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是大渡口區進入后工業時代以來的關鍵發展時期,為了更好進行全區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實現建設“生活品質之城、新興產業之區”的目標,根據《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基本思路》、《重慶市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綱要》和《大渡口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規劃綱要》,制定本規劃。
一、“十一五”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基本概況
“十一五”期間,我區加快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全面實施環保“四大行動”,為全區“十二五”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奠定了基礎。
(一)“藍天行動”深入實施。
加快實施以工業裸露堆場、道路等為重點的揚塵污染控制工程,實施了重鋼集團、重慶小南海水泥廠、國際復合材料有限公司等燃煤及工業粉(煙)塵污染控制工程,完成了前進化工有限公司的整體搬遷工程。完成了對新、改、擴建規模以上餐飲業安裝油煙治理設備的油煙治理工程。實行了新車登記污染控制制度,嚴格機動車維護、改造和報廢制度、加強機動車污染監管,控制車用燃油、燃氣質量,推行汽油車CNG改造工程。“十一五”期間,積極推廣使用清潔能源,開展“無煤區”和“基本無煤區”建設,創建了8個無煤社區。加大了對工業鍋爐和燃煤鍋爐的監管力度,對一些燃煤鍋爐和窯爐實施了清潔能源改造。
全區空氣綜合污染指數總體呈下降趨勢,2006—2010年,全區空氣綜合污染指數分別為3.75、3.61、2.97、2.35、2.41。與“十五”期間空氣質量為中度污染相比,“十一五”期間空氣質量總體有所好轉。
(二)“碧水行動”穩步推進。
“十一五”期間,建成了大渡口污水處理廠(近期規模為5萬噸/日)和中梁山污水處理廠(近期規模為3.5萬噸/日),兩個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
跳磴河、伏牛溪次級河流水污染整治工作穩步推進,完成了《重慶市大渡口區伏牛溪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和《重慶市跳磴河流域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兩條次級河流整治的前期準備已基本完成,其他工作按年度目標有序進行。跳磴河、伏牛溪次級河流水域惡化的趨勢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加強了對飲用水源的保護,對重慶豐收壩水廠和重慶茄子溪水廠兩個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進行了督察,設置了界碑,建立了應急預案,同時將重慶國際復合材料有限公司的排污口移出茄子溪水廠二級保護區外,目前大渡口區兩個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無工業廢水排放口。大渡口區飲用水源水質主要指標100%達標。
加強了對工業廢水的治理工作。建設完成了垃圾二次轉運站(豹子溝垃圾中轉站)1座、垃圾轉運站5座,建成完善了垃圾收運系統,完成了敖山垃圾堆放場的封場整治工作。
2006—2010年,長江大渡口區段水質為Ⅲ類。區域內的次級河流跳磴河、伏牛溪水質均為劣Ⅴ類標準,為嚴重污染。
2006—2010年,區域內的2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長江豐收壩水廠斷面和茄子溪水廠斷面)水質均為Ⅲ類,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水質穩定。
“十一五”期間,長江大渡口段水質總體保持穩定,跳磴河等次級河流污染嚴重,水質受城市生活污水影響較大。
(三)“寧靜行動”成果顯著。
全面推進城市環境噪聲達標區和“安靜居住小區”建設,城市建成區噪聲達標區覆蓋率達到100%,2008年建成了3個市級“安靜小區”,按計劃推進,到2010年底,已建成5個“安靜小區”,順利完成規劃目標。
加大了對噪聲污染企業的執法力度,對擾民嚴重,群眾投訴強烈的企業或者娛樂場所實行限期治理。聲環境質量穩中轉好。
2006~2010年,區域環境噪聲基本穩定,四年的噪聲平均值分別為53.8、53.8、54.0和53.2dB。滿足聲環境質量(GB3096-2008)2類標準,與“十五”期末的54.6 dB 相比,下降明顯。
“十一五”以來,大渡口區道路交通噪聲超過70 dB的路段持續增加,2007年最高達到42.72%,而2008年得到有效控制,70 dB以上的路段為0,2009年,70 dB以上的路段為3.9%,2010年,70db以上的路段為11%。
(四)“綠地行動”提速推進。
加大園林綠化工作力度,打造“兩帶、七廊、四十二園”,大力建設城市生態林,推進道路綠化、重要節點綠化。西部中梁山麓采石場的生態環境恢復與重建工作基本完成,并與企業簽訂了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書。重點打造了生態建橋工業園區建設工程,積極促進森林生態旅游基地項目建設,建成了南海溫泉旅游項目等都市農業旅游基地。
截至2010年12月底,與“十五”期末相比,大渡口區建成區新增綠地面積224公頃,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41.95%。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了17.29平方米。
(五)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穩步推進。
“十一五”期間,累計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積42.3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情況有所減緩,經過“十一五”期間的天然林保護工程和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的建設,全區林業用地面積增幅較大,達到了32.08平方公里,森林覆蓋率39.5%。林種結構單一、樹種單一的情況仍然存在,林地主要集中在西部中梁山,區內中部、東部大片林地少,難以發揮其凈化空氣、保護環境的生態效益。境內原生植被大多遭到破壞,現有森林植被是多年封育而成的多代散生萌芽殘次林馬尾松、柏木群系。以低質林分改造為主的植被結構優化工程仍然是今后很長一段時間內維護區域生物多樣性的重要任務。
“十一五”期間,大渡口區農村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有所改善,全區農產品基地環境質量優良,主要農產品質量總體狀況較好。但是隨著建設用地增長和城鎮化率的增加,全區農業人均耕地面積只有0.13畝,遠遠低于全國人均水平。
畜禽養殖污染仍然較嚴重,農業面源污染問題突出。2009年全區年豬出欄量2.17萬頭,奶牛存欄量236頭,肉雞出欄量2.12萬只,蛋雞存欄量6.86萬只,年產生糞便總量約為7.32萬噸,糞便綜合利用率僅45%,大部分畜禽糞便直接排入附近的溪河,造成伏牛溪和跳磴河流域嚴重污染。
二、“十二五”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面臨的形勢
