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前 言
未來一段時間,國家將基本完成工業化、城市化和農村現代化,迎來資源、能源消耗和人口數量的高峰,是國家經濟和整體環境形勢的重要轉折時期。“十二五”時期,是實現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關鍵時期,也是環境保護面臨重大挑戰的戰略時期,“十二五”期間,國家將在繼續完善、優化總量控制制度的同時,強化環境質量約束性要求,逐步清理環境保護事權,積極貫徹循環經濟理念,實施全防全控的新型污染防控體系;堅持環境與經濟相融合,大力推進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環境保護將擺在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切實解決關系民生的突出環境問題,堅持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為此將在體制、機制、制度方面作出更大的創新。
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以及工業強省的戰略決定,加快了納雍的發展速度,“十二五”期間全縣完全形成240萬千瓦火電生產能力,日產3200噸熟料的水泥生產線,2500萬噸/年以上煤炭生產能力,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使得環境形勢嚴峻,生態環境壓力加大。“十二五”期間,納雍經濟將繼續快速發展,將帶來更多行業的發展,城市建設步伐加快,人口繼續增加,環境形勢嚴峻,在發展進程中,全縣環境保護工作要緊緊抓住新時期的歷史發展機遇,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把協調發展、可持續發展和加快發展有機結合起來,環境保護工作要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良好的環境基礎。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貴州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畢節市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和《納雍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結合納雍實際,組織編制《納雍縣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本規劃是納雍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明確了“十二五”期間納雍縣環境保護工作的目標、任務、重點及保障措施,對全縣“十二五”期間環境保護工作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一、“十一五”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的進展
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將改善環境質量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把環境保護作為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縣政府不斷加大環境保護工作力度,淘汰了納雍縣鐵合金廠、納雍縣維新鎮鐵廠,取締反彈的土法煉鋅等一批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生產能力和工藝;加大煤炭開采行業廢水污染治理力度,加強了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先后開工建設了縣城垃圾填埋場和污水處理廠,建設了城市污水管網工程;納雍發電總廠8臺機組全部建成脫硫設施并正常運行。全縣環境管理能力進一步提高,環境執法力度不斷加強,群眾環境意識明顯提高。在經濟迅速發展的背景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生態惡化趨勢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一)主要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得到加強。“十一五”期間,全縣開展了一系列污染防治工作,從源頭上加強建設項目環境管理。限期治理企業95家次,完成65家,30家因產業政策整合或技改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截止2010年,工業總產值較2005年增長142%,年平均增長28%,而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卻得到了很好控制,二氧化硫排放年平均下降近10%,化學需氧量年排放平均下降9%,工業廢氣排放達標率年增長18.4%,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年增長10.5%,2010年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60%,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60%。
(二)城市環保基礎設施投入增加。到2009年,全縣累計投入5874萬元,用于建設縣城生活垃圾填埋場和污水處理廠,2010年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三)環境執法力度加大,環境監管水平有所提高。加強了重點流域和重點行業的監管,推進污染企業污染治理工作,對嚴重環境違法企業進行了行政處罰。期間共限期治理企業95家,按照要求共檢查企業2000余次,共罰款50.8萬元。征收排污費5759萬元,受理污染糾紛投訴75件,全部答復或解決。
