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開局之年,做好全年環保工作對于加快建設“三個陜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全省環保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堅持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以及省委十二屆四次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改革創新為統領,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源頭管控、保護優先的原則,緊緊圍繞“服務科學發展、提升環境質量、確保環境安全”三大任務,從環境管理改革入手,切實強化“四種意識”,堅持“四個最嚴格”,推動“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長效機制的建立、健全和創新完善,下決心解決好群眾關心的大氣、水、農村環保等突出環境問題,為“三個陜西”建設筑牢環保屏障,給子孫后代留下更多的環境財富。
全省環保工作的主要目標任務是: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同比削減0.5%、1.5%、2.0%和6.0%。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按新標準執行的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延安和楊凌示范區不低于130天,按老標準執行的漢中、安康、榆林、商洛不低于2013年的二級天數,各市(區)PM10平均濃度比上年下降3%以上,西安市PM2.5平均濃度下降2%以上。設區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保持在98%以上。渭河及支流化學需氧量、氨氮平均濃度均下降2%以上;漢、丹江出境水質分別保持在Ⅱ、Ⅲ類標準,延河、無定河化學需氧量、氨氮平均濃度均下降1%以上。2014年,要著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集中抓好“治污降霾·保衛藍天”工程
1. 全面落實治污降霾行動計劃。根據《陜西省“治污降霾·保衛藍天”五年行動計劃(2013-2017年)》,分解落實2014年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以省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名義印發。各市(區)據此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實施方案,并抓好落實。
2. 大力實施重點治污工程。進一步摸清關中城市群大氣污染源,向全社會公布重點污染源清單。繼續協調推進燃煤企業污染、機動車排氣污染、建筑揚塵污染、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等方面的重點治污工程,確保關中地區的火電、鋼鐵、石化、水泥、有色、化工和燃煤鍋爐企業執行國家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3. 加速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治。加強對各市(區)的協調指導,及時掌握各地大氣污染防治動態,定期分析研判區域大氣污染形勢。著力推動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完善目標責任考核機制,加快形成上下齊心、左右攜手、合力推動大氣污染防治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深入推進“一河兩江”污染治理工程
4. 確保渭河三年變清目標如期實現。積極協調省級各部門和市(區)政府,全力推進列入三年計劃但尚未開工或完工的治污項目;加快皂河、新河等對渭河水質影響大的重點支流的水質改善工作;繼續抓好省市兩級渭河污染補償考核工作,按月在媒體公布渭河干流市界斷面和重點支流水質監測數據。提早籌劃好接續的生態渭河三年行動計劃。
5. 加快漢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步伐。起草《陜西省漢丹江流域水質保護行動方案(2014—2017年)》,并報請省政府印發執行,分解落實2014年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加快陜南城鎮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和工業污染源治理。采取強有力的措施,積極推進漢丹江領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努力造福陜南百姓,確保南水北調中線水源地安全。
6. 嚴格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建全我省地級以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檔案,部署開展地級以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加強水源地巡查工作,及時發現、制止、糾正、查處環境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水源地環境安全。
7. 做好清潔生產審核。研究制定《陜西省清潔生產審核管理辦法》等系列規章制度。公布2014年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名單,完成對18戶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和對25戶重點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評審驗收。編制完成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企業的污染物排放量核定工作。加強上市(再融資)環保核查及評審驗收。
8. 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編制全省2014年度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實施方案,指導各市(區)編制本地區年度實施方案。研究制定加快重金屬污染防治的政策措施。著力做好重金屬污染重點地區的治理和生態修復工作。
三、大力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程
