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環境保護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第七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全省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和全市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市第五次黨代會的戰略部署,緊緊圍繞“奮力跨越趕超、建設幸福云浮”這一核心任務,大力樹立環保自覺,提高環保責任擔當,嚴格落實“四個從嚴從緊”(即:環保政策措施要從嚴從緊、環保準入門檻要從嚴從緊、環保監督管理要從嚴從緊、環保執法查處要從嚴從緊),全力建設民主環保、民生環保、科技環保和法治環保,努力優化經濟發展、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環境安全,為服務跨越趕超、推動科學崛起和建設幸福云浮提供堅實的環境支撐和生態保障。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貫徹落實全國第七次環保大會和全省環保工作會議精神,創新環境管理體制機制。
(一)認真做好全國第七次環保大會、全省環保工作會議和全市環保工作會議精神的宣傳貫徹工作。開展“樹立環保自覺,建設生態文明”系列學習宣傳活動,重點加強對《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定》的學習貫徹,推動全社會特別是各級黨政機關和企業增強環保意識,主動履行環保義務。
(二)全面實施“十二五”環保規劃。嚴格落實《云浮市環境保護規劃綱要(2009-2020年)》和《云浮市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十二五”規劃》,加強項目審批的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符合性審查,進一步樹立環保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重點推進《云浮市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十二五”規劃》確定水污染綜合整治工程、大氣污染綜合防治工程、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示范工程、農村環境保護重點工程、固體廢物處理處置重點工程、生態建設重點工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重點工程等七大重點工程,切實推進規劃目標和任務的落實。
(三)健全環境保護工作機制。推動建立環境保護綜合決策領導協調機制。進一步完善政府環境管理信息公開制度,積極探索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新途徑、新方式。逐步建立引導環保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工作機制,積極培育有影響力的環保社團和環保志愿者隊伍。
二、突出環保調控,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四)進一步優化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工作。按照分類指導、有保有壓的原則,繼續嚴把項目審批關,特別是在重金屬重點防控區、飲用水源保護區等環境容量不足或環境敏感的地區實施更嚴格的準入門檻。對重點項目及民生項目繼續開辟“綠色通道”,提前介入,提高審批效率;對高污染、高耗能以及國家宏觀調控的產能過剩、重復建設行業的項目從嚴把關。實行主要污染物總量前置審批和總量動態調節。切實強化環評機構管理,抓好環評報告質量關。
(五)繼續推進規劃環評。認真落實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我市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完善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機制。繼續抓好交通、港口、火電、礦產資源開發、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重要領域的規劃環評,加強各類行業或區域規劃環評的研究及審查工作。
(六)加強對產業轉移園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指導。嚴格按照園區準入條件審批產業轉移園區及所引進的項目,防范污染轉移。督促都楊、新成兩個產業園污水處理廠完成建設并投入運行。督促云浮循環經經濟工業園、羅定雙東環保工業園、郁南大灣工業園等園區和基地污水處理廠加快建設進度。
(七)加強建設項目環保監督管理。健全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機制,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督促落實環評審批要求,推進施工期環境監理工作。建立重點項目跟蹤服務機制,加強建設項目環保驗收管理,嚴格執行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制度。
三、強化污染減排,確保完成年度任務。
(八)全面部署污染減排工作。制定實施全市“十二五”污染減排實施方案和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機動車污染防治、工業鍋爐整治、水泥行業脫硝等重點專項減排方案。根據國家、省下達的減排任務,制定實施2012年污染減排工作計劃,明確年度減排措施,并下達各縣(市、區)控制目標和任務,將減排責任落到實處。
