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間(2011—2015年),是我市貫徹實施《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長江三角洲地區區域規劃》,建設成為我國東部地區重要的經濟增長極、輻射帶動能力強的新亞歐大陸橋東方橋頭堡的關鍵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向基本實現現代化邁進的攻堅時期,也是我市全力推進生態市建設,全面提升生態文明水平的攻堅時期。根據《江蘇省十二五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規劃》、《江蘇沿海地區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規劃(2009—2020年)》、《連云港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連云港市“十二五”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規劃》。規劃主要闡明我市“十二五”時期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目標、主要任務、重點工程和保障措施,是今后五年全市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行動綱領。
一、環境保護回顧與形勢分析
(一)“十一五”環境保護回顧
“十一五”以來,我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環保優先方針,加大環境保護力度,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規劃目標任務,在全市經濟總量翻番的情況下,實現了環境質量的持續改善,為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奠定了堅實的環境基礎。
減排目標順利完成。“十一五”期間,我市減排目標是以2005年排放量為基數,到“十一五”末,必須將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從3.71萬噸削減到3.3萬噸,削減率為11.1%;二氧化硫排放量從4.61萬噸削減到3.9萬噸,削減率為15.4%;每年平均削減率COD為2.2%,SO2為3.1%。我市通過全面推進工程減排、結構減排和管理減排,到2010年,全市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別在2005年的基礎上削減了11.1%和15.4%,完成了“十一五”期間省政府下達的減排目標。
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我市城市和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分別為100%和95%,主要河流水質有所好轉,地下水環境質量較好,各項水質指標均能滿足相應功能要求;環境空氣質量總體狀況較好,市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334天,優良比例為91.5%,四縣城區空氣質量呈現好轉趨勢;市區區域環境噪聲平均等效聲級為53.8dB(A),符合國家城考環境噪聲≤60 dB(A)標準要求,四縣縣城區域環境噪聲年平均等效聲級,也均符合國家城考環境噪聲標準要求;全市工業固體廢物與生活垃圾均得到處置,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92%,綜合處置率100%,各種危險廢物均實現零排放;近岸海域水環境質量達標率由62.5%提高至75%;農村環境質量有所改善。
污染防治效果顯著。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順利通過國家考核,13個水質考核斷面中有12個斷面達標,25項治污工程完成23個。大力推進污水處理廠和管網建設,建成市區墟溝及四縣縣城污水處理廠;建成大浦工業區、連云港化工園區、灌云縣臨港產業區等一批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建成東海縣山左口鄉、贛榆縣金山鎮等一批重點鄉鎮污水處理廠;城區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82.11%。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基本建成,機動車尾氣及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工作得到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力度不斷加大,擾民噪聲得到有效控制。固廢監管工作得到加強,完成鈴木組危險廢棄物處置公司搬遷改造工程,建成連云港晨興環保產業有限公司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和鑫能污泥焚燒發電有限公司污泥焚燒發電項目。
生態創建成果顯著。以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生態市、生態縣、環境優美鄉鎮、生態鄉鎮和生態村等生態創建為載體,強力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保護與建設。四縣生態示范區創建工作全部通過國家考核驗收,生態縣建設正在積極穩步實施之中。全市已有1個鄉鎮被命名為國家級生態鄉鎮,14個鄉鎮被命名為省級環境優美鄉鎮,61個鄉鎮被命名為市級環境優美鄉鎮,17個村被命名為省級生態村、163個村被命名為市級生態村。
監管能力顯著提升。“十一五”期間,我市在環保隊伍建設、監測執法設備配置、監管機制創新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環境監測能力、環境監察執法能力、環境應急反應能力、環境信息化建設、環境統計、環境宣教、核與輻射環境監管能力、固廢監管能力和機動車環保監管等各個領域,均比“十五”時期有了顯著提升。
“十一五”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差距與不足。一是水環境質量形勢依然嚴峻。我市受區位因素制約,長期承接上游省市的客水污染,同時,工業高速發展和城鎮化水平持續快速提高,而污水處理廠和管網建設卻相對滯后,部分未處理的廢水直接進入地表水體,致使包括飲用水源在內的全市水環境質量形勢依然嚴峻,短期內實現持續改善的壓力較大。二是空氣質量改善壓力較大。可吸入顆粒物濃度仍處于較高水平,機動車尾氣污染和灰霾污染也呈上升趨勢。工業產業結構和總體布局不盡合理,集中供熱設施建設滯后,煤煙型污染仍未得到根治,受城市建設、北方沙塵和秸稈焚燒等因素影響,浮塵和揚塵污染也仍處于較高水平。三是農村生態環境保護亟待加強。隨著農村地區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生活污染、工業污染和農業面源污染問題日趨嚴重,飲用水源保護、污水處理和垃圾收運處理方面的問題比較突出。四是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滯后。我市的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導致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速度趕不上污染物產生量的增長速度,給環境質量改善帶來的壓力依然較大。五是近岸海洋環境質量不容樂觀。我市近岸海域中主要污染物仍為氮、磷營養鹽及有機污染物,主要來自工業、生活、養殖、旅游、農村面源等陸源污染影響。六是環境違法問題依然較為突出。部分企業污染治理水平低,環保設施不正常運行,超排、偷排等環境違法事件時有發生。七是環境監管能力相對不足。在機構設置、人員編制、裝備水平、隊伍素質等方面相對不足,難以適應環保工作的新要求。
(二)“十二五”環境保護形勢
“十二五”及未來一段時期,我市環境保護工作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一是從全國到地方都把環境保護擺上了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十二五”是黨中央提出“建設生態文明”后的第一個五年,黨中央、國務院將建設生態文明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環境保護成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推力,將迎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十二五”是江蘇省“全面達小康、建設新江蘇”并向基本實現現代化目標邁進的關鍵時期,省委、省政府確定了2020年基本建成生態省的宏偉目標,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工作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中的地位將進一步提升。我市在“十二五”時期將堅持環保優先方針,加快生態市建設,注重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的相互協調,全面改善環境質量,全社會環保投資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提高到3%左右。大力發展綠色經濟,推進有利于節約資源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二是經濟發展方式謀求轉變,有利于從根本上解決污染問題。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科學發展,并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已經成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著力點。我市將推進經濟轉型升級作為“十二五”期間的發展主線。推動經濟發展方式由依靠物質消耗向創新驅動轉變,由粗放式向集約型轉變,由城鄉二元結構向城鄉一體化轉變。新的發展模式將有利于緩解經濟發展對資源環境的壓力,有利于更大力度、更深層次解決已經形成的結構性污染問題。三是經濟實力增強和監管能力提升,為環保工作創造了有力條件。“十二五”期間,全市經濟綜合實力將實現新跨越,地區生產總值年均增長15%左右,人均地區生產總值翻一番,環保工作的物質基礎進一步增強。全市環保系統自身能力建設將進一步加強,監管能力大幅提升,更好地服務沿海大開發、構建和諧社會、保障全市環境安全。四是法規健全、科技進步和環保產業發展為環保工作提供有力支撐。國家和地區性環保法規體系和經濟刺激政策將進一步完善,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技術水平將進一步提高,能夠更加有效地管控環境違法行為,遏制污染加重趨勢,更好地解決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環保產業的發展,將有助于促進各種環境問題的解決。五是公眾環保意識的不斷增強為環境保護提供了廣泛的社會基礎。企業和公眾的環保意識不斷增強,人們對環保的關注程度和參與程度都將大大增加,環保節能、低碳生活等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為我市“十二五”環境保護工作創造了良好的社會基礎。
