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的環保方針,以創建省級環保模范城為主線,發揮環保部門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引領和主力軍作用,著力推進總量減排、改善環境質量、防范環境風險、提高服務效能等四項重點工作,努力營造天藍、地綠、水凈的發展環境和人居環境。
二、工作目標
總的目標是“四爭一升”:力爭省級環保模范城市12項已達標指標得到進一步鞏固提升、其他15項指標基本達到或接近驗收標準,力爭全省環保目標責任制考核優勝單位,力爭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進入全省前十名,力爭宜昌市環保系統綜合考核前三名;全面提升環保系統新形象。
三、主要任務
第一,全面開展環保模范城市創建。
1. 落實創模任務和責任。按照創模總體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并將年度創模任務、項目、責任和要求層層分解落實到相關部門和單位。加強各單位創模技術指導,完成省環委會創模中期評估工作。
2. 健全創模機制。建立和完善創模聯席會議、考核獎懲、督查通報、責任追究、信息互通和重點項目建設協調等制度。協調落實重點項目推進、重大整治行動和主要指標領導牽頭和工作專班負責制。
3. 深化創模宣傳。整合媒體資源,拓展宣傳形式,擴大宣傳面,提高知曉度。開展“心中的環保城市、未來的綠色當陽”網上征集活動,舉辦“創模杯”環保攝影大賽。
4. 扎實做好創模資料收集。編制創模指南和資料收集整理技術綱要。協調督促各指標牽頭部門收集、整理、補充、完善27項考核指標、重點項目的基礎檔案資料。建立重點工業企業“一企一檔”。
第二,統籌推進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
5. 制定并組織實施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將年度環保目標責任書重點考核指標分解落實到相關鎮處、部門和企業,確保全面完成各項考核指標。全面落實政府與環保、畜牧、住建、經信、公安等部門和企業的減排任務和責任,在消化今年新增量的同時,實現化學需氧量削減1.8%、氨氮削減1.8%、二氧化硫削減1.5%、氮氧化物(不含機動車)和機動車氮氧化物增長分別不超過1%、2.5%的減排目標。
6. 加快重點減排項目建設。對源潤酒精結構關閉項目、袁東1.7萬頭養殖場、熊大新1.28萬頭養殖場、周湘華1萬頭養殖場污染防治項目和齊家陶瓷燃煤鍋爐拆除關閉項目實行倒排工期、責任到人、上門服務指導和定期通報進展等,確保按期完成。加強新世紀食品等接轉項目的管理,確保設施正常運行。做好葛州壩水泥脫硝工程的前期準備工作。
7. 加強部門協作和減排基礎工作。完善市級減排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與統計、發改、經信、住建等部門聯系,密切配合,聯動推進。落實國控企業和全口徑企業監管責任,有效控制新增量。建立減排現場監察、監測數據和資料收集高效互動機制。
第三,主動高效服務科學發展和跨越式發展。
8. 提高行政審批效能。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準入條件的建設項目開辟綠色通道,對“兩高一資”、產能過剩行業和低水平重復建設項目從嚴把關。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全面落實主動服務、上門服務、全程服務和零缺陷服務制度,提前介入、提早謀劃、提速推進,當年新開工建設項目環評率達到100%。首席行政服務窗口建設取得明顯實效。完善建設項目環評專家審查、局內項目集中會審和公眾參與機制,及時在網站等公開項目審批和“三同時”驗收信息。
9. 加強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全面排查建設項目環境制度落實情況,分類分項建立動態管理檔案,分月落實環評督辦和“三同時”驗收任務。全年補辦建設項目環評50個以上,“三同時”驗收項目50個以上。加強建設項目施工期和試生產期環境管理工作。完成雙蓮工業園區規劃環評評估,開展壩陵化工園擴容的補充規劃環評。
第四,扎實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
10. 實施“碧水工程”。完善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并實施重點項目。科學調整全市飲用水源保護區方案,切實加強鞏河水庫、城區備用水源地和其他集中式農村飲用水源地環境監管。有效推進“兩河兩渠”(沮河、玉泉河、五七長渠、百里長渠)水環境綜合治理,沿岸涉水企業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協調推進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截污管網、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工程建設。
11. 實施“藍天工程”。制定全市揚塵污染控制管理辦法。加大化工、建材等主要涉氣企業除塵脫硫設施更新和燃煤鍋爐改造進程。協調有關部門有效推進中心城區燃煤鍋爐(爐窯、大灶)淘汰工作,配合加強餐飲業油煙管理。協調推進城區揚塵污染防治,促進建筑施工封閉作業、煤碳砂石等物料運輸車輛覆蓋。力爭城區空氣優良率提高3個百分點。