(九)加快重點減排工程建設。重點推進云城河口、羅定附城、郁南縣城二期、郁南連灘、云安鎮安及其他有關中心鎮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已建成項目的管網配套和廠區改造升級。積極爭取上級支持,推進西江(云浮段)沿岸及其主要支流沿線重點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貫徹實施《廣東省火電廠降氮脫硝工程實施方案》,積極推進在役30萬千瓦以上燃煤火電機組降氮脫硝設施改造,推進燃煤機組脫硫設施取消煙氣旁路工作。加強造紙、印染、建材等重點行業企業的污染整治和大型燃煤工業鍋爐煙氣的治理,推進日產能2000噸以上水泥廠脫硝工程的建設。
(十)扎實推進結構減排。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總量指標前置審核制度;加大小鍋爐和造紙、印染、化工、建材等行業落后產能淘汰力度。
(十一)大力推進農業污染減排和機動車污染減排。聯合農業部門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區)污染整治、生態養殖和固廢綜合利用試點示范,積極推廣畜禽生態健康養殖模式,著力推進重點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治理。加強畜禽養殖業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工作。調整優化畜禽養殖區域布局,鼓勵養殖小區、養殖專業戶和散養戶適度集中。聯合公安、交通等部門積極開展黃標車淘汰和環保標志發放工作。全面實施工況法對在用機動車實施排放污染物檢測。繼續實施《云浮市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推進油氣回收治理工作。
(十二)強化監管減排。加強對減排工程的監管,加大對污水處理廠、火電廠脫硫工程、國控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設施等重點減排項目的監管力度,從嚴查處超標超總量排污及違法處置污泥的行為。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形成常規檢查機制和報告機制,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完善減排工作臺賬。
(十三)加強減排“三大”體系建設。制定實施我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考核辦法。抓好2011年污染減排考核和環保責任考核工作。實施“十二五”污染減排監測體系建設規劃,加快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的監督性監測。積極推進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建設,按時完成氨氮和氮氧化物等在線監測系統安裝和驗收工作。完善污染減排統計體系,做好2011年環境統計工作。
四、深化環境整治,促進宜居城鄉建設。
(十四)加強水污染防治。認真落實《云浮市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2009-2020年)》,切實加大飲用水源保護力度。加強對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監管,開展專項行動,堅決取締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的排污口,清理水源一級保護區內農業種植、畜禽養殖、漁業養殖、河道取沙等影響飲用水源水質行為。重點加強西江飲用水源保護,提高水質監測能力,增加有機類和生態類指標監測,定期發布監測信息,建立健全預警制度。配合開展全省飲用水源地和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工作。抓好新興江、南江河、南山河及其支流綜合整治,加大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力度。對重污染企業實施強制清潔生產審核,進一步減少污染物排放。
(十五)加強大氣聯防聯治。加強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會同建設、公安(交警)、交通、公路、城管等部門,重點抓好市城區和云安縣城粉塵污染治理工作。按照省的統一要求,全市水泥企業全部安裝高效除塵設備,加油站、油庫及油罐車基本完成油氣回收治理任務。提前做好準備,制定方案,配備監測儀器設備,積極應對PM2.5監測工作,并按上級要求適時向公眾公布有關情況。
(十六)切實提高工業污染防治水平。重點強化對印染、化工、電力、建材、電鍍等重污染行業企業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監管,督促不能穩定達標排放企業實施深度治理,實現污染物的穩定達標排放,整體提升全市工業污染防治水平。大力開展石材企業廢渣污泥污染整治,嚴厲查處石料廠周邊無證無照石材廠,推進市城區石材企業搬遷。
(十七)全面推進農村環境保護行動計劃。通過生態示范、宜居創建、以獎代補等平臺深入推進農村環境整治,落實“以獎促治”政策,重點加強農村飲水安全、污水垃圾處理、畜禽污染治理工作,著力解決農村突出環境問題。加快農業面源污染的控制和治理。會同農業等相關部門開展農業面源污染調查,掌握農業面源污染現狀。加強污染源頭控制,加強與農業、林業、國土、畜牧等部門溝通,形成工作合力,加強指導,制定規劃,嚴格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樹立溫氏治理模式為典型,加強宣傳和技術推廣,全面深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
