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佛山市南海區通過大力開展環境整治,以環境再造促產業與區域轉型,實現經濟與環境雙向優化,使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基本得到控制,區域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十二五”期間,國家將進一步加大總量減排控制力度,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污染減排工作仍將是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為科學分析減排形勢,明確減排方向,充分發掘減排潛力,合理制定減排目標和政策措施,我區根據《佛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和國家環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編制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編制本規劃。
一、總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立足點,強化結構減排、細化工程減排、實化監管減排,深入推進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確保實現“十二五”污染減排目標。
(二)編制原則
1.統籌銜接。
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發展規劃相銜接,服從于國家和省的宏觀經濟政策、節能減排重大戰略、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要求,加強統籌協調、上下銜接、部門聯動,做到宏觀與微觀相結合,區域與流域相結合,行業與項目相結合。
2.分類要求。
根據各鎮(街道)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資源能源消費需求和環境承載能力,因地制宜,體現目標指標的地區差異性,強化指導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實現分區控制,協調控制。
3.重點推進。
以2010年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工作為依據,準確掌握本地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狀況、重點行業治理水平,科學測算總量控制基數、新增量,綜合考慮結構、工程、監管和政策等措施,明確工作重點,將減排任務分解落實到鎮(街道)、行業、項目,落實責任、嚴格考核,切實推動“十二五”污染減排工作。
4.合理可行。
總量控制目標確定和任務落實要兼顧需求和實際可能,在綜合考慮新增量的基礎上,按照技術可達可控、政策措施可行、經濟可承受的思路,做好存量、新增量、減排潛力、削減任務之間的系統分析,做到總量控制目標、任務和投入、政策相匹配。
(三)規劃目標
2015年,全區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含工業、生活、農業)分別控制在4.3萬噸、0.58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5.62萬噸、0.778萬噸分別減少23.5%(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25.7%)、25.4%(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26.6%);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29萬噸、4.5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3.63萬噸、5.99萬噸分別減少36.8%、24.9%。其中,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在1.31萬噸,比2010年的1.35萬噸削減3.0%。
南海區“十二五”總量控制目標(單位:萬噸)
類別 |
2010 年基數 |
2015年 控制目標 |
“ 十二五 ” 減排任務 |
減排 比例 | |
化學 需氧量 |
全部 |
5.62 |
4.3 |
1.32 |
23.5% |
其中:工業和生活 |
4.8 |
3.57 |
1.23 |
25.7% | |
氨氮 |
全部 |
0.778 |
0.58 |
0.198 |
25.4% |
其中:工業和生活 |
0.723 |
0.53 |
0.193 |
26.6% | |
二氧化硫 |
全部 |
3.63 |
2.29 |
1.34 |
36.8% |
氮氧化物 |
全部 |
5.99 |
4.5 |
1.49 |
24.9% |
其中:機動車 |
1.35 |
1.31 |
0.04 |
3.0% |
二、“十一五”總量控制工作回顧
(一)“十一五”總量控制工作與成效
1.總量控制目標完成情況。
“十一五”期間,我區高度重視污染減排工作,以結構減排為突破口,大力開展工程減排和監管減排,關停大量污染企業,建成一批生活污水處理廠,完成火電、玻璃、建陶、鋁型材等行業的脫硫工程和印染行業廢水的集中治污,使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全區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別下降36.9%和28.6%,超額完成了佛山市環境保護局下達的減排任務。2009至2010年,連續兩年在全市減排考核中排名首位。