“十一五”期間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成果為“十二五”發展和建設奠定了良好基礎。在新的歷史發展時期,黨中央、國務院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保為民提高到重要的戰略地位、為加強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提供了根本保證。加之大渡口產業提檔升級的提速和城市功能的不斷完善,“十二五”期間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但是,“十一五”期間以重鋼為首的冶金行業一直是大渡口區發展的主導產業,輕工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不足,第三產業發展滯后,產業結構的現代化程度低,能源結構不合理,環境污染較為嚴重。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大渡口區生態環境建設工作的艱巨性。市委、市政府作出了重鋼環保搬遷的重大決定,意味著大渡口區重鋼時代、重冶金時代的結束,意味著大渡口區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時期。在新的時代背景下,要堅持“生態、人文、集約”理念,以建設“生活品質之城、新興產業之區”為目標,提速經濟、城市、社會“三個轉型”,促進“十二五”期間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邁上新臺階。
三、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五個重慶”、“六個大渡口”建設,以生態文明建設為引領,堅持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大力推行清潔生產,推進節能減排,發展循環經濟、低碳經濟,倡導生態文明;推進我區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解決城市環境突出問題,保障全區環境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二)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環保為民。著力解決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身體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切實維護和保障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讓人們群眾喝上干凈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氣、擁有更好的工作生活環境。
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樹立生態立區、環境優先理念,發展循環經濟,推行清潔生產,落實環境影響評價,真正從源頭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同時綜合運用工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等,加快解決歷史遺留環境問題,努力解決發展中的環境問題。
統籌兼顧,城鄉共推。統籌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統籌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統籌城鄉環境保護,推進全區城鄉環境保護一體化。
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十二五”時期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工作應依據區域環境質量現狀、環境容量、資源稟賦、功能定位等差異,因地制宜,合理確定目標任務。
政府主導,全民參與。強化政府在環境保護中的主導作用,明確職責,通過機制創新,促進企業履行環境責任,鼓勵社會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形成政府主導、協力推進、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環境保護新格局。
(三)規劃目標。
到2015年,通過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和重慶市環境保護模范城區,全區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環境質量和生態狀況明顯改善,逐步建設成經濟健康發展、環境質量良好、資源綜合利用、生態良性循環、城市優美宜居、基礎設施健全、生活舒適便捷的新城區,最終實現大渡口區建設“生活品質之城、新興產業之區”的發展目標。
(四)規劃指標。
到2015年,實現以下具體目標:
生態建設取得重大突破。一批重要生態功能區得到有效保護,全區森林覆蓋率達到40%,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4%,城市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20㎡以上;綜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積32.55k㎡,礦產資源開發生態恢復率達到30%,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進一步提升。
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進一步下降,全區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達到全市總量控制要求。
發展方式進一步優化。萬元工業增加值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0.52kg/萬元以內,萬元工業增加值氨氮排放量控制在0.03kg/萬元內,萬元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5kg/萬元內,萬元工業增加值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0.82kg/萬元范圍內;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92%。
環境質量明顯改善。長江大渡口豐收壩斷面水質達到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Ⅱ類水質標準,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100%;全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5%,主要污染物(SO2、PM10、NO2)年均濃度達到國家二級標準,酸雨頻率控制在35%以內;全區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保持在55分貝以內,道路交通噪聲平均值控制在68分貝以內;輻射水平保持在正常水平。
環境安全得到全面保障。環境基礎設施基本完善,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6%,建制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0%;重點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噪聲達標區覆蓋率達到100%;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工業固體廢棄物處置利用率達到100%以上,危險廢物處置率達到100%。
四、環境功能區劃
(一)生態環境功能區劃。
1.根據《重慶市生態功能區劃》,大渡口區屬于都市核心生態恢復生態功能區(V1-1),城市人工生態系統和農業生態系統并存。本區主導生態功能為生態恢復,輔助功能為污染控制,特別是水污染控制和大氣污染控制以及環境美化和城市生態保護。
2.分區控制性規劃。根據大渡口區生態環境分異特征,將該區域的生態功能進一步劃分為三個區:自然生態保育區、生態服務調節區,人工生態調控區。
(1)自然生態保育區。本區主要包括中梁山森林公園、大渡口區林場和新合村、拱橋村、蜂窩壩村3個村。本區的生態功能保護與建設以生物多樣性保護為主導,同時加強水土保持和水源涵養。重點任務是提高森林植被的覆蓋率,調整森林結構,恢復常綠闊葉林的喬、灌、草植被體系,保護、完善山地森林生態系統結構,改善物種的棲息環境,強化水土保持與水文調蓄功能。
