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實施新《環保法》和國務院頒布實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持續改善水環境質量,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水污染防治2015年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目標,以飲用水源保護和城鄉水環境綜合整治為重點,強化污染減排,深化源頭治理,加強能力建設,完善管理考核機制,努力改善城鄉水環境質量,提升水生態文明水平。
二、工作目標
(一)長江銅陵段和順安河入江口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長江銅陵段出境斷面達到Ⅱ類標準,天井湖水質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取水水質達標率100%。
(二)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總量全面完成“十二五”減排目標(化學需氧量15677噸、氨氮1568噸)和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示范市目標(化學需氧量15257噸、氨氮1532噸)任務。
(三)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進一步提高,污泥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理。
三、工作措施
2015年,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重點抓好以下7項工作:
(一)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工程
1.3月底前,完成飲用水源地環境違法行為掛牌整改摘牌驗收。(市環保局牽頭,市水務局、市港航局、銅官山區政府、銅陵港務公司配合)
2.6月底前,完成縣區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劃分和規范工作,依法保護農村飲用水水源組織實施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防護工程和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消除水源地環境安全隱患。(市環保局牽頭,相關縣區政府配合)
3.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區航運管理,關閉一二水廠水源保護違法建設和非碼頭設施項目。(市港航局牽頭,縣區政府、市環保局配合)
4.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防控能力建設,督促橫港掃把溝工業區企業完善環境應急預案,6月底前,建成一二水廠砷鉛特征污染物水質自動監控系統。(市環保局牽頭負責)
5.2016年底前,完成城市備用水源建設,保障城市飲用水安全。(市水務局牽頭,市環保局配合)
6. 推進《長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項目狼尾湖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工程實施,力爭年內通過考核驗收,提前完成《長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度考核任務。(市環保局牽頭,市水務局、銅化集團配合)
(二)河流水系環境綜合整治工程
7.按照市政府辦《關于印發黑砂河七壩溝幸福渠三大水系水質及污染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確定的整治內容、目標和時間節點,完成整治任務。(市水務局牽頭,市住建委、市環保局、市開發區管委會、市建投公司、西湖污水處理廠、獅子山區政府配合)
8.加強順安河、鐘倉河、紅星河、新橋河、青通河、黃滸河等長江支流水系、湖(庫)沿線企業排污監管,加大重金屬排污企業監管力度,嚴查重處不建治污設施、擅自停運治污施超標排污行為。(市環保局牽頭,縣區政府配合)
9.完成2015年港口岸線綜合整治任務。(市港航局牽頭,縣區政府、市環保局配合)
(三)城市污水處理廠及管網建設工程
10.加快新民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提高運行負荷率達90%以上,啟動西湖污水處理廠續建前期工作和東部城區、南部城區污水處理工程。(市水務局牽頭,西湖污水處理廠、銅陵縣政府、郊區縣政府配合)
11.加快城北污水廠、鐘順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年內兩廠投入正常運行,城北污水、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園、金橋工業園污水得到收集處理。(開發區管委會、承接產業園區管委會及縣政府負責)
12.規范污水處理廠污泥產生、運輸、貯存、處理處置行為,堅決打擊擅自傾倒、堆放、丟棄等違法處置污泥行為。(市水務局牽頭,市容局〈市行政執法局〉配合)
(四)農業污染源控制工程
13.繼續推進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糞污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程建設,促進畜禽糞污綜合利用,降低畜禽養殖對河流水質影響,年內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全部達到污染減排核查要求。結合美好鄉村建設,加強沿河湖庫沿線農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建立健全農村生活污染治理長效機制。(市農委、市行政執法局牽頭,縣區政府配合)
14.完成胥壩鄉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并通過省環保廳驗收。(市環保局牽頭,銅陵縣政府配合)
15.加快順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完善垃圾收運系統完成生態鄉鎮創建工作(銅陵縣政府負責)
(五)工業水污染治理工程
16.繼續推進橫港掃溝地區環境綜合整治,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市經信委牽頭,郊區、銅官山區政府配合)
17.推進銅化集團六國化工公司組團污水綜合處理設施建設,完成金隆銅業公司廠區清污分流系統改造和重金屬廢水電化學處理二期工程,推進金昌冶煉廠搬遷改造。持續開展有色、化工、鋼鐵、焦化、印染、等行業的清潔生產審核,督促企業開展廢水治理設施提標改造和深度治理,外排廢水污染物濃度穩定達標。(市環保局牽頭,市經信委、縣區政府配合)。
(六)礦山采選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工程
18.鞏固小選礦整治成果,全面完成小選礦整治目標任務。(市環保局牽頭,市經信委、縣區政府配合)
19.加強水源涵養林建設,結合國家森林城市創建和“三線三邊三小”整治,完成關閉、廢棄礦山植被修復年度目標任務,持續開展綠色礦山創建活動,按計劃完成創建任務。(市國土局、市農委、市經信委負責)
(七)編制《銅陵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20.開展江河湖庫、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和污染源調查,進一步摸清我市水環境質量狀況和污染源情況,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制定《銅陵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以產業結構調整、工業企業深度治理、水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源地綜合整治、礦山生態修復、水源涵養林建設、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為抓手,完善治水機制,明確治水目標,落實治水任務,密織治水網絡,形成治水合力。(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市水務局、發改委、市經信委、市住建委、市農委、市國土局、市港航局、縣區政府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機制
成立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由市長牽頭,分管副市長負責,各職能部門分工負責,責任單位具體落實的工作機制,每月調度水污染防治工作進展,定期分析水環境質量狀況。對水污染防治實施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務的,監管不力、發生嚴重水污染事件的嚴厲追究責任。(市政府督查室)
(二)加強執法監管
堅持日常監管和集中檢查相結合,全面監管和重點監管相結合,形成網格化、全覆蓋、無縫隙監管機制。開展整治違法排污專項行動,強化部門聯合執法、掛牌督辦機制和重點案件移送督辦機制,嚴厲打擊水環境違法行為,查處環境違法案件。(市環保局牽頭,市公安局、市檢察院配合)
(三)加大財政投入
加大對水污染防治的財政投入,加大淘汰落后產能財政補貼力度,不斷拓寬投融資渠道,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運營主體企業化和運行管理市場化,全面推進水環境污染治理工作。(市財政局)
(四)強化宣傳教育
組織各部門、各新聞媒體開展宣傳活動,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全方位的跟蹤報道,及時報道先進經驗,公開曝光違法行為,努力營造全民治水的濃厚氛圍。(市政府新聞辦牽頭,市環保局、市水務局配合)
(五)嚴格目標考核
市政府組織對各項水污染防治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年度考核,依據相關考核辦法,獎優罰劣。(銅陵市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