(十八)強化固體廢物與重金屬污染防治。推進省重點監管企業的危險廢物全過程規范化環境管理,加強對進口廢物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單位的監管。加強污水處理廠污泥、印染污泥、焚燒飛灰、電子電器廢物處理處置工作。印發實施《云浮市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抓好年度計劃及重點工程項目的實施。開展重金屬排放企業的污染監測和環保情況調查,完成重金屬防控重點企業的名單發布及審核工作。選擇典型污染礦山、農田開展土壤污染綜合治理和修復示范。進一步加強重金屬污染企業排查,落實污染防控措施,確保不因重金屬問題引發環境污染事件。
五、加強環境監管,維護群眾環境權益。
(十九)健全污染源長效監管機制。落實污染源排污申報和許可證制度,推動企業主動公開環境信息,依法強制重點污染源公開環境信息。深化重點污染源環保信用管理,推動開展省控、市控重點污染源的環保信用評級工作。建立健全社會監督機制,鼓勵公眾檢舉、揭發、曝光環境違法行為。以規模化畜禽養殖業和鄉鎮污水處理廠為重點,探索建立城鄉一體化環境監管體系。
(二十)強化環境監管執法。不斷強化對重點區域流域、重點行業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監管,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推進重點環境問題綜合整治。開展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和電鍍行業企業專項執法檢查工作。加強重金屬污染企業專項整治。加強環境執法監督檢查,嚴格實施行政處罰查處分離和集體審議制度,規范行使自由裁量權,加強“兩法銜接”以及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
(二十一)強化環境安全保障。加強核與輻射環境管理,嚴格輻射項目審批和輻射安全許可證換發、頒發工作,開展核技術應用與輻射項目安全專項執法檢查。強化環境應急工作。按照國家、省的部署,開展環境安全百日大檢查活動。完善環境風險防范和管理制度,對危險廢物等環境高風險物資實施全過程監控,督促企業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增強應急裝備和監測儀器配備,做好應急物資儲備,提高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加強環境應急演練。開展環境安全宣傳教育月活動。做好黨的十八大和省黨代會召開期間的環境安全保障工作。
(二十二)加強環境信訪工作。進一步暢通信訪投訴渠道,加大力度做好網民反映環境問題的處理。健全信訪督辦、通報和考核制度,推動解決重點環境信訪案件。加強環保輿情監測和應對工作。研究解決群眾反映較多的城市噪聲、餐飲油煙、機動車尾氣污染等突出問題。做好黨代表建議、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六、加強能力建設,夯實發展基礎。
(二十三)全面加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編制實施我市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十二五”規劃,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大力支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全面推進環境監測、監察、應急、信息、宣教、固廢、輻射等能力建設。加快推進環境監察和監測機構標準化建設,重點推進市環境監控中心建設。
(二十四)加快部署實施空氣環境質量新標準有關工作。落實國家、省“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全面監測,適時發布”的總體部署,積極抓好實施新標準的儀器配備、技術支持、人員培訓等各項準備工作。
(二十五)加強資金申報工作,充分發揮環保資金效益。深入開展項目調研,分析資金項目形勢,充分把握上級資金補助重點,以飲用水源保護、污水處理、區域環境綜合整治、重金屬、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標準化建設等方面為重點,積極爭取上級環保專項資金。會同財政等部門嚴格把關,督促資金規范使用,充分發揮資金效益。
(二十六)加強環境宣教工作。進一步貫徹落實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貫徹廣東省建設文化強省規劃綱要(2011~2020年)推進環境文化建設的意見》,舉辦世界環境日系列活動和環境文化周活動。做好環境新聞報道和環保公益宣傳,進一步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通過網絡、媒體等形式,定期發布環境信息。以增強企業社會責任和公眾環境意識為重點開展環境教育,繼續開展綠色學校、社區創建。積極倡導綠色消費和環保生活,增強全民環保自覺。
(二十七)加強黨風廉政和作風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突出抓好廉政風險防范建設,開展經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繼續開展爭先創優、紀律教育學習月等主題活動,不斷提高黨員干部的黨性修養、法紀觀念和廉潔自律意識。加強環境保護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工作,切實提高執行力。加大干部教育培訓力度,切實提高隊伍業務水平。抓好機關工青婦工作,開展健康的文體活動。進一步做好扶貧開發“雙到”工作。(廣東云浮市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