(2)生態服務調節區。本區主要包括長江、次級河流水體、河岸及次級河流河口濕地。本區域生態服務功能定位:加強水污染防治和農村面源污染防治,大力開展生態屏障建設,嚴格控制旅游、休閑、觀光等設施的建設。在科學保護和管理河流、濕地生態服務功能的前提下,整合長江水域及濱江岸線的水陸自然景觀特色,挖掘濕地資產的生態產業化潛力,建立河流濕地自然保護小區。
(3)人工生態調控區。本區域為大渡口區建成區,主要包括新山村、九宮廟、躍進村、春暉路、茄子溪五個街道辦事處,八橋鎮、建勝鎮、跳磴鎮部分區域。本區的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定位: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社區建設,以區內建橋工業園區為依托,發展具有高技術、低污染、結構優化、布局合理、基礎設施完善、相關產業耦合的網絡型生態工業。
加強城市大氣污染防治,著力推進工業廢水,城鎮生活污水和次級河流整治,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加強沿江釣魚嘴片區和重鋼片區與其它地區的生態關聯性、景觀互補性和布局協調性,以人居環境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為核心,發展融美化、凈化、生態化為一體的新興商貿、休閑和文化教育復合生態社區。
(二)水環境功能區劃。
長江大渡口段的飲用水源保護區取水口(包括茄子溪水廠、豐收壩水廠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以中泓線為界的同側水域以及對應5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陸域,作為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為Ⅱ類水域功能,執行GB3838-2002中Ⅱ類水質標準;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1500米,下游100米至200米以中泓線為界的同側水域以及對應5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陸域,作為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為Ⅲ類水域功能,執行GB3838-2002中Ⅲ類水質標準;長江干流大渡口區段水域功能為一般工農業用水,Ⅲ類水域功能,執行GB3838-2002中Ⅲ類水域標準。
(三)空氣環境功能區劃。
一類區:大渡口區森林公園,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中的一級標準;
二類區:大渡口區所轄城鎮和農村(不含轄區內一類功能區),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中的二級標準;
重鋼廠區在搬遷完成之前按三類區管理,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中的三級標準。搬遷后新改擴建設項目按二類區標準執行。
(四)聲環境功能區劃。
2類區:除3類區和4類區以外的新山村街道、躍進村街道、九宮廟街道、春暉路街道、茄子溪街道、八橋鎮、建勝鎮、跳磴鎮轄區范圍及建橋工業園B區。
3類區:重鋼片區、建橋工業園A區,大渡口組團N標準分區。
4類區:交通干線道路兩側,主要指雙山路、西城大道、翠柏路、春暉路、松青路、湖榕路、文體路、翠園路、九中路、柏樺街、華福路(大渡口段)、袁茄路、鋼花支路、鋼鐵路、躍進路、鐵路沿線等。
五、重點任務
為全面實現大渡口區“十二五”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規劃目標,以七大重點工程為突破口,整體推進全區的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
(一)積極推進環保優化發展系列工程。
環保優化發展系列工程包括環境保護體系構建和示范創建工程兩大類子工程,六個項目。
1.構建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環境保護體系。
“十二五”期間,全區緊緊圍繞生態文明建設目標,以生態文明建設作為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重要抓手,通過構建有利于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的體制機制,逐步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技術體系、生產體系,最終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高度統一。
(1)強化產業政策引導和產業環境準入。抓住重慶市大力實施產業結構調整的歷史機遇,在嚴格執行重慶市產業準入政策的基礎上,制訂并完善大渡口區招商引資產業發展政策。提高各種環境準入門檻,在大力配合重鋼環保搬遷的同時,嚴把環境準入關,堅決杜絕引進資源消耗型、環境污染型企業,嚴格執行《重慶市工業項目環境準入規定》,進一步明確本區的產業發展目錄、能耗水耗及污染物排放強度要求、發展規模和門類等。依托建橋工業園區,重點培育一批低能耗、低水耗、低污染、產品附加值高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嚴格實施“批項目,核總量”制度,控制區域新增總量。嚴格實施建設項目環評、“三同時”制度,大力開展規劃環評工作,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新建工業項目原則上要求進入建橋工業園區并實行污染集中控制,建橋工業園區要嚴格按相關規劃和產業準入要求引進工業項目,避免因盲目引資造成園區工業門類混雜。
(2)調整優化能源結構,大力推行節能減排。進一步調整優化大渡口區的能源消費結構,逐步淘汰低端、落后產能,繼續推進燃煤設施煤改氣、煤改電工程,合理調配天然氣和電力資源,提高清潔能源的比重。重點抓好鋼鐵、有色金屬、建材、機械等工業領域節能工作,大力推進燃煤工業鍋爐(窯爐)改造、建筑節能、綠色照明、政府機構節能等四大重點節能工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強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全面落實工程減排、結構減排和管理減排三大減排措施,嚴格控制污染物增量,大力削減污染物存量。
(3)建立綠色資本市場,形成科學的資源環境補償機制。更多地使用經濟手段管理環境,通過綠色信貸、綠色稅收等改變資源低價和環境無價的現狀,形成科學合理的資源環境補償機制、投入機制,從根本上解決經濟與環境、發展與保護的矛盾,使全區的經濟政策朝著環境友好的方向改變。建立綠色資本市場,推行“綠色貸款”。
(4)加快建立有利于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的技術體系和生產體系。積極引導企業從產品設計、原料選用、工藝控制、廠房建設等不同層面,開展清潔生產、中水回用、節能降耗等循環經濟試點,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加強全區的節能、節水等工作,推進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工業廢物回收利用和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建設一批循環經濟示范企業和清潔生產示范企業。規劃成立重鋼集團環保產業總部垃圾資源化利用工程技術中心,開展生活垃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的技術研究和創新,推進垃圾焚燒處理和資源化工程;同時進行LED節能路燈改造安裝工作。
2.大力開展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創建等工作,積極倡導生態文明。
(1)積極推進創建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工作。通過落實創模六大任務、實施八項重大工程,使全區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環境質量和生態狀況明顯改善,近期(2012年)建成重慶市環境保護模范城區,同時達到創模國家指標要求。