但是,在沿海大開發,工業加速發展的背景下,“十二五”期間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矛盾將會越來越突出,污染物增量大,資源、能源消耗水平仍然較高,經濟結構難以在短期內實現轉型,全市環保工作將面臨比較嚴峻的挑戰。一是改善環境質量的壓力大。在工業加速發展和城鎮化持續推進的同時,污水處理和清潔能源供應等基礎設施建設周期相對較長,短期內難以發揮作用,致使地表水污染問題會仍然比較突出,煤煙型污染和揚塵污染仍未得到根治,全市大部分農村居住環境臟亂差問題、生活污染問題、飲水安全問題和農業面源污染問題仍然比較顯著。二是總量削減要求高。“十二五”時期將是我市工業經濟的持續高速增長階段,隨著沿海開發戰略的實施和徐圩新區的建設,將有石化、鋼鐵等行業企業大批入駐,帶動全市資源能源消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增大。另一方面,受經濟結構和資金條件等方面的制約,減排潛力相對不足,全市的總量基數本身偏小,減排任務異常艱巨。三是經濟結構調整困難多。我市工業產業結構和總體布局不盡合理,工業目前仍然以加工業為主,結構比較單一,結構性污染突出。在布局上,部分工業園區距環境敏感目標較近,在城區和一些鄉鎮敏感區域,還有部分污染型企業存在。受蘇南及其他發達地區產業梯度轉移影響,我市承接的化工、印染等重污染項目較多,現有產業層次較低,結構和布局趨同現象嚴重,多數企業規模較小,在迫切追求發展的背景下,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難度大。四是環境監管能力建設任務重。因為短期內缺少大量的資金和人才投入,我市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的任務十分艱巨。
二、指導思想、原則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服務沿海大開發、構建和諧社會、保障全市環境安全為目標,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生態市建設為載體,重點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重點推動沿海開發區域的環境基礎設施全覆蓋,重點加強生態保護和生態修復,深入推進污染減排,有效防范環境風險和維護社會穩定,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力求與全市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協調,要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實現經濟發展和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的目標。堅持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既要注重近期發展的需要,又要考慮中長期的發展需要,堅定不移地推動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生態文明統領。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把環境保護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主陣地,注重以生態文化為先導、以生態經濟為支撐、以生態環境為基礎,以生態制度為保障,“四位一體”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工程,構筑可持續發展體系。
服務發展全局。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堅持服務和服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服務沿海開發,統籌考慮經濟發展需求和生態環境承載能力,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堅持重點突破。在把握我市全局性、普遍性環境問題的同時,抓住重點地區、重點流域、重點行業的突出問題、難點問題,集中力量率先在最突出、最緊迫的環境問題上實現突破,利用有限的資金優先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環境問題。
城鄉統籌發展。堅持環境公共服務均衡化發展,統籌城市與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合理配置公共資源,把農村環境保護放到和城市同等位置,推進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向農村延伸、環境監管向農村覆蓋、環保投入向農村傾斜,解決好農村飲水安全、面源污染和自然生態保護等環境問題。
整體協同推進。明確企業環境責任,加強政府監督管理。落實政府責任,加強部門協作,完善有利于生態環境建設的管理制度和責任體系。動員全社會參與環境保護,加強環境信息公開和輿論監督。形成政府、企業和社會共同參與的環境保護行動體系。
(三)規劃目標
堅持環保優先方針,加快生態市建設步伐。注重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的相互協調,全面改善環境質量,有效遏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確保生態安全。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大氣環境質量明顯改善,重點河流水質加快好轉,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進一步提高,城鄉環境質量得到有效改善,初步建成功能合理、系統完善的生態安全格局;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取得初步成效,區域可持續發展能力得到明顯增強;農村環境狀況得到基本改善,環境監管能力進一步加強,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使環境質量與全面實現小康社會和基本實現現代化的要求相適應,與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要求相適應。
“十二五”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主要指標體系
類別 |
指 標 名 稱 |
單位 |
2010 年 |
2015 年 |
增減量 |
指標 屬性 | |||
環境 質量 指標 |
1. 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 |
市縣 |
% |
100 |
100 |
0 |
預期性 | ||
鄉鎮 |
% |
95 |
> 95 |
0 | |||||
2. 地表水劣于Ⅴ類水質的比例 |
% |
20 |
15 |
-5 |
約束性 | ||||
3. 地表水好于Ⅲ類水質的比例 |
% |
40 |
50 |
+10 |
約束性 | ||||
4. 近岸海域水環境質量達標率 |
% |
75 |
80 |
+5 |
預期性 | ||||
5. 城市空氣質量 |
良好以上天數的比重 |
% |
91.5 |
> 92 |
+0.5 |
約束性 | |||
其中:優秀天數比重 |
% |
22 |
> 25 |
+3 |
預期性 | ||||
6. 酸雨頻率 |
% |
2.78 |
< 2.78 |
- |
預期性 | ||||
總量控制指標 |
7. 化學需氧量年排放量 |
萬噸 |
11.52 |
10.51 |
-1.01 |
約束性 | |||
8. 氨氮年排放量 |
萬噸 |
1.12 |
1.01 |
-0.11 |
約束性 | ||||
9. 二氧化硫年排放量 |
萬噸 |
5.04 |
4.75 |
-0.29 |
約束性 | ||||
10. 氮氧化物年排放量 |
萬噸 |
4.59 |
4.34 |
-0.25 |
約束性 | ||||
污染 防治 指標 |
11. 污水處理 |
城市污水處理率 |
% |
82.11 |
85 |
+2.89 |
預期性 | ||
縣城污水處理率 |
% |
64 |
80 |
+16 | |||||
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 |
% |
25 |
80 |
+55 | |||||
12. 生活垃圾處理 |
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
% |
92.02 |
100 |
+7.98 |
預期性 | |||
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
% |
22 |
95 |
+73 | |||||
建制鎮生活垃圾收運體系覆蓋率 |
% |
40 |
90 |
+50 | |||||
生態 建設 指標 |
13. 受保護地區占國土面積比例 |
% |
17.63 |
20 |
+2.36 |
預期性 | |||
14. 林木覆蓋率 |
% |
24.64 |
26 |
+1.36 |
預期 |
(一)扎實推進污染減排,積極轉變發展方式
1、推進總量減排
“十二五”期間、主要減排指標為廢水中的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廢氣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要以結構減排、工程減排和管理減排為主要手段,扎實推進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減排,開展二氧化碳減排,到2015年,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要在2010年的基礎上分別削減8.75%、9.85%、5.66%和5.4%。
