升執法效率,建成體制優化、職責明確、執法規范、裝備完善、監督有力的環境執法監督體系。省環境監察總隊標準化建設達到一級標準,地市級、縣級市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達二級標準,其他縣(區)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達三級標準。
3、控新治舊相結合,推動重金屬污染防治加強重點行業和重點區域重金屬污染防治。落實國家《 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以重有色金屬礦采選業、重有色金屬冶煉業為重點,以鉛、汞、鎘、砷、錳、銻為重點防控要素,以企業污染防治為主,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大重點行業防控力度,積極推進涉重金屬行業企業落后產能淘汰,減少重金屬污染物產生。逐步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堅持新增量與淘汰產能“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著力解決一批重金屬污染突出,社會關注較高的地區的歷史遺留重金屬污染,如萬山特區和丹寨汞礦渣、“錳三角”、黔西北地區土法冶煉產生的廢渣污染問題。對《國家“十二五”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確定的我省重點防控區實施重金屬排放總量控制。到2015年重點區域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比2007年降低15%,非重點區域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不超過2007年水平。
優化產業布局和區域布局,實施重點污染源綜合防治。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優化升級,優化工礦區布局和重點產業園區布局,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鼓勵企業開展深度處理,提標升級。鼓勵有色金屬冶煉業、皮革及其制品業、電鍍等行業實施同類整合、園區化集中管理。推動含重金屬廢棄物減量化和循環利用,積極推行清潔生產,對涉重金屬企業依法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所有重金屬企業每兩年開展一次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逐步解決重金屬污染歷史遺留問題。
提升重金屬污染源監管水平。將涉重金屬產生和排放企業納入重點污染源管理。在重點區域的部分工業污染源,對規模以上工業污染源,具備安裝污染源在線監控條件的,必須全部安裝污染源在線監控裝置,確實加強其污染防治設施運行及排放污染物的監管。增加污染物排放監督性監測和現場執法檢查頻次,重點監測和檢查有毒污染物排放和應急處置設施情況。污染源對各類生產和消防安全事故制定環保處置預案、建設環保應急處置設施。根據國家部署進行重金屬重點區域調查評估,逐步建立健全重金屬污染事件應急體系,開展重金屬違法排污專項整治行動。
4、大力推進固體廢物處理處置,降低危險廢物環境風險加大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力度。完善固體廢物全過程管理制度,落實有關鼓勵工業固體廢物利用和處置的優惠政策,積極推動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和處置的技術開發,進一步提高工業固體廢物收集處理、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置水平,固體廢物利用、處理、處置設施環境風險和環境影響明顯降低。積極推進脫硫石膏、磷石膏、煤矸石、粉煤灰、煤泥、爐渣、鋼渣、鋇渣等工業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項目建設。努力推動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到2015年,協助有關部門將我省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提高到60%。
全面推進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全面落實危險廢物全過程管理制度,促進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規范化管理。推進含汞廢物等歷史堆存和遺留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確保新增含汞廢物無害化利用處置。加強醫療廢物全過程管理,9個中心城市醫療廢物集中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因地制宜推進農村、鄉鎮和偏遠地區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
建成全省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并保證正常穩定運行。完善危險廢物集中處理設施運行收費標準和辦法。以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和經營許可證管理為核心,加強對危險廢物產生企業和處置企業的監管,切實落實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對危險廢物實行全過程管理。嚴格各級環保部門對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和危險廢物出口企業的監管,預防和打擊廢物非法進口和出口。
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考核制度,以年產生危險廢物10噸以上和具有急性毒性、反應性、易燃性、腐蝕性等特性危險廢物的產生單位為重點,加強環境監管,從源頭杜絕危險廢物非法轉移。2015年,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污染防治達標率達到90%。
(四)完善環境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保障均衡發展將環境監管、環境基礎設施、環境監測與評估、環境應急、環境信息等納入環境基本公共服務范疇,健全政府為主、統一標準與分級分區相結合的環境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不斷推動區域之間、城鄉之間環境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1、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提高環境基本公共服務水平開展實施貴州省環境功能區劃研究,落實貴州主體功能區劃。依據貴州省主體功能區規劃,根據不同地區主要環境功能的差異,開展貴州省環境功能區劃研究,逐步構建分類指導、分區管理的環境空間格局。在主體功能區規劃中確定的優化開發和重點的城市化地區,要加大環境治理力度,加強環境風險防范,保護和恢復生態用地,改善產業和人口集聚區域的環境質量。限制開發的生態地區,要加大重點生態功能區的保護和建設力度,加強生態恢復,增強水源涵養、水土保持、防風固沙和生物多樣性等功能,維持自然生態系統及其服務功能的基本穩定。限制開發的農產品主產區要加強環境監管,引導發展綠色農業,維護提高農產品產地的環境質量,保障主要糧食產區的環境安全。禁止開發的自然文化資源保護區,要依法實施強制性保護,維護自然生態和文化遺產的原真性、完整性。具有一定的資源開發潛力但目前尚未開發的區域,要嚴格環境準入,規范引導自然資源合理有序開發。