同時,污染減排的成效也逐漸顯現。“十一五”期間我區環境質量明顯改善,整體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2010年二氧化硫、PM10(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比2005年分別降低28.9%、7.9%,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持續上升;五年來,主要江河水質均達到國家標準;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持續保持為100%。
由于我區節能減排治污工作取得顯著成績,國家環保部周生賢部長高度評價我區走出了一條“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增長”的中國特色環保新道路。
2.主要減排措施落實情況。
(1)以結構減排為抓手,優化調整產業結構。
我區把結構減排作為推進節能減排治污工作的突破口,從2007年開始,歷經企業治污—行業治污—區域治污三個階段,強勢推進污染減排不斷向縱深發展,鐵腕關停了高能耗、高污染的98家建陶企業、22家玻璃企業、46家印染企業、68家鋁型材企業、275家小熔鑄企業、5家小火電企業,以及上千家廢舊塑料等無牌無照經營戶。與此同時,利用環境整治騰出的環境容量,積極引進液晶顯示、汽車制造、智能家電、電子信息等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的先進制造業龍頭企業,促進了新興產業的形成和聚集,產業結構得到優化調整,現代產業體系初具雛形。
(2)以工程減排為重點,推動環保基礎設施建設。
我區大力推進生活污水處理廠建設,“十一五”期間,全區共建成投產生活污水處理項目36個,建成各類截污管網1100公里,污水處理能力達86萬噸/日,污水處理率達77%,是“十五”期末污水處理能力的10倍。
我區以高于同行的標準,嚴格提升保留下來的傳統企業,3家火電廠、10家建陶企業、8家玻璃企業、43家印染企業、227家鋁型材企業、68家小熔鑄企業全部安裝了脫硫設施和在線監控系統,脫硫能力實現質的飛躍;而且部分企業實現清潔生產,印染企業基本實現集中治污。
(3)以監管減排為手段,強化環境監察能力。
“十一五”期間,全區共立案處理違法企業1129家,限期整改及治理企業3209家,處理信訪投訴1.7萬多宗,解決了大量與民生息息相關的環境污染問題。
火電廠、日處理能力1萬噸以上生活污水處理廠全部安裝中控系統,實現了治污設施運行監管;全區117家重點企業建立實時在線監控系統,逐步形成了覆蓋全區的現代化環境監控網絡。
建立環保承諾制度,向社會聘請環保監督員協助監管,引導企業主動履行環保責任。全區共有1879家企業簽訂了環保承諾書,262家企業簽訂了環境安全承諾書。
3.污染減排保障體系建立情況。
(1)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
2007年,區政府成立了由區長為組長,3名副區長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一把手任成員的南海區節能減排治污工作領導小組,在區政府設立辦公室,由區府辦主任兼任主任,抽調一批后備干部開展日常工作;并將機構和機制延伸至鎮(街道)及辦事處,明確了節能減排治污第一責任人,形成了“區鎮聯動、屬地負責、部門參與、社會監督”的“大環保”工作格局,為全面推進污染減排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
(2)加大資金投入,建立健全綠色經濟政策。
一是實施污水處理設施“統貸統還”。三年多來共投入60多億元用于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建設,以及河涌整治、綠化。二是實施“環保貢獻獎”。“十一五”期間安排1.5億元專項獎勵資金,對按要求關停、提前關停的企業予以獎勵。三是實施“轉型轉產獎”。出臺扶持和促進節能減排項目加快轉型轉產的獎勵優惠政策,助推企業轉型升級,獎勵資金將超13億元。四是實施“綠色信貸”政策,通過建立環保信用評價體系,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有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實行信貸限制。
(3)加強減排考核,建立督查督辦機制。
我區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實行嚴格的減排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并結合實際建立科學的政績評估體系,加大對各級領導干部考核的環保指標比重。同時,充分發揮人大、政協的監督作用,每年將節能減排治污工作年度總結、計劃和納入整治的企業名單等提交區人大會議審議通過,形成法定決議,并把節能減排治污的重點項目列為人大、政協的督查督辦內容。
(二)困難與問題
“十一五”我區超額完成了減排任務,但減排形勢依然比較嚴峻,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減排任務重,減排空間小。
我區減排指標在全市所占比重較大,減排任務高于廣東省下達給佛山市的減排任務。雖然經過艱苦努力,通過實施了陶瓷、紡織印染、玻璃、熔鑄、鋁型材等污染行業的治理提升,小火電和立窯水泥企業全部退出,工業企業普遍開展治理,我區完成了“十一五”減排任務, 但也透支了持續減排的潛力,未來的減排空間越來越小。
2.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新增排放量較大。
主要污染物新增量按照GDP、城鎮人口、煤炭消耗、畜禽養殖、機動車等增量數據進行核算,我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較大,進一步加大了總量控制難度。
3.污水處理廠管網建設欠帳多,難以發揮減排效益。
“十一五”期間,我區大幅度推進污水處理廠建設,生活污水日處理能力達86萬噸,基本實現鎮鎮建成污水處理廠。但由于配套管網建設滯后造成處理水量不足,一部分污水處理廠進水水量嚴重不足,進水濃度明顯偏低,難以發揮減排效益。
三、“十二五”總量減排重點領域和主要任務