——強化結構減排效力。根據省下達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制定全市減排規劃和年度計劃,強化污染物減排倒逼傳導作用。制定落后產能淘汰計劃,開展化工、紡織印染、造紙、火電、冶金、建材等行業“兩高一資”企業專項整治工作,強制淘汰化工、造紙、紡織染整、釀造、制革、火電等重污染行業中的落后產能,逐步搬遷改選或關停并轉位于環境敏感區內的現有高風險企業。嚴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造紙、紡織、化工、冶金、建材等重點行業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不得低于10%。
——深挖工程減排潛力。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減排工程從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和工業點源治理為主向縣城、鄉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提標改造及養殖業減排推進。大力提高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實施市、縣污水管網的完善工程和尾水深度處理工程,提高污水處理廠的負荷率和污水管網全覆蓋。加快推進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重點建制鎮及通榆河、薔薇河、燒香河清水通道沿線所有鄉鎮必須建設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加強污水處理廠監管,確保污水處理廠的穩定運行,部分城市污水處理廠增加脫氮除磷設施。到2015年,中心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縣城達80%以上,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80%以上。二氧化硫減排以非統調電廠、企業自備電廠和冶金、建材等非電力行業脫硫設施建設為主,完成鋼鐵、水泥等主要非電力行業煙氣脫硫工程。全面實施電力、水泥、鋼鐵等行業脫硝工程。火電行業現役機組全部采用低氮燃燒技術,新建燃煤機組全部建設脫硝設施。
——發揮管理減排能力。全面推行排污許可證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工業企業排放標準,以化工、紡織印染、制革、食品加工等行業為重點,加大排污總量監管力度。加強對全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監督管理,推動設施穩定達標運行。加強脫硫設施投運的監督管理,完善脫硫系統在線監測,平均脫硫效率提高到85%以上,火電機組綜合脫硝效率提高到50%以上。加強減排副產物處理處置的監管。
——健全減排三大體系。建立減排日常監察、監督監測、比對監測臺帳,完善減排監測體系;加強國控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的有效性審核,建立適應總量減排管理需求的環境統計體系;進一步加強總量減排技術平臺建設,完善總量減排考核體系。
2、促進協調發展
——強化規劃環評戰略引領作用。強化環境保護的源頭控制和綜合管理職能,把參與制定發展戰略和規劃作為落實環保優先的重要抓手,把環境功能區劃、總量控制、環境容量作為區域和產業發展的決策依據,科學指導開發布局。落實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建立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審查與項目環境影響審批聯動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從嚴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縣級以上的土地利用規劃和區域、流域、海域的建設、開發利用規劃以及工業、農業、畜牧業、林業、能源、水利、交通、城建、旅游、自然資源開發的專項規劃,都必須在規劃編制過程中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到2015年,規劃環評和建設項目環評執行率均達到100%。
——嚴格落實環境準入制度。加強環境準入管理,提高環境監管和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防止開發過程中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根據環境條件和產業發展水平,科學制定區域、行業環境準入條件,把減排指標完成情況作為區域項目審批的前置條件,嚴把建設項目準入關。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通過強化環境監理等手段,實現建設項目環保全過程管理。對不能完成污染減排任務、重點治污工程建設嚴重滯后或建成后不按有關要求運行的區域,暫停審批除污染防治以外的所有建設項目。
——規范各級各類工業園區建設。繼續推動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進一步提高產業集約發展水平。大力開展工業園區環境整治,環境嚴格按照產業定位開發建設。注重區內企業合理布局,合理設置環境安全防護距離,逐步解決工業與生活用地混雜的問題。所有開發區、工業園區、工業集中區必須配套建設污水處理廠、集中供熱等基礎設施,完善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新建印染、電鍍、釀造和涉及重金屬的項目必須進入園區,新建涉及危險化學品項目應進入化工園區集中布置,現有化工企業應逐步向化工園區集中,實現工業“三廢”集中處置,推動工業園區的生態化改造。
3、發展綠色經濟
——發展循環經濟。認真落實省、市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在冶金、電力、化工、建材、紡織、輕工等行業選擇重點企業組織開展循環經濟試點工作。開展工業園區生態化改造和循環型農業示范園區建設,加快構建綠色產業鏈和資源循環利用鏈。制定中水回用的優惠價格、管網預設和改造等政策,大幅度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大工業用水循環利用,提高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制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實施方案,所有縣、區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工作。在資源綜合利用領域,以大宗工業固體廢物再利用,再生資源拆解加工利用,廢舊金屬再生利用,裝備再制造,廢舊輪胎橡膠、廢舊電池和生活垃圾資源化,以及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為重點,完善廢舊物資回用網絡,培育再生資源回收產業。建立危險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交換信息平臺,促進危險廢物的資源化利用建設。在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徐圩先導區)、連云港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等重點開發區積極開展低碳產業園區、生態工業園和循環經濟示范區建設。積極倡導生態文明建設,樹立綠色消費理念,倡導環境友好消費方式,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循環經濟體系。
——推行清潔生產。全面推進一二三產清潔生產審核,組織冶金、化工、紡織、造紙等重點行業以及排放重金屬、二惡英的重點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對超標、超總量排污和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重點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推廣應用先進清潔生產工藝技術與設備,建成一批清潔生產先進企業。開展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環境標志產品和其他綠色認證,建成一批綠色園區和綠色企業。完善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制度,加大對上市公司的環保后督察和環境信息公開力度。
——培育環保產業。堅持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以加強環保產業需求側管理為中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培育和扶持環保企業,重點發展污水處理廠一級A升級改造和中小城鎮污水處理、高濃度難降解工業廢水處理、氮氧化物、微顆粒物和大氣復合污染防治、污泥處置、重金屬污染防治、危險廢物處理處置、電子廢物拆解處理、農村和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污染場地與生態修復、環境監測與預警等環保產業,著重發展環境服務總包、專業化運營服務、咨詢服務、工程技術服務等環境服務業。
——發展低碳產業。利用入選國家創新發展模式、經濟轉型特色典型城市,以及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獲批的難得機遇,充分發揮環境保護的政策杠桿作用,大力發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高新技術產業和新興產業,積極發展現代服務業,如金融、物流、旅游、文化產業等。調整能源消費結構,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加強節能,提高能效,協同控制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加快低碳技術的研發和推廣,推動低碳技術向傳統產業擴散和應用。以企業為主體、以園區為重點,推動低碳技術改造,加快建設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推進減量化技術、能源利用技術、低碳建筑設計與建造技術、綠色消費技術的研發和應用,推進低碳示范工程建設,形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廣意義的低碳企業。到2015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
