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完成省下達給我市的2012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任務,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減排目標
2012年省環保廳對我市下達的減排任務為:化學需氧量減排0.13萬噸,氨氮減排0.01萬噸,二氧化硫減排1.09萬噸,氮氧化物的排放總量不能超過2011年。
二、各縣(市、區)減排工作任務
(一)城鎮、園區污水處理廠建設及配套管網整改工程(時間要求: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
1、湞江區:銑雞坑污水處理廠完成設備安裝;犁市鎮污水處理廠于年底前完成招投標。
2、曲江區:曲江區鑫田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配套管網整改完善,進水COD濃度不低于110mg/L;曲江區白土工業園污水處理廠于年底前通水調試。
3、南雄市:南雄市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完成初步設計;南雄市珠江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配套管網整改完善,進水COD濃度不低于110mg/L;烏逕鎮污水處理廠、黃坑鎮污水處理廠、珠璣鎮污水處理廠完成初步設計;南雄市精細化工產業園區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達60%以上。
4、始興縣:始興縣污水處理廠完成工藝改造及配套管網整改完善,進水COD濃度不低于110mg/L;馬市鎮污水處理廠完成初步設計;頓崗鎮污水處理廠完成可行性研究及環評審批;東莞石龍(始興)產業轉移工業園污水處理廠投入試運行。
5、仁化縣:仁化縣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整改完善,進水COD濃度不低于110mg/L;董塘鎮污水處理廠、長江鎮污水處理廠完成初步設計。
6、樂昌市:樂昌市坪石鎮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整改完善,污水處理量不低于60%,進水COD濃度不低于110mg/L;樂昌市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完成可行性研究及環評審批;廊田鎮污水處理廠、梅花鎮污水處理廠完成項目選址;樂昌工業開發區工業園污水處理廠投入試運行。
7、乳源縣:乳源縣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整改完善,進水COD濃度不低于110mg/L;大橋鎮污水處理廠、桂頭鎮污水處理廠完成初步設計。
8、翁源縣:翁源縣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整改完善,進水COD濃度不低于110mg/L;翁城鎮污水處理廠完成初步設計;江尾鎮污水處理廠完成可行性研究及環評審批。
9、新豐縣:新豐縣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整改完善,進水COD濃度不低于110mg/L;馬頭鎮污水處理廠完成初步設計。
(二)畜禽養殖減排工程(時間要求: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作要求:按省環保廳、農業廳制定的方案要求完成污染治理綜合整治)。
1、湞江區:天益農業發展有限公司、金大地牧業發展有限公司、韶關市牧科實業有限公司、韶關市永旺豬場發展有限公司、韶關市畜牧研究所杉木灣種豬場、湞江區番雄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湞江區寶威畜牧養殖有限公司、市群康養殖有限公司、韶關市翠松牧業有限公司。
2、曲江區:曲江區楓灣鎮大筍豬場、曲江區松佳生態農場、曲江區樟市鎮孟慶功養豬場、廣東華農溫氏曲江分公司石峰豬場、曲江其田赤茍嶺種豬場、葉振源養殖場、曲江區烏石鎮展如黃泥塘豬場、白土鎮文薏生豬養殖場。
3、南雄市:廣東華農溫氏南雄分公司樟屋豬場、南雄市珠璣烏泥養殖場、南雄市湖口鎮太和肖飛豬場。
4、始興縣:始興縣優百特生態科技有限公司。
5、仁化縣:仁化星群綜合養殖場、董塘新新養豬場、仁化縣樂屋優質豬場、仁化縣和而友生態農業有限公司。
6、樂昌市:樂昌梅花聯豐種豬場、樂昌市粵佳生態養殖場、樂昌市粵輝種豬場、樂昌市粵俊種豬有限公司、樂昌市粵俊種豬有限公司。
7、乳源縣:興源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乳源縣廣東海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乳源縣華星畜牧有限公司。
8、翁源縣:翁源縣種豬改良研究所種豬場、翁源縣三彩坑農場、翁源縣梯子嶺種豬場、翁源縣生益畜牧場。
9、新豐縣:新豐縣三元雜交豬種豬場、五豐食品有限公司、新豐縣大達養殖場、新豐縣禾必籠養殖場、新豐板嶺原種豬場、新豐順發農業開發有限公司。
(三)淘汰落后產能(時間要求: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作要求:拆除主要設備、停水、停電和工商注銷等)。