二、“十一五”期間的主要經驗和做法
“十一五”規劃實施以來,我縣經濟持續快速發展、人口不斷增加,工業經濟規模不斷擴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得到了控制,全縣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主要有以下經驗:
(一)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縣委、縣政府始終把環境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認真貫徹科學發展觀,圍繞經濟發展中心,大力調整產業結構,大力推進清潔生產,切實加強對全縣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與支持,人員、經費得到有效保障。
(二)環境保護執法保障有力。隨著《貴州省環境保護條例》的修訂實施,省、市相繼出臺了系列文件,縣政府領導多次研究部署環境保護工作。納雍縣結合實際制定了《納雍縣水污染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納雍縣醫療廢物過渡性處置方案》、《納雍縣煙塵控制區管理辦法》、《納雍縣三岔河流域河長制實施方案》等文件。縣直有關工作部門認真履行環境保護職責,形成聯合執法的良好氛圍;市環境保護局及省環境保護廳近年來也多次到縣環境保護局指導和督查環境保護工作并加大對縣環境保護工作的支持力度。部門、上下級之間的協作配合有力。
三、當前環境保護存在的問題
(一)總量控制任務艱巨。“十一五”期間,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雖然呈下降趨勢,但總量仍然很大,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在3.7952萬噸以內,化學需氧量控制在0.249萬噸以內,2005年二氧化硫的排放量為6.9551萬噸,通過電廠脫硫,已經實現大幅度下降,正常生產情況下指標很難再下降;化學需氧量約0.2255萬噸要靠城市污水處理廠來控制,目前污水處理廠運行正常,削減任務重,污水收集管網還需繼續完善。隨著經濟的增長,每年還將有一定的新增量。
(二)煤礦分布區域的水污染普遍。2010年末,全縣有生產和規劃建設煤礦103個,包括資源整合和新規劃煤礦,“十二五”期間煤礦企業個數還會減少,但是規模將不斷擴大,產能增加,廢水排放也會增加,期間將還有許多煤礦處于建設階段,煤礦廢水污染水體的現象將在一段時間內繼續存在。
(三)三岔河流域治理難度加大。“十二五”期間,黔中水利樞紐工程將建成使用,作為貴陽市和安順市的飲用水源,對水環境質量要求更高,處在上游的三岔河水環境保護任務更加艱巨。
(四)噪聲污染突出。隨著城市規模擴大,經濟發展,城市道路交通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已影響城市環境質量,影響生活環境。
(五)農村環境污染問題凸現。農村生活垃圾和廢水隨意排放,畜禽養殖產生的廢水、糞便對河流水體的污染加重。
(六)環境保護部門自身能力建設與環保工作的需要不適應。編制少,人員少,工作條件差,無環境監測站,無法開展常規監測和監督性監測,不能為執法提供合法有力的數據和為政府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四、“十二五”環境保護工作面臨的壓力和主要機遇
(一)“十二五”環境保護工作面臨的壓力
1.社會經濟發展帶來的壓力。2010年,全縣人口93.8萬人,生產總值71.3億元,增長率15%,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十二五”期間,全縣人口將繼續增加,經濟將持續快速發展,城鎮化進程加快,環境保護面臨更大的壓力。
2.資源開發帶來的壓力。全縣“十二五”期間,大多數資源整合和新建煤礦將全面進入正常生產期,煤炭年設計產能將超過2500萬噸,同時城鎮建設加速,也使建材需求增加,給生態環境及其保護帶來了很大的壓力。
3.環境能力建設不適應發展帶來的壓力。國家對“十二五”環境保護要求越來越高,我縣環保部門人員編制、機構建設,人員素質和管理水平均無法滿足發展需要,環保能力建設面臨巨大壓力。
4.治污壓力大。目前環境污染主要靠排污者治理,由于發展需要,排污者治污資金難以得到保障,因歷史原因形成的老污染源無治理資金來源,而排污費又難以發揮治污作用,使得環境污染治理壓力加大。
(二)“十二五”環境保護工作面臨的機遇
1.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環境保護工作創造了新的歷史機遇。中央提出了要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省委、省政府提出了“生態立省”戰略,市委、市政府“生態建設”的試驗主題都為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促進可持續發展、循環經濟、實施清潔生產奠定了基礎,為環境保護工作帶來了很大的機遇。
2.中央和地方的政策將更加有力地推動環境保護事業大發展。首先,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升格為國家環保部,并成為國務院組成部門;縣級環保部門有望在人員、機構、編制等方面逐步有所增加。其次,國家正在研究對基層環保執法和監測業務用房建設給予資金支持,無疑將使基層環保能力建設大大加強。
3.公眾環保意識不斷提高為環境保護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基礎。當前國際和國內更關注環境保護,宣傳力度再不斷加大,全民環保意識在不斷地提高,這將更有效于環保工作的開展。