(二)重點解決突出問題,持續改善環境質量
1、加強水環境保護
——保障城鄉飲用水源安全。嚴格劃定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到2012年,完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的核定工作。深入開展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源地專項整治,完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和市縣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整治,切實保護好薔薇河、大圣湖、小塔山水庫、叮當河、淮沭干渠、北六塘河、古泊善后河、通榆河等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加強對徐圩新區送水通道叮當河與燒香河等河流的保護。加快推進城鄉統籌區域供水,實施農村安全飲水工程。開展市級集中飲用水源地水質全指標監測分析和城市水源地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和湖庫型水源地藻毒素、生物綜合性毒性監測工作。完善飲用水源監測預警體系,實施水源保護區外匯水區有毒有害物質管控,嚴格管理與控制一類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建立重點污染源動態檔案,完善飲用水源應急預案。充分發揮水源水質自動監測站的預警監視監測的作用,完善環保、水利、建設等部門飲用水源安全信息共享和聯動機制,建立飲用水源的污染源預警、水質安全應急處理和水廠應急處理“三位一體”的飲用水源應急保障體系。加快建設城鄉備用應急水源,加快建設通榆河“清水走廊”工程,進一步提升通榆河水質,加強對燒香河水質的保護,完善云臺山山南及燒香河流域地區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完善供水輸配網絡,滿足徐圩新區、連云新城和港區用水需求,城市供水普及率達到100%,保障城市飲用水水質安全。推進備用水源地建設,市區及4縣全部建成備用水源地(包括地下水)。
——推進淮河流域治污和通榆河“清水廊道”建設。繼續做好淮河流域治理工作,以控制氨氮為重點,加快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及污水管網建設,提高污水處理設施利用成效。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加強監管力度,保證地表水環境質量全部達到功能區要求。落實通榆河水污染防治規劃,實施跨界水質目標考核,加強對上游來水的污染監控和預警,建立上下游溝通和聯動機制,有效防范突發性水污染事件。建設市境內通榆河兩岸尾水導流工程,保障供水安全。
——加強內河水體綜合整治。實施清淤、活水、護岸、綠化等一系列內河環境綜合整治工程,使河流水質及周邊環境的持續改善。市區及縣城主要河流基本達到功能區規定的標準,全面消除主要河道黑臭問題。市區主要實施東鹽河、排淡河、玉帶河、龍尾河等入河污水收集和輸送系統建設,加強對云臺山南片內河水體的治理,特別是婦聯河治理,實施清淤、活水、護岸、綠化,注重沿線村莊污水治理和垃圾處理;灌云縣重點實施古泊善后河、叮當河、小鴨河、三里溝、山前河和樹云中溝等河流的綜合整治工程;贛榆縣重點實施青口河、沙汪河、朱稽河等縣城河流的綜合整治及龍王河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灌南縣重點實施鄭于大溝黑臭河流綜合整治工程。同時,為保持河道整治成果,探索建立河道清潔的長效管理機制。
——積極治理近海污染。加強沿海開發過程中的水資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有效控制水環境壓力,保證沿海開發戰略順利實施。規范沿海開發區及園區的建設和環境管理,繼續整治現有化工園區的污染問題。實施主要入海河流水環境綜合整治。科學調整海洋功能區劃,優化配置入海河口和近海海域排污區域及規模,加快徐圩新區等尾水深海排放工程建設。制定和實施近岸海域排污總量控制計劃,開展入海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試點。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達標率保持在80%以上。所有港口、碼頭等涉海工程必須建設油類、化學品、垃圾和生活污水回收、轉運設施,完善港口船舶廢棄物接收處理設施。加強船舶污染防治,制定完善港口船舶溢油、有毒化學品等重大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減少突發性環境事故的影響。加強近岸海域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嚴格劃分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調整水產養殖結構和布局,積極推行生態養殖模式。
——深化工業廢水治理。重點加強化工、造紙、印染、醫藥、制革、電鍍、食品加工、釀造等行業的污染防治,積極推動重污染行業工藝廢水的深度處理與回用,推進環境管理從排污口向環保設施、生產設施延伸。嚴格執行工業廢水排放許可制度。
——協調解決跨界流域污染。完善以“政府聯席會議機制、聯合督查機制、聯合監測機制和信息互通機制”為主的跨界污染解決機制,推進跨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實。積極建設跨省、市界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系統,協調解決污染糾紛,督促上游地區采取有效措施,推動石梁河水庫、龍王河、繡針河等跨省界和新沂河、薔薇河、善后河、沂南小河、北六塘河、南六塘河等跨市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開展和河流水庫水質的持續改善。
——開展污水資源化利用。結合節水型城市創建活動,大力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工程建設。推動城市污水處理廠尾水深度處理和回用,加快中水管網建設。到2015年,新建污水再生利用設施4~5座,使全市再生利用能力提高到0.7萬立方米/日以上,所有開發區和工業集中區中水回用率達到25%。
——控制交通運輸污染。全面加強我市港口和內河碼頭水污染防治工作,完善碼頭垃圾、生活污水收集和轉運設施建設,散貨堆場合理調整布局、強化防塵設施建設,油品和化學品港口碼頭必須建設油類、化學品回收和轉運設施。加強船舶污染治理,所有船舶必須配備污水、垃圾收集設施,加強有毒化學品運輸船舶的風險防范。加強防污應急能力建設,加強轄區溢油處置能力建設,完善連云港港口防污染設施設備儲備網絡,初步建立起較為專業和系統的清污力量,推動其納入市政府應急體系。建立專業應急隊伍和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制定重大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加強高速公路服務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積極推廣服務區尾水回收利用。
——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全面開展地下水污染狀況普查。推廣先進農業技術和綠色種植技術,大力推進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退耕還草還林,開展農業面源污染地下水防治示范。加強灌南等地區地面沉降的監測和防治工作,嚴格控制地下水開采,避免地下水開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沿海地區海水入侵,做好地下水源補給區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推進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協同控制和系統管理,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監測和預警應急體系。
2、加強大氣污染防治
——加強工業廢氣污染防治。深化排污總量控制和許可證制度,推廣應用電力行業重點污染源二氧化硫自動監控管理信息系統,同時推進建設煙氣脫硝設施。“十二五”期間,新、改、擴建火電機組必須配套建設煙氣脫硝設施,現役火電機組在采取低氮燃燒技術的基礎上逐步配套建設煙氣脫硝設施。加強脫硫設施運行在線監管。加快推進城區及園區集中供熱中心及其配套管網建設。進一步提高工業煙塵、粉塵的處理效率,治理惡臭氣體,推進石油化工、精細化工行業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推廣使用低揮發性有機溶劑,控制工藝過程中有機氣體排放。完善大氣汞、鉛、二惡英和苯并(a)芘等有毒廢氣環境管理體系。完成全市所有油庫、油罐車、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工作。
——加強機動車尾氣污染控制。完善公共交通體系,科學規劃和增加城市公交路線,增加公交車數量,引入使用天然氣或電力的清潔能源汽車;強化機動車尾氣達標排放管理,建立和完善以環保、公安、交通等職能部門為主的機動車尾氣污染監督管理組織體系,建設完善連云港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監管中心,建立年度檢測、道路抽檢、停放地抽查結合的“三位一體”科學監管體系;嚴格執行國家機動車階段性排放標準,推行環保標志管理制度,實行車輛分類管理,對超標車輛進行限期治理,淘汰兩沖程燃油助力車;加強宣傳,逐步形成政府引導,群眾參與,共同治理機動車尾氣污染的強大合力。