實施區域環境保護總體戰略。按照分區分類指導原則,逐步構建區域統籌協調、環境功能明確、分工合作的環境保護管理新格局,加強對我省涉及三峽庫區及上游區重點流域資源能源開發活動的環境監管,嚴格項目開發及產業轉移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加強五大能源化工基地環境風險防范。完善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
2、加強城鄉統籌,提高農村環境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按照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要求,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堅持城鄉統籌規劃,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實施城鄉環境污染防治同步推進。
加強農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開展農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狀況調查,摸清污染現狀和治理設施情況,強化農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維護。對納入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范疇的集鎮和規模較大的村莊,建設集中污水處理設施,城市周邊村鎮的污水納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網;居住分散、經濟條件較差的村莊,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處理。因地制宜逐步推進縣域垃圾處理設施的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積極推廣戶分類、村收集、鄉(鎮)運輸、縣處理的方式,提高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完善設施運行長效機制,切實發揮處理設施的效益。
提高農村種植、養殖業污染防治水平。按照《食用農產品場地環境質量評價標準》、《溫室蔬菜產地環境質量評價標準》和《畜禽養殖產地環境評價規范》、《化學食用環境安全技術導則》、《農藥使用環境安全技術導則》等標準,強化對農藥、化肥、農民食用的環境管理。加強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發展生態農業,推進有機食品基地建設。
保護和改善農村環境質量。不斷深化“以獎促治”政策,重點解決環境問題突出的村莊環境污染,以農村生活污水、畜禽垃圾污染治理為重點,推進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全面啟動農村清潔家園,清潔田園、清潔水源建設,使局部農村環境污染加劇、破壞生態的趨勢得到遏制。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利用適合貴州地理環境的環境綜合整治模式與技術,全面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局面。在2015年,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健全農村環境保護長效機制,防治城市污染向農村擴散。
3、完善環境監管體系,提升環境服務水平,加大環保人才培養以基礎、保障、人才三大工程為重點,大力推進環境監管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建設,基本形成污染源與總量減排監管體系、環境質量監測與評估考核體系、環境預警與應急體系,初步建成環境監管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加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以縣級和部分地市級環境監測、監察機構為重點,加強市縣環境監測站、監察、應急和宣教機構建設,配置儀器設備,提高標準化建設水平,提供基礎性、保障性的環境監管服務。逐步開展農村飲用水源地、村莊河流(水庫)水質監測試點,推進農村空氣背景站或區域站建設,加強流動監測能力建設,提高農村地區環境監測覆蓋率。強化信息基礎能力建設,全面提升環保工作信息化水平,推進環境信息報告制度,高危行業和特殊行業要公開環境信息,在重金屬重點防控區等區域建立監測公告制度。開展貴陽、遵義兩個環保重點城市臭氧、溫室氣體、VOC、PM2.5監測、區域電磁輻射監測的能力建設。
加強環境科學研究與科技支撐能力建設,加大環保人才培養。大力支持省級環境科學研究機構的發展,持續支持環境保護省級重點實驗室建設和貴州省環境科學人才基地建設,積極推動環境模擬試驗基地建設。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大科技投入,優化科研技術隊伍結構,重點加強環境監管、環境監測、環境科研、環境規劃、環境咨詢評估隊伍建設,加強高端人才開發培養;加強環境保護管理人才隊伍建設,適應環境管理決策需要。
三、實施重大環保工程,落實規劃任務為把環境保護任務落到實處,“十二五”期間,實施九項環保重點工程和環境基礎調查與試點示范工程。九項環境保護重點工程資金需求約為400億元;堅持政府引導、市場為主、公眾參與的原則,建立政府、市場、社會多元化投入機制,多渠道多種方式籌措資金,確保重點工程投資到位。定期開展工程項目績效評價,提高投資效益。
專欄 3 :“十二五”環境保護重點工程 |
主要污染物減排工程。 實施《貴州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控制規劃》,落實城鎮污水處理、工業水污染防治、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污水再生利用等水污染物減排工程; 電 廠脫硫工程、 鋼鐵燒結 煙氣脫硫工程、 建材窯爐煙氣脫硫工程、清 潔 能源改造工程、 燃煤 鍋 爐(循 環 流化床 鍋 爐改造)煙氣脫硫工程、 電 力行 業 低氮燃 燒 改造及煙氣脫硝工程、 大于300MW機 組 煙氣脫硝工程、 現有裝機容量小、能耗高,污染大的自備電廠實施關停,或通過技改新建大機組,同步建設脫硝工程 、 機 動車 淘汰工程、 機 動車 油品替代工程、 淘汰落后 產 能 項 目、 管理減排 項 目 等大氣污染物減排工程,確保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 改善環境民生保障工程。 主要包括城市、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項目、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及水生態修復、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土壤修復項目,解決重點流域、重點區域影響人體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 農村環保惠民工程。 主要包括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等工程,改善農村環境質量。 生態環境保護工程。 主要包括重點生態功能區和自然保護區建設、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維護生態安全。 重點領域環境風險防范工程。 主要包括 重點行業企業環境風險和環境應急能力的調查與評估項目、 重金屬污染防治、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等工程,防范環境風險。 核與輻射安全保障工程。 主要包括 輻 射 環 境 監測 網 絡 建 設、核與輻射事故預警和應急監測系統建設 等工程,確保全省核與輻射環境安全。 環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工程。 主要包括縣級污水處理廠、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等工程,提高環境基礎設施服務水平。 環境監管能力基礎保障及人才建設工程。 主要包括環境監測能力建設、環境監察執法能力建設、污染源自動監控建設與運行、環境應急管理能力建設等工程,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環境監管體系。 環境管理科技支撐能力建設與人才培養。 主要包括省級專業環境科學研究機構和貴州省環境科學人才基地建設,環境科研、規劃、監測、監管、咨詢評估隊伍建設,和人才開發培養。 |