9. 深化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繼續加大對43個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縣區的檢查督辦力度。鼓勵各地因地制宜積極探索農村環保新模式。采取更加得力的綜合性舉措,不斷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激發當地政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自覺性,確保順利完成2014年度項目建設任務。
10. 加快“美麗鄉村”建設步伐。制訂出臺《陜西省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行動計劃》,以建設“清潔家園、清潔水源、清潔田園、清潔能源”為目標,深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垃圾處理和養殖業、種植業污染治理,切實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11. 加大生態示范創建力度。修訂完善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指標體系,修改健全建設標準和管理規程。指導下級政府加快國家和省級生態市、生態縣、生態鄉鎮和生態村建設。
12. 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編制完成全省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推動自然保護區劃界立標,加強自然保護保護能力建設,不斷規范自然保護區建設、保護和管理工作。完成漢中市略陽縣、延安市志丹縣重點生態功能區綜合管理試點任務,保證通過環保部驗收。
四、堅持不懈打好污染減排攻堅工程
13. 分解落實年度減排目標任務。根據確定的2014年全省減排目標任務,及時分解下達各市(區)。制訂《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實施方案》,報請省政府下發執行。
14. 加強工程減排督查。對納入2014年國家目標責任書考核的33個重點減排項目逐一落實責任,加強督辦檢查,確保按期完成。對陜西渭河發電有限公司、華電蒲城發電廠共186萬千瓦機組實施脫硫改造,爭取到年底全省“十二五”火電脫硝建設任務全部完成,現役脫硝機組達到43臺。
15. 提高污水處理廠運行效率。陜北、關中地區已建成污水處理廠有不低于80%完成提標改造。全省縣縣建成污水處理廠,并實現穩定運行、達標排放。加快小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步伐,全省35個重點示范鎮至少一半建成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大力推行村鎮分散型污水處理設施。
五、大力強化環評對產業轉型升級的倒逼引導
16. 嚴格項目建設環境準入。出臺關于環評倒逼產業結構調整和化解產能過剩的有關意見。研究制定火電、水電、化工、石化、鋼鐵、有色、水泥等重點行業環境準入條件,對環境污染小、經濟效益好的新興戰略產業和高新技術項目開辟環評審批“綠色通道”;對“兩高一資”和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嚴控新增產能,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清理整頓違規產能,積極化解過剩產能。
17. 進一步優化環評審批服務。強化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加強對重大項目的指導和服務,主動與省發改委、工信廳和省屬重點企業進行對接,盡早謀劃、共同研究、信息互通、意見互換。制定環評責任追究“雙移交”制度,完善環評管理和技術支撐體系,嚴格環評文件編制要求。
18. 強化“三同時”環境監理。規范驗收工作程序,統一審查管理尺度,制訂部分重點行業驗收工作指南。健全項目環評和竣工驗收聯動機制。加強環評審批后的跟蹤管理和外部監督。不斷提高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執行水平。
六、不斷提高環境保護法治水平
19. 推動環保地方立法。推動完善地方環境保護法規政策體系,積極與省人大和省政府法制辦加強溝通,力爭年內出臺《陜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條例》、《陜西省環境保護條例》等地方性法規。
20. 積極推進依法行政。進一步開展環保行政審批、行政收費清理工作,推進行政許可程序簡化工作,優化辦事流程。加強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監督,切實規范執法行為。完善環境行政后督察制度,并逐步實現常態化。繼續加大稽查力度,指導各級環境監察機構加大對下級環保部門的稽查力度。
21. 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堅持鐵腕執法,嚴格落實執行“兩高”司法解釋,完善跨區域環境執法合作和部門聯動執法機制。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身體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重點圍繞大氣污染、水污染、重金屬污染,以及石油開發、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污染和危險廢物排放等行業開展環境執法檢查,切實解決一批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
七、高效開展環境監測和環境應急
22. 繼續做好環境監測信息發布工作。每月繼續向省、市主要領導報送空氣和渭河流域水環境質量狀況,每季度通報全省環境質量狀況。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和延安從1月1日起按照新標準評價環境空氣質量,并發布PM10和PM2.5等六項指標的實時監測數據。
23. 突出加強環境監測設施建設。漢中、安康、榆林、商洛、西咸新區、韓城市要在9月底前按照國家新六項指標要求,建成空氣質量監測站并投入運行,2015年1月1日起,按照新標準評價空氣質量。完善全省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網絡,開展漢中等12個國控、周至等25個省控空氣自動監測站提標改造;全面提升市級輻射環境監測水平,實現電離輻射監測能力達標;完成戶縣等51個省控空氣自動監測站、陜北和秦巴地區2個空氣質量背景監測站建設;加快部分水質自動監測站改造步伐;開展一批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達標驗收。
24. 更加注重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加強空氣、地表水自動監測全過程質量管理,特別是重點流域、重點區域自動站質量控制,提高各級污染源監測數據的代表性、權威性和可比對性。加強環境質量監測數據校核、挖掘和積累,為環境管理提供可靠依據。