——加強揚塵污染控制。制定并實施我市“十二五”揚塵污染防治方案,與建設、交通、公安、市容環衛等有關部門密切協作,加強對城市建設和房地產開發等施工過程造成的揚塵污染控制。在監管機制上實行政府統一領導下的分工協作機制,明確各部門的責任區分,做到責、權、利有機統一,努力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加強控制油煙污染。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餐飲業環境管理辦法,注重餐飲業污染源頭控制,合理安排餐飲業規劃選址布局,城區所有餐飲企業和單位食堂都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實行高空排放,并建立運行維護制度。新開發的商住樓要同步建設專用煙道。重點監管污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飲食單位,重點整治學校、繁華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區和旅游風景區等環境敏感區的餐飲企業。居民住宅或以居住為主的商住樓,不得新建產生油煙污染的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到2015年,基本解決油煙污染擾民的突出問題。
——建立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建立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加強重點污染源監控,加大環境執法力度,組織開展區域大氣污染綜合整治,建立完善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的評估考核機制。全面實施藍天工程,明確年度目標和實施計劃,加強監督考核,推動各區縣、重點企業履行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的責任與義務,“統一規劃、統一監測、統一監管、統一評估、統一協調”,協同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
——加強禁燃區建設,推廣清潔能源。擴大城區高污染燃料禁燒區的范圍,加大執法力度,全面實現在“禁燃區”內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暫時未實現集中供熱的區域或生產上需要使用燃料的企業,要改用符合國家規定的輕柴油、電或其它清潔能源。加強社會宣傳,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多層次、多形式地開展我市禁燃區內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宣傳教育工作。通過摸底調查和群眾舉報等方式查處取締禁燃區內所有的燃煤小鍋爐,加快區域集中供熱設施建設。積極推廣清潔能源,加強城市燃氣建設,完善管道天然氣輸配系統,促進城市公交和出租車廣泛使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2015年使我市的城市氣化率達到98%,并積極扶持推廣其他清潔能源的使用,實現能源結構的調整。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強化能源節約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導向,加大依法實施節能管理力度,充分發揮以市場為基礎的節能新機制,努力減緩溫室氣體排放,完成省下達的碳排放指標。強化冶金、建材、化工等產業政策,提高資源利用率,控制工業生產過程中的溫室氣體排放。加強農村沼氣建設和城市垃圾填埋氣回收利用。繼續實施植樹造林、天然林資源保護等重點生態建設工程,提高森林覆蓋率,完成省下達的碳排放指標,增加碳匯和增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3、加強環境噪聲管理
根據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完成城市區域聲環境功能區的劃定和調整、重點噪聲污染源的確定工作,在城市建設中落實聲環境功能區的要求,從布局上解決噪聲擾民問題。全面加強城鄉噪聲污染防治管理,建立城市噪聲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加強社會生活、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和工業企業等各類噪聲源監管。限期治理噪聲超標企業,淘汰高噪聲落后工藝設備,加強固定噪聲源治理。積極推進機動車噪聲治理,強化城市禁鳴管理,優化路網結構,實施重型機動車(貨車)進城限制,大力推進高速公路、高架橋、鐵路等兩側噪聲敏感點的隔聲設施建設。開展“寧靜城市”、“寧靜社區”等示范建設。積極開展鄉村噪聲監測和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努力降低夜間噪聲。到2015年,城區環境噪聲功能區達標率在95%以上。
4、加強土壤環境修復
——強化土壤環境監管。建立土壤環境監管體制和土壤污染防治問責制。重點加強工業用地的風險管理,建立申報、建檔和風險評估制度,鼓勵對污染重、風險高的污染場地土壤進行綜合治理與修復,集中力量解決一批歷史遺留問題,確保土地轉換用途后的安全利用,避免環境風險和社會糾紛。
——開展土壤環境污染狀況基礎調查。全面完成全市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對土壤污染負荷較大的區域、重金屬高背景區、農田區域、重要蔬菜生產基礎和社會關注的環境熱點地區,開展土壤污染普查,為開展重點區域土壤污染防治奠定基礎。
——防治農用土地污染。積極防治農田土壤污染,合理控制化肥農藥施用量,禁用高毒、高殘留農藥。重點針對基本農田、蔬菜基地的土壤重金屬污染、有機污染、石油類污染問題,開展農田土壤修復與綜合治理試點示范。建立不同地區和不同農產品區優先控制污染物清單,建立綠色供應鏈,建立食品安全評價和監控體系。
(三)著力加強風險防范,切實維護環境安全
1、加強環境風險防范
——強化風險源頭管理。開展工業類、倉儲類等環境風險固定源調查,建立與完善環境風險固定源檔案庫。環保、安監、海事、交通、水利、農業、漁業等部門建立環境風險移動源和面源的聯防聯控機制,共同加強環境風險源風險防控管理。落實環境風險固定源企業應急預案和應急防范措施,對環境風險大且確實無法整改到位的環境風險源,實行退出機制。建立環境風險源數據庫。
——建立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全面調查排查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及存儲情況,制定重點環境管理危險化學品清單,定期開展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物處理處置領域的環境監察執法。實施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制度和危險化學品企業環境風險分級管理制度,加強化學品生產、儲運過程的風險監管,推行重點環境管理類化工有毒污染物排放、轉移登記(PRTR)制度。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環境風險防范和監管。推廣綠色化學工藝及產品。
——加強環境風險預測預警。初步建立全市環境風險監控網絡,在重點敏感保護目標、重點環境風險源、環境風險源較集中的化工園區和易發生跨界糾紛的重大環境風險區域,建立環境風險監控點,實現視頻監控、水氣分析和自動報警功能。完善省市縣三級環境風險信息直報系統,建立突發環境事件網絡搜集與分析系統,提高環境風險演變為突發環境事件預測預警時效性。
——保障敏感保護目標安全。加強薔薇河、古泊善后河等飲用水源地和云臺山、沿海灘涂濕地等重要生態功能區的環境安全保障,落實《連云港市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對敏感保護目標實施風險布控措施,構筑風險企業圍堰、應急池等工程性防護措施,在飲用水源地和重要生態功能區上游河流設置控制斷面。
——提高環境風險防范保障水平。建立環境風險防范資源調配體系,建立“全覆蓋,代儲備”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規范專家管理制度,調整和完善專家庫,進一步規范環境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區域間環境應急救援處置隊伍調用體系。
2、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
——加強重點行業管理。加強對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業、含鉛蓄電池制造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品制造業、電子元器件制造業、重有色金屬冶煉業等六大行業環境監管,每年開展1次重金屬企業排查,加強對產生和排放重金屬企業的監管,逐步實現在線自動監控和動態管理。實施涉重金屬產業準入公告制度,禁止在重要生態保護區、環境敏感區和已無環境容量的河流、湖庫流域新建排放主要重金屬污染物的項目。
——開展重點地區污染整治。在污染產業密集、歷史遺留問題突出、風險隱患大、社會關注度高的重金屬重點防控區開展專項整治,現有涉重金屬企業實施同類整合、園區化集中管理,含重金屬廢水、廢氣必須做到車間排口穩定達標排放。淘汰重點防控行業、重點防控區域的落后產能和工藝設備。到2015年,重點防控區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降低15%,基本解決重點區域重金屬污染問題。
——啟動污染場地治理與修復示范。開展重金屬污染場地調查與評價,對重金屬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健康風險評估,建立重金屬污染場地基本資料數據庫和信息管理系統。開展工礦企業重金屬污染場地修復、重點河段底泥污染治理等試點示范工程。加快制定與實施鉻渣、尾礦等治理與綜合利用方案,逐步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編制實施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以鉛、鎘、汞、鉻和類金屬砷等為重點,綜合整治冶煉、化工、電鍍、皮革加工、電子元器件制造、蓄電池加工回收行業以及危險廢物處置企業,開展重金屬污染場地治理與修復示范。到2015年,重點防控的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的排放量比2007年減少15%,使重金屬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3、加強固廢污染防治