(一)嚴格環保準入,有效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健全完善并嚴格實施建設項目總量前置審核制度。建立建設項目與減排進度掛鉤、與淘汰落后產能銜接的環評審批機制;對未取得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的項目一律不予環評審批;區重點項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可在全區范圍內統籌劃撥;對未達到總量目標要求的項目,一律不得投入生產和通過環保驗收。
嚴格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環評審批。新、改、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區)應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三同時”制度,配套完善固體廢物和污水處理設施,無相應治理設施的養殖場和養殖小區一律不予審批和驗收。
大力推廣清潔能源。改善能源消費結構,加大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煤制氣等清潔能源的推廣力度,逐步提高清潔能源使用比重。試點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嚴格控制燃煤項目,降低煤炭消費比重。
(二)生活源減排重點領域和主要任務。
1.建設完善污水管網,提高污水處理設施負荷。
“十二五”期間,要加強對管網建設的考核和監督,轉變重污水處理廠建設、輕管網建設的工作方法,切實加大管網建設投入,克服管網建設中的拆遷困難,確保管網建設資金落實及任務完成,全區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完成度達100%,不斷提高污水管網覆蓋率以及污水收集率,使污水處理設施的平均負荷率和進水濃度明顯提高。
2.升級改造現有不達標污水處理設施。
為達到廣東省污水處理地方排放標準、滿足重點流域污水處理及環境容量要求,切實改善水環境質量,“十二五”期間要對部分現有污水處理廠進行升級改造和設備更新,按省的要求統一升級為一級B排放標準,即化學需氧量出水濃度低于60mg/L,氨氮出水濃度低于8mg/L。
3.全面啟動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工作。
2012年底前完成污泥處理處置價格新機制,將污泥處置費用納入污水處理費帶征范圍,征收標準由區政府與污水處理企業以合同方式加以約定,2012年底前完成合同的簽約工作。開展污泥處理處置工作,2012年底建成污泥處理處置中心,2013年底全區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80%以上,2015年,全區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100%。
(三)工業源減排重點領域和主要任務。
我區工業源治理重點在于推進重點工程深度治理,提升工業減排潛力;強化結構調整,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產業優化升級。具體分為以下四大行業:
1.電力行業:
加大電力行業日常督查,南海發電一廠有限公司(含一、二期)燃煤機組脫硫設施煙氣旁路按規定取消,提高綜合脫硫率達90%以上,一期2013年底前完成脫硝工程建設,全廠綜合脫硝效率達到80%以上。南海長海發電有限公司綜合脫硫率達80%以上,綜合脫硝效率達到65%以上。
2.紡織行業:
加快紡織印染行業的整治提升,不再審批沒有污水集中處理及集中供熱(汽)的紡織印染項目。加強佛山市南海西樵染整行業污水集中治理項目首期項目的管理,進一步推進有染整工序的紡織印染企業入園區,實施集中供熱、集中治污、中水回用,確保西樵印染園區工業廢水得到集中深化治理,改善周邊水環境。
3.有色金屬行業:
開展鋁型材及相關行業企業整治提升工作,淘汰氟化氫銨工藝和含鉻工藝落后產能,關停有色金屬企業19家,推動整個行業核心競爭力的不斷提升。
建設大瀝鋁材廢水集中處理廠,推進有色金屬行業工業廢水深度治理,減小污染物排放量。
4.其他行業:
加大金屬制品業、化工、食品、飲料等重點企業工藝技術改造和廢水治理力度,單位工業增加值排放強度下降50%。
加大小鍋爐等的淘汰力度, 1蒸噸/小時以下鍋爐鼓勵使用電鍋爐,2012年底前淘汰所有4蒸噸/小時以下(含4蒸噸/小時)和使用8年以上的1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燃重油、燃木材鍋爐。積極發展集中供熱,推進南海發電一廠和南海長海發電有限公司周邊工業區集中供熱工程建設,替代原有小鍋爐。同時加強集中供熱鍋爐煙氣脫硫、脫硝和高效除塵綜合污染防治工作。2014年底前,全區工業鍋爐達20蒸噸/小時以上的燃煤鍋爐必須建設脫硫工程并使綜合脫硫效率達到70%,35蒸噸/小時以上的燃煤鍋爐實行低氮燃燒改造。
(四)農業源減排重點領域和主要任務。
畜禽養殖業是我區農業污染防治工作的重點。一是針對我區畜禽養殖業水沖糞較為普遍的現狀,深入實施“以獎促治”,以資金補貼推廣干清糞等污染物去除效率較高的清糞技術,并積極鼓勵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利用糞便生產有機肥和生產沼氣,加快建設養殖場沼氣工程和畜禽養殖糞便資源化利用工程。對不能達標排放的養殖場實行限期治理等措施。力爭80%以上規模化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固體廢物和廢水貯存處理設施,實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二是持續深入推進禁養區畜禽養殖場的關、停、轉、遷工作,2014年清退畜禽禁養區內所有養殖場。
(五)機動車污染減排重點領域和主要任務。
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我區氮氧化物排放總量的22.5%,治理機動車污染已刻不容緩。