25. 不斷提高環境應急管理能力。完善大氣污染源清單。加大企業環境風險防控力度,持續開展環境安全大檢查,嚴防重大環境事件發生。開展應急演練和培訓工作,提高應急管理人員救援反應能力,促進部門形成合力,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建立流域應急聯動機制,建立化工園區有毒有害物質預警體系。
八、積極推動環保科技發揮更大作用
26. 加大環境污染防治重點技術研發。扎實推進關中地區大氣細顆粒物污染特征與防治關鍵技術研究及示范項目建設,發布階段性研究成果。扎實推進渭河水污染防治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課題,積極落實配套資金,爭取建成示范工程。
27. 加強地方環保標準編制工作。進一步加大組織協調力度,扎實推進關中地區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標準、漢丹江流域(陜西段)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研究與編制工作。啟動開展工業園區(集中區)建設環境保護標準的前期工作。
28. 加快環保科技成果轉化步伐。加大環保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裝備的示范與推廣力度。幫助企業組織專家論證和申請科技成果鑒定,發揮環保科技對污染防治的引領和支撐作用。
九、切實抓好危廢、危化品和輻射安全監管
29. 加強危廢和危化品規范化管理。加大危險廢物處理處置企業的環境監管。對全省危險廢物實行動態管理,全面建立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制度及全球定位系統跟蹤系統,對危險廢物轉移實施全程實時監控。實施全省危險化學品登記證制度。
30. 嚴格輻射安全監管工作。落實輻射安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進一步簡化、規范輻射類項目環評、監測和許可審批制度,調整下放部分審批監管權限,推行輻射安全行政許可與放射源監管的制度化、規范化和信息化管理。全面開展移動、電信、聯通三大通訊公司通訊基站的“三同時”監管工作,摸清廣播電視(調頻)發射臺(站)等各類電磁輻射設施(設備)底數,妥善解決歷史遺留的未批先建問題,夯實電磁輻射安全監管工作基礎。
十、持續深化環境宣教與環境信息工作
31. 高度重視環保信息公開。用好環境新聞發布平臺,做好重大環境決策、重要環境信息發布工作。加強與媒體溝通和選題策劃。及時收集和分析環境輿情,積極對接群眾訴求,做好闡釋和輿論引導。
32. 著力提升公共環保宣教水平。不斷創新思路,切實豐富舉措,著力建設多層次全民環境保護素養教育。培育壯大環保志愿者隊伍,鼓勵各類環保組織依法發展。引導民間環保組織和社會公眾積極組織、參與環保行動。用好陜西環保手機報等載體,準確及時地發布環境信息。
33. 繼續推進信息網絡系統建設。加強環境信息網絡和設備的運行管理,保障全省專網、環境監控平臺、應用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做好省環保廳門戶網站運行管理。完成陜西“環保天眼”視頻監控項目和陜西環境信息存儲交換服務平臺建設。
十一、大力推進環境管理改革創新和戰略轉型步伐
34. 健全生態文明建設制度體系。建立明確可行的生態文明制度框架和體系,推動形成最嚴格的環境保護監管責任體系、建立高效的污染防治體系、健全的環境質量評價體系、完善的環境管理與執法監督體系、廣泛參與的社會行動體系,最大限度激發和釋放改革紅利,形成環境保護的強大內生動力。
35. 科學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按照生態保護紅線由生態功能紅線、環境質量紅線和資源利用紅線構成的基本思路,根據環保部關于構建國家生態保護紅線的指導意見,科學論證,統籌考慮,審慎劃定我省生態保護紅線,讓資源環境在發展中得到有效保護。各地要密切結合實際,加強這方面的研究與探索,為生態紅線劃定工作提供有益思路和借鑒。
36. 積極開展環境經濟政策研究。緊圍繞環境保護重點工作開展前瞻性、戰略性、全局性政策研究,健全完善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探索污染損害公益訴訟,開展環境污染損害評估,進一步探索完善排污權有償使用及交易制度,建立主要污染物總量管理平臺,實現新建項目排污總量、排污許可和排污權交易的多重監管。研究設立污染類項目和企業環境風險基金。
37. 加快環境管理改革步伐。完善排污權交易制度,探索以排污權質押融資的新路徑,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環保的市場化機制,穩步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發展環保市場,鼓勵多渠道籌資創立環保產業發展基金,實施環保先進適用技術研發應用,重大環保技術裝備及產品產業化示范工程,不斷壯大環保產業體系。
38. 強化環保資金管理工作。編制項目建設方案,及時組織項目立項審批,加快項目儲備庫建設。優化項目安排,進一步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全面推進實施《陜西省“十二五”環境保護規劃》,保持“十二五”期間環保投資持續增長。加強系統能力建設,重點推進監測、執法業務、應急監管基礎能力建設。
十二、加強新形勢下環保機構自身建設
39. 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圍繞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鞏固和深化環保廳直系統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堅決改“四風”樹新風。加強黨的建設,嚴守政治紀律,繼續深化思想、作風、組織、業務、制度五大建設,提升環保隊伍整體形象和公眾滿意度。
40. 切實提高環保隊伍素質。繼續加強干部培訓工作,有計劃、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對環保系統人員進行輪訓。通過不斷學習政治理論、方針政策和與環保業務相關的各類知識,以及復雜艱苦條件下的鍛煉,有效提高環保隊伍整體業務水平。
41. 堅決筑牢反腐倡廉防線。認真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面深化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廉政教育、制度建設、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廉政風險防控以及查辦案件工作,推動全省環保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走向深入。(渭南市環境保護局)