(2)大力推進建橋工業園區國家級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建設。建橋工業園區要立足規模化、科技化、高效益和低污染,逐步形成以新材料、電子信息、裝備制造等主導產業為核心的產業體系,實現不同產業之間以及與自然生態系統之間的生態耦合和資源共享。積極推動園區產業結構向低碳方向發展;通過工藝改善和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減少綜合能耗,逐步改變能源利用模式,改善園區能源利用結構;在低碳技術研究開發中,充分利用生態工業園區中大型企業和科研院所的技術研發能力,開展再生能源技術、節能減排技術、清潔煤利用技術、低碳管理技術等關鍵技術的研發。
(二)大力實施生態恢復與建設工程。
生態保護與建設工程包括重要生態功能區建設和保護、綠地生態體系建設、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等四大類子工程,13個項目。
1.推進重要生態功能區建設和保護工程。
(1)天然林地的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保護區域內現有植被,重點進行大渡口區林場的低質林分改造,對植被群落穩定性差、樹種單一、景觀質量不高的林分進行林相改造;對宜林荒山實施造林,對中梁山公路沿線可視范圍、位置重要區域及建橋C區中梁山山麓一帶實施低效林改造;對中梁山采石場及沿線山體創面開展植被恢復,充分發揮“主城肺葉”功能。到2015年全區森林覆蓋率達到40%。
(2)河流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在恢復、重建河流景觀生態基質的基礎上,重點進行長江和跳磴河、伏牛溪等次級河流河岸生態廊道建設。通過河岸生態防護林、河岸濕地建設,構建完整的河岸生態屏障。采取間種形式,采用本地優勢樹種,沿河岸因地制宜建設防護林。重點保護原有的自然形態,禁止破壞生態環境的開發建設行為。對被破壞的河流生態系統,必須進行生態恢復。
(3)濕地生態系統保護。加快建設具有一定規模的跳磴河濕地公園、伏牛溪濕地公園和雙石河濕地公園,將生態保護、生態旅游和生態教育功能有機結合,建設集濕地生態保護、生態觀光休閑、生態科普教育等多功能為一體的濕地公園。濕地公園規劃設計應包括濕地景觀、濕地功能布局等內容。加快實施跳磴河、伏牛溪生態重建,徹底改善次級河流流域生態環境。
2.提速實施綠地生態體系建設工程。
充分利用區域自然風貌,形成以廊串面,綠園相嵌,點、線、面相結合的“兩帶、七廊、四十二園、一百四十八小游園”多層次綠色網狀空間結構。規劃到2015年,森林覆蓋率達到40%;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4%,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20平方米。
(1)公園綠地建設工程。主要包括綜合公園、專類公園、居住區公園、小游園、濱水帶狀生態公園等五類公園綠地類型。到2012年公園綠地面積達到308.28公頃;2020年達到768.74公頃。
綜合公園:規劃4個全市性公園、2個區域性公園,面積約188.77公頃。大力推進街頭綠地和小區游園建設。近期規劃建成1個全市性公園(雙山公園);規劃建成2個區域性公園(大渡口公園、大灣公園)。
專類公園:規劃近期建設森林體育公園、鋼城文化公園、馬王場文化記憶公園、義渡公園、攬月公園、美德公園、愛情公園、釣魚嘴生態休閑公園、中華書法公園等9個公園,遠期全部建成。專類公園總面積約為142.38公頃。
居住區公園:近期建設2個居住區公園,即樂居公園、鞍子山公園。
小區游園:小游園包括106個小區游園及42個街旁綠地。小游園面積約為200.25公頃。近期建成35個小游園,面積約24.95公頃,遠期全部建成。
濱水帶狀生態公園:規劃近期建成雙石河公園,遠期建成跳磴河濕地公園和伏牛溪濕地公園。帶狀生態公園面積約為101.26公頃。
(2)生產綠地建設規劃。包括苗圃、花圃、草圃、種子基地和科研實驗基地五種類型。近期規劃建設生產綠地約94.7公頃,苗木供給率85%;遠期規劃建設生產綠地約105.81公頃,苗木供給率達95%。
(3)防護綠地建設規劃。包括濱水防護綠地空間、山體生態防護綠地空間、道路防護綠地空間和其他防護綠地空間。濱水防護綠地包括長江防護綠地、跳磴河防護綠地、伏牛溪防護綠地。重點加強沿長江的濱江地區綠化防護帶建設,嚴格控制在規劃的防護綠地范圍內修建經營性建設工程。山體生態防護綠地空間以中梁山防護綠地作為城市綠色背景,以城市中的街道為視線廊道,將山林景觀引入城市之中。在山頭、山脊、山谷、山坡建設防護林,強化和明確城市綠色輪廓線。道路防護綠地包括城市重要干道兩側防護綠地、快速路兩側防護綠帶及其他城市主次干道兩側不低于20米的綠化隔離帶。綠化隔離帶植物應高中低有序配置,喬灌草有機結合。其他防護綠地空間包括建成區內鐵路兩側設置不少于20米的生態防護綠帶;建成區外兩側控制不少于50米寬的綠地;水庫、池塘、湖泊沿岸規劃不低于20米的水源防護綠地;高壓線防護綠地應以低矮灌木、宿根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為主,成片狀群植。
(4)附屬綠地建設規劃。包括居住用地、道路廣場用地、對外交通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工業用地、倉儲用地、市政設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附屬綠化用地。居住區用地內部各種綠地應按居住區規劃的有關規定進行配套。新建道路綠地率應符合《城市道路綠化設計規范》要求。規劃近期(2012年)附屬綠地面積達到300公頃;遠期達到800公頃。
(5)其他綠地。規劃近期建成大渡口森林公園、金鰲寺公園和小南海森林溫泉公園。
3.深化落實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十二五”期間全區綜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積32.55平方公里,綜合治理率達100%。工程治理內容包括水土保持林、經果林培育及封標治理等工程。治理規劃時間:以伏牛溪小流域和跳磴河小流域治理為重點,實施分期治理。其中,規劃近期(2011—2012年)以治理伏牛溪小流域為主,遠期(2013—2015年)以治理跳磴河小流域為主。
4.積極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
(1)加大對中梁山林區的珍稀植物和野生動物保護力度,建立珍稀植物和野生動物保育區。
(2)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育基地建設,規劃建設一批自然保護小區,如跳磴河口濕地、伏牛溪河口濕地、東南部長江濱江濕地等,形成森林公園和自然保護小區互補的自然保護網絡。
(3)將雙山公園、義渡公園、南海苗圃基地建設成為大渡口區重要的生物多樣性遷地保護中心。
(三)重點實施水環境保護工程。
水環境保護工程包括飲用水源保護工程、次級河流綜合整治工程、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工程和工業廢水污染防治工程四大類子工程,9個項目。
1.加強飲用水源保護。
(1)優化城市水源地布局。規劃期間,大渡口區不得新建、擴建小型飲用水源地。加快推進轄區內自備水廠和位置不合理、水質不達標的公用水廠的關閉工作,關閉重鋼集團自備水廠。
(2)加強飲用水源地水質保護。全面開展豐收壩水廠和茄子溪水廠飲用水源地和供水水廠水質監測,每年開展一次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全監測。加強對飲用水水質傳染病監測預警,確保飲用水水質監測全覆蓋。禁止建設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的工業項目和可能排放劇毒物質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工業項目;新建的一般風險企業至少距離下游飲用水源地取水口3公里以上。
(3)完善飲用水源預警與應急體系。制定并實施《集中式飲用水源污染事故預警和應急制度》,完善飲用水源污染事故預警系統和應急體系,完成豐收壩水廠和茄子溪水廠主要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在線監測等信息系統建設工作,提高水質監測數據綜合分析能力,開展飲用水源風險評估。強化危險品水陸運輸管理,強化固定源、流動源污染風險防控與應急措施,建立污染源來源預警、水污染事故預警、水質安全應急處置、水廠應急處理“四位一體”的飲用水源應急保障體系,健全飲用水源風險評估等級機制,對水源地實施重點保護。