4.西部大開發必將促進環境保護工作的大發展。西部大開發必然促進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當然也包括環境保護的大發展。
第二章 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改善人民群眾生活環境質量、優化經濟發展和保障環境安全為基本出發點,遵循自然規律和經濟發展規律,準確把握縣情和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特征,積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建立全防全控的防范體系、高效的環境治理體系和完備的環境管理體系,明確“十二五”時期全縣環境保護工作的指導方針、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使其成為指導全縣未來五年環境保護的行動綱領。
二、基本原則
“十二五”環保規劃是在資源承載力和水、氣環境容量、經濟與社會發展的空間布局、環保目標和重點、環境保護的主要任務和措施、重大環保項目、環境保護投資需求和方向等方面,為縣“十二五”綜合規劃、人民群眾了解政府保護環境的目的、政府審批項目、安排爭取投資以及引導企業和社會投資等提供依據。編制規劃遵循以下原則。
(一)戰略響應,民生優先。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繼承延續與創新發展有機融合,推動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改變,解決與民生相關的突出環境問題,防范環境風險,以改善環境質量和保護人民群眾健康為根本,以促進環境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為主線,以強化執法監督、提高環境管理能力為保障,促進社會和諧。
(二)突出職能,明確事權。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中,應緊緊圍繞環保部門的職責,對企業、市場、社會提引導性要求,通過指標和任務來規范環境事權,盡可能減少直接干預的領域,充分發揮縣政府環境保護的主導作用。
(三)實事求是,分步實施。從我縣的環保工作基礎和現實條件出發,合理確定“十二五”環保規劃的目標和任務。規劃應體現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要重點關注重大區域性開發的環境問題。規劃指標應充分考慮縣情和發展階段的經濟和技術支撐能力,體現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科學合理、有針對性和操作性。
(四)夯實基礎,依據可靠。充分利用統計、監測、專項調查資料和科研成果,采用“目標-總量-項目-投資”四位一體的編制技術路線。“十二五”環保規劃的目標、指標、項目、投資都要經過反復定量分析和充分論證。要建立規劃的績效評估機制,提高規劃編制過程的社會參與度。
(五)注重銜接,加強協調。“十二五”環保規劃要與“十一五”環保規劃、縣總體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相協調,體現一盤棋的思想。各方協調行動,突出有限目標和重點任務,集中力量力爭在幾個特定領域取得實效。
三、規劃目標
(一)環境質量目標(預期性)
1.水環境質量。結合“十二五”期間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環境保護,對建成的大坪箐水庫進行劃類,加強保護,對飲用水源劃為II類,對一般工農業用水源劃為III類,同時對部分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進行劃界保護,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92%以上,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80%以上。地表水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實現達標。工業廢水排放達標達90%以上。
2.大氣環境質量。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城區面積不斷擴大,規劃達到8.04平方公里,工業園區的擬建,原有環境空氣功能區劃得重新調整和劃分,對城市煙塵控制區必須進行調整和補充,待新一輪城市規劃基本建成時,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要求對城市環境空氣進行劃類并加強保護,確保城市空氣環境質量達到規定要求。
3.聲環境質量。“十二五”期間,制定城市噪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并認真執行,確保全縣聲環境質量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規定要求。
(二)總量控制目標(約束性)
1.廢水中COD排放“十二五”末控制在6146噸以內;
2.廢水中氨氮排放“十二五”末控制在452噸以內;
3.廢氣中二氧化硫排放“十二五”末控制在63870噸以內;
4.廢氣中氮氧化物排放“十二五”末控制在63146噸以內。
(三)工業污染防治目標(預期性)
1.重點工業污染源廢氣排放穩定達標率達到95%以上;
2.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60%;
3.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90%。
(四)城市污染防治目標(預期性)
1.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90%以上,管網覆蓋率80%以上;重點建制鎮建成污水處理設施;
2.城市垃圾集中處理率95%以上;