1.提高新車準入門檻。
全面實施國Ⅳ排放標準,重點把好營運車輛的環保準入關,對新增、更新的公交、出租、郵政、市政、環衛和公務用車的選型實行環保優先原則。
2.全面提升車用成品油質量。
2013年10月前全面供應國(粵)IV車用燃油。
3.完善機動車排氣污染監督管理信息網絡體系。
全力推行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管理和機動車分類管理。
4.加快淘汰“黃標車”等高排放車輛。
“十二五”期間要淘汰全部2005年前注冊運營黃標車;在已實施限制高污染高排放汽車通行前三階段措施的基礎上,統籌劃定中心城區限行區域和設立相應的限行交通標志逐步擴大“黃標車”和“摩托車”限行區域;加強路面執法,對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依法嚴格處罰。
5.大力發展綠色公共交通,逐步推廣使用清潔能源公交車輛,鼓勵公眾更多地采取綠色出行的方式。
四、“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重點項目和可達性分析
基于2010年污染源排放情況,根據上述重點領域和主要任務,結合產業政策、污染治理技術和排放標準,篩選出我區重點減排項目,分析其減排潛力,在完成重點減排項目的前提下,基本可達到“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
(一)水污染物減排重點項目
1.城鎮生活污水治理。
生活污染的削減潛力主要依靠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十一五”污水處理廠接轉和管網完善
“十一五”末期,我區建成了一批生活污水處理廠,其中部分減排可接轉到“十二五”。該部分污水處理廠根據《指南》要求通過提高城鎮污水管網覆蓋率以及城鎮污水收集率,使現有污水處理設施的平均負荷率提高到90%以上,并按省的要求將現有執行二級排放標準的污水處理廠在“十二五”期間提高到一級B標準。
根據以上要求,配合我區管網建設,化學需氧量進水濃度大于130mg/L(進出水濃度差大于95mg/L),氨氮進水濃度大于25mg/L(進出水濃度差大于14mg/L),我區19家污水處理廠(含“十一五”接轉部分)“十二五”可減排化學需氧量為1.78萬噸,可減排氨氮削減量為0.26萬噸(詳見附件1、2)。
(2)重視污泥安全處理處置
生活污水化學需氧量減排產生的副產品主要是污泥,每日的污泥產生量近300噸。我區計劃投資2.1億元建設一座近期處理能力為300噸/日,遠期處理能力達到450噸/日的污泥焚燒處置中心,該中心預計在2012年底前建成(詳見附件3)。
(3)加大再生水回用力度
采用分散與集中的方式,建設污水處理廠再生水處理站和加壓泵站;在具備條件的機關、學校、住宅小區新建再生水回用系統;加快建設尾水再生利用系統,鼓勵回用于工業生產。
2.工業廢水治理。
(1)工業企業深度治理項目(項目清單詳見附件4)
“十二五”期間工業污染治理主要針對區域內比較集中的紡織印染企業和鋁材企業建設工業廢水集中處理廠。計劃在西樵鎮建立佛山市南海西樵染整行業污水集中治理項目,處理能力1.5萬噸/日;在大瀝鎮鋁材廢水集中處理廠,處理能力近期2萬噸/日,遠期4萬噸/日;對南海區鹽步河西中興河粉廠進行深度治理,優化區域環境質量。
(2)工業結構優化調整項目(項目清單詳見附件5)
“十二五”期間,我區將對鋁型材行業高污染企業進行關閉或部分關停重污染生產設施,新增化學需氧量減排量0.12萬噸、氨氮0.03萬噸。
3.農業污染源治理。
“十二五”期間,我區通過對禁養區養殖戶進行關閉,畜禽養殖量在2010年污染源普查的基礎上減少25%;對80%以上的規模化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固體廢物和廢水貯存處理設施,實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引導養殖專業戶向規模化轉移后進行綜合治理。以上幾項可新增減排化學需氧量0.09萬噸、氨氮0.005萬噸。我區農業重點項目清單詳見附件6。
(二)大氣污染物減排重點項目
1.電力行業。
“十二五”期間將對所有電廠實施低氮燃燒技術改造,安裝脫硝設施;對已安裝的脫硫設施提高綜合脫硫效率,并按規定取消脫硫旁路,通過以上措施,我區可減排二氧化硫0.64萬噸,減排氮氧化物1.55萬噸,項目清單詳見附件7、8。
2.燃煤鍋爐。
為有效改善城市空氣質量,“十二五”將淘汰高污染小鍋爐作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減排重點之一,以集中供熱和熱電聯產替代小型燃煤鍋爐,對大噸位燃煤鍋爐因地制宜安裝脫硫設施。我區將對9家企業20蒸噸/小時以上的燃煤鍋爐提升脫硫效率至70%以上,對佛山市滔蓮染整定型有限公司1臺45蒸噸/小時燃煤鍋爐進行低氮燃燒改造,項目清單詳見附件9、10。同時,我區計劃將南海長海發電有限公司以及南海發電一廠周邊30多家企業原有鍋爐全部淘汰,改用電廠蒸汽。預計可減排二氧化硫0.16萬噸,減排氮氧化物0.04萬噸。
3.結構減排。
根據2010年污普動態更新數據,我區“十一五”末期關停11家陶瓷制造企業接轉二氧化硫減排量0.49萬噸,氮氧化物減排量0.33萬噸。另外,我區將對高耗能、高污染企業進行關閉處理,預計關停南海康盛木業有限公司等企業可減排二氧化硫0.18萬噸,減排氮氧化物0.10萬噸,項目清單詳見附件11。
4.機動車淘汰。
“十二五”期間,我區將堅決實施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分類管理,加快更新淘汰“黃標車”等高排放車輛,尤其是淘汰2005年前注冊的兩萬余臺運營“黃標車”,全部淘汰后預計可減排氮氧化物0.4萬噸。
(三)目標可達性分析
1.水污染物減排目標分析。