——完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加快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確保市區、縣城和建制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98%、95%和85%以上,建制鎮生活垃圾收運體系覆蓋率達到90%。市區依托現有垃圾焚燒發電廠等設施加強垃圾無害化處理,建成劉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完成釣魚山垃圾填埋場封場和生態修復工程。東海縣新建垃圾填埋場,完成農場生活垃圾填埋場封場和生態修復工作。灌云縣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場。贛榆縣建成小盤垃圾衛生填埋場。灌南建成花園垃圾衛生填埋場。市區試點垃圾分類收集,各縣建設完善生活垃圾無害化集中處置設施,對現行的簡易垃圾處理場進行綜合治理與生態恢復,解決垃圾滲濾液對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問題,建制鎮生活垃圾中轉站必須同步建設滲濾液收集池。開展市區餐廚廢棄物無害化處理綜合利用試點。
——加強危險廢物及醫療廢物安全處置。實施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和處理處置全過程管理,防止危險廢物不規范處置。強化醫療廢物全過程管理,健全醫療廢物收運體系,完善收費標準,到2015年,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全部達到規范化建設要求,收運體系市、縣、鄉、村四級全覆蓋。新建一批專業化水平較高的固廢綜合利用項目,提高固廢綜合利用率,建成市縣二級危險廢物管理動態數據庫和重點危廢企業的視頻監控系統,實現危險廢物安全處置。到2015年,全市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達100%。
——強化一般固體廢物污染防治。依照循環經濟發展理念,加強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確保全市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98.5%以上。重點推進粉煤灰、化工廢渣、尾礦渣等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加強對采礦業、建材業等行業的監管,并推行清潔生產。完善水處理污泥的管理制度,加強水處理污泥減量化技術、脫水技術、綜合利用和處理處置技術的推廣應用,加快污泥處置設施建設。推進我市工業固廢的深度資源化利用,改變目前固廢綜合利用途徑較為單一,經濟效益不夠高的局面,使我市工業固廢綜合利用逐漸形成產業化。
——加快污泥綜合利用和處理處置設施建設。推進污水處理污泥安全處置和資源化利用,加強污泥有害成分的檢測和鑒定,并建設無害化處理設施,到2015年,中心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廠污泥規范化處理率分別達到80%和60%。
——建立電子廢物回收利用體系。重點從源頭控制電子廢物污染,推進電子行業綠色生產和綠色產品發展。在“十二五”時期建立我市的廢舊電子電器收集網絡,市區及4縣至少各建設1個收集點,共同組成規模化收集網絡。收集后的廢舊電子電器統一運送至廢舊電子電器資源回收利用中心進行處置。加強電子廢物污染防治的環境監管,明確電子電器生產者和經營者回收和處理廢舊產品的責任。取締小作坊式的低水平回收廠家,嚴厲查處私自拆解焚燒等行為。
——防治持久性污染。加強二噁英類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簡稱“POPs”)重點排放源管理,開展二噁英控制與削減工程,對在用含高風險多氯聯苯(簡稱“PCBs”)裝置進行識別和標識。已識別的殺蟲劑類POPs和高風險多氯聯苯類廢物要進行無害化處置。
4、加強核與輻射環境監管
加強核電站外圍輻射環境監測預警。逐步開展對田灣核電站放射性流出物的監督性監測。加強核應急輻射環境監測工作,完善應急設備和防護裝備,提升應急響應能力。實施放射源生命周期全過程管理,推廣使用放射源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實現與省、縣監控數據互聯互通。強化電磁環境安全監管,開展城市電網發展規劃環評,合理安排電視發射塔、廣播臺站等大型電磁輻射設施建設布局。建立發改、環保、廣電、通信等部門聯動機制,改造和搬遷主城區影響周圍居民和環境安全的大型電磁輻射設施,切實維護公眾環境權益。加強廢舊金屬放射性污染防治,建立環保、公安、海關、質檢、工商等部門聯防聯控機制,重點加強對進出口不銹鋼制品的監控,將放射性污染防控作為廢舊金屬熔煉項目審批的重要內容。健全輻射環境監測網絡,加強對伴生放射性礦、核技術應用單位、大型電磁輻射設施周圍環境的監督性監測。到2015年,建成1個電離輻射和電磁輻射自動監控系統,實現市、縣輻射環境質量監測全覆蓋。
(四)認真抓好城鄉統籌,不斷改善農村環境
1、加強農村人居環境建設
全面開展農村小康環保行動,以治理污染為重點,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到2015年,規劃保留村莊全部進行環境綜合整治,每個縣(區)建成1個連片綜合整治示范區,農村人居環境得到基本改善。推廣無害化技術,結合利用沼氣,實施農村改廁和治理規模化養殖業污染。積極建設農村生活污水和糞便處理設施。以恢復和提高農村河網引排能力為重點,基本完成所有縣鄉河道和村莊河塘的疏浚工作,并建立農村河道長效管護機制。
2、加強農村生活垃圾處置
加快城鄉生活垃圾處理處置一體化進程,繼續推進“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模式,配置清掃隊伍、垃圾清運等必需的環衛基礎設施、設備和專業環衛隊伍,實現村莊保潔的全覆蓋和常態化管理。到2015年,全市建制鎮生活垃圾收運體系覆蓋率達到90%。
3、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
重點加強農村生活污水的資源化綜合利用;采取接入城鎮生活污水管網、建設小型處理設施、生態處理等方式提高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充分利用各級政府“以獎促治”、“以獎代補”政策,實施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十二五”期間實施鄉鎮污水處理廠新建和提標改造項目共計29個,每座規模0.5~1萬噸/日,配套建設污水收集管網工程,另外建設300個小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到2015年,無害化衛生戶廁覆蓋率達到80%以上,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到80%,規模較大的規劃保留村莊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15%。
4、加強種植業污染防治
減輕農業面源污染,全面推廣氮肥深施、測土配方施肥、分段施肥等科學施肥技術,提高化肥利用率,減少流失量。推廣病蟲草害綜合防治技術,優先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生物農藥,禁止在蔬菜、水果、糧食和中藥材生產中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加強生態農業和循環型農業建設。2015年,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種植基地面積比例達到75%。
5、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
優化畜禽養殖場布局,科學劃分禁養、控養和適養區域,實施集約化養殖。加強對規模化養殖場的環境監管,積極推進生態養殖場和養殖小區建設,推廣應用節水節能飼養技術。禁止養殖廢水直接向水體排放,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全部配備固體廢物和污水處理設施。積極推廣生物發酵床等生態養殖模式,全面推進建設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沼氣治理工程、畜禽糞便處理中心、發酵床圈舍改造和畜禽養殖廢水(尾水)凈化處理循環利用工程。嚴格控制主要水體的水產養殖面積,合理布設水產養殖區,推行水產生態養殖,防治水產養殖污染。到2015年,所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配套完善的固體廢物和污水處理設施,并正常運行,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糞便綜合利用率達到80%。
6、加強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
全市范圍禁止露天焚燒秸稈,重點加強高速公路、機場及其他敏感區域的監測和執法;認真貫徹《省人大常委會關于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決定》,大力推廣秸稈機械化還田,鼓勵利用秸稈生物氣化(沼氣)、熱解氣化、固化成型及炭化等技術,扶持發展秸稈綜合利用項目,發展生物質能。加強現有秸稈電廠監管,提高燃用秸稈比例。繼續鼓勵秸稈綜合利用技術、設備研究與開發。
(五)加快建設生態港城,努力促進和諧發展
1、優化生態空間格局
根據我市調整后的城市總體規劃、區域開發現狀、資源稟賦、環境容量和發展潛力,和現有的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三類區域劃分方案,進一步優化生態空間格局,指導產業布局和項目建設。嚴守生態紅線,積極擴大受保護地區面積,加強生態空間管制,有效保護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遺跡、飲用水源保護區、重要濕地、重要漁業水域、清水通道、蓄滯洪區、水源涵養區、生態公益林和特殊生態產業區等重要生態功能區,引導經濟社會發展合理布局。沿海開發過程中應堅持科學開發、集約開發、綠色開發,嚴格保護林地、草地和濕地等重要生態用地,優化灘涂圍墾布局,合理避讓重要珍禽棲息地和覓食地,充分發揮重要生態功能區對沿海開發布局的指導作用。
2、構建生態網絡體系
以自然保護區、灘涂濕地、水源保護區等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為主體構建生態網絡。加快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與建設,受保護區域面積不低于國土面積的20%。加強各級自然保護區管護能力建設,強化自然保護區監管能力,提高自然保護區管理水平。加強對丘陵山區的水土流失進行治理。加強河口濕地、云臺山國家森林公園等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工作,編制完成沿海地區濕地保護規劃,建立濕地管理信息系統,加強臨洪河等重要入海河口濕地以及潮間帶、潮下帶濕地的保護,建立濕地保護示范基地。實施“綠色連云港”行動,2015年全市林木覆蓋率達28%以上。