“十二五”環境基礎調查與示范試點工程 |
環境調查: 包括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重點地區物種資源調查,重點行業企業環境風險調查,重金屬污染場地環境調查與評估,重金屬重點防控區環境基礎調查評估,重點區域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及存儲情況調查,農村環境質量調查評估,環境監管能力專項調查等。 示范工程: 水泥行業新型干法窯降氮脫硝示范,35蒸噸以上燃煤鍋爐建設低氮燃燒設施示范,城鎮人居聲環境質量改善工程示范,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恢復示范區建設,污染土壤修復示范,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技術示范,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技術示范,地下水污染修復示范等。 試點項目: 貴州省生態文明試點、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試點,污染物排放量置換、交易試點,重金屬污染歷史遺留問題試點,生態監測基礎建設與生態監測試點。 |
第四章 保障措施
大力推進政策創新,狠抓措施落實,進一步完善與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鄉適應的環境保護長效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保障規劃實施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是實施規劃的責任主體,要把規劃的目標、任務、措施和重點工程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把規劃執行情況作為地方政府領導干部綜合評價的重要內容。
加強配合協調。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責,密切配合,共同落實規劃任務。依法做好各自領域的環境保護工作,要講規劃要求落實到各行業規劃。要完善體制、機制,加大行業環境保護資金投入,支持和推進規劃實施。
(二)落實目標責任制繼續推進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強化總量控制管理,將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逐一分解落實到污染源單位。加大對責任單位項目實施、指標完成情況的考核力度,實行一年一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向社會予以公布。對規劃實施進行全過程管理,使規劃實施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規范化和常態化,切實提升規劃執行力,保障規劃實施效果。
將各項規劃目標、指標、任務等分解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強化部門和政府規劃實施管理責任,實行環保問責制、行政責任追究制、行政監察制和區域限批,推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排污權交易制度,切實把環境保護融入到經濟社會發展之中。
把生態建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內容,實行各級政府任期目標管理責任制,將生態建設的主要指標納入考核各級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績效的重要內容,并建立離任評價機制。將生態建設納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的重要內容。
(三)加大投入力度堅持政府引導、市場為主、公眾參與的原則,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入機制,拓寬融資渠道,落實規劃項目建設資金。根據地方各級政府的環境保護職責合理確定事權和財權,強化政府環境保護投入的主體地位。各級財政對環境保護投入的總量和增幅要明顯提高。深化“以獎促防”、“以獎促治”、“以獎代補”等資金支持機制,強化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增加環境保護專項資金規模。加大農業面源和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財政扶持力度。加大環境保護經費支持力度。各級地方人民政府盡快落實污水、垃圾處理收費政策,鼓勵專業化公司承擔污染治理設施的建設或運營,進一步提高環保機構經費保障水平。
(四)增強科技產業支撐堅持“自主創新、支撐發展、重點跨越、引領未來”的科技發展方針,充分發揮環境科技對環保工作的引領、支撐和保障作用。開展環境科學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大力開發與污染控制、生態保護和風險防范相關聯的實用技術、關鍵技術、共性技術。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等環境風險控制技術研發。大力發展環保產業和環保服務業。推動環境科技人才隊伍建設。
(五)創新機制,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進一步深化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激勵措施,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積極性。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環境保護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組織確定本地區環境保護的目標任務,及時研究解決本地區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積極開展生態文明建設試點,制定和完善生態文明建設試點的支持政策。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推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優化配置環境資源,提高環境資源使用效益,提高污染防治水平,促進環境質量改善。
(六)加強國際環境合作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圍繞省委省政府“環境立省”的重大戰略,以節能減排、生態保護、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為重點,通過國際合作與交流,鞏固和加深與傳統友好國家的環境合作,擴大與發展中國家的環境合作,促進先進技術、設備和管理的輸入輸出,高素質專業人才的培養,構筑政府、企業和研究咨詢機構開展國際合作有效和長期的平臺。(貴州省環境保護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