“十二五”期間,在人口增長、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相協調的前提下,至2015年末,全區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含工業、生活、農業)可分別控制在4.29萬噸、0.57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5.62萬噸、0.778萬噸分別減少23.7%(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25.8%)、26.7%(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28.1%),可以達到控制目標。
“ 十二五 ” 水污染物排放情況預測(單位:萬噸)
類別 |
化學需氧量 |
氨氮 | ||
整體 |
工業 和 生活 |
整體 |
工業和生活 | |
2010年基數 |
5.62 |
0.778 |
4.8 |
0.723 |
新增量 |
0.66 |
0.66 |
0.086 |
0.086 |
削減量 |
1.99 |
1.90 |
0.294 |
0. 289 |
2015年排放量 |
4.29 |
3.56 |
0.57 |
0.52 |
減排比例 |
23.7% |
25.8% |
26.7% |
28.1% |
2015年目標 |
4.3 |
3.57 |
0.58 |
0.53 |
任務完成情況 |
完成 |
完成 |
完成 |
完成 |
2.大氣污染物減排目標分析。
“十二五”期間,在合理控制機動車增長量,能源消費、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相協調的前提下,至2015年末,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28萬噸、4.04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3.63萬噸、5.99萬噸分別減少37.2%、32.6%。其中,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在1.31萬噸,比2010年的1.35萬噸削減3.0%,可以達到控制目標。
“十二五”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預測(單位:萬噸)
類別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
整體 |
機動車 | ||
2010年基數 |
3.63 |
5.99 |
1.35 |
新增量 |
0.12 |
0.47 |
0.36 |
削減量 |
1.47 |
2.42 |
0.4 |
2015年排放量 |
2.28 |
4.04 |
1.31 |
減排比例 |
37.1% |
32.6% |
3.0% |
2015年目標 |
2.18 |
4.5 |
1.31 |
任務完成情況 |
完成 |
完成 |
完成 |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鎮(街道)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對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落實減排機構編制和專職人員,加大減排資金投入,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做好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及實施方案的編制工作,組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統計、監測、考核以及信息反饋等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完成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各項任務。同時,強化企業污染減排主體責任,嚴格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和減排政策,自覺履行減排義務,努力形成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全社會共同推進的工作格局。
(二)強化責任考核
建立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考核及預警約談制度,將落實五年目標與完成年度目標相結合,將年度目標考核與進度進展相結合。區政府每年分解目標任務,并組織對各鎮(街道)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并向社會公布考核結果。對考核結果未通過的,一律不能參加有關環保工作的年度評獎及授予相關榮譽稱號等。區政府有關部門要將完成污染減排目標的成效作為企業評先創優的重要依據。
(三)完善相關政策
建立健全有利于環境保護的價格、稅收、信貸、貿易、土地和政府采購等政策體系。建立減排專項資金,通過補貼或以獎代補的方式促進高污染、高耗能企業、小鍋爐和黃標車的淘汰以及禽畜養殖業治理。
繼續完善城市污水、生活垃圾處理處置收費制度。進一步鼓勵社會各類投資主體以多種形式參與環保基礎設施、環境污染治理工程的投資、建設和運營,完善多元化環保投入機制。落實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廢物綜合利用和火電廠脫硫等優惠政策。
進一步完善排污許可證制度,禁止超總量排污、超標排污。積極探索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與交易試點工作。積極推行清潔生產。對污染物排放超標或者超總量的企業,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鼓勵企業自愿進行清潔生產審核。以電力、紡織印染、鋁型材等行業為重點,推進循環經濟發展。
(四)強化監測、監察、統計工作