1、湞江區:韶關市湞江區益華水泥有限公司關閉。
2、武江區:韶關市紅光水泥實業有限公司(韶關市增宏工貿有限公司)、韶關市能通貿有限公司(韶關市三江水泥廠有限公司)、韶關市武江水泥廠(韶關市增輝工貿有限公司)關閉。
3、曲江區:韶關曲江區龍騰水泥實業有限公司關閉。
4、翁源縣:翁源寶源水泥廠、翁源縣水泥廠(翁源縣鷹翔水泥有限公司)、翁源官渡水泥廠關閉。
(四)火電脫硫脫硝減排工程(工作要求:加強對電力行業的日常監管,進一步提高脫硫率)。
1、韶關發電廠11#機組今年年底前取消脫硫旁路,10#機組2013年6月之前取消,10#和11#機組脫硫率須達到90%以上。
2、華電國際坪石發電廠有限公司(B)廠3#機組的脫硫率由2011年的50%提高到80%,4#和5#機組相應由50%提高到70%以上。
3、仁化縣華粵煤矸石電力有限公司兩臺機組脫硫率由2011年的50%提高到70%以上。
(五)水泥行業降氮脫硝減排工程。
樂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和翁源中源水泥廠降氮脫硝治理工程今年年底須投入運行,脫硝率達到70%以上。
(六)工業鍋爐減排工程。
1、乳源東陽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20噸燃煤鍋爐脫硫設施今年8月前須投入運行。
2、各縣(市、區)貫徹落實韶府辦[2011]181號文的要求,對轄區內鍋爐開展相關整治工作。
(七)機動車減排工程。
2012年淘汰1999年底前注冊運營“黃標車”。合理制定機動車淘汰補貼標準,優先安排資金鼓勵重型載貨汽車、大型載客汽車等重點車型的淘汰,引導非運營“黃標車”自愿提前淘汰。凡新注冊或申請遷入的機動車,必須符合注冊地、遷入地現行執行的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加強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2012年底前市區“黃標車”限行區面積占建成區面積的比例不低于15%。
三、增量控制任務
(一)各縣(市、區)要嚴格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前置審核制度,把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把落實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環保試運行和驗收的必要條件。實施區域、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對未完成年度減排任務的地區,暫停該地區所有新增該項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對電力、鋼鐵、水泥、造紙、印染、畜禽養殖等行業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
(二)各縣(市、區)要嚴格控制能源消耗增長,避免大幅增加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項污染物指標的新增量,導致難以消化新增量和完成年度污染減排目標任務。
四、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要將年度減排目標任務逐級分解落實到有關部門、重點企業,把污染減排作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加大對減排重點領域、重點工程、重點項目資金支持力度;明確部門責任分工,扎實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實現今年和“十二五”污染減排目標。
(二)強化減排項目督促檢查。市環保局牽頭對各地2012年重點減排工程項目建設和運行情況進行督辦。對列入減排計劃的項目,各級政府要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完成時限。各級環保部門要嚴格執行國控重點污染源和減排項目月巡查和季核查制度。加強對污水處理廠、造紙行業、印染行業等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嚴厲查處超標超總量排污及違法處置污泥的行為。加強鋼鐵行業、水泥行業、火力發電廠脫硫施運行等情況的核查監管,定期開展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專項行動。貫徹落實《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現場監督檢查辦法》,加強對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運行的監督檢查,確保數據準確穩定傳輸至各級污染源監控中心。
(三)嚴格考核制度。各縣(市、區)今年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納入全市縣(市、區)經濟社會科學發展考核范圍。(韶關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