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 言
海鹽縣位于浙江省北部杭嘉湖平原,地處北緯30°21′到30°28′,東經120°43到121°02′,東瀕杭州灣,西南鄰海寧市,北連平湖市和嘉興秀洲區。全縣陸地總面積534.73平方公里(其中河道、湖泊等水域面積52.74平方公里),海灣面積537.90平方公里,島礁0.48平方公里。境內陸地海岸自澉浦起到海塘鄉方家埭止,全長53.48公里,是浙北海岸最長的縣(市),下轄沈蕩、百步、于城、澉浦、通元5個鎮,武原、秦山、元通、西塘橋4個街道。2010年末,全縣戶籍人口37,3147人,比上年增加2,445人;全縣實現地區生產總值238.27億元,同比增長8.0%,按年平均戶籍人口計算,人均地區生產總值為64,063元(9,463美元)。
“十一五”以來,海鹽縣國民經濟保持較快發展,結構調整步伐加快,城鄉面貌持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社會保持和諧穩定。特別是近年來,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為全縣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至2010年底,全縣主要污染物減排成效顯著,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工業污染防治取得新進展,區域環境質量呈穩中趨好的態勢,環保體制機制日趨完善,公眾對環保的滿意度不斷提高。
“十二五”期間,是海鹽縣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加速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是積極應對國內外發展新變化、面對各類發展新挑戰的關鍵時期。根據浙江省《“811”生態文明建設推進行動方案》和《海鹽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為進一步鞏固“國家級生態示范區”和“省級生態縣”建設成果,全縣“十二五”期間的環境保護工作,必須堅定不移地實施“生態立縣”戰略,以保護環境、優化發展、維護權益為基本出發點,積極創新環境管理的理念、體制和機制,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努力破解發展難題,為加快建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新海鹽發揮重要的保障作用。
2 現實基礎與面臨形勢
2.1 “十一五”環保規劃執行情況
“十一五”期間,海鹽縣十分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將環境保護"十一五" 規劃中確定的各項指標納入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分解落實到各鎮環保目標責任書和各職能部門年度工作計劃中。同時,建立了排污權交易、重點污染源監管、部門聯動協作等機制;通過加強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和重點污染源治理,使全縣的環境質量整體得到改善。海鹽縣“十一五”環保規劃主要指標目標值及完成情況見表2-1(包含城鎮建成區生活污水處理率等)。(海鹽縣環保局)
完整內容見附件:海鹽縣環保十二五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