強化重點行業和企業污染的整治力度。對不能穩定達標或超總量的排污單位要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責令停產整治。加強對污水處理廠和火電廠脫硫脫硝設施運行的監管,對不正常運行的污水處理廠和未按規定運行脫硫脫硝設施的電廠依法予以處罰,扣減污水處理費和脫硫脫硝電價。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長期低負荷運行或超標排放的鎮(街道),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務的,暫緩審批該鎮(街道)的建設項目環評。
積極推進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建設。加強各級環境監控中心建設,提高數據儲存、傳輸和共享等信息化水平。2013年底前完成國控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設備的改造和驗收,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做好新增氨氮和氮氧化物的在線監測和數據傳輸。加強在線監控設備運行維護,強化對自動監控系統數據有效性的審核,提高污染源日常監督性監測能力。進一步完善各級環境監控中心建設,提高數據儲存、傳輸和共享等信息化水平。
強減排統計和信息傳輸基礎能力建設。加強部門協調,健全和完善減排統計工作體系。建立重點污染源信息動態管理系統,及時掌握新老污染源增減動態變化情況。
(五)抓好重點工程
制定實施燃煤電廠脫硫脫硝、淘汰落后產能、污水處理廠建設、工業企業治理、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治理等重點減排工程項目及進度安排,落實監管責任。對未按進度要求完成任務的企業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限期整改;造成嚴重污染的,要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六)加強環保產業支撐
加強治理技術研發和推廣。優化減排技術創新與轉化的政策環境,加強資源環境高技術領域創新團隊和研發基地建設,推動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的減排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體系。推行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特許經營。實行環保設施運營資質許可證制度,推進環保設施的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服務。
(七)加強能力建設
加強政府減排管理能力建設,完善減排機構,充實減排人員。加強環保監察、監測隊伍建設,配備環境執法、監測、取證的交通和通訊等設備,推進環保監察、監測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提升污染源監察核查能力。提高機動車污染監控、農業源污染監測和減排管理能力。加大對領導干部、排污企業的分類培訓,樹立綠色發展、科學發展的理念,提高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的執行力。
(八)加大宣傳力度
組織新聞媒體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多渠道、多形式廣泛宣傳“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的重要性、緊迫性以及國家、省和市需采取的政策措施,宣傳減排先進典型,揭露和曝光嚴重污染環境的反面典型,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污染減排,發揮職工減排義務監督員隊伍作用,倡導節約、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
六、職責分工
為有序推進南海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確保順利完成減排任務,現結合機構職能,對各鎮(街道)和各有關職能部門減排工作職責分解如下:
(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1.負責落實轄區內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工作,鎮(街道)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
2.切實推進轄區內工業企業、農業污染治理和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落實燃煤、燃重油、燃木材小鍋爐淘汰工作,推進污水處理廠建設和管網完善工作,取締、清理無牌無照的污染企業。
3.落實南海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規劃及年度計劃,狠抓工程減排、結構減排、監管減排,按要求完成省、市、區下達的工程項目建設任務和總量控制任務。
4.加大環保投入,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和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力度,加強減排機構及能力建設,加強污染減排統計、監測、考核體系建設,提高污染減排綜合管理能力。
(二)區節能減排辦公室
1.根據區政府和市環保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牽頭做好全區污染減排的統籌、協調工作。
2.將佛山市下達的“十二五”及各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和污染減排任務分解落實到各鎮街和重點企業。
3.編制污染減排規劃和計劃,加強與上級環保部門的協調,提出全區污染減排的對策及建議,組織、協調各有關單位開展減排工作。