2.深入開展次級河流綜合整治。通過工業治污、污水截流、垃圾處置、面源污染治理、河道清淤、生態恢復等工程項目建設,以“河流水環境功能區100%達標和消除劣Ⅴ類水體”為目標,大力實施跳磴河和伏牛溪河的污染綜合整治工作,全面消除“黑臭”現象。規劃到2012年跳磴河和伏牛溪河整治達標,2013年到2015年重點對兩條次級河流整治實施鞏固。
(1)跳磴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
工業污染源治理:流域內現有一般工業企業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全部關閉,符合相關產業政策的企業工業廢水需處理達標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后進入中梁山污水處理廠。對于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關停并轉。
城鎮生活污水治理:規劃對流域內的污水管網進行系統改造,進一步提速流域內的管網建設,增強污水處理能力。2012年前完成全部5.7公里三級管網建設。
生活垃圾治理:包括河道沿岸老垃圾治理和城鎮生活垃圾治理。規劃2012年前將流域內河道沿岸的約1000噸老垃圾整體清運至長生橋垃圾填埋場衛生填埋處理。加大投入,實施城鎮生活垃圾治理,對河道沿岸跳磴鎮老垃圾進行整體清運。
內源污染治理:實施以河道清淤為主的內源污染治理。包括干流清淤和支流清淤兩部分。
河道治理:主要從生態防護林、蓄水構筑物建設和河道整治三個方面實施治理。
(2)伏牛溪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
工業污染源治理:將伏牛溪流域重慶公羽機械制造有限公司、重慶長征重工有限公司、長征醫院和中石油天然氣重慶銷售分公司4家重點排污企業排放污水全部接入市政管網,對于流域內現有一般工業企業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進行關閉,符合相關產業政策的企業工業廢水需處理達標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后進入大渡口污水處理廠。
城鎮生活垃圾:對伏牛溪沿線老垃圾進行綜合整治,對于堆填時間較長,性質已經穩定的老垃圾實行就地封場處置,表面覆土綠化;對于堆填時間較短的老垃圾實行清運處理。規劃2012年底前流域范圍內配套建設20座小型垃圾收集站。
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完成污水截流干管和污水泵站建設。
河道整治:主要包括河道清淤和護堤工程。
水庫整治:主要包括紅領巾水庫和口袋溝水庫整治工程。
3.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
(1)推進大渡口污水處理廠管網和設施建設。
完成大渡口污水處理廠一、二級管網延伸段建設和三級管網建設改造,完成伏牛溪東、西兩岸全長13.65公里的污水截流干管建設。完成大渡口污水處理廠服務范圍(葛老溪流域、茄子溪流域和伏牛溪流域)的三級管網建設工程,主要包括八橋鎮污水管網工程、建勝鎮污水管網工程。完成大渡口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建設,到2015年,大渡口污水處理廠增加進水量2.5萬噸/日,日處理能力達到7.5萬噸/日。
(2)中梁山污水處理廠的管網和設施建設。
完成中梁山污水處理廠一、二級管網延伸段建設和三級管網建設和改造工程。完成中梁山污水處理廠服務范圍(跳磴河流域)的三級管網建設工程,2012年前完成跳磴河流域5.7公里三級管網建設。通過實施工程和監管措施,確保大渡口污水處理廠和中梁山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到一級A類標準,確保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6%。
(3)伏牛溪污水處理廠的管網和設施建設。規劃在2015年前完成伏牛溪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日污水處理能力達到4萬噸/日。同時完成配套的污水截流干管和污水泵站的建設,截流干管沿伏牛溪兩岸建成東、西兩線,其中東線污水截流干管全長6.8公里,西線污水截流干管全長6.85公里。
(4)建制鎮污水處理廠的管網和設施建設。依托大渡口、中梁山污水處理廠的二期工程建設,完善大渡口區跳磴鎮、建勝鎮、八橋鎮三個建制鎮的污水收集系統,確保到2015年,大渡口區建制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0%。在大渡口區全域城市化之前,逐步將污水管網收集范圍延伸至八橋鎮的公民村、民樂村、鳳陽村,建勝鎮的群勝村、四民村、民勝村和跳磴鎮的10個村。
4.工業廢水污染防治。全面清理現有違法排污企業,對超標或不穩定達標的污染源實行停產或限期治理,督促企業完善處理設施。建立和完善污染源長效監督管理機制,確保全區重點工業企業污染治理設施的連續穩定運行和達標排放。采取綜合利用、技術改造、污染治理等措施對重點工業廢水污染源實施深度治理。推進工業園區廢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2012年建成建橋工業園區A區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全面推行排污許可制度,定期公示重點污染企業排污狀況,堅持實施環境信用等級評價管理制度。加大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環境監察力度,推進重點排污企業安裝在線監控裝置。開展環境執法專項行動,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四)進一步提速大氣污染防治工程。
大氣污染防治工程包括城市揚塵污染控制工程、燃煤污染控制工程、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工程、餐飲油煙整治工程和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工程五類子工程,10個項目。
1.城市揚塵污染控制。
嚴格控制各類施工揚塵污染。督促施工單位制定并落實房屋建設和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揚塵控制方案,在重點工地安裝控塵狀況電子監控設備,督促大型施工工地配備2名以上揚塵控制監督員。重點加強建成區、聚居區揚塵重點污染源的監管。加強市政道路維護和管溝開挖施工揚塵污染控制,在重點區域、路段安裝控塵狀況電子監控設備。
加強城市道路沖洗和清掃保潔。推行機械化清掃、多功能灑水車,保障道路沖洗保潔用水量,逐步建立中水回用和市政用水管網體系。
到2015年建成區道路沖洗面積占道路總面積的比例達到100%,建成區一級道路機掃率達100%,二級道路機掃率達85%。推廣雨天沖洗道路的作業方式。加大窗口地區、繁華地區路段灑水沖洗頻次,并實行全天候保潔。
嚴格控制建筑渣土運輸的揚塵污染。加強建筑渣土運輸的日常監管。嚴格規范建筑棄土、建筑垃圾等易撒漏物質密閉運輸管理,嚴禁冒裝、拋撒,確保建筑渣土密閉運輸。
加強其它揚塵污染控制。推進全區道路白改黑和裸露道路硬化工程,加強工業堆場揚塵污染控制管理,加強采(碎)石場、混凝土攪拌站揚塵控制。全面完成建成區現有混凝土攪拌站揚塵控制設施建設。規劃2015年前關閉2座采(碎)石場。
2.燃煤污染控制。控制現有重點燃煤設施二氧化硫污染。全面實施煤炭質量例行監測,嚴控高硫煤和劣質煤進入大渡口區。加強對煤炭運輸和使用環節的煤質監控。控制現有重點企業二氧化硫污染,2015年前全面完成20 蒸噸以下工業企業工業鍋爐、窯爐、大灶及茶水爐的清潔能源改造。加強重點燃煤企業環保設施運行管理,確保重點排污單位的環保設施和在線系統穩定運行。
加強粉(煙)塵和工業氮氧化物污染控制。加強燃煤鍋爐和工業爐窯粉(煙)塵排放控制,推進工業企業實施廢氣深度治理,有效降低粉(煙)塵排放量。
加強重慶小南海水泥廠的3條新型干法線低氮燃燒改造和新建脫硝設施,完成重慶國際復合材料有限公司低氮燃燒和除塵設施改造項目和重慶渝鐵水泥廠搬遷工程,預計“十二五”期間削減氮氧化物8133噸。