3.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按類達標,噪聲平均值≤60dB(A);交通干線噪聲平均值≤70dB(A);
4.機動車尾氣檢測達標率80%以上。
(五)農村污染防治目標(預期性)
1.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廢水治理,實現廢水達標排放;
2.農村建制鄉鎮集中式飲用水達標率80%;
3.建制鎮建成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50%;
4.建制鎮建成區生活污水處理達標率50%。
(六)生態建設和保護指標(預期性)
1.生態鄉鎮數量達到1個,生態村數量達到10個;
2.全縣森林覆蓋率達到49.7%;
3.縣城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0%。
(七)環境管理能力指標(預期性)
1.縣環境監測、環境監察能力全部達到國家標準化水平,信息、統計、宣教能力顯著提高,成立縣級環境監測站,并達到國家西部三級站要求,環境監察能力建設達到西部能力要求;
2.國家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率100%;
3.具備一般大氣監測能力,配備必要的采樣設備和有從事該項工作的專業人員;
4.具備一般地表水監測能力配備必要的采樣設備和有從事該項工作的專業人員;
5.具備全縣水質交接斷面監測能力,配備必要的采樣設備和有從事該項工作的專業人員;
6.擬建成全縣核與輻射環境監測網絡。
第三章 “十二五”環境保護重點領域和主要任務
一、工業污染防治
強化工業污染整治,加快老企業技術改造升級換代,嚴格環境準入,控制新污染源,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行清潔生產,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產業布局,實現全縣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主要指標:重點工業污染源廢氣排放達標率95%;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60%;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50%。
主要任務和工作重點:(1)以深化治理與加快技改為重點,推進工業污染整治。(2)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產業布局。(3)發展循環經濟,推行清潔生產。(4)強化環境準入,嚴格控制新污染源。
二、城市環境污染防治
以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為核心,積極創建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強化城市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嚴格控制餐飲油煙、汽車尾氣、建筑施工和道路運輸揚塵,解決噪聲擾民,安全處置醫療廢物,提高城市環境質量。
主要指標:中心城區空氣質量按劃類達到功能區要求;城區地表水達到環境功能區劃要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90%;城市垃圾集中處95%;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安全處置基本安全;城市集中式飲用水達標率﹥92%;城市綠化率達到40%。
主要任務和工作重點:(1)強化城市空氣污染防治監管。(2)加大城市污水治理力度。(3)加大城市噪聲污染防治力度。(4)加強對生活垃圾和醫療廢物安全處置的監管。(5)加大縣城建筑施工工地管理力度。(6)加快城市生態環境建設步伐。
三、農村環境保護
結合新農村建設,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加大農業面源和村莊的整治力度,改善農村生產、生活環境,強化鄉鎮集中式飲用水保護,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主要指標:加強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治理率力度;農村建制鄉鎮集中式飲用水達標率80%;建制鎮建成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50%;建制鎮建成區生活污水處理達標率50%。
主要任務和工作重點:(1)繼續深化農村環保行動計劃,繼續開展農村生態文明家園建設,全面總結和推行農村生態文明家園建設模式,有效治理農村面源污染。(2)強化試點示范的帶動作用。積極爭取和實施國家“以獎促治、以獎代補”政策,開展村莊整治,通過試點示范推動村莊環境的改善。(3)加強農村環境保護投入。逐步建立政府、企業、社會、農民群眾等多元化投入機制。重點支持飲用水源地保護、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畜禽和水產養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有機食品基地建設、重點流域和區域污染重點防治等工程。(4)大力發展生態農業,優化農業布局。大力發展優質高效農業,積極發展生態農業,科學使用農藥、化肥,防止農作物污染,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建設清潔家園、清潔田園、清潔水源。(5)加大農業面源污染整治力度。持續對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進行污染整治;大力推進循環農業發展模式,加大畜禽養殖糞便資源化利用,減少排放;指導農民科學施用化肥、農藥,建立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食品示范鄉、村,最大限度減少農業種植污染。