4.組織對各鎮(街道)和區相關部門減排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配合市監察局不定期地開展總量減排檢查、督辦。
(三)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環保)
1.承擔南海區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日常工作。
2.牽頭建立完善污染減排考核、統計、監測體系。擬定我區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辦法,建立在線監測監控網絡,匯總、統計和審核總量減排數據,組織開展總量減排的督查、督辦、核查及考核等工作。
3.建立污染減排預警制度和月報制度,及時跟進、督促各鎮(街道)落實污染減排工作情況,對重點減排項目開展日常督察。
4.負責提交全區主要污染物減排年度、半年度工作報告及季度報表,負責全區污染減排數據的技術核查,建立污染減排相關基礎檔案。
5.嚴格環保準入,落實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前置審批制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產業結構調整和能源結構調整工作。
6.強化環境監管,擬定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污染源治理和限期治理計劃,并組織實施。加強污染治理技術研發和推廣,大力發展環保產業,促進科技減排。
(四)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發改)
1.負責將污染減排目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做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中的經濟、人口、城鎮化率等指標與減排目標的銜接平衡。將重大的主要污染物減排工程建設優先列入區重點建設項目計劃。
2.負責制定優化生產力布局、經濟結構調整的政策和規劃。負責建立完善新建項目管理的部門聯動機制和項目審批問責制。
3.推進能源戰略性結構調整。加快清潔能源替代,大力引進發展天然氣、可再生能源等清潔能源,鼓勵企業改燃天然氣。推動工業園區及集約區集中供汽、熱電聯供工程建設。按省要求開展煤炭消費總量控制試點工作。
4.牽頭制定、并督促貫徹落實排污權有償使用及交易、煤電和熱電脫硫脫硝及污水處理、污泥處置等促進減排工作的價格政策。加大差別電價政策實施力度,對限制類、淘汰類企業用電適當提高電價。
5.組織實施火電機組脫硫工程完善和脫硝工程建設,并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五)區經濟促進局(經貿)
1.負責實施清潔生產,促進工業循環經濟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的發展,組織協調環保產業發展。推動紡織印染、鋁型材、金屬制品等傳統產業實行清潔生產審核,實現節能節水,提高中水回用比例。
2.負責落實相關產業政策,推動產業提升和淘汰落后產能。推動紡織印染、鋁型材、陶瓷、金屬制品、制革、家具、印刷等行業的結構調整和優化提升。協助實施火電機組脫硫工程完善和脫硝工程建設,并協助做好監督檢查。
3.協助推動區域集中供熱,指導工業園區及集約區集中供汽、熱電聯供工程建設。
4.按要求逐步落實粵Ⅳ、粵Ⅴ車用燃油的組織推廣工作,并協助做好油氣回收監管工作。
5.負責組織報廢車輛回收(含拆解)的監督管理工作,按照減排要求報送污染減排核查核算所需的拆解企業名單、拆解車輛等統計資料及證明材料。
(六)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市政)
1.負責指導及督促各鎮(街道)制定城鎮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建設計劃。
2.牽頭組織完善城鎮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系統,提高城鎮污水處理廠平均運行負荷率和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按國家和省的要求,改造現有污水處理設施,提高脫氮除磷能力,使之達到相應排放標準。
3.負責推行城鎮污水處理設施中水回用,及時修訂重點行業用水定額標準,提高城鎮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回用率。
4.牽頭研究將污泥處理費用納入污水處理成本問題,做好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建設生活污泥處理處置示范工程,全面推進污泥無害化處置。
5.負責加強對污水處理廠運行的監督。指導城鎮污水處理廠提高運行管理水平,進一步完善中央控制系統和在線監控設施建設。建立健全的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評估制度和具體的實施辦法,做好運行和污染物削減評估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核撥污水處理費的重要依據。
6.按季度向區節減辦提交區自來水和自備水的使用情況(按工業、生活、公共服務等分類匯總),按月份向區節減辦提交主要污染物減排核查核算資料(含全區污水處理廠及管網建設的實施情況,改造提升的落實情況,污泥處置及中水回用進展等情況)。
(七)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1.按要求實施加快淘汰“黃標車”工作計劃,建立機動車管理數據的部門共享機制,全面實施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管理,協助完善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信息網絡體系。
