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立足點,深入推進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強化結構減排、細化工程減排、實化監管減排。明確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要求、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實責任,確保實現“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
二、總體目標
根據市政府下達我縣的減排指標,到2015年,全縣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含工業、生活、農業)分別控制在3506噸、681噸以內,比2010年的4237噸、768噸分別減少17.24 %(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12.75 %)、11.26 %(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5.20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356噸、781噸以內,比2010年的647噸、1156噸分別減少44.91%、32.38%。
三、“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分解
1、“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因子
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包括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項主要污染物。采取絕對量和相對量兩種表達形式。絕對量指2015年排放控制量相對于2010年排放基數的減排量,相對量指該絕對量相對于2010年排放基數的削減比例。
2、“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削減量及分配方案
根據2010年污染源動態更新數據,我縣2010年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為4237噸、768噸、647噸、1156噸。根據市政府下達我縣的減排指標,到2015年,全縣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凈削減量為731噸;氨氮凈削減量為87噸;二氧化硫排放量凈削減量為291噸;氮氧化物凈削減量為375噸。削減比例見下表:
化學需氧量 |
氨 氮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17.24% 其中:工業 + 生活 12.75 % |
11.26% 其中:工業 + 生活 5.20 % |
44.91% |
32.38% |
四、組織領導
為全面完成我縣“十二五”期間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成立平遠縣“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凌聲宏(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 賴欽宏(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凌育苑(縣環保局局長)
成 員: 林忠健(縣發改局)、凌旺珍(縣經信局)、姚建軍(縣公安局)、凌曼紅(縣財政局)、劉明義(縣環保局)、陳先鏡(縣住建局)、張益均(縣交通局)、賴濟展(縣農業局)、吳建軍(縣畜牧局)、凌海(縣水務局)、溫海強(縣統計局)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十二五”期間全縣主要污染物減排的具體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凌育苑同志兼任。辦公地點設在縣環保局。
五、職責分工
1、縣公安局:負責全縣機動車減排和淘汰工作,應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機動車氮氧化物污染減排目標任務按期完成。2015年,全縣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削減15%,控制在401噸內,比2010年的472噸減少71噸。
2、縣交通局:負責優化全縣客運運力結構,限制和淘汰技術等級低,能源消耗大的車輛。禁止排放不達標、尾氣污染嚴重的車輛從事營運。積極推廣節能、環保型車輛,城鄉和城市公交客運全部使用環保型車輛,長途客運線路和旅游車輛使用中高級車輛。
3、縣農業局和縣畜牧局:負責全縣農業源污染物減排工作,應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目標任務按期完成。2015年,全縣畜禽養殖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104噸內,比2010年的1484噸下降380噸(-25.61%);畜禽養殖業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65噸內,比2010年的224噸下降0.08萬噸(-26.34%)。
4、縣經信局:負責全縣工業企業淘汰落后產能工作。
5、縣住建局:負責全縣生活垃圾填埋場及其滲濾液處理工程。加快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步伐,強化垃圾滲濾液治理,實現達標排放。
6、縣水務局:負責全縣污水處理廠、污水收集管網以及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設施的建設。縣城污水廠二期工程必須在2013年底前建成投入運行(1萬噸/日);2014年,所有中心鎮均建成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每個0.5萬噸/日);2012年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80%,2015年達到100%。
7、縣財政局:負責全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所需經費的落實與監管。
8、縣環保局:負責縣域企業污染物減排項目核查及對有關部門減排工作的技術指導,并負責全縣年度減排核算、統計工作。嚴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審批項目環評的前置條件。
9、縣統計局:負責提供主要污染物減排核算所需的國民經濟發展相關數據。
六、有關要求
1、各鎮及各重點企業要分別制定年度減排計劃和“十二五”減排計劃,明確減排目標,落實減排措施。
2、各有關部門要強化配合,按照職責分工,積極做好減排項目的協調配合工作,確保減排任務按期完成。
3、環保部門要對減排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每年會同有關部門起草減排工作計劃,建立健全減排監督檢查機制,指導重點企業落實減排任務,并定期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考核。(平遠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