四、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
緊緊圍繞試驗區建設要求,堅持生態保護和污染治理并重,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自然資源,加速發展以循環經濟為核心的生態經濟,基本形成穩定可靠的生態安全保障體系,整體生態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生態環境和諧優美,生態文化長足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社會事業全面進步。
主要指標:環境優美鄉鎮數量達到1個,生態村10個;全縣森林覆蓋率達到49.7%;水土流失治理率達25%;城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0%。
主要任務和工作重點:(1)強力推進生態建設,提高生態環境質量,深化生態經濟建設,建立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體系,生態縣建設指標基本達到,生態鄉鎮和村建設取得顯著成效。(2)切實保護好重要的自然生態系統,提高自然保護區建設質量。(3)強化資源開發的生態環境管理,遏制新的重大生態破壞事件發生。
五、重點流域水環境保護
以三岔河和六沖河流域為重點,開展流域綜合整治,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行清潔生產,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建立流域預警應急機制,確保水環境安全。
主要指標:三岔河出境斷面水質達到III類,六沖河為III類;重點小流域水質優于或達到III類,部分II類。
主要任務和工作重點:(1)建立地表水環境水質達標責任制度。(2)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依據水環境容量、水域納污能力和水資源承載能力,合理制訂和實施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努力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不得新上、轉移、生產和采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工藝和產品,嚴格控制限制類工藝和產品,禁止轉移或引進重污染項目,鼓勵發展低污染、無污染、節水和資源綜合利用的項目。(3)合理確定城市發展目標。根據環境容量,認真制(修)訂城市規劃,合理確定城市定位和規模,調整優化城市經濟結構和空間布局。(4)控制點源和面源污染。深化工業污染綜合治理。
六、飲用水源保護
強化縣城、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建立和完善水源地預警和應急機制,強化監測、監察,確保人民群眾喝上放心水。
主要指標: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2%以上;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大于80%。
主要任務和工作重點:(1)優先保護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禁止一切排污行為和對水源地有影響的旅游、畜禽和水產養殖等活動。(2)強化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保護,切實加強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大于80%。(3)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區監管。依法劃定保護區范圍,明確部門職責、單位行為和個人義務。(4)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建設和保護。
七、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
全面推行總量控制制度,實行園區、企業污染物排放控制,有效削減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完成國家、省確定的總量削減目標任務。
主要指標:COD排放量控制在6146噸以內;氨氮排放量452噸以內;二氧化硫排放量63870噸以內,氮氧化物排放量63146噸以內。
主要任務和工作重點:(1)推行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根據不同行業經濟社會貢獻(產值、稅收等)、污染物排放強度、所處流域環境容量等綜合特征,確定不同行業、不同流域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嚴格控制重點行業的企業數量和生產能力。(2)嚴格項目審批。優先發展低碳、清潔、節約的新型產業,新引進產業項目的能耗水耗以及污染物排放必須達到國內同行業先進標準;新建項目必須通過淘汰落后生產能力騰出總量,方可準入。改擴建項目必須做到依靠清潔生產削減總量,實現增產不增污。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實行嚴格的準入限制。(3)嚴格執行持證排污,探索排污權交易制度。全面推進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嚴格執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允許積極開展污染治理、進行清潔生產的企業,騰出污染物排放總量進行市場交易,提高企業治污積極性,最大限度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4)加快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步伐,深入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對鄉鎮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進行處理,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八、環保系統能力建設