3、加強灘涂濕地保護
加強臨洪河口、埒子河口和灌河口等濱海濕地保護,優化灘涂圍墾布局,依法開展灘涂圍墾開發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充分考慮沿海灘涂淤漲、演變規律和生態服務功能,分析論證灘涂圍墾對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濕地生態系統的影響,科學確定灘涂圍墾規模和范圍。積極探索高效、節約的灘涂資源利用模式,用于臨港產業發展,以及發展現代農業、耕地占補平衡和生態保護與建設。
4、推進礦山生態修復
加大礦山廢棄地綜合整治力度。修復山體、排除隱患、平整土地、美化環境、恢復生態。本著與自然景觀相協調、因地自宜、先綠化品種后經濟品種的原則,恢復礦山植被,以鄉土樹種及根系發達的喬灌木為主,采用喬、灌、花草混植方式,隨坡就勢設計景觀,避免造成新的山體破壞。重點實施云臺山等關閉塘口生態修復工程。到2015年,關閉礦山治理率達到70%以上。
5、規范各類保護區建設
規范云臺山省級自然保護區、云臺山森林公園、大伊山風景名勝區、臨洪河濕地、灌云縣東灘濕地、武障河濕地、海州灣海灣生態與自然遺跡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灌河口濱海濕地等保護區建設,加大對自然保護區的經費投入,提升自然保護區監管水平,促進自然保護區建設由數量向質量轉變。加強山體植被、生態濕地和海洋生態環境的保護與恢復工作,重點實施連云區連島生態治理、灌云縣大伊山植被恢復、石梁河濕地修復和連云港東亞海海岸帶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程。
6、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貫徹落實《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統籌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體制與機制建設,強化生態系統、生物物種和遺傳資源保護能力,實現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生物多樣性目標。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基礎工作。繼續開展生物多樣性本底調查、評估與監測,收集和保存農作物、畜禽、水生、中醫藥等種質資源。開展生物多樣性監測,提高生物多樣性預警和管理水平,加強外來入侵物種和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強化生物多樣性就地保護,合理開展遷地保護,實施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拯救與保護工程。
7、加強植樹造林和城市綠化
推進沿海、沿湖、沿河生態防護林建設和村鎮綠化,加強高等級公路、鐵路兩側綠化建設,在現有沿海防護林體系基礎上,以新海堤、老海堤、沿海高速和通榆河廊道,以及石梁河水庫—新沭河—臨洪河口等生態廊道為主,構建全市“四縱五橫”生態廊道。產業集中區周圍通過建設綠化隔離帶形成生態屏障。實施森林撫育改造工程,強化森林防火,保護林地、林木資源和古樹名木,初步形成以森林為主體的高效穩定安全的城鄉生態系統。優化林種樹種結構,提高村莊綠化水平,建立完備的生態體系和發達的產業體系。扎實推進城市綠化,重點實施東鹽河濱河風光帶、玉帶河整治及生態景觀帶、中華楹聯園、鳳凰新城景觀大道、道路綠化以及勝利湖、云湖等項目。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12m2,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43%。創建國家園林城市。
8、深入開展生態創建
大力開展綠色創建活動,并與創建國家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園林城市、環保模范城市等“四城同創”活動有機地結合起來,創建綠色社區45個。根據建設“大尺度,生態型,可持續,高端化”國際性海濱城市的要求,加大生態市(縣)創建力度。成功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不斷提升城市環境品位。積極推進生態市(縣)建設,爭取2015年全市和四縣基本達到國家生態市、縣考核要求。積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國家級生態鄉鎮比例達到80%以上,市級以上生態鄉鎮達40%以上。繼續開展生態村、綠色社區、綠色學校等創建活動。積極建設生態工業園。
(六)不斷完善監管體系,加快提升監管水平
1、加快生態環境監控信息化建設
強化信息基礎能力建設,開展物聯網應用,加快生態環境監控一體化建設,涵蓋大氣、地表水、重點污染源、飲用水源地、機動車尾氣、核與輻射、危險廢物和應急風險源等8個方面,提升信息化水平。
2、加強環境監測監控站網建設
合理規劃布局全市環境質量監測站點。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重點流域市控斷面地表水自動監測系統與近岸海域監測能力建設,建設通榆運河水質自動監測系統,開展省、市界河主要河流交界斷面 “全監測”。加強流動監測能力建設,提高農村地區環境監測覆蓋率。
3、推進環境監管能力標準化建設
繼續加大環境監測、環境監察、環境應急、環境信息與統計、環境宣教、核與輻射安全標準化建設,構建環境安全應急防控體系,根據省廳要求,建設“數字環保”工程,建成全市環境數據中心、環境管理綜合信息平臺和環境突發事件應急指揮系統,逐步完善環境應急能力標準化建設。推進環境監測、環境監察、環境宣教、環境信息、機動車排氣監管中心等環境業務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全面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縣級監測站建設達標率在80%以上,市、縣兩級監察機構全部達到國家規定的東部地區一級標準。全市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機構和能力建設,全部達標準化建設要求,完善環境宣教現代化裝備配置,建立生態環保教育示范基地,完善“12369”環保投訴熱線,建立起固廢管理信息系統及視頻監控系統。
4、加強環境管理基礎設施建設
建設機動車尾氣污染監管平臺,建設環境應急演練與培訓基地。強化環境監測網絡、監控網、環境信息系統網絡等運行保障,建立經費保障渠道和機制。按照運行經費定額標準,保障環境監測、監察、預警與應急、信息、污染源在線監控等運行經費。建立環境監管設備動態更新機制,保障監測執法業務用房維修改造經費。
四、重點工程
(一)工程項目
我市“十二五”環保重點工程共設置“減排工程、清水工程、藍天工程、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程、農村環保惠民工程、生態保護工程以及環境監管能力工程”等7大類62個小類共計87項工程項目。
1、減排工程
重點領域包括:工業企業提標改造及結構調整;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建設、技改及管網建設項目;鄉鎮、村莊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項目;電力行業煙氣脫硫項目;鋼鐵、石化、建材等非電力行業重點源煙氣脫硫項目;火電、熱電、自備電廠煙氣脫硝項目;水泥等非電行業煙氣脫硝項目;機動車尾氣控制項目;油品替代項目;重點減排工程中控系統和監控平臺建設等。
2、清水工程
重點領域包括:城鄉飲用水源保護工程;重點斷面達標工程;小流域環境綜合整治;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海洋環境保護等。
3、藍天工程
重點領域包括:城市揚塵污染和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油氣回收治理;工業廢氣治理。
4、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程
重點領域包括:城市再生水利用;城區黑臭河流整治;服務行業污染控制;重金屬污染控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控制;電子廢物污染防治;危險廢物綜合處置項目;危險廢物暫存庫建設;工業固廢填埋場、生活垃圾填埋場建設;水處理污泥處置項目;固廢綜合利用項目等。
5、農村環保惠民工程
重點領域包括: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程;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農業污染源治理;畜禽與水產養殖污染控制;秸稈綜合利用;疏浚農村河道等。
6、生態建設工程
重點領域包括:自然保護區規范化建設;重要生態保護區建設;野生動植物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濕地保護與修復;生態脆弱區修復;高風險土壤場地修復;次生天然林、重要生態公益林保護;退耕還林;生態防護林建設;村鎮綠化建設;礦山整治與修復等。
7、環境監管能力工程
重點領域包括:生態環境監控一體化;全省環境信息集成共享平臺及全市環境數據中心;環境監測、監察、應急、核與輻射、信息、宣教、危廢環境管理標準化建設;近岸海域生態環境質量監控;重要生態保護區監測;區域環境風險控制工程;全省風險源調查;應急指揮平臺系統建設;國家環境信息與統計能力建設;廢放射源處置及再利用;典型伴生礦企業廢渣處理處置;放射源自動監控系統建設;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及生態修復項目;環境保護和生態保護政策和技術研究。
(二)資金來源
87項重點工程總投資約171.69億元,各級政府要加大環境保護的財政支出,確保環保投入增長率不低于同期財政收入增長率,按照分級承擔的原則,實行政府宏觀調控和市場機制相結合,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環保投入機制,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增加環保投入,切實保證環保投入到位,工程及投資按“前緊后松,適當超前”的原則,以便保證工程的順利實施,同時留出足夠的機動空間,保證規劃的可執行性。
五、保障措施與規劃實施
