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市“五水共治”五措并舉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轄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努力改善區域水質,特制定全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年)。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三屆四次全會、市委十二屆六次全會精神,全面實施“五水共治”的決策部署,按照區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圍繞“村點覆蓋全面、群眾受益廣泛、設施運行常態、治污效果良好”的基本要求,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目標,從源頭入手,科學規劃,分類實施,加快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著力構建農村人水和諧、水景相映的美麗鄉村。
二、總體目標
到2016年,完成39個新建村,8個提升村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村覆蓋率達到100%、農村住戶受益率達到80%以上,力爭三年計劃兩年完成,提前兩年達成省定目標任務。
三、主要措施
1、加強領導,明確職責。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五水共治”重大決策的重要內容,是治污水的重要抓手,為切實加強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領導,區成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區政府分管領導任正、副組長,農辦(農水)、住建、城管、環保、發改、國土、規劃、宣傳、工商聯、衛生、交通、財政、審計等職能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農辦。區農辦牽頭全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負責農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的組織協調工作;區住建局負責大管網建設和城鎮建成區生活污水納管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城管部門負責城鎮污水廠、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管護的組織協調工作;環保部門負責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技術指導和水質監測等監管工作;發改部門負責做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的立項、審批和監管工作;規劃部門加強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規劃編制的指導工作;國土部門加強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用地政策處理的指導和支持,落實工程用地需要;宣傳、工商聯等部門要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的社會資金籌引、倡議與宣傳;農水、衛生、交通等部門要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與農村沼氣凈化工程、河道清理、衛生改廁、道路建設等項目緊密結合起來;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加大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資金的籌措、監管和審核力度。各街道(鎮)為組織實施主體,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明確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配備專業技術和項目管理人員,認真做好項目的組織實施、群眾發動和政策處理等工作。
2、因地制宜,落實計劃。根據轄區村莊布局規劃、區農村排污規劃、城鎮建設規劃,以及城市化、工業化推進情況,充分考慮撤村建居、村莊合并、整村拆遷等情況,統籌謀劃城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方式和實施時間。對近期拆遷村、城中村通過整村改造、拆遷,不實施分散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對鎮(街道)建成區覆蓋村采取集中納管處理;對保留村和近期不拆遷村全面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計劃三年內,全區新增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39個,改造提升行政村8個,其中2014年新開工建設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10個,改造提升行政村4個,2015年新建設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29個,改造提升行政村4個,2016年清零。各街道(鎮)要根據區下達計劃,加強項目前期謀劃,明確治污范圍(包括自然村)和年度任務,統計接戶對象定農戶,確保治污工作有序推進。
3、科學設計,嚴格標準。通過招標或委托形式,選擇經驗豐富、有相應資質的專業設計單位,按《寧波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建設管理技術導則》科學設計管網收集體系和處理工藝,設計年限要求達到20年以上。建立設計方案審核制度,通過組織專家評審、群眾聽證和多方案比選等途徑,優化設計方案。嚴格建設標準,污水收集要實行雨污分流方式,對農戶原有漏底化糞池要進行改造新建或作廢棄處理,有條件的地方可采用多戶聯建化糞池,減輕管網防堵壓力。嚴格執行達標排放,非水源保護地按接收水體的地表水功能劃分,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或二級標準;水源保護地污水經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還需經土地滲排處理,進入土地處理排放系統之前,水質須達到COD:100mg/L、BOD:30mg/L、TSS:30mg/L、TN:25mg/L的最低要求。通過治理,村域新建和改造農戶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率要達到80%以上。
4、強化管理,保證質量。借鑒寧波世行貸款項目和先進地區的實施經驗,研究制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計、建設、管理等技術標準和實施規范,實現污水處理項目的建設標準化、實施規范化、管理制度化。項目管理采取區、街道(鎮)兩級統籌辦法,擇優選擇有資質、有經驗的設計、施工單位和市場信譽度較好的主材供應商。根據浙委辦發〔2014〕2號和甬黨辦〔2014〕14號文件要求,實行“九個統一”,其中業主單位、項目立項、施工招標、施工監理由街道(鎮)統籌,項目設計、項目論證、造價審核、主材采購、項目審計由區級統籌。村級要成立由責任性強、有一定工程管理經驗的黨員干部和村民代表組成的質量監督小組,全過程參與工程項目建設的監督檢查,并實行質量監督小組隱蔽工程簽字認可制度。項目竣工后,先由業主組織自驗,自驗完成后,提交資料,申請區項目驗收小組驗收,驗收合格后,出具驗收報告,撥付資金。
5、整合資源,加大投入。按照“政府主導、社會資助、群眾參與”的原則,積極倡導民間力量、社會資本投入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逐步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投入機制。切實加大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投入,區、街道(鎮)兩級財政要安排專項資金用于農村生活污水補助,工程費由區、鎮(街道)按比例分擔,其中政策處理實行定額補助。各地各部門要簡化審批手續、降低規費標準、開辟綠色通道、優化服務質量,凡涉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設收費的項目,要能免則免、能減則減。要結合新農村建設的實踐,積極倡導村企結對,發動民間力量、社會資本投入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和群眾多元投入機制。
6、強化考核,長效運行。區領導小組根據總體推進計劃,與各街道(慈城鎮)簽訂目標責任書。實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目標考核制,列入區目標管理考核重點內容,并將治理工作列入區重大項目監察平臺。鎮(街道)、村為運行管護的責任部門和監督部門,落實運行管護措施。設立區、鎮(街道)兩級運行維護補助費用,確保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的正常運行。倡導通過市場化操作,由專業環保公司負責村莊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的運行和管護。落實農村新建住房、道路等設施污水處理機制。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宣傳發動,使這項工作成為全區上下共同關心的民生實事工程,形成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大力支持和廣泛參與建設的良好氛圍。(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
江北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動計劃
發布時間:2014-6-24 15:30:47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