按照全國到2015年基本構建“數字環保”體系的要求,深入推進環境信息化建設。
主要指標:環境監測、環境監察能力全部達到國家標準化水平,信息、統計、宣教能力顯著提高;國家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率100%;建成全縣大氣監測網絡;建成全縣地表水監測網絡;擬建成全縣核與輻射環境監測網絡;建成全縣水質交接斷面監測系統。
主要任務和工作重點:(1)建立三級環境監測站,人員達到15人以上,配備必要的監測儀器和設備;環境監察人員達到20人以上;環境信息、環境統計、環境宣傳教育有人負責。(2)對燃煤火電廠、水泥廠、污水處理廠、新建的產業園化工企業全部建成在線監控系統。(3)引進和培訓環境監測專業人員,能完全適應縣內水、氣、噪聲等環境監測基本工作需要。
第四章 重點工程和投資重點
一、環保系統能力建設項目
大力支持環保能力建設,積極爭取我縣環境監管業務用房建設項目納入國家第一批資金支持項目。加強信息網絡建設,實現環保辦公的智能化。加大機構隊伍建設,嚴格落實環境監測、監察達標人員配置要求,加強環境監測站、監察大隊標準化建設,以適應環境監管的需要,承擔國家、省級環保機構下達的監測和執法任務。
二、工業污染防治項目
圍繞主要污染物減排、區域流域污染防治、低碳示范企業創建等對縣境內企業實施全面污染治理。加大對火力發電,水泥建材,煤礦企業等工業企業的污染治理力度。
三、城市污染防治項目
按照城市建設要求,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全面建成城市污水處理廠,啟動鄉鎮污水處理設施項目建設,加強城市雨污分流管網建設,有效改善人居環境質量。加快垃圾處理場、垃圾轉運站、垃圾處理中轉站建設,加強飲用水保護。
四、農村污染防治項目
加強農村面源污染整治,加強重點鄉鎮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抓好典型工程的試點示范作用,推進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全面開展。
五、重點區域流域綜合整治項目
對各流域進行環境綜合整治,開展三岔河和六沖河流域的工業、城鎮和生活污染物整治,開展流域重點鄉鎮生活污水和垃圾設施的建設。
六、生態建設和保護項目
實施生態示范縣(鄉、村)、生態小區建設;加大植樹造林、礦山生態恢復及天然林保護項目的建設,加強退耕還林、“長防”、“天保”的管護;搞好畜禽養殖綜合整治規劃,保護生態環境,加大石漠化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力度。
第五章 主要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領導,建立綜合決策機制,理順環境管理體制
繼續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切實加強對環境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綠色GDP核算體系;建立環保政績考核制度,強化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納入政府年度考核體系建設。加強環保能力建設,充實執法裝備和崗位力量。加強環境管理,建立完善部門協調聯席會議機制,協調解決重大環境問題等。
二、建立全防全控體系
建立以末端控制為主、體現清潔生產要求、覆蓋生產全過程的排放監控體系,加強源頭控制和全程管控;提高環境規劃的權威性,與產業規劃、土地規劃、城市規劃協調統一;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完善金融政策并體現出對企業環境保護的促進作用。
三、加大環境宣教力度,提高公眾參與意識
繼續加大環境宣傳教育力度,推動環境信息公開,走環境保護群眾路線。大力開展生態環境普法教育和環境警示教育,增強公眾環境保護法制觀念和維權意識。完善公眾參與環境監督制度,建立重點項目和環保審批公眾咨詢制度和聽證制度,保障公眾對環境的知情權和參與權。繼續開展綠色學校、綠色社區和環境優美鄉鎮的創建活動,積極發揮環保民間組織在環境保護中的作用,擴大社會參與力度,讓群眾主動參與保護環境、治理環境、監督環境。
四、加強環境管理及支撐能力建設,提高科學執法水平
加快環境監督執法能力建設,提高環境監督執法裝備水平,重點提高現場執法能力和應對突發性污染事件的能力,加強對生態環境建設;加大污染事故、污染糾紛、污染投訴、污染舉報的調查處理工作力度,依法保護公民的合法環境權益。
五、加強統籌協調,增加環保投入
進一步加強對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綜合治理、輻射安全、農村污染治理、自然保護區和重要生態功能區建設、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等的資金投入。工業企業污染治理按照“污染者負責”原則,由企業負責,環境保護部門監督執行。新擴改建項目環保投資,納入建設項目投資計劃,確保投入到位。爭取環境保護國際合作,積極利用市場機制,吸引社會投資,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推動全縣環境保護工作的全面發展。(納雍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