穩步推進無煤區和基本無煤區建設。推進工業企業燃煤設施煤改氣、煤改電工程,合理調配天然氣和電力資源,分階段完成燃煤設施的清潔能源改造。在鞏固現有無煤社區和基本無煤場鎮的基礎上擴大創建范圍,將藍天行動A類區整體建成無煤區,其余鎮街建成基本無煤區。繼續實行燃煤爐灶改天然氣的優惠政策,引導小商戶和個體戶、建筑工地食堂、機關、醫院、學校等單位燃煤爐灶使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加大對無煤社區內非法制煤點和燃煤銷售點的查處力度,禁止在無煤社區內銷售和使用燃煤。
3.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倡導低碳出行。加快快速路網及附屬設施、軌道交通網、公交站場及換乘樞紐建設。加強道路交通綜合管理,加快交通管理智能化系統建設。倡導低碳出行。在重點學校、景區、窗口地區等開展免費自行車站點示范建設。推進機動車環保定期監測,實行環保標志管理。經排氣污染定期檢測合格的車輛,根據其達到的標準核發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綠標和黃標),實行分類管理;加大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力度,鼓勵黃標車淘汰更新;對未取得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污染物排放超過標準和排放黑煙或者其他明顯可視污染物的機動車禁止上路行駛。嚴格控制車用燃油、燃氣質量,禁止銷售不合格油(氣),嚴禁使用車用含鉛汽油,提高車用油品質量。
4.城市餐飲油煙整治。禁止在居民區、居民樓和有居住、辦公功能的綜合樓內從事產生油煙等污染擾民的活動,禁止在城市建成區無公共煙道的綜合樓、住宅樓內新建、擴建產生煙塵、油煙污染的餐飲項目。新建、改建、擴建餐飲項目必須通過環保審查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污染治理設施經環保部門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經營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上和污染擾民的餐飲業、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所產生油煙必須在規定期限內治理達標排放。
5.揮發性有機物(VOC)污染控制。大渡口區揮發性有機物主要來源于伏牛溪油庫、噴漆、噴繪等加工作業點。
(1)油庫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
油庫污染控制措施主要包括減少油品的蒸發損耗、控制油品泄漏等措施。加強設備的管理和維修,提高設備的完好率,避免容器的自然通風損耗。運用性能良好的油品容器罐。高溫季節恰當地掌握好淋水時間段,降低容器溫度;采用密閉收發油技術,使用油氣回收裝置等。加強日常生產管理維護,對容易發生泄漏的接頭、閥欄和其他設備要定期進行檢查,精心維護,發現問題及時控制。積極推廣先進技術,及時發現罐壁、埋地管線腐蝕穿孔等情況,防止裝油作業冒油、跑油事故。規劃期末謀劃將伏牛溪油庫等高危企業搬遷出大渡口區。
(2)嚴格控制中心城區新建噴漆、噴繪等加工作業點。將現有加工作業點逐步搬遷出建成區,確保2015年前建成區無噴漆、噴繪等加工作業點。
(五)推進噪聲污染防治工程。
推進噪聲污染防治工程包括環境噪聲達標區建設和噪聲污染控制工程兩個子工程,兩個項目。
1.優化調整城市環境噪聲功能區。嚴格控制二類噪聲功能區內有噪聲污染的工業、餐飲娛樂服務業等項目,合理規劃公路、鐵路、輕軌沿線的開發項目,避免在公路、鐵路、輕軌等交通沿線近側布設居民區、文教區等噪聲敏感區,新建的工業企業應盡量遠離醫院、學校、居住區等敏感點。位于中心城區的街道、廣場、公園等特殊區域嚴禁設置高噪音污染設施,在人口、商業過于集中的城區,控制興建吸引大量人流、車流的商業、文化體育設施。鞏固環境噪聲達標區建設成果,深入開展“安靜居住小區”創建工作,2015年累計完成7個“安靜居住小區”創建。
2.有效控制各類噪聲污染。
(1)嚴格控制建成區新增噪聲污染源。結合城鄉總體規劃和城市土地利用規劃,根據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使用區域劃分,切實推進住宅類項目居住適宜性等級評定工作,開發商在售樓前必須具有有關部門認定的聲環境狀況監測報告和居住環境適宜性等級評定結果,并予以公示,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維護環境權益。
(2)狠抓難點,解決交通噪聲污染。合理布局交通道路網及公交、輕軌、鐵路、長途汽車站點,科學設置道路噪聲隔離防護范圍,嚴格保護居民區、醫院、學校等環境敏感目標。加快降噪路面的建設,建成區主次干道新建、擴建、翻修須使用改性瀝青。加強道路兩側噪聲敏感建筑物的防護,規劃2015年前完成重要干道4500平方米隔聲屏建設。在敏感目標較集中、聲環境質量不達標、交通噪聲長期擾民的路段逐步開展聲屏障、綠化防護帶、隔聲窗等降噪設施建設。嚴格控制機動車輛機械噪聲,積極推廣使用低噪聲車輛。
(3)強化監督管理,抓好建筑施工噪聲控制。推廣使用先進的低噪聲施工機具、設備和工藝,合理布置施工機具、設備和安排施工時間。將建筑噪聲控制納入環評和排污申報內容,嚴格執行建筑工程夜間施工臨時許可制度。加強高、中考期間建筑工程施工的許可管理,保證學生正常考試。建立建筑施工噪聲管理責任制度、施工現場值班制度和建設(施工)單位環保信譽檔案。
(4)突出重點,解決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問題。加強居住區復合噪聲污染防控。在已建成居住區,加強背街小巷機動車噪聲污染整治,嚴格控制區內機動車亂鳴笛、汽車報警器所產生的噪聲。深入開展居住區小型加工企業噪聲污染專項整治。對居民居住區和其他人口密集居住區等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的金屬加工、木材加工、機動車維修等分散型小型加工企業,實行封閉車間改造,對于達不到要求的必須關閉或搬遷至工業園區和工業集中區。嚴格控制新建文化娛樂場所、農貿市場和商場、營業性餐飲的噪聲污染,對現有文化娛樂業、商業進行清理整頓,限制娛樂場所、大排檔、農貿市場和商場等營業時間及音響器材的音量,嚴格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對營業性餐飲、娛樂場所、農貿市場和商場的邊界噪聲不達標的情況實行限期整改。
(5)優化工業布局,加強工業噪聲污染整治。新建工業項目要求廠界噪聲達標排放,從源頭根除噪聲污染源的產生。優化區內工業企業和居民區布局,使工業企業進工業園區或者都市工業園,工業園區與居住區建設合理的生態隔離帶,實現工業企業與居民商業區互不干擾。限期治理整改噪聲嚴重擾民的企業,重點對人口稠密區、噪聲不達標、居民反映強烈的噪聲污染工業企業依法實施治理、搬遷、關停。
(六)加強固體廢物處置及綜合利用和輻射安全管理。
固體廢物處置及綜合利用工程包括一般固體廢棄物處理及綜合利用工程、危險廢物處置工程、土壤污染整治工程和重金屬污染整治工程四大類子工程,六個項目。
1.一般固體廢棄物處理及綜合利用工程。
(1)促進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進一步促進區內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按照“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原則,發展循環經濟,逐步建立生態物資循環產業鏈。推進強制清潔生產和工藝技術改造,實施固體廢物源頭預防和生產全過程控制,促進各類廢物在企業內部循環使用和綜合利用,實現工業固廢的資源化和無害化利用。