(一)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
完善政府負責、環保部門統一監管、有關部門協調配合的綜合管理體系。各級政府是規劃實施的主體部門,應突出環保規劃和其它規劃的協調作用。規劃實施過程中堅持分管環保的最高行政領導親自抓,負總責,成立相應領導協調機構,建立有效工作機制。完善行政首長環保目標責任制,實行年度和任期目標管理。
2、加強執法監督
按照“統一環境規劃、統一執法監督、統一發布環境信息”的要求,進一步明確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的執法主體地位,強化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管理職責。按照“嚴格準入、淘汰落后、清潔改造、入園進區”的思路,開展化工、印染、鋼鐵、釀造、電鍍、電力等傳統行業的專項整治。加強部門聯動配合,加大環保、節能、節水、海洋、林業、國土、水資源管理等方面的執法監督力度,嚴厲打擊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完善環境矛盾定期排查、領導帶案下訪、環保局長大接訪等制度,健全環境稽查、重點環境問題后督察等制度,對重大的違法案件,實行掛牌督辦,依法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
3、拓寬投入渠道
各級政府應將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列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逐年加大投入,確保財政用于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支出的增幅高于經濟增長速度。安排好中央環保專項補助資金的地方配套經費。拓寬資金來源,積極爭取中央環保專項資金以及省、市內相關資金,對我市環保項目的資金補助。繼續完善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投入機制,制訂優惠政策,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進入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經營領域。積極開展環境資本運作,使良好的生態環境成為不斷增值的資本,促進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
4、完善經濟政策
深化資源環境價格改革,實行差別化環境價費政策。逐步擴大污染物排污費征收范圍,適當提高排污費征收標準,依據治污成本、地區差異、污染程度逐步實行差別化環境價費政策。落實污水、污泥處理收費政策,所有實施區域供水的鄉鎮開征污水處理費。根據污水處理廠出水達標率、污泥處置達標率核撥污水處理費。繼續推進城市施工工地揚塵排污收費試點工作。實施脫硝價格補貼政策,對脫硫設施投運率不達標的電廠扣減脫硫電價。將企業節能減排、環保法律法規執行情況與金融信貸政策掛鉤,作為信貸評估的重要內容。落實節能環保項目稅收優惠政策。建立生態環境保護財稅政策激勵機制,鼓勵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生態修復和清潔生產等。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加強企業環境風險管理。健全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在重點流域推行環境資源區域補償,逐步建立上下游污染補償機制。制定實施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補償辦法,加大對限制開發、禁止開發區域的補償力度。
5、加快科技創新
充分發揮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和行業協會等各方面力量在生態環保科研中的作用,深化產學研合作,加快推進生態環保科技創新。加強對突出環境問題、污染治理先進技術、環境管理等的前瞻性政策研究,開展連云港市社會經濟若干重大環境瓶頸問題解析和科技攻關。積極開展入海河道污染風險評估與防范、入海口濕地凈化系統和陸源污染控制研究,重點加快入海河口及近海海域環境容量優化配置的技術攻關,為沿海開發提供有力支撐。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加快科研成果轉化。加強國際環保合作,積極引進先進的沿海開發環保技術和管理經驗,進一步提升環境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能力。
6、推動區域合作
積極開展區域環境合作,加強區域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能源政策順利銜接,通過實行更嚴格的環境保護標準,促進經濟發展與資源節約、環境保護有機結合,推動發展綠色經濟。加強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治,探索區域一體化環境經濟政策,完善區域執法監管、監測預警、信息共享等機制,實現區域生態環境的共防、共治、共保和共建。圍繞全球性、區域性重大環境問題,加強與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全球環境基金等國際組織的合作,拓展和深化環保外經合作項目。積極開展國內、國際合作培訓,借鑒發達地區先進的環保理念、技術和管理經驗,提高我市環保技術和管理水平。積極對外宣傳我市切實履行環境公約、開展環保工作的成效,提升對外環保形象。
7、強化人才保障
加強環保人才隊伍建設,充實各級環保行政機構力量,保證人員編制與本地區環保工作相匹配,事業單位機構和人員編制達到國家和省有關標準。完善鄉鎮、行政村環保管理體制,鄉鎮配備專職環保人員,行政村設立環保監督員。進一步健全考核激勵機制,加強各類專業技術培訓和繼續教育,擴大對外合作交流,建立一支高素質環保隊伍。
8、引導公眾參與
大力弘揚生態文化,合理引導消費行為,積極倡導低碳生活方式和綠色消費模式,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婦聯和其他團體的作用,廣泛設立環保義務監督員,動員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生態示范建設活動。通過深化環境圓桌對話會議制度,建立政府引導、公眾參與機制,鼓勵公眾更積極主動地參與環保,監督污染企業及環境執法,切實保障公眾的環保知情權、參與權和表達權。充分發揮環境宣傳的主渠道作用,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輿論宣傳和科普教育,積極開展環境倫理和環保警示教育,豐富全民的環境科技知識,增強全社會環境憂患意識和保護意識,弘揚環境文化,倡導生態文明。建立健全環境新聞發布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節能減排、生態建設、環境質量、重點治污工程情況。大力推廣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公開,各類企業要建立環境行為誠信制度和環境監督員制度。實行有獎舉報,鼓勵檢舉揭發各種環境違法行為。
(二)規劃實施
1、明確職責分工
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能分工,將規劃確定的相關任務納入本部門年度計劃,明確責任人和進度要求,切實加強規劃實施的指導和支持。環保部門主要負責規劃的協調和環保工作的統一監管。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財政、稅收、金融、價格、能源、電監等部門,組織制定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經濟政策,從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發展政策、投資建設、清潔生產、進出口貿易以及環境行政和事業經費的支出基準、生態補償價格(收費)政策等方面,加強指導和協調。科技部門要在基礎研究、關鍵技術研究、科研能力建設等方面,加大環境保護的支持力度。公安、工商、質檢、海關等部門要共同做好環保執法工作。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交通運輸、鐵道、衛生、農業、水利、氣象、海洋漁業等部門要依法做好各自領域的環境保護和資源管理工作。宣傳、教育、文化,以及工、青、婦社會團體要積極開展環保公益活動,普及環境教育。
2、推進工程建設
按照“工作項目化、項目目標化、目標責任化”的要求,結合生態文明建設工程,實施“十二五”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重點工程項目。建立重點工程項目責任制,明確各項工程的責任單位、年度建設計劃和資金來源,加強重點工程項目的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開展工程項目環境監理,定期分析通報項目建設情況,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的各種困難和實際問題,確保重點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
3、實施考核評估
實施“十二五”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規劃中期和末期評估,建立規劃實施的年度評估制度,每年對規劃任務與項目的進展情況、總量控制等進行調度分析和年度評估,評估結果報送同級黨委、政府和組織部門、監察部門,作為評價黨政領導班子政績的重要依據。各縣區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市政府報告規劃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向同級人大、政協報告或通報工作進展,自覺接受法律監督和民主監督。在2013年底和2015年底,分別對本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檢查和終期考核。
4、完善規劃調整
規劃實施期間,如遇國家、省和本市發展戰略、發展布局進行重大調整和經濟社會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以及中期評估認為需要對規劃進行調整,由規劃編制機關提出調整方案,經過銜接協調、專家論證以及征求意見后,報送市政府審議批準。(贛榆縣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