2.牽頭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機動車保有量總量控制工作方案。結合我區道路交通管理和城市規劃發展,采取有效措施,引導控制機動車增長速度,合理預測年度新增機動車數量。
3.負責提供全區各類型各燃料機動車數量及增長量、報廢數量、轉入轉出數量、注銷數量、“黃標車”淘汰數據等污染減排核查核算所需的機動車統計資料。
4.加大路面執法力度,按要求做好新車準入、黃標車限行和機動車排氣路檢工作,嚴格落實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
(八)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交通)
1.負責制定落實營運車輛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計劃,按要求鼓勵落實營運黃標車的淘汰,并協助做好油氣回收監管工作。
2.負責加快構建快速便捷綠色的交通系統,積極發展和優化城市公共交通,大力發展綠色公共交通,逐步推廣使用清潔能源公交車輛。
3.會同有關部門,利用物聯網技術和智能信息卡,將與機動車相關的各類票卡信息集中在一個智能信息卡上,實現城市智能管理。
(九)區農林漁業局(農業)
1.負責指導、督促農業污染源的減排工作。制定畜禽養殖業污染整治規劃計劃,指導農業畜禽養殖業、水產養殖和種植業污染物總量控制和減排工作,適度控制畜禽養殖規模,督促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配套建設固體廢物和廢水貯存處理設施,實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2.牽頭組織南海區畜禽養殖污染整治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協助各鎮(街道)清退畜禽禁養區內所有養殖場。
3.推進農業面源環境污染治理工作,控制農業化肥、農藥使用,提高化肥、農藥使用效率。推廣生態養殖模式,開展畜禽養殖廢物資源化、無害化處理。
4.向區節減辦提供我區的畜禽養殖情況統計等核查核算所需的資料。
(十)區財政局
1.協助相關部門制定落實全區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財政政策,多渠道籌措減排資金。
2.負責撥付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相關專項資金。
3.配合發改、環保等有關部門推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
(十一)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統計)
1.負責按季度、半年和年度向區節減辦提交全區的GDP(現價和可比價)及增長率,規模以上分行業工業總產值、增加值及全部工業增加值增長率,全區規模以上企業能源消耗量、規模以上企業能源消耗中發電用能耗量和供熱用能耗量(能源消費按煤、燃料油、柴油等分類提供),以及分析測算污染減排所需的其他統計數據。
2.負責提供年度的全區全社會用煤量、車用成品油供應量、城鎮常住人口數、年度增長比例和城鎮化率。
(十二)區經濟促進局(科技)
負責環境治理關鍵技術研發和推廣工作,組織開展火電廠脫硫脫硝技術、水泥廠低氮燃燒及脫硝技術、燒結機煙氣脫硫脫硝一體化技術、機動車尾氣控制技術、城鎮污水脫氮除磷處理技術、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技術、重污染行業工業廢水深度處理技術、農村面源污染防治技術、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垃圾處理技術及設備等重大技術項目的研究開發。
(十三)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水務)
負責完善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合理調整水資源費標準,促進節水減污。
(十四)區工商局
落實新建項目管理的部門聯動機制和項目審批問責制;對于已經取得營業執照,但未依法取得環保部門前置許可,擅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的企業,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責令當事人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
(十五)區質監局
1.配合做好燃煤、燃重油、燃木柴小鍋爐淘汰工作,負責提供鍋爐相應使用登記資料,并建立與環保部門的鍋爐備案登記信息互通機制,并提供鍋爐相關減排資料
2.對小鍋爐的淘汰、改造提升以及對在用鍋爐能效指標實施安全監察。
(十六)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城管)
負責配合做好節能減排專項整治行動或聯合執法行動。
(十七)區委宣傳部
負責宣傳“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重要意義、工作情況,以及國家和地方采取的政策措施,提高全社會的參與意識和監督熱情。
(十八)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監察)
1.負責開展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行政監察,督促各鎮(街道)及有關職能部門切實履行職責,做好責任追究工作,確保政令暢通。
2.負責不定期對減排工作進行檢查、督辦,特別對影響全區減排結果的重大項目實行專項監察。
(十九)廣東電網公司佛山南海供電局
負責配合做好電力節能環保調度工作,積極協調溝通上級部門優先安排脫硫脫硝效率高或使用清潔能源的機組上網發電。
(二十)其他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的各項工作。(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