(2)推進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建立城鎮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網絡系統,逐步實行垃圾袋裝化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推進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建設,實行生活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保證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嚴厲查處亂堆亂丟固體廢棄物行為,防止城鎮固體廢物污染。規劃2015年以前,完善八橋鎮、建勝鎮、跳磴鎮的生活垃圾收運系統,50戶以上聚集區配套建設垃圾轉運系統。加強社區垃圾收集系統建設,新增部分垃圾臨時收集點,將城鎮生活垃圾運輸到附近的垃圾處理場集中處理。加快推進居民區垃圾分類示范。依托跳磴河、伏牛溪綜合整治工程,完善流域內的現有農村垃圾收運系統建設,集中收集跳磴鎮和建勝鎮的農村生活垃圾。禁止生產、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重點加大對農貿市場、集貿市場、超市、商場等大型購物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情況的監督力度;加強對限產限售限用塑料購物袋的監督檢查;提高廢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重點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分類處理;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加快推動與塑料相關的環保產業發展。
2.危險廢物處置及綜合利用。
(1)醫療危險廢物處置工程。嚴格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和《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等規定,確保醫療廢物收集、運輸、貯存、處置符合醫療廢物管理規定。2015年前全面完成規劃區醫療機構醫療廢水治理;完善規劃區醫療廢物收運系統,醫療廢物實施定點(同興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集中處置。2015年醫療廢物處置率達100%。
(2)工業危險廢物處置工程。嚴格執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防治辦法》、《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和《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等規定,健全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和經營許可證管理制度,危險廢物產生企業及利用處置企業全面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帳,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許可和聯單制度,加強危險廢物從產生到處置的全過程監管,防止危險廢物的非法轉移和流失,確保危險廢物收運、處置環境安全。完善規劃區危險廢物處置及收運系統,加強工業危險廢物重點產生單位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的監控。通過以上措施,確保到2015年大渡口區危險廢物處置率達100%。
3.土壤污染防治。
加強城區新增建設用地和搬遷企業污染場地環境管理,建立土地使用土壤環境質量評估與樣品備案制度,強化土壤污染的環境監管。加強對重鋼、南方油漆業等污染企業搬遷后的場地監測、評估,強化土壤污染的環境監管。在土壤污染調查的基礎上,對重要敏感區和濃度高值區進行加密監測、跟蹤監測,對土壤污染進行環境風險評價。禁止對未經評估和無害化治理的污染場地進行土地流轉和二次開發。
4.重金屬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污染防治。
深入開展區內有鉛、汞、鉻、鎘、金屬砷等重金屬排放的企業調查,優先并重點解決污染嚴重、威脅人民群眾健康的重金屬排放企業污染問題,對風險人群開展健康監測和評估,逐步建立重金屬污染防控體系。
嚴格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儲運過程的環境風險監管。建立危險化學品環境風險評估制度,充實危險化學品風險源信息庫,監督危險化學品企業進一步完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完善環境風險防范部門協調聯動和隱患排查長效機制,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
加強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污染(POPs)控制。深化POPs排放調查,進一步完善POPs信息管理系統。
加強重金屬污染治理,2012年完成重慶鋼鐵集團搬遷后重金屬污染土壤修復治理,完成跳磴電鍍廠等金屬污染企業廢水治理。加大環境執法監管力度,進一步規范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管理,加強重金屬環境監測和應急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健康危害監測和診療制度。
5.保障輻(放)射安全。
“十二五”期間,加大對放射源單位現場監督檢查力度和廢舊、閑置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收貯工作力度,防止放射源的丟失或被盜等輻射事故發生;積極推動重點單位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年度安全評估,及時消除隱患。進一步加強放輻射事故應急響應體系和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網絡體系建設。完善環保、公安、衛生部門輻射工作協作機制,認真落實現場檢查機制、違章整改查處機制、輻射安全隱患督辦機制、輻射安全管理責任制、責任追究機制、案件移送機制、報告機制等放射源監管七大工作機制,確保廢舊放射源、放射性廢物依法安全處置,保障我區放射源安全。
強化輻射安全許可證監管,加強輻射安全許可證核發、核技術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放射源轉讓審批及轉移備案、核技術應用類建設項目的環保“三同時”驗收,確保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輻射安全許可證持證率達到100%。
(七)進一步推進環境保護能力提升工程。
環境保護能力提升工程包括環保能力建設工程、環境應急能力建設工程和宣傳教育工程三大類子工程,六個項目。
1.健全環保機構,加強環保能力建設。
(1)加強環保機構建設,提高環保隊伍素質。落實環保機構的職能、編制和經費,進一步規范區環保機構隊伍設置。全面提高環保隊伍素質。加大環保干部的培訓、交流力度,全面提升環保系統干部職工業務素質。
(2)加強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完善環境監測網絡。按照《重慶市環境監測站建設標準》的二級三類要求,開展區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優化環境監測網絡,健全環境質量監控體系。進一步完善城區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系統,完善區域環境噪聲、道路交通噪聲、功能區噪聲的監測網絡,逐步實現主城區聲環境質量的監測、分析、評價和預警;逐步開展生態監測,初步形成生態監測能力,提高土壤監測能力;加強固體廢物監測能力建設。
(3)加強環境監察能力建設,健全環境執法監督體系。提高大渡口區環境監察機構的監察能力,完成西部一級環境監察能力標準化建設,完善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建設。積極推進和完善大渡口區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建設,建設1個污染源自動監控分中心。強化執法監督,建立現代化的環保執法及監督管理體系。完善部門聯動機制,加強多部門聯合執法。加強 環境監察隊伍建設,實行環境監察人員持證上崗,切實提高監察執法能力。
(4)推進環境信息能力建設和宣教能力建設。適當增加人員編制,落實辦公用房和業務經費,配備攝像器材等必要的儀器設備。確保環境信息、宣教能力建設達到國家標準化要求。利用網絡技術、人工智能等先進信息技術,建立服務全區生態環境保護的環境信息系統,切實提高生態環境保護的信息化水平。