12. 實施“寧靜工程”。完成城區噪聲功能區劃修編。加強噪聲污染敏感區域和時段的環境監察和監測。強化娛樂場所、建筑施工工地、機動車的噪聲管理。
第五,著力加強重點領域和污染物的環境監管。
13. 突出加強化工、建材和食品等行業,陶瓷工業園、化工園和主城區等重點區域,沮河流域、玉泉河等重點流域的環境監管。有效解決骨干企業的環境遺留問題。加強國控企業在線監測數據有效性審核。建立廢水進入城市污水主管網企業的在線監控平臺。嚴格持證排污。
14. 規范危險廢物、重金屬、輻射和危險化學品的環境管理。每季度開展一次專項檢查,落實各項環境管理制度。全面實現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移、處置、利用的在線申報和全過程監管,重點突出酚水、廢礦物油、重金屬廢物的監管。加強廢舊放射源、放射性廢物依法安全處置。
15. 推進清潔生產審核。完成5710工廠清潔生產審核評估及驗收,開展葛洲壩水泥清潔生產審核評估和華強化工第二輪清潔生產審核評估,啟動陶瓷企業清潔生產審核評估試點。大力推進陶瓷企業廢物循環利用和綜合開發。
第六,加大環境監察和執法力度。
16. 實施企業環保網格化管理。全面落實一企一人環境管理制度,實現環境監管全覆蓋。進一步優化監管方式,嚴格依法行政,提高執法效率,規范執法行為。落實排污申報、一源一檔和排污費核定等制度,征收排污費600萬元以上。
17. 扎實開展環保專項行動。重點開展陶瓷行業、廢舊塑料加工企業、飲用水源地保護、涉重金屬企業和“兩河兩渠”沿岸涉水企業等五項環保專項行動;開展“十五小”企業關閉、沿沮河(漳河、沮漳河)傾倒垃圾、危險廢物安全處置、規模化畜養殖場等四項專項執法檢查,著力解決影響民生、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嚴厲查處嚴重環境違法行為。對國家、省、市掛牌督辦的環境違法企業和上級部門在歷次檢查時發現的環境問題,扎實進行后督察。
18. 切實加強環境信訪和應急工作。進一步優化環境信訪工作機制,重點解決好長期擾民的環境信訪,辦結滿意率提高三個百分點,重復投訴率下降50%,不發生由環境污染問題產生的群體性事件。扎實排查環境安全隱患,完善市、鎮和企業三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落實應急器材和物質,開展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建立污染來源預警、水質安全應急處理和水廠應急處理的飲用水安全保障體系。確保不出現重大環境污染事件。
第七, 加強環境監測和環境質量預警。
19. 高質量、規范化地開展監督性、指令性監測。完成噪聲監測點位認證工作。對鞏河水庫飲用水源開展一次水質全監測,提高空氣自動站設備正常運行率,定期發布環境空氣周報、飲用水源地水質月報。編制環境質量年報和月報。建立環境質量預警信息發布機制,及時、科學發布環境質量預警。
20. 積極爭取政策,落實城區新增一處空氣自動監測系統、鞏河水庫水質自動監測站和城區噪聲自動監測站建設方案。
第八、加強生態建設和農村環境保護。
21. 扎實推進農村環境連片整治試點。科學合理規劃,加強技術指導,高質量、高標準完成10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爭取中央和省專項整治資金400萬元上。扎實開展“三萬”活動,全面完成聯系點任務。
22. 深入開展生態鎮、生態村創建活動。爭創省級生態示范村2個、宜昌市級生態村5個以上。有效推進“兩清兩減”示范項目建設。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規范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調查,制定污染防治技術規范和綜合整治方案,確保萬頭以上養殖場實現達標排放、30%以上的千頭養殖場全部建成污染治理設施。
第九,深化環保宣傳教育和全民環保行動。
23. 加強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知識的宣傳普及。精心組織“六五”世界環境日活動。全面落實環保政務和信息公開制度,定期公布有關環境保護指標、環境質量,及時發布污染事故信息。
24. 實施“創模細胞工程”。與有關部門聯合開展綠色學校、綠色賓館、綠色家庭、和諧企業、節約型機關等創建工作,開展“回收廢電池,保護水源地”和“推廣布袋,城市限塑”等全民環保行動。
第十,全面加強作風建設和自身能力建設。
25. 加強環保部門硬件設施建設。積極爭取上級支持,努力改善辦公條件。加快監察大隊、監測站能力標準化建設。
26. 加強環保隊伍作風建設。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認真落實各級組織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厲行勤儉節約、反對張浪費的各項規定。深入開展“改進工作作風、踐行環保為民”主題實踐活動。實施“三年人才計劃”,深化“治庸問責”,落實公務員席位能力標準,健全考核獎懲、督辦落實、責任追究機制。繼續開展“雙月學一法”活動,提升全員素質。全面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當陽市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