2.強化環境應急能力建設,完善環境應急系統。
建立健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組織管理機構,加大環境應急經費投入,制定企業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優化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報告、監測、處置等應急機制。加強環境應急值守、預警和響應工作,定期檢查應急機構、隊伍、車輛、物資、設備的狀況。加強應急培訓及演習,每年至少舉辦一次綜合性的環境應急演習,做到“平時練兵,戰時實用”,不斷提高應急實戰能力和水平。
3.加強宣傳教育,促進公眾參與。
建立完善環境教育培訓以及公眾參與的機制與平臺,加強黨政干部環境教育和培訓,深化“環保課進黨校”工作,進一步宣傳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科學發展觀,提高各級黨政領導環境與發展綜合防治決策能力。開展環保科普教育進學校、進課堂活動,推進青少年環境教育培訓,普及中小學環境保護知識。
六、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重點工程項目與投資
根據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規劃目標和指標體系,本規劃主要提出了七大類工程,二十六個子工程,共51個項目。
“十二五”大渡口區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重點工程總投資約118億元,采取國家補助、區級籌資、企業自籌等多渠道籌資方式,充分保證投資需要,其中爭取國家補助資金18.12億元,區級籌資14.88億元,企業自籌資金約85億元。
“環保優化系列工程”:包括環境保護體系構建工程和示范創建工程兩類子工程,6個項目,共計投資90.145億元。
“生態恢復與建設工程”:包括重要生態功能區建設工程、綠地生態體系建設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等共四類子工程,10個項目,共計投資14.336億元。
“水環境保護工程”:包括飲用水源保護工程、次級河流綜合整治工程、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工程和工業廢水污染防治工程四類子工程,10個項目,共計投資11.068億元。
“大氣污染防治工程”:包括城市揚塵污染控制工程、燃煤污染控制工程、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工程、餐飲油煙整治工程和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工程五類子工程,10個項目共計投資1.57億元。
“噪聲污染控制工程”:包括環境噪聲達標區建設工程和噪聲污染控制工程兩類子工程,2個項目,共計投資0.501億元。
“固體廢物處置及綜合利用工程”:包括一般固體廢棄物處理及綜合利用工程、危險廢物處置工程、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和重金屬污染整治工程和保障輻(放)射安全等五類子工程,7個項目,共計投資0.27億元。
“環境保護能力提升工程”:包括能力提升工程、環境應急能力建設工程和宣教工程三類子工程,6個項目,共計投資0.11億元。
七、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一)組織機構保障。
本規劃既是我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全區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領域的總體規劃,本規劃與生態建設、水土保持、農業發展、園林建設以及環境保護領域的水污染、大氣污染、噪聲、固體廢棄物、重金屬污染等防治,飲用水、放輻射安全等專項規劃構成的規劃體系是“十二五”時期我區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工作的綱領和行動指南。
本規劃在實施過程中,區發展改革、城鄉建設、農林水利、環境保護等部門要按照本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分解到本部門年度工作計劃之中。規劃中確定的目標任務,要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列入相關單位、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制定年度重大事項實施方案并組織落實,每年需要重點推進的重大事項,落實到牽頭責任單位,確保規劃目標任務有計劃、有步驟落實。
(二)管理制度保障。
建立工作推進機制和考評機制,建立輿論監督機制等長效工作機制,保障規劃有序實施。
1.建立工作推進機制。建立黨委政府領導、環保部門統一監管、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推進機制。加大組織領導力度,建立下級部門向上級部門定期匯報工作的制度、上級部門定期巡視環保工作開展情況的制度、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項溝通或聽證制度。
2.建立考評機制。對規劃實施效果進行考評,突出政府對履行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職責方面的評價,引導各責任單位樹立正確的發展觀和政績觀。
3.建立輿論監督機制。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及時發布各類信息,加強規劃實施宣傳,讓更多的社會公眾通過法定程序和渠道參與規劃實施的決策和監督;提高市場主體把握市場運行和科學決策的能力,推進公眾參與規劃實施的規范化、制度化。
(三)資金保障。
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生態環境保護投入機制,確保環保投入逐年增加。把生態環境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堅持多渠道、多層次、多方位籌集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資金。圍繞社會化、市場化、專業化、產業化,引導和鼓勵各種所有制性質的企事業單位積極參與生態環境建設,形成政府、企業和個人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區級部門、鎮街要增加對生態環境保護的投入,對廢物資源化利用、生態保護、流域綜合整治等項目給予政策引導和優惠扶持,堅持“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依法征收國家有關生態環境保護的各種規費。充分利用市場機制,積極吸引社會資金投入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形成政府、社會和個人共同負擔生態環境保護費用的格局。
(四)科學技術保障。
加強產業技術升級、新興產業培育、節能減排、低碳技術、污染場地治理修復、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防治、資源利用保護等方面關鍵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技術標準的研制。引進國內外先進的生態理念和實用技術實施城市綠化工程和城市生態系統的規劃和建設。研究和推廣采用能耗物耗低、污染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促進企業降低單位產品的生產水耗和能耗。加強機動車污染治理、重金屬污染治理、加油站廢氣治理以及公眾參與等方面的研究。開展農村環保技術規范等研究工作。(重慶市大渡口區人民政府)
大渡口區“十二五”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專項規劃
發布時間:2013